正文 哪个班里没有小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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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那么些人,闯入你的生命。教会了你一些事,再毫不犹豫得离开。
常久歌一直就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在初中的班级里,自己就是个灰色的小透明,三年过去,留下的都不是什么好的记忆。
常久歌食指无意识的敲打鼠标左键,还是狠狠心把qq界面初中好友那一栏全部删除。好像妖魔退散了一样,心里松了一口气。五十几个人,就好像是向自己无能又挫败的过去告别一样。从今以后,一定要打起精神啊,上了高中,一个全新的环境,最好能有什么改变!
常久歌的初中是一个省级重点中学,里面的孩子不是家里条件很棒,就是脑袋超级聪明——常久歌不属于上边的任何一种。
父亲托了好多朋友,花了好多钱,把他塞进去的。
常久歌至今还记得,那天天气出奇的热。父亲把他送到校门口,语重心长的说:“儿子,好好干!爸爸相信你!”年幼的自己,莫名涌动的豪情,常久歌抱着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初中的生活中,可现实一盆凉水兜头浇下。住宿的第一天常久歌嚎啕大哭,多么稚嫩可爱的少年!他把对母亲的思念和对陌生环境的不安倾注在眼泪里,把同寝室的几个男孩子惊得都忘了想家,后来“哭包”的名声就传开了。虽然从没有人当着面嘲笑他,常久歌就是相信班里男生女生都在背地里嘲笑他,笑他是个“哭包”,笑他个子矮,笑他成绩差!上课的时候,无论课文里还是老师的话里出了什么可以拿来咀嚼的笑料,常久歌都能联想到自己的身上,羞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找地方把自己埋起来。
久而久之,班里真的没有人敢和他做朋友了。
他自己把自己当做异类,隔离起来,还能指望谁对你施以人道主义援手呢?
都是小小的少年啊。
常久歌的初中生活中也不是一点阳光也没有的。
那天下午的体育课,暖风和煦,篮球场边上自己班的男生女生都围在一起;女生们时不时咬着耳朵,小脸蛋都红扑扑、汗津津的,忽然爆出一阵惊呼声。常久歌正独自坐在体育场门口的高台上,闻声望去——一个少年人接过队友的传球,一路带球杀进内线,球进了。又是一阵刺耳的欢呼。
少年人一米八的大个子,站在萝卜头遍地的初一篮球比赛中,就是压倒性的优势。这就是欺负人啊,常久歌嫉妒的皱皱眉头。他心里一个声音说:我要是能像他一样高就好了!少年人把t恤的下摆撩起来擦了擦脖子上的汗,精瘦的肚皮就露出来,旁边的女生都惊叫起来了。这下好,整个初一年级都知道初二有个这么一个长得帅,身材好,个子高,篮球打得好的帅哥。整个初一年级的女生都在花痴这个男生,男生们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
常久歌很快就知道那个打篮球的酷酷的少年叫欧阳啸月,初二八班的,全校的草。后桌的两个女生常犯花痴,嘀咕个不停,常久歌烦了,笑“小月……这么娘们兮兮的名字不过讨女生的喜欢而已。”
常久歌心里酸的很,打篮球就成了他一个美丽的梦想。于是他经常去篮球场边蹲守,私下里临摹球员的走位,投球接球,胜利者的姿态。常久歌想着,自己把这些动作都记住,自己也就算是半个球员了。等到自己在全班同学的面前,以自己的极其劣势的身高,投进一个超级棒的三分球……
有天,常久歌实在手痒的不行,趁晚自习没有看着,偷偷溜进了体育场。预热一下成功的喜悦吧,他想。脸涨得通红,拿着篮球的手都在颤抖,这个篮球的分量真是不清啊,弹在地上又那么有力!
一个男子汉,能证明自己有时候那么难,却又那么简单。
常久歌生疏的运着球到篮板下,想着一个漂亮的投篮,竟然没进。试了几次,球都没进,不是用力过猛,球砸在了篮板上,就是劲儿小的连篮板都碰不到。
深吸一口气,仿佛把全部自信都赌在了这个球上,眼神晶晶亮亮的瞄着距离,又回想了一遍标准动作,球出手了——没进。
常久歌的脸一下子就白了,为什么做不到?为什么我这么差劲呢?大颗大颗的眼泪从眼眶里掉下来,蹲下身子把眼泪抹在膝盖上。常久歌心想,我真的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只是觉得自己真没用。
“哎,同学……让让”一个试探的声音打断了常久歌的自怨自艾。常久歌抬起泪眼模糊的脸,这个“小月”真是可恨啊,怎么哪都有他。委屈的泪水更是止都止不住了……欧阳啸月无奈,其实他心里是有些不以为然的。男生嘛,像女生一样默默掉眼泪。只是自顾自的投球上篮,一次又一次的用事实告诉常久歌,什么叫“人比人气死人”。
常久歌心都在滴血,自己真不是打篮球材料,从此决定一辈子都不碰篮球!
哪个班级都有那么几个小透明,也许是你是我。
常久歌的父亲抽个子就极晚,上了大学才算发育完毕。遗传了父亲的基因的常久歌初中三年过去了,还是那么瘦瘦小小的样子,高中生,说是小学生都有人信。个子矮又不自信,常久歌就是蹦起来,别的同学也看不到他啊!
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常久歌心里甚至有些沉重。当他踏进高中校园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发现了异同——这是一个比初中更接近成熟的地方!无端的恶意,无名的怒火,还有彷徨与泪水,更多的是男生间的友情——义气。男生们勾肩搭背,傲然说“好哥们!”
常久歌胡乱适应了这种陌生,却惊异地发现,他和这种“义气”格格不入!常久歌总是那么认真。用舍友的话说,就是开不起玩笑,像个女人一样磨磨唧唧。
常久歌悲凉的叹了口气。一个人,好像很容易就定位了。有些人一开始就是呼风唤雨的孩子头,而有些人就是换了环境还是混的浑浑噩噩,就算封你个孩子王当,都拿不起来。就像有的人天生篮球打得好个子长得好,有的人天生个子矮还是个篮球渣,徒增笑料。
高一新生,入学军训。全班64人,男生33个,把一个男生匀给女生队伍一个,正好四四方方的一个方队。这个重任理所当然落在了常久歌身上。常久歌不能反抗,心里又十分委屈,脸蛋红红。教官喊,“向右看齐!”左边的女生看着常久歌红透了的腮帮子,脸都笑的抽搐了。
休息的时候,左边的女生拉住了常久歌,问他,“你叫什么?初中哪的?”
被女孩子温暖湿润的目光注视着,常久歌一脸郑重,“我叫常久歌,初中是xx中的。”
“呀!你是xx中的,xx中的怎么……”怎么来到这个熊孩子遍地的高中来了。
“嗯……我就是中考的时候没有考好。你叫什么呢?”
“我叫李曼文,我妈妈是咱们学校的老师。”李曼文笑容满满,“你皮肤真的好好啊!你平时都用什么擦脸啊?”
“是吗,嘿嘿……用毛巾啊。”
“……”
小屁孩的日子就是这么没心没肺。调座位那天,常久歌抱着自己的书放在李曼文同桌位置上。心道,这就是无处不在的缘分啊!
常久歌很快,就发现了有朋友的好处。李曼文的妈妈是本校老师,对这个学校熟悉得很,性格可爱,长得漂亮,很快朋友就一大堆。上课了,老师叫起李曼文,目光偶尔能在他身上停留;下课了,同学来找李曼文说话,偶尔也能和他搭话。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没被这么多人注视!被重视的感觉真好啊!这都多亏了可爱的同桌!
常久歌看看坐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子,嫩嫩的皮肤,花瓣一样的嘴唇。注视着老师的时候,眼睛瞪得大大圆圆的,笑的时候就弯成了小小的月牙。开玩笑的时候会假装严肃地说,“鸽子,你知道吗?……”常久歌心思单纯极了,他想,如果能和她在一起一辈子,就是最最幸福的事了。
常久歌知道自己的同桌可是个香饽饽,想和她同桌的多了去,自己可是捡了大便宜,对她就像对待珍宝一样。李曼文还从来没交到过这样实心实意对她的朋友,也是真心实意对他。两个人倒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