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手座卢清宵:不归的永劫撕开时间的缝隙,青鸟的血羽奏响挽歌的旋律  (259)夜聒繁星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239  更新时间:15-10-08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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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陵的气候潮湿,物种生长的速度是干燥地带的几倍以上,且自从外国商人介入商业城邦的建设之后
    ,有不少习俗也在官府对不可避免的事情的默许下,逐渐开始融合。
    卢清宵很爱逛这里的市场,而市场的范围决不像汉晋那样仅仅只是一两条公用街道,这里的市场从首府出来之后就一直延伸到东北边的潘阳湖和东边的磷矿山上,自然,在那营帐的银灯笼照不到的黑夜里,充满了迥异各色的神秘。
    她觉得自己似乎从来没走过那么多的路,想想在岛上如果乘船出发,日落就能看到另一头的大海这之类的,满是局限性的眺望,所谓的万里路,在她脑海中似乎是听过的,却清净渺远的意境。
    大都市往往充满着各种新鲜奇怪的事物,卢清宵注意到一家用石块垒起来的屋子,跟一旁的草屋甚至是藤架下棚区比起来简直再豪华不过了。
    那凸出来的一块长方形的石砖上放着一只被束缚住双脚的孔雀,那拴住它的铁链足有寸厚,锁是精铁,在月下散发出紫色的钻光,石砖不远处,放着一盏羊油蜡烛,燃烧着,照着孔雀。
    记得当时腓尼基(叙利亚)的很多贵族都流行吃孔雀,那虽然是一片荒漠,人民好像从来没富裕过,但其实在与地狱般的外界隔世的僻静之所——两河河谷中,衣食无忧的贵族一直受到民众的供奉,除了那和断断续续的局部战争之外,这种文明跟埃及与雅典根本毫无比拟的可能,也就根本不值得一提,而很显然,这座砖房是沙漠避风用的砖屋,在锁上也刻着一些闪文,这是叙利亚原住民闪民的文字。
    能盖的起如此房子的商旅,大概是一个腓尼基的来头不小的氏族的分支,这些游牧人将羊群换成骆驼队,穿过沙漠到此,他们挖掘了孔雀的价值,告诉这里的贵族孔雀的吃法,而对于喜欢尝试刺激的南方人来说,如果有钱试试又有什么,于是,这些腓尼基闪民就成功的在这里发了财,没错的,闪民闪民,他们很会‘闪’,虽然不知道闪这个字是不是我们的某一种方言,但这个字恰巧形容了闪族的最主题的特性,自赫梯人侵略和丹麦东征之后到腓尼基人出现在赤陵中间只隔了短短的几年,但路途遥远可见他们早在十年甚至更早之前就开始准备移民,来躲避战乱和贵族的乱税了。
    从来没有人听过他们穿越大漠的捷径之路,也没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来到这里,反正,他们就是来到了这里,这些游牧者通常因毫无道理而显得他们很占理。
    但闪民若是不想安于另一个贫富差距过大的国家,或者他们本身对眷恋这个软弱的词充满了厌恶,他们过一阵子拿了钱肯定是还要继续走的,当然,以赤陵城这样的规模,应该是合他们意的,所以,他们就用红泥砖从这里盖了和原住民一样的屋子,他们大概是赚足了利润,不然不会这样浪费的。
    孔雀倒在石头上,体下铺了羊皮软垫,但零散的羽毛证实了它为自由曾经付出的惨痛代价与现在昏迷的绝望,卢清宵用手碰了碰乍起的那片沾了血腥的羽片,又嗅了嗅手上那股悲伤的气味,那是一种焦躁的,带有丝羊膻味的臭气。
    羊皮,那种终生都属于他人直至死都不能反抗的奴种怎么可能能用来与孔雀相提并论?看来那些贵族丝毫不会在意自由是什么,当然卖家也不会在意。
    从砖房中走出来一位肌肉干瘦,面色黝黑,每一处五官都不规律的皲裂着两三道皱纹的男人,身穿无袖的外翻绒羊皮袄和缣布褐黄色长裤,他留着极短的黑色头发,像一片不平的随意粘扣子上的一排小钩子,绿色的眼珠在等边菱形的眼眶里蠕动着,软塌塌的鼻子下面是紧闭的敦厚的近乎紫色的唇。
    男人手肘贴在砖墙上,掐着腰,向自己的猎物瞧了一眼,眨了眨眼抬起头来,他用生硬的中文问道:“你喜欢吃孔雀吗?”语气显得有些生硬,他们不仅看上去像木乃伊,说起话来也干巴巴的,想想汉人,一见客人接着那殷勤,那热情那招待……好像我们天生就是为了服侍别人而生的一样,更难得一点是我们居然为了赚钱也点头认了自己的卑微。
    男人掰了掰自己的手骨发出响声,他一边低头一边似是漫不经心的说道:“天竺古斯塔或者卢比都可以,最好不要给我德拉科马,因为在东方那东西并不流通。”从话语中,能听出他对雅典暴政的厌恶来,他们曾经是难民,但时间似乎是洗去了他们的过去一样,他们的脊梁依旧是直的。
    卢清宵的视线在铁链和孔雀的身上做着平移,男人也在不断的用隐藏在干的没有油水的皮肤下面的贪婪之眼不断的揣摩着她的一切,她想了想孔雀今后的命运,咽了口唾沫。
    “您不觉得这样有些太利欲熏心了吗?”卢清宵皱了皱眉头,她自己也感觉她有些太幼稚了些,跟这些被现实榨干的没有一点艺术细胞的老腊肉讨论什么自由什么生命什么尊严都简直等于零。
    男人不爱听这样的话,任何一个民族都是这样,他有些急了,快速掰开孔雀的翅膀将孔雀身上最好的一块肉露给卢清宵来看,并不断用竹子般细长的指头拨着那些羽毛,那羽毛在他的手中好像是把马桶刷子。
    他一边将商品弄的面目全非,一边急切的解释道:“哪里有利?你看这羽毛多么亮,你再看这油脂,这颈段!”
    那当然是一只非常漂亮的孔雀!卢清宵在心中几乎就这样叫了起来了,她难过而无可奈何的望着被拉扯着翅膀的孔雀的肚子上一圈致密的银色绒毛在夜风中闪出瀑布般清丽的璀璨,让人不由自主的联想起了与孔雀开屏有关的一切浪漫。
    “一百天竺古斯塔,女孩,它应该属于你!”男人按灭了羊油蜡烛,看样子是想省点油。
    她眼瞅着那美丽的银华在翻手之间破灭,醒神之际,她无奈的望着孔雀发呆,红泥砖屋前漆黑一片。
    “一百天竺古斯塔就一百天竺古斯塔。”卢清宵不知所措之际,梁寂摇着扇子从人流中挤出站到砖屋前,闭着眼掏出一叠榉木印刷的票单和一杆小毛笔,从旁边摊位顺手拿来墨水沾了下,亲手写上了一百天竺古斯塔递给那个男人。
    “红鹤国的小殿下今天在人群中走失了,所以才光顾了您的摊位,不过,您是否也该兑现您的诺言……”
    男人小心翼翼的将票据叠好,打了个响指,从屋子里走出一名裹着紫色头巾的蒙面妇女,接过钱币后双手交错按在肩膀上鞠躬,又走进屋子,里屋随即传来织布的声音……
    “那这只美丽的孔雀就属于您了。”男人伸手,指了指孔雀,从兜里掏出钥匙提起链子咔嚓一声,那孔雀像是被惊吓了似的突然就醒了过来,正好飞扑到卢清宵的怀中。
    通往潘阳湖公园的僻静小路上,路灯将光束打在木棉树那火炬般冶艳盛开的花团上,像一场自然与魔法明里奉献暗里竞争的盛宴。
    “没想到,小殿下您居然喜欢吃孔雀。”梁寂在路上,与她并肩齐步而走,他意味深长般的将拳头放在下巴上装作沉思状,手掌托着肘骨,看起来是很意外的样子。
    卢清宵明白,那不过是玩笑的样子,只是她总感觉自己依旧是欠了他什么似的,这片繁华也让她感到不安与自卑,还是这样的树林更能让她感到安心。
    “什么叫小殿下,哪里来的这样的称谓?”她的笑中,含了一种类似自嘲的爽朗,“难道我爹爹还称过帝不成?”
    梁寂抄着手,迈着猫步晃着肩膀,“若是没死现在也说不准哦!”他侧过脑袋,星星洒在他的发丝上,流淌一般将他的笑颜衬得几分细腻,几分绅士,在她的眼中也有几分特别。
    星屑藕断丝连,从树梢抖落洋洋洒洒,裁剪成十字形的辉明,如蒲公英断掉的根茎般折射如水的韶华,好像注定了要和更加夺目的繁荣分庭抗礼。
    永不消迹:
    穿过时间记忆,与白色的尘埃,
    月光从遥远的地方归来,
    两头翘起的轻舟,
    载我驶向梦境般的所在,
    离开晦暗的往昔,
    我向回忆唤来色彩,
    来布满这时节的覆盖,
    我向音符唤来字眼,
    来祈祷这谱谙的天籁,
    循着梦的轨迹向前窥探,
    那些黑色的风霜谱写了永不落幕的传奇,
    循着星的影子永远印证,
    流淌的记忆,孤单愈发轻薄,
    无论怎样的紧握,
    命运的舵,
    我向时差唤来交错,
    来充盈这晦暗的沉默,
    我向辉明唤来闪烁,
    来照亮这最后的纤弱,
    我向你唤求执念的应答,
    断了琏的时差连接不上你瓶中的沙,
    像书信因我的颤抖而哑言,
    更不肯分多余的青睐,于我于你于世界,
    像海潮一般苦涩了思念,
    更不肯留下一声等候,于我于你在心间,
    无论怎样的握,繁华浪花中命运的舵,
    逃不出,解脱不开你胸口的温度,
    哪怕心甘情愿的燃烧,已冷却成了回忆的逢场,
    枯燥简单,希望却总在我涉足之外的世界复苏,
    无论怎样的紧握,在你心之主导的舵,
    于我于你于宽慰,于心于泪于痴醉,
    是的,红色的海鸟,偶尔才会在你的礁岩上停驻,
    倾听那永不落幕的传奇,永不枯萎的血色秋凉花,
    月光垂怜的倒影,构成了我唯一活下去的所望的幻境,
    无论怎样的紧握,随波逐流冲不毁的舵,
    惟愿守候住,回首时,依然还在的记忆,
    指缝间拼命的抓握,流淌是一种迷失,
    但就此凝望,青涩的翅膀,曾指引过的地方,
    每一个脚印,每一抹泡影,
    接受了月色的垂怜,永远忠诚的倒影,
    于心于梦于路线,无论怎样哑言,都永不消迹于人间。
    完。
    梁寂与卢清宵坐在湖边的草地上,望着月光的怜影映出雪山湖泊般清丽的辉芒,水鸟在沙地上采集干燥而稀有的红花,落花河畔,飘满旋律是自然聒噪的音符。
    梁寂给卢清宵讲述了自己的那些过往,讲述了他如何来到岛上,如何认识卢乾,以及,那些梁寂默许下签订的血腥文件,那些精灵战士在卢乾号召下起义的战歌……
    “……再后来就是战争,很多人都死了。”他在说话的时候,眼神中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哀伤,丝毫没有征战的那种疲惫,反倒是活泼的眸子,平静的像水。
    他在庆幸自己活下来的好命吗?当然是的,卢清宵揪着草叶,攥在手心中,“好在,他也是为了自己的斗志而牺牲的,死时衬了自己的心声与终生都渴望但始终遥不可及的那个真理,一直追随的东西,直至回光返照的那一刻,才真正的握在手心里,梁寂,真理握在手心时,是怎样的感受呢?”
    梁寂先是愣了愣,然后摊开自己的手心,望着上面凝固了的剑茧与皱纹,略显严肃的说道:“其实,真理这东西,就是手中的剑茧,把握住的,总会感觉太麻木不仁了些,追不到的,却希望牺牲毕生的心血,当你认为你找到了你的真理,其实,你那时已输光了除格言外的所有,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是意志力狂妄的赌徒,企图和命运来一场豪赌,却从不惜自己拥有的那些与生俱来的品行。”他攥紧了手心,卢清宵好像能感觉到他那种渴望的力量正在随年龄衰退。
    梁寂,我无法想象,你到底曾经经历过什么,为了怎样的一个真理而失去了你怎样后悔莫及的东西呢?
    其实,他们都意识到了一点,那晚的月光与安宁,于今后恐也不会在多见了……
    湖泊清澈宛如明镜,天幕是依稀糖粉的薄荷茶,将清凉洒在二人的身上,拂去那种焦躁与欲望的吹嘘。
    “而你现在,奉行的真理又是什么呢?”卢清宵颤颤的声音下,是她无法抹去的卑微。
    “再黑的天,到了时候,它也得亮!难道我们每天所期待的,所燃烧的,不就是光吗?我相信,它永远都在我们的头上,永远永远,这是我的真理,我曾为光牺牲掉了我的青春,如今,应该时刻相信,不用牺牲,因为它就在我们的头顶上难道不是吗?”梁寂那爽朗的笑意似清风般透彻,好像有一双手将她的心灵衬托入温暖的怀抱里,那夜之后,卢清宵的心一直被捂的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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