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陆懂这孩子真是挺让人操心的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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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得不说,男生之所以容易成为朋友,是因为他们的想法大多数时候都是一样的。而女生之所以很难有知心的朋友,是因为一般情况下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而在这个时候,在观摩老师们卖力演出的这个过程中,我和安小梯相继热血沸腾了起来。要命的是,我还坐在安小梯的腿上,对他热血沸腾的进程简直是了如股掌——是真的了如“股”掌。
    我想我和他应当是双双口干舌燥心情澎湃,如果两个小崽子在的话,他们一定又开始“白头偕老”了。有时候我对小崽子们的感情好到如此程度表示十分不解,他们在校园内勾肩搭背,在寝室激情四射,在校外齐心协力无比默契的拿着我的钱钓妹子(……)。他们简直是天下好兄弟的模范。
    我之所以能在这个时候还想这么多有的没的,是因为我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特殊技能。我是在十五岁时发现我有这个技能的,当时是我和寝室的同学第一次一起观看小苍主演的爱情动作片。那场面太激动人心,整个寝室陷入一片死寂,同学们纷纷用自己不自然的坐姿充分的证明了自己的性别和性取向。我当然也不例外,但是在大家都聚精会神的盯着屏幕时,我听见窗外传来细碎的声音,然后一只老鼠从缝隙里探出一个头,怯怯的看了我们一眼,伸出一个爪子碰了碰窗沿。我看着这只老鼠在窗台上晃晃荡荡,最后消失在夜色里。我的身体还是处在亢奋的状态,我的手也在随着其他同学的节奏欢快的运动,但我的思想飘了很远,我甚至已经在脑子里把郑渊洁的《舒克和贝塔》又重新温习了一遍,并且自己编造出了一个“转世的贝塔与不老的舒克”这样的故事。
    我觉得我真是个怪人,我的身体是正常的,我的思想是正常的,但我是不正常的。我一度认为自己是有病,例如人格分裂什么的。当时我们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有梦游的毛病。有一个晚上,我睡得晚,这兄弟从上铺身手矫健的爬下来,穿着一只裤衩玩了一晚上的蚂蚁,我就在床上盯了他一个晚上——我不是矫情,主要是我们寝室当时有一把刀。这把刀是另外一个同学弄来的,据说是他家的传家之宝,而我在看过那把刀之后,表示我家里有两把这样的水果刀。但是在那个夜色很好的晚上,我看着那兄弟恬静而满足的笑容,开始思索自己是不是也会在某些夜深人静的时候光着屁股跳广播体操。这个想法让我觉得惊悚,于是我当即决定以后绝不裸睡——至少是要留一条裤衩的。
    在我胡思乱想的这段时间里,我和安小梯沸腾的热血终于暂时平静了。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安小梯正紧紧地抱着我。他的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闭着眼睛,嘴里发出一声闷哼。这闷哼感染了我,三十秒后我开始到处找纸巾。
    在收拾好现场之后,我和安小梯面对面端正的坐着。
    “你现在知道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了吗?”我说。
    安小梯点了点头。
    “聪明的好孩子,那你知道为什么我要找一个女的跳舞了吗?”我欣慰的问。
    安小梯摇了摇头。
    我说你这破小孩咋那么死脑筋呢。
    安小梯懵懵懂懂的说:“如果小楼你是想和女的做那种事的话,我也可以。如果小楼你想和女的跳舞,那我也可以。如果小楼你想和一个女的永远在一起,为什么我不可以?”
    这不明摆着的嘛,你他奶奶的又不是个女的。我在心里默默咆哮着,嘴上还是耐心的说:“没有人会同意的,你可以和我永远在一起,但我还是需要一个女人——对了,你会跳舞吗?”
    安小梯没有回答我。我看他两眼无神,估计在思想界又遇到了什么不能理解的东西。我觉得有些累——毕竟刚刚我损失了上亿的子孙,看了看日历,2004年9月30日下午5点。
    国庆假的第一天,我找到一份兼职,是在一家甜品店做收银员。宋清自那天追着陆懂跑了之后,就再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内,不知道是被收服了还是被消灭了。陆懂倒是每天都要来我兼职的店子里坐坐,每次都会点上一大桌甜品,并且表情郑重的跟掌柜的说“我是来支持我弟弟的”,弄得掌柜的龙心大悦,当即把我的工资提高了一百。我对陆懂这种行为表示很莫名其妙,后来无意间看见他钱包里无数张卡,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大概这种有钱人都喜欢劫己济贫的感觉吧。至于安小梯,他最近神神秘秘的,早上跟着我神清气爽的出去,晚上回来的时候必定灰头土脸邋遢得不行。问他去哪儿了,他又别别扭扭的不肯说。陆懂打趣说不会是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吧,安小梯只脸色红红的看着我。
    看老子干什么,老子是公的!
    陆懂又问起舞伴的事,我说你把宋清抛尸抛到哪里去了?
    陆懂说你没发现吗?最近食堂的荤菜增加了呢。
    我说你别吓我啊,宋清有毒的。
    陆懂就哈哈大笑,骗你的,宋清回家了。
    我说原来如此,你这事办的真不利索,应该早点把她打死。
    我和陆懂说这些话的时候,安小梯就坐在我的凳子上闭目养神。
    陆懂问他怎么了,是不是零件坏了,要不要换个脑子之类的。
    我说我不知道,这几天他神出鬼没的,大概是参与了什么不能说的机密任务吧。
    陆懂说祖国母亲难道想把他送上太空吗?那大概是没想让他回来。
    我说是啊是啊,这日子过得真是无聊。
    陆懂说这不有我陪着呢嘛。
    我说你整天陪着我干嘛,你该去找个女朋友了。
    陆懂就嘿嘿嘿的傻笑,笑半天才说没找着喜欢的女的。
    我说你喜欢什么样的?
    陆懂说模样身高就你这样的挺好。
    我说我有个双胞胎的妹妹你要不要?
    陆懂说我就不去糟蹋你家妹子了,还是慢慢找吧。隔十几秒又问我:“小楼,你喜欢什么样的。”
    我说这个嘛,我那家甜品店的班戟真不错,只可惜我对奶油过敏。
    陆懂说把班戟里的奶油去掉就好。
    我说那就不叫班戟了,卖不出去的,最后只能扔掉。
    我就这样和陆懂打着哑谜,他清俊温和的脸,他总是体贴而周到,他太好了——可我什么都不能答应。
    我想起和陆懂的第一次见面,那还是2002年9月,我刚上大学。那天广州热成一池滚烫的水,我就像一条八分熟的鱼。爸妈给我整理好宿舍就坐上了回湖南的火车,从火车站回到暨大的过程中,我仿佛能闻到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肉香,我甚至鬼迷心窍的去超市买了一包榨菜,并且还郑重的选了香辣口味的。
    我拿着一包榨菜站在超市门口,两眼无神。我面前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这一瞬间我是想家的。不幸的是,下一瞬间我就被人爆了头。那个爆我头的youngman有一张清俊温和的脸,他的嗓音温和好听:“不好意思啊,认错人了。”
    我看看他,再看看掉到地上的榨菜,脑子发抽说了一句:“你没认错,我就是黄飞鸿,我们去吃烤鱼吧。”
    陆懂后来说当时他吓得不轻,以为自己失手将人打傻了。
    这次相遇除了能证明我的确不正常之外,我还确定了小西门外的那家烤鱼店真的不错。
    至于说为什么我和陆懂的关系由纯粹的朋友变成了这样,那还得回到2003至2004年的跨年之夜。那天晚上有月亮,我和陆懂还有一群好哥们去了珠江边。这其实是一件很矫情的事,一群大男人不去吃烤鱼来珠江边看什么风景!!!那天晚上大家找了个小店子,各自喝了很多酒。我因为极度厌恶酒味,于是最后众人皆醉我独醒。陆懂喝多了要吐,我扶他去厕所的时候,时间正是凌晨两点,没有多出一秒钟。
    陆懂吻了我,在他醉眼迷蒙时,在我猝不及防时。他闭着眼,我睁着眼,厕所浓郁的消毒水味没能拉回他的理智。我至今不敢相信,我的初吻居然是在厕所里离我而去的。
    想想都觉得不浪漫。
    如果对方是个腰细腿长的大美女就好了。
    我回忆了一遭后,发现陆懂已经熟稔的爬上我的床,闭着眼睡得很香。而安小梯趴着睡在我的桌子上,眼下有一圈乌青,不知道是不是在外面跟人打架了——也有可能是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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