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失忆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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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睁不开,头晕得很难受,自己似乎置身在一片黑暗中,渐渐地他开始感觉到疼痛。他开始恢复意识,想努力睁开眼,却使不上一丝力气。头部传来阵阵钝痛,脑子时而模糊时而清晰,似乎有人一直在追着他跑,他记不得那人的面容,唯独记得那双冷冽如冰的眼睛,充满肃杀的寒气。蓦地,大脑一片空白,自己是谁,现在是什么情况,许许多多的场景离他越来越远,喧闹的声音被放大数十倍,带着快要震破耳膜的回音,唯独那双眼睛,离他越来越近,眼看着就要赶上他。
    不行,他不能被抓住,他奋力想要逃脱掉,可身体却像是被抽空了一般,使不上力气,身上的疼痛越来越明显。
    “啊”他大声嘶喊出来,声音黯哑的吓人,
    守在床前的人注意到他的动静,连忙趴过去,按住他不断扭动的身体,
    “你醒了,谢天谢地你终于醒了。”
    那声音很是温淳动听,竟是让他逐渐平静了下来,慢慢睁开了双眼,午后耀眼的阳光直直刺入他的眼中。
    好亮,该死的,真他娘的刺眼。
    模模糊糊有一个人影,在眼前晃来晃去,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手里好像还抓着什么东西,温热滑腻,还十分柔软,嗯,手感不错。
    “你既然醒了,就松手放开我,老子被你抓了快一天了。”那好听的声音带着几分气愤怒数落着他,可听到他耳朵里,竟似是挠痒痒般,好不舒服。
    握在手里的东西,手感实在不错,他不仅不舍得松开,反而越发放肆的摩挲了两下。
    “操”,那人被他惹毛了,使了十分力气踹了他一脚,狠狠地挣脱了他的束缚。
    他被踢了一下,浑身的伤口一阵抽搐般的疼痛,忍不住闷哼了一声,皱紧了眉。
    “喂,你一个大老爷们儿,不会这么不经踢吧,”那人的声音软了下来,
    “喂,你没事儿吧,”那人轻轻推了推他,
    “喂,你怎么又把眼睛闭上了,又晕过去了?”,那人又推了推他。
    他缓了一会儿,实在受不了那人的骚扰,没好气儿地睁开眼,瞪着那人。
    他本来以为,单凭那美好的声音,就算不是个大美人也应当是清秀可爱,可亲眼看过之后,方才发现,现实往往与理想相去甚远。
    普天之下竟有这般奇丑的男子,若是一般的丑也就罢了,丑到这份儿上,也真是叫他开了眼界。不过人的皮相归根到底不过是惑人的外在,他虽然识得美丑,也喜欢美人,却并不十分在意。
    眼前更重要的是,自他逐渐清醒后,大脑一直处于一片空白的状态,自己是谁,现在又在哪里,统统都不清楚了。
    “什么,你刚刚说什么?”眼前的丑脸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原来他竟是无意识地将心中所想说了出来,似乎潜意识里,他将这人划进了自己人的范围里。
    他性子似乎生来就是极冷静的,如今面对失忆也丝毫不见慌乱,反而还能顺畅自如的寻找对策。权衡了一下利弊,如今,干耗下去也是毫无进展,干脆和盘托出,慢慢寻找线索。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兄台可是认识我?”
    那人嘴张的大大的,半天都无法合拢,一张涂的血淋淋的大嘴张得可以塞下一个鸡蛋,实在是有些伤眼,他心底其实很想扇他一巴掌叫他闭嘴,或者用什么又大又粗的东西把那张嘴塞满。
    “你什么都不记得了?”那人满脸狐疑,
    他点点头,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丑脸贴近了一点,仔仔细细看他的眼睛
    “兄台,我脑子没毛病,只是暂时失忆了而已”,他很镇定地一把将他拨拉到一边儿去,语气有些不快,心里腹诽道,这人着实欠收拾,自己若是曾经认识他,为何没有好好调教一番。
    李延年原本是不信的,这事情放在谁那,谁都不能一下子适应过来。这小子平白无故找上门求救,一番折腾过后,反而失忆了。可如今,看他的表情干净认真到虔诚,他想不信都不行。
    “你不记得是被谁追杀,不记得是你自己跑来我家的?”
    “果然我之前并不认识你”,不出所料,他们先前是不认识的,难怪这丑小子敢在他面前这么嘚瑟,
    操,又捡回来一条米虫
    李延年瞪了他一眼半天,一边心疼自家的粮食,一边骂自己手贱。
    越想越气,尤其是看见自己这一身脏了的衣服,尤其是这傻逼还霸占着自己的床。
    转而一想,反正这小子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昨天给他包扎时,看起来体格也不错,不如让他做牛做马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你是我李延年从街上买回来的小奴隶,伤好了就快点从你主子我的床上滚下来。”
    他眯着眼睛打量丑小子颐指气使的模样,恨得牙痒痒,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我身上的伤虽说不严重,可没有十天半个月是无法痊愈的。再者,我的头到现在还一直昏沉迷糊着,让我再休息几日,回头一定报答兄台的救命之恩。”
    他做出一副乖顺的样子,心里琢磨着,使什么招子才能把这一脸嘚瑟的小子制得服服帖帖的。但报恩的心,确实不假,他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即使不记得忘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他潜意识里还是知道,这人若是放任他不管,他如今十有八九已经到阎罗爷那报到去了。无论如何,这份恩情,他一定会只多不少的回报给他。但报恩并不意味着要他俯首帖耳,他骨子里的傲气告诉他,只有别人贴他的份儿,绝无他被驯服的可能。
    李延年说白了,就是头顺毛驴,吃软不吃硬那伙儿的。
    如今见他有伤在身又表现得乖顺,反而别扭起来,不好意思继续指使他,一屁股坐在床边,捧起他的头放在腿上,仔细检查起了他额头的伤口。
    “喂,你既然留下了,总得有个称呼吧。”
    “你说叫什么就叫什么吧,左右原来的名字忘了,”他头枕在丑小子的大腿上,额头被他的嫩手抚摸着,好不惬意,
    李延年想了一下,“就叫小七吧。”
    他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作者的话:狗血吧,狗血吧,其实阿雪本身是个十分喜欢狗血的人,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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