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余予颠沛4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877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晚间我做了一个梦,梦很长,内容却不怎么讨人喜欢。我是儿时的公主,要穿着漂亮的蕾丝裙,在一条不知直达哪里的路上走,手里拖着一只大我两个的独眼兔子,一步一步地走。后来我找到一扇漂亮的门,门上涂着浓妆,像女人在娇媚地眨眼。我放下兔子,手还没有碰到门,门就开了,仿佛漂亮的女人被撕成两半。然后我听到久违的尖叫。
在凌晨三点的时候被梦吓醒,简直糟糕透了。也没人怜惜你的怯弱,说可怕吧,其实是因为孤独。其实所有的事情出错,都是从任铭任性地想要参与我开始的。我简直是披着年轻的皮的枯草,内在没有水分可言,只能干燥地堆积,然后我们酝酿成一团自焚的火。现在这老化的过程越来越剧烈,我开始一点一点的清晰回忆起自己的曾经。我明明不想的,我曾说要一往直前的走,不回头,如今我已割断我的头颅面向过去,身体走再远都无路可走。
任铭的冰箱里面没有酒,这个男人不喝酒,我想此刻我拥有一些尼古丁的话,也不会这么难过了。我拉开酒店细微遮掩着楼层的窗帘,露出它大片夜色里绝美的光景。这时城市还清醒着,它同我现在一样的年轻,有资本可以肆意挥霍自己的身体,你看我的身体里其实藏满了伤疤,但外在是美的,弹性的,让男人神魂颠倒的。酒色会掏空男人的身体,而我也会在这片刻的满足里越来越空虚,会死的,被渴求逼死。
我瞪着眼睛一直到天色曦明才觉得一种迟缓的凉意爬上我的神经末端,身体也累,像灌了铅似的累。我歪着身体靠在玻璃窗边睡着了。连任铭敲了门,然后拿之前我开玩笑给他额外的房卡开了门。我还穿着睡衣,据后来任铭的描述是,我的脸色很白,近乎透明,尤其是那时的阳光从高楼的鳞次栉比里,投下大片穿过窗沿,我被世间最干净的事物净化了。
他不忍吵醒我,却过来将我结实地抱起来。我不知道自己的头按惯性轻压在他胸膛,原本我是冷的,血也被冻成冰,所以心脏活动不来,所以我没有体力睁开眼,但是他是的热的,我渴求他的温度,于是我越来越想挨着他,亟需他的所有。如果我再做了一个梦,那一定是光恩赐于我的天堂。
我重新回到床上,再醒来都下午两点了。一睁开眼就可以看到冒热气的食物,任铭在长条沙发上看乐谱,我想我视线专注的强度一定和他的第六感觉的灵敏度是不相上下的,于是他冲我笑了笑,“十五分钟前重新买的,吃一点吧。”
我嗯了一声,被人宠得懒散,口脸也不愿意洗漱,于是吃起了东西,随口问他,“没事做?”
“老板都不在,我去做什么。”他看着我,笑我的没话找话。我噎了噎,“我怎么觉得蓝调要关门大吉了?”他离开沙发,弓腰下,手指摩擦我的嘴角,“吃东西还像小时候一样嘛。”我扭过头,暗道这男人蠢,一直忏悔让我想起最不愉快的事,但是这性子里却时不时提起,真是叫我讨厌的一个人。
“对了,十二点的时候你手机一直在响,我帮你接了。”他坐回沙发,“她说她叫赵冰,今晚在老地方等你。你朋友?”
我拿过手机,许久不响的手机确实塞满了赵冰的电话,这千金小姐又要做什么?“关你屁事。”我故意板起脸,他察觉我在玩笑,所以也不甚紧张。“口气这么差,难道是闺蜜?”
“你真三八,走开,我去洗手间化妆,等下出去。”
“现在?”任铭不确定地问我,我翻白眼,“现在不用去酒吧黑白颠倒地唱歌,我去买东西怎么了?还有,今天你去看住的地方没问题的话,把东西清好。”
我确实逛了一下午,但大多数颜色的衣服我都不喜欢,习惯在黑色的衣服上驻足片刻,再买自己合意的,刚准备结账,看到一款男士的白色衬衫,剪裁很精致也很大气,我想起任铭的少年白,于是加购了一件。来回用了四个小时,等我满载物品回去的时候,任铭叫我不要回酒店了,他找搬家公司和清洁工把东西弄好了,叫我直接过去。
新房子是两室一厅带厨卫,价格也满意,早先我们决定之后就叫人翻新过,重新砌切,也就是涂漆的功夫。任铭不知道要怎么摆弄我房间的东西,于是等我回家自己解决。这会,我在整理,任铭一人在客厅不知在做什么,然后他拿着一件衬衫进来了,我买的那件。
“你准备送人的?哪里买的,我挺喜欢的。”
“你一个男人竟然翻女人的购物包?”我睥睨他,万分不屑。他脸都绿了,“不是,我扫客厅了,你包装袋散开了。我才看到的。”
“知道了。送你了。”
“啊?”
“你脏手碰过了我怎么送人。”
任铭急了,“那我再给你买一件吧,要不我把钱给你。”
“行了行了,蠢死了,我专门给你买的,快滚吧。”
他惊喜万分,后来把衬衫往怀里一搂,感激地看着我,“席萤,原来你记得,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个生日礼物。”
我扭过脸,力求不露馅,瞎猫撞上死耗子,大概如此。“算了你也不要忙了,跟你女朋友去过生日吧,我也要出门了。”
在他出门前,我怪异地祝贺他生日快乐,他换上了那件白衬衫,于是用敲打我心的笑容回说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