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鸟卷:诱惑 上篇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5696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章洛早年不叫章洛,他没名字,很久一段时间的代号是黄种狗。他是被人仍在美国贫民窟的孤儿,从小与垃圾为伍,被黑人和白人欺负,名字那些是从垃圾堆里面捡了本破烂中文字典选的。
他很清楚自己是中国人,与那些人不同的肤色和发色,是在那段很长时间被讥笑和欺负的理由。这当然算不上什么正当理由,但是人类总是自欺欺人的找一些有的没的,安慰下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
章洛没人护着,只能从垃圾堆里面翻找吃的,跟人抢,跟狗抢,跟所有一切让他活不下去的东西抢。
所以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世间人的可怕,堕落和残酷。
十岁的章洛已经知道世界全部都是黑的,无论是白色耀眼的白天,其实都是黑的,对他而言不过是熬过去一天是一天,能活下来已经是运气使然。
他终究是从那个让他厌恶的地方走了出来,因为他实在长得太好了。那个娇笑着不男不女的人带他出去的时候,满口说着好话,把以后的生活说得天花乱坠,似乎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天上都能掉下美金来。
章洛只是表面上装作懵懂的模样,却在心里冷笑。
他太清楚了,世界上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贫民窟里面换取一块已经硬的不行的黑面包都要付出代价,何况这个不男不女的男人实在算不得是什么好人。
只能说他的命也许真的没有倒霉到这个程度,或者冥冥之中还有人谁保佑着他。
他拖着那破败身子从那个店里逃出来的时候,遇上了不死鸟老爷子。
上一批四谋当中唯一有点人性的也就是这位了。章洛那个时候已经快十一岁了,被那家夜店养了半年,很快就要推上台去接客,不死鸟老爷子收下了他,
但是,世界依旧是黑的。
他的心已经变得又冷又硬,比那石头还要固执。不死鸟老爷子原本只是可怜他,准备当个下人养着,以后准备给自己徒弟有个伴或者给远在中国的少爷备着个信得过的人。
章洛不满足这样。
十岁的他已经知道世界残酷到让人心冷,知道权利与金钱的魅力,知道那个看上去快断气的老头一句话就让那个地头蛇的夜店乖乖的盘起来,舌头都不敢多吐一下。
不死鸟老爷子原本有个徒弟,是个外国人,长得金发碧眼很漂亮。可惜这个故事跟他没什么关系,因为章洛见到这人的第一次这个人就死了。
不死鸟老爷子领他回去的时候已经把人洗漱好了,一副个小贵公子的模样。还没开口,就看见外面点射来了一颗子弹,他的徒弟飞身一扑,把章洛误以为是那位远在亚洲的主子少爷紧紧护住,然后跪了,办了丧事,直接入土为安了。
真是好样的!
章洛一辈子没欠过别人人情,小时候捡着他的老乞丐早就死了有些年数了,他那个时候才几岁,彻夜挖了个坑,把人埋了,算了还了恩情。
但是对于这位名字都不知道,却又救了他的人,就算冷漠如他,也有些愧疚。
因为他比任何人知道人想要活下去的情感是那么的强烈,他的那一个飞扑不知道拥有了多少的勇气和决心。
这些章洛都没有。
他从每天睁开眼的那一刻开始就要为了那些微薄的食物,自己的性命担忧下去。活着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死去的时候才会那么的痛苦。
但是章洛的确是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所以他在不死鸟老爷子的门外跪了整整一个月,晕过去无数次,却又重新背脊笔直的跪在那个地方。
不死鸟老爷子终于让他入了门。他比起那位不知名的金发小哥更为适合继承这个位置,他足够聪明,冷漠,漠视一切。
就连不死鸟老爷子都感叹他的学习能力,一次次刷新了他对于章洛的认识。
但是他又是如鲠在喉。
章洛冷漠,善于玩弄人心,那些他教过的手段硬生生被他玩出一朵花来,不过两个月,不死鸟分给他的公司,上上下下五十多号人都被他收拾的服服帖帖。
那是真的服服帖帖,因为不死鸟老爷子的命令那些人都先捧着请示了这位主子,才敢去完成。
章洛不懂得爱,不懂得同情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在他眼中,这个世界就是人吃人的世界,弱者注定要被饿死,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来。
所以很快的不死鸟老爷子领了另外一个人回来,继承着那位前任爱徒血脉的一个男孩子,那个人的弟弟,却跟章洛一样拥有黑发黑眼的人。
章洛一瞬间就想出了十几种方法能把人悄无声息的解决了,甚至这两年他收服的手下都在磨刀霍霍,计算着那个不过十岁的小男孩从哪里下刀会死得比较快。
没有人会怀疑章洛会下手,这位小主子别看上任不过两年,可是一位心狠手辣的主子,光是这两年亲手死在他手下的人就没少过,更何况那些他只是动动嘴,就无缘无故失踪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但是他没有动手,甚至没有动那个孩子一根毛,反而把这个人捧在手心里。
所有手下都是心里都在抖,想着这个人小小年纪就知道捧杀啊,是要把这个小孩子养废了的节奏啊。
这个孩子没有被他养废,也许是这个孩子有些聪明,也许是不死鸟老爷子做了什么,也许是章洛心始终还不够硬,舍不得把那个救了他的人的表弟往火坑里推。
但是他始终不够聪明,最起码这个叫做李修的少年没有章洛聪明。
他如同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就算努力藏在最暗的地方,偶尔还是露出那么些锋芒来。
而且那位亚洲的小少爷已经见过这两个人,无论是卫平还是那位还小的人儿,都比较中意章洛。
章洛把这位小少爷照顾得很好,如同那些世家里的小少爷,聪明而优雅,却有着一些小骄傲。章洛很满意这样,他舍不得这个人被养废了,却又不可能把这个不死鸟的位置让出来,所以这个人就这么被好好养着,将来也许给谋个让人羡慕的闲职,然后让他娶一个喜欢的女子,幸福的过完一生。
他并不是不知道李修的那些小心思,不过并不放在心上,这孩子是他看着长大的,知道这个人的所有,如同一只揉捏在手中的小人一清二楚。
二十岁章洛已经觉得自己的心思像是年逾四十的老家伙了,他养着李修,好吃好喝的伺候着,给他最好的教育,最好的东西,那些车子票子都是章洛在外面打拼出来的。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关系,类似于有点父子,但是更多比较像一个养成游戏。
那个孩子只比章洛小两岁,长成了章洛觉得最舒服的模样。眉眼飞扬,星眸如光,笑容中充满着叫做阳光和洒脱的味道。
章洛早年没那么爱笑,他心思重,小时候就被笑看着像个女人,年纪上去了到时越发俊美芳华,笑一下就能让众多男人红了脸。又是早年时候那些阴沉手段让人沉了底,总给人阴晴不定,脾气不好的印象。
李修在耶鲁读书混得很好,每天都有大批朋友这里玩那里玩。章洛不管,也懒得管,李修在学校里面结交的那些朋友章洛自然知道他什么意思,就算再家大业大,能大的过卫家?何况他们争得这个位子,终究谁说的算,章洛看得很清楚。
李修在耶鲁第一年春假,他带了很多人回了波士顿,四谋中的两位长居波士顿,继承人也在那边,所以不死鸟老爷子不久之前也在波士顿买了房子,正式住在了那边。
房子是高层复式,老爷子本人加上管家和两个下人和两个保镖常驻在那边,章洛知道规矩,外面虽然每天带着大批人马出入,每天回去的时候就跟普通白领回家似的,开着辆不起眼的雪佛兰。
李修带着几个朋友在家里吧台那边坐着喝红酒的时候,一转身就看见下人给章洛开了门。
外面在他们回来的时候就在下雪,黑色的长发略微带着雪色盖在肩头,一片略微昏暗的灯光中显得这人身段格外的好大衣里面是合体的欧版西装,手上拿着一个褐色的牛皮纸袋子,下人想接过手,被他摇了摇手挡下来,然后说了几句,往餐厅那边看了一眼,走了过来。
李修虽然已经喝了很多,到底还没糊涂,站起来冲着走进来的章洛点了点头:“章洛哥,我带几个朋友来玩玩。”
章洛点了点头,脸色似乎还带着写愉悦,倒是李修的几个朋友看到章洛都愣了愣神:“别闹太晚,吵着老爷子。”
李修点了点头,却不是特别放在心上,明里面谁不知道不死鸟老爷子不太喜欢这位捡来的孩子,倒是李修被他亲孙子一般的疼着爱着。
“那位老爷子欢迎我们着呢,他可是真心疼阿修的,真是疼到骨子里面去了。”坐在边上的一位黑发男人冲着章洛一笑,摇晃着手上的红酒杯:“将来这些东西还不都是阿修的。”
“是啊,老爷子的东西自然是要留给李修的。”章洛放下手中的纸袋子,从特质的冰柜拿出一个锡罐,李修一眼就认出来,这就是那个老爷子宝贝得不得了的茶叶罐子,那里面的茶叶老爷子自己都要省着喝。
不死鸟老爷子到底有多少财产,章洛也许比老爷子自己都清楚,全球的几处价值不低的房产,华尔街一家投资公司是卫家划给他的,还有他名下国内的一个企业,凭着这些李修可以活的很好。
章洛要的不是这些,他要的他已经得到了。
想到这里,章洛笑了一下,他笑得时候显得很魅惑,就如同在勾人一样,哪里都带着艳丽的色彩。
李修都停顿了一下,他成人之后几乎没看到章洛笑过。
你觉得李修会一见钟情,看到章洛一笑就魂就飞了?
别闹了,要一见钟情也不会到现在。不过只是有点心动而已。这人平时实在太阴郁了,就像蜷缩在黑暗之中的毒蝎,就算再美丽也是病态过头了些。
那位远在亚洲的小公子终于单独见了他,在沈无常和孟朗之的陪同下,新一代的四谋已经聚齐其中三个,那位矛盾者的继承者前段时间身亡之后,沈无常和孟朗之的脸色实在看上去有些憔悴。
四谋这一辈继承人失了两个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情了。
亚洲小公子把矛盾者的继承者悄悄的送给了矛盾者老爷子,看小公子的神情这个矛盾者怕是小公子还活着的时候是指望不上了,所以就算不死鸟老爷子这些年给卫家的通报里面写满了对于自己不满的之词,卫家那位小公子还是把自己敲定了下来。
那么多年的筹谋和忍耐终于在这一天换得了自己所想要的东西。
他不要再过那种看着别人脸色的日子,他无法忍受再成为别人的猎物,那些人肮脏而贪婪的眼神再也无法落在自己的身上,他的生命不再为他人所握,终于握在自己手里。
那是多么让人觉得幸福到想哭的事情。
他的愿望比其他人想象中的要简单很多,却是很执着。就算他已经长大,厉害到别人已经伤害不到他了,但是他真的无法回忆那些如狗一般活着的日子。
章洛强大而脆弱,那些活在他心底最伸出自卑而痛苦的想法,早已被他埋在心底最深的地方,却永远存在着。
李修在旁边看着章洛把茶叶小心翼翼的整理好,突然开口问道:“这茶叶我看你每年都拿回来这么一点,国内带来的?”
“有人送来的,老爷子喜欢喝龙井。”李修没有说出来这是每年小少爷那边托人带过来的明前老茶树的龙井,要不是卫家,这种特级贡品不死鸟老爷子也弄不到。
这么丁点重量的东西,在国内比黄金还要贵上几倍,那位小少爷终究是心软的,舍不得下手。
没有关系,不死鸟老爷子始终对自己有恩情在,就让人好好养着一辈子就够了。
李修不可置否的一笑:“你倒是懂老爷子欢心,可惜你辛辛苦苦伺候了那么多年,老爷子还是不看你一眼。”
“当年你被带回来的时候还那么丁点大。”章洛把锡罐放回冰柜里面:“很多人都问我,会不会搞死你,后来我养着你,很多人都说你会不会被我养废了。”
章洛终于正眼看了李修几眼:“我一直以为就算我不用教你,往你身边的塞的人我这些年都看着,我以为他们已经把你教的很好了,可始终太不聪明。”
李修的脸色阴郁得滴血,连带着后面的那群朋友连发出声都不敢。
“我始终对不起你哥哥,我以为你能聪明些,安分守己些。我知道你跟你哥哥不一样,如果你能继承到你哥的性子,我也是有交代了,真是可惜了。”章洛不是不知道李修的那些动作和小心思,不过他也不是什么好人,只要最起码在自己和老爷子面前是那副讨人喜欢的模样就可以了。
“别提到我哥!要不是你他怎么会死!”李修的脸色终于完全难看起来,几乎握紧了手中的酒瓶,简直要砸出去。
“我以为你很讨厌你那个哥哥,我以为你之所以感到愤怒,是因为你那晚上听到你母亲是怎么哭着和你继父说着他的好,那个表面上把你宠上天的男人其实看不起你,不是吗。”章洛突然笑了起来,看上去残忍异常,然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李修:“看样子你真的不如他。”
章洛很聪明,他这人聪明过头了,知道哪里是人戳的最疼的地方,一刀就能把人捅的生生死不知。
李修瞪着眼睛,几乎想要一把拎起他的衣领,然后最后停下动作,愤恨的放下:“章洛哥怎么还没喝酒,就开始醉了!”
“他可是清醒的很。”不死鸟老爷子拄着拐走从外面走进来,看样子是刚醒,身上披着件外衣,略微咳嗽了两声:“你的翅膀终于硬了,不用再看我这个老头子的脸色了。”
“您当初把我带回来的时候也不过是想让我做个忠心的下人。”章洛又笑了一下:“后来我成为了您的徒弟,您也觉得不错,目前四谋实在是危险,能有个为了以后您一脉的亲人多个靶子也是好的。只不过您从未想过我的手段,想着我始终是个不成器的,再怎么样还能反了您不成。”
章洛沉默了一下之后,像不死鸟老爷子鞠了个躬,然后看着李修,面色不定,似乎跟看着一个孩子似的看着他,伸出去的手似乎想要碰碰他,却始终在一半收了回来:“李修,你哥死了,我也要走了,以后真的没有人可以护着你了。”
也许,他真的应该离开了,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倾注了太多心思在这个人身上。
所以这是一个机会,一个给与他也给予李修的机会。这个他看着长大的男孩身边的女人从未断过,他已经意识到自己那么丁点不应该起的心思似乎在翻滚,似乎已经来不及了。
章洛当夜就拿了一点东西离开了波士顿,漫天大雪中有人替他拿着一切,他就这么孑然一身穿着深色的大衣坐上了宾利车,后面有个长相冷酷的年轻人替他撑着伞,小心翼翼,亦步亦趋的跟着他。
李修甚至看见章洛对那个年轻人笑了一下,那一下好似一下子一把刀捅进了他心里搅动,痛得撕心裂肺。
但是他只是冷漠的站在那边,站在不死鸟老爷子的身后,说不出一句话,迈不出任何一步去拦住那个人。
章洛坐上车看着他的最后一眼,直直得差点要看出他的一口血来,似乎是在可惜,似乎有些留念,但是更多的似乎是极为冷漠而无情的,看着他的血都跟着冷下来。
章洛二十四岁那年,卫家小少爷要通过八大家的追杀,哪怕他已经和其余两人布下天罗地网,还是手上力量不够,始终比不得那些摸爬滚打许多年的老狐狸。那时候卫松没死,在卫家给好几个人下了绊子。卫平被伤,被卫家部队捞走生死不知,沈无常和孟郎之被他们的枪神师傅带人救下,还在昏迷。他被一个平时信任的手下捅了一刀,腹部一摸全都是血。
章洛最自信的便是玩弄人心,没想到终日打雁终被雁啄瞎了眼。
他苦笑一声,想着自己也许就栽在这么一回上面了。
那一天的波士顿也下着大雪,冻得他手指都快没有了知觉,他似乎又再那么多年都没有想起李修之后,又想起了那个他看着长大的孩子。
从那青涩的模样变成一个跟他差不多高的男孩子,冲着他微笑喊着他章洛哥。
那时候章洛已经完全取代了不死鸟老爷子的位子,不死鸟老爷子被半养半囚的困在波士顿,他没有为难李修,只不过从那天之后再也没见过他,已经整整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