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28  更新时间:13-04-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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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情感越来越深,到最后,之初便把这份情定位在“第四种感情”,这是一种比亲情更浓,比友情更深,比爱情更真的情。我至今都不知道应该叫做什么好,若不是听人说过百合这两个字,我想我会一直被自己蒙在过去。
    200X年的冬天是最温暖的,因为我们有彼此给的爱,满满的,甜甜的,可以融化北方的冰山,可以温暖南城的冷漠。也许,在那个时候,我就下了决心:这辈子不结婚了。我只想陪着之初慢慢变老,哪怕到最后是我一个人的地老天荒,我也不想离开她半步。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占有欲太强,还是对之初太过在乎,临近新年,当之初告诉我她在约会时,本来不应该去打扰的,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仍然打电话去骚扰她。第二天起,我便不会主动在QQ上问候她,我以为之初会主动和我说话,谁知,她也不理,俩人就这样一直僵持着。
    最后是我妥协了。是啊,转眼间,之初就奔三了,她的压力并不亚于我的,即使没有父母的胁迫,面对社会的舆论,世俗的困扰,没有谁能真正摆脱这些。因为我们都是凡夫俗子,女大当嫁,男大当婚是中国的传统,活在世间,便要食得人间烟火,这是生存的定律。
    我告诉之初,我不想结婚,之初说过她在前几年的时候,也和我一样,从来没有过结婚的打算,只想自己过着自由的生活,这并不意味她不是正常人,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纵然不是为了自己,也要考虑亲人的感受,一天没有成家,亲人的心一天就放不下。所以,她在试着交往,算是给家人,也给自己一个交代吧。
    在这种时候,我是一个矛盾体,又是一个无助体,我不知道我应该为之初做些什么,才能让她减轻她的压力,一方面是想让她幸福,可是另一方面我心里又难受……我想我是自私的吧。如果为了自己的一念之贪,让之初放弃爱情,让之初受尽世俗的冷眼,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于是,我开始刻意远离之初,无论是在博客上,还是在生活上,仿佛又回到了原来我行我素的日子,只是偶尔会去我们的圈子逛逛。
    我发现,我离她越远,越是会想她,是否吃好,穿暖,工作怎样,心情怎样,我想我是疯了,我把之初当成了我的全世界,我的内心已经完全被她占满了。我只有让自己分心,找事情做,分散注意力。
    认识李枫纯属意外,我们也是在博客里认识的,他是一个幽默风趣的男孩,能说会道,经常会去我和之初的博客留言,每次都能把我俩逗欢。我不知道他对我什么时候产生的好感,只是听他说,他曾抽了几个晚上的时间,把我空间的所有心情,日志,留言板都翻了一遍,翻完空间,又去翻博客的日志和留言。
    从我写的文字和空间留言板的信息,李枫好像知道我和之初不寻常的关系,中间夹着些许暧昧。
    于是,他经常会在我发文章的后一秒钟,贴上自己的评论,大意就是他知道是写给谁的,有时候他会为我和之初之间的情感动,其中少不了羡慕,嫉妒,恨。
    只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李枫居然会做出挑拨离间的事情。
    那次李枫对我说了之初许多的不良语言,还怨我对他冷眼相看,说他插不进我和之初间,他觉得我们俩有问题,甚至说之初说我不好的话。我回想了一下李枫的表现,看的出来他是对我有好感,但我对于网恋是不会动摇的,我连结婚都没有想过,怎么可能会想着恋爱,更何况是网络上虚假的情意。像我和之初这种情,不仅是李枫会嫉妒,恐怕我们身边的这些人都会嫉妒吧。
    又或许是我们都有较强的占有欲,我和之初之间的空隙,任何人也插不进来,对于彼此的信任,我想我们是毫无保留的,所以对于李枫说的那些疯话,我并不会相信,也不会因此而去质问之初,这一点,我坚信不移。
    认识之初四年了,迄今为止,我们共同的好友只有一个,他叫林杨,我和之初尊称他为哥哥。虽说是相识四年,但是QQ好友只做了三年,之初把网上的人全部删了,包括我,只剩下现实生活中的朋友或是同事。我至今也不知道,为何别人如何努力,也融入不了我和之初之间里来呢?不得不承认,融入不了,我是开心的,这样,我们的爱就不会分出去了,我的眼里有她,她有眼里有我。
    我把李枫发来的情书邮件删除后,他又在圈子里接我的游戏玩,并且附上好多歌词,说是他心情的代表。但我仍然无动于衷,我不会去网恋,也不会放弃之初,更不会因为他而放弃。在我看来,通过不正常的手段去追求的爱情都是不真的,这里面掺杂太多功利性的东西,如果连最初的目的都不纯,那么以后的爱情更不会真到哪里去。
    我在现实生活中虽然说不上调皮,但必要的交际还是会的,尤其是在生人面前。我在网络里便扮演了冷傲的一种人,不轻易与人深交,但是如果认定了便是一辈子,我不会玩感情游戏,所以我对网友都是漠视的。有人曾这样形容过我:你一半是天使,一半是恶魔,有时是冰火两重天,有时是天堂与人间,千万双眼睛盯着你,你都不会正视一眼,偏偏愿意去一个没有人有角落里呐喊。
    也许,正是不动于心,才不动于情吧。
    后来,我警告李枫:如果还想与我做朋友,就不允许再说之初的不好,而且,我和他要保持距离,如若他的做法超过友情的界线,我会毫不留情的黑了他,从此,互不相识。
    李枫没有办法,只好顺从我所提出来的。有一天,我突然和之初说起了这事,之初当时就把李枫黑了,问我要不要也一起黑了他。我于心不忍,虽然我是属于慢热型的,没有感情,也有友情吧,怎么说也把李枫当成朋友了,这样黑他,让我下手有点难。
    “那要不要我帮你?”之初调皮的问。
    “还是别了吧,再看看他的表现,你觉得怎样?”我弱弱的说。
    “那随你了。”之初回。
    之初没有再追究这件事,有时管理圈子,能看到李枫的脚印,也会给足他面子,回复留言和评论,恩,我知道这是做为圈主的义务和职责,之初向来是公私分明的。
    200X年X月,我辞职回Q城,在此之前,之初还专门为我写了一篇祝福的文字,她说让我带上她的七色祝福走向明天,那时我挺感动的,感动她的细心和体贴。
    我把之初写的文字贴了上来:是祈祷的心理,是祝福的感情,下一站,幸运。倒计的是时间,每天都在减少一天,不必伤感,不必伤怀,当你步入下一站的时候,我会为你带上我最深的祝福。每天早上看到倒计时的时间,谁都没有说什么,也不必去说什么,即使最简单的一个问候,一个特别好玩的QQ表情,都会如此深刻的铭记于心,一起走过的岁月,彼此都会用心好好去珍藏。人生旅途中会遇到许许多多不同的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走进对方的心理,我们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好想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此刻的想法是:爱比永远多一天!要踏上,下一个旅途,也是人生的下一站,只能借简单的文字,为你祝福,愿幸运伴随你到永远……
    我在空间里发倒计时的说说,从倒数第十天开始往前倒,之初说虽然这是不经意的一个数字,但是看到后心里或多或少都有些不舍。明知道只是短暂的离开,心里还是难受,或是我们都习惯了彼此的存在吧,直到后来她说,网上没有联系,我们还可以发信息嘛。我想了一会儿,便笑了。
    我回了一篇文字给之初,标题是《梦里花落知多少》,记录的是我和之初一起走过的399天,刚好是一年之后。是的,我们在无声的时光中,悄然携手行走了一个周年,我们从网络走回了现实,从个人走回了家庭,从表面走到了内心,就这样的一个过程,让文字见证那些或伤,或痛,或感人,或幸福的回忆吧。
    春夏秋冬,我们没有在彼此的生命里缺席太久的时间,不放心也是放不下,当能真正陪伴彼此经历时,所有的风雨,所有的不平,都能化成向上的力量,鼓舞我们积极面对生活,面对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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