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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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朝,天和九年,齐国故地。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一场大雨,终是搅乱了人们欣赏山花的雅兴。
山名“驼子峰”,直白、平庸;山间有寺院,名“普渡”,终年香火旺盛,游人络绎不绝。然而,这世间的有些故事,终究与熙熙攘攘无关。
两个年轻人共执一伞,匆匆沿着山间小路奔跑,此地已经深入驼子峰腹地,人迹罕至,此时雨势太大,山路崎岖泥泞,以至于其中一人已经狼狈不堪,但他手中的伞,却始终偏向身边的人。此人全身已经被雨水打湿,但隐隐间,却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度,只是这样的情景,让这种严肃显得有些滑稽。
“连伞也打不好,”青衣男子佯怒,“管好你自己!”说罢将那伞向身边推去几分。青衣人面相清秀,气质斯文,只是开口几句话,便将这文人气度糟蹋了个遍。
身边的灰衣男子憨笑着点头,却见那伞,仍是稳稳撑在青衣人的头顶。
“我的话,你听不见么?!”青衣人继续将伞往身边推开,“躲远点儿。”
灰衣男子依旧八风不动。
见无法改变同伴的做法,青衣男子无奈的笑笑,说道,“前面有院落,进去避避雨吧。”
走近了才发现,这个院落竟是一处道观,道观很小,甚至可以说是简陋,斑驳的墙面隐隐露出内里灰红色的砖石,屋上的瓦片,呈现出多年不成换过的黑,这样一座道观,让人感觉,那漫天雨滴仿佛要将它化去一般。
两人来到门前,看到门上朴素的匾额。
匾额上的漆色已接近落光,但上面的字,却清晰可见——“安宁观”。门两旁是与匾额同色的楹联——“永怀凡间事,长忆旧时欢”。
“好字。”一直不曾开口的灰衣人说道,“字态俊朗舒逸,不掩其铮铮风骨。”
“只是,看这对联,这里面住的,倒不像修行之人。”青衣人兀自扣响了门。
不多时,门开了,内中走出一个中年道士,发髻梳得整整齐齐,自上而下一身粗布道袍,撑着一把宽大的油纸伞。看上去与仙风道骨相差甚远,只是,他的眉宇之间充沛着一种沉静的气质,将他整个人,隔绝与红尘纷繁的情感之外。
一番推让,两人随道士进入院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株开的鲜艳的桃树,亭亭如华盖一般将整个院落遮盖的严严实实,围墙上爬满藤萝,亦是郁郁葱葱的样子,再往里走是正屋,有两间卧房和一个正厅,厅中供奉着极小的土塑神像,厅堂后面仍是一个小小的院落,种植了普通人家的瓜果蔬菜。青衣人看了灰衣人一眼,那眼神仿佛在嘲弄这间小小的、甚至很难称得上道观的地方。
道士在灶间为两人打来热水,又燃起火盆,供他们烘烤雨水打湿的衣服,一时间忙碌不止,待到收拾利落,天色已然黯淡,可这漫天雨水,仍没有半点要停的意思。
“如此看来,怕是今晚要叨扰道长清修。”灰衣人看了一眼窗外,拱手说道。
道士一笑,道,“无妨,”略一沉吟,又道“屋舍简陋,怕是两位要屈就一间了。”
“已是很好。”灰衣人再谢。
简单用过素斋,两人走进左进的卧室,屋内收拾的极其干净,桌椅床铺一尘不染,几乎没有饰物,却在桌上用白瓷瓶养着一支开得极好的桃花,灰白的墙壁上,挂着一幅人物画,天色灰暗,隔着远了,只觉得画上的人朦朦胧胧,翩然如谪仙一般。灰衣人不禁走至画前,画中,是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长相极美,他独立于一片灿然的花海中,唇边泛着笑,然而眉间却流露出无边的惆怅,将这花朵带来的春意寸寸逼退。不同于文人骚客“为赋新词强说愁”,这个男子,仿佛生来就是与忧愁二字同在。
灰衣人一时被画中的情境所吸引,竟不能立刻脱身而出。
“什么画,值得将军您看得这么仔细?”青衣男子径直上前,拿起画轴仔细端详,看到落款,轻声一笑。
“呵,十二年了,居然保存的这么新,难得。”青衣男子笑道,他将手一抬,准备把画轴放下,忽然发现角落里,竟然有两行小字——“愿君长相顾,与我一世安。”
正在青衣人欲开口评说之际,门帘被掀开,道士拿着几支蜡烛走进来。
他把蜡烛放在桌子上,道,“观中平素无客,屋舍昏暗,权请见谅。”
两人急忙转身答谢。
见道士回礼之后欲走,灰衣将军开口问道,“道长,不知此画乃何人所作?”
道士微微欠身说道,“正是贫道。”
“不知画中所画何人?”青衣书生接问道。
“是贫道的一位故人。”道士沉静如潭水一般的面孔终究在这一刻浮现出属于红尘的喜怒哀乐。“天色已晚,贫道告辞。”说罢,转身离去。
入夜,雨仍未停,青衣书生受不得白日奔波劳累,躺在床上翻身睡去。灰衣将军的目光却看向门外,透过那薄薄的布帘,尚且能看到灯火,随着穿堂而过的风摇摇曳曳。
“道长仍不安寝么?”将军步入正厅,轻声说道,“夜已深。”
道士不答他的话,站在门槛旁边,把目光投向园中的两棵桃树,“今夜风雨,明日怕是无花可折了。”他转过头,看着年轻的将军,“施主可是好奇?”
“是。”将军直截了当的回答。
“那么,请随我来吧。”道士提起油灯,走向右进的卧房。
两人在桌旁对坐,各执一杯茶,朦胧的水汽氤氲开来,仿佛一个要开始的梦。
“此处,已经十二年不曾有人来。”道士轻抿一口茶水,“未曾想,来的,皆是有缘的。”
年轻的将军不答话,只静静的等着。
“施主,可愿被贫道超度?”道士如此说。
“为何超度?”
“为世所难容之情。”
“那又如何?”
“情不得善果,施主不怕么?”
“自然无惧。”
“那么,他呢?”
“我怕。”
“为何不放?”
“不想,不舍,不愿。”
道士定定的看着他,那灼灼的目光仿佛要将世间诸般禁忌焚尽,此时此刻,也在坚定的与他对视,让他只得轻叹一声——“痴人。”
宋永安第一次见到陆长宁时,是在丰泽二十五年。
齐国故地多沿海富庶之家族,其中宋家便是这其中的翘楚,海盐、陶瓷、丝绸、航运,宋家哪一样都占,而且哪一样都做的极大极好,然而,这些,与宋永安无关。
人人都知道,宋家的二小子不爱经商,偏爱舞文弄墨,尤其画得一手好画,那纸上的花鸟鱼虫,俱是极真极美;文笔亦是出众,诗词歌赋皆能登大雅之堂。连这当地知府也感叹一句:“此子大才。”
但是,又有何用呢?士农工商,说的便是这世间的规矩,画有上中下品,人有三六九等,这小宋公子便是再有才华,也因了家里经商这一条,终身与科举无缘。
宋永安自己知道,自己无经商之能,又因家族缘故不能出仕,因此,他每日流连于山水,偶尔写篇章句,抚慰那些秦楼楚馆中因无新词而烦恼哭泣的歌伶。至于家中,有大哥宋永和,那才是真正经商的材料——说话办事滴水不漏,与人谈判有理有据,为人处事圆滑大度,又善于笼络人才。
宋永安是个有才的少爷,是个有钱的少爷,也原本一生都应该是个少爷,但他遇到了陆长宁——在自己妹妹的婚宴上。
永瑗成婚了,在自己的二哥之前,但成婚的那天,她已经病得连床都下不了,只得由丫鬟替代。永瑗的病,是打出生便有的,这些年来,药石无数,终究无法留住十五岁少女的性命,到了这一年,已经是神医束手的地步。
也不知是谁在老夫人面前嚼了舌根,心疼幺女的老夫人决定为永瑗冲喜。冲喜的办法,自然是招一门女婿。
要说原本按照宋家的财力,招一房女婿原本也不是难事,但难的是,在这山东之地,家家户户知根知底,谁愿意让自家的儿子娶一个病秧子?
于是,宋家的冰人把“黑手”伸向了江南,倒是极快遍寻到了一个,那,便是陆长宁。
宋家看过冰人带回来的画像,发觉男孩儿长得有些过于眉目清秀,身量也过于单薄了,但此时也顾不了许多,毕竟陆长宁出身清白,其父又在余杭为一方父母官,对于陆长宁,宋家总体还是满意的。
宋家差人送去一万两银票,陆长宁只身来到了山东。
老夫人端坐正堂,看着堂中瘦弱的年轻人俯身叩拜,礼数周全,觉得十分欢喜,可待到陆长宁抬起头,她的那份欢喜,便如同被水浇过的塘火——灰飞烟灭,眼前的年轻人,身材显露出南方人特有的瘦削,穿了一身水蓝色宽袖长袍,两手微微收进袖中,虽是低着头,却分明让人看得清那双含着水汽的眼睛,更让老夫人心惊的是,他,何止画像上所描画的眉目清秀!简直比自己的女儿,还要秀美几分。
人已经来了,老夫人的心里纵然有不满,却也无可奈何。只得暗自将那些一心想着赚取钱财的冰人一通咒骂。
但男生女相,恐是不祥。这样的话,即使老夫人不说,府里的流言,依旧压都压不住。
这些,宋永安不知道,只因为陆长宁来的时候,二少爷应了朋友之约,去省会为花魁娘子填词,妹妹的病多年反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一次的情况究竟有多严重;还因为,陆长宁来的第三天,宋家便请来亲朋好友,为缠绵病榻的小女儿举行了一场简单的婚礼。
待到永瑗成婚的那一日,带着一身风尘气赶回家来的宋永安一脚跨进喜堂,那一刻,他觉得,他的一生,都仿佛被眼前的这束光芒所打亮——喜堂里穿着礼服的陆长宁抬起头,对着走进来的他微微一笑,复又低下头去,眉眼低垂,美好的宛如处子。
刹那间,宋永安忘记了陆长宁身边代替永瑗拜堂的丫鬟,忘记了众多宾客,忘记了兄长,忘记了上座的老夫人。他就那样径直向前走,走到陆长宁身边,仿佛他们才是一对即将成亲的璧人。
“在下宋永安,字德生。”
他拱手,微笑,仿佛身处春日湖畔,碧草花园。
“陆长宁,字云卿。”
那个一直敛着眉头的男子,声音亦是说不出的温婉好听,他的官话并不标准,口音也不同于北方的生硬干脆,那声音,带着来自江南那绵延不断的雨丝,在那一个特殊的日子,直直的氤氲到了宋永安的心里。
一时间,喜堂中宾客杂乱的声音,鼓乐喧嚣的声音都停了下来,人们看着两个默然对立的人,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终了,还是老夫人打断了这让人尴尬的场面,她招手将宋永安唤到身边,道,“这是你妹夫,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气氛终于回归了婚礼应有的喜庆和热烈。
那一年,是丰泽二十五年,宋永安十七岁,陆长宁十六岁,在此后二人短暂而又漫长的一生中,他们时常回忆起初见的那一刻,那一刻太美,如昙花,如暮云,如琉璃,是缘分,也注定是两人解不开的劫难——何其有幸,能在千万人中与你相见,在我的盛年,你的盛年间,与你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