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封信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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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封信过了一个多月才来。
    “我这一个多月走走停停,在一个地方不会超过一天。不过一天的时间,也足够我逛完某个小镇或者某个村落了。我记不清楚那些人的长相,却记得他们所穿的衣物,记得他们脸上的表情。老老少少世代居住的大山深处,一辈子都很难出山。干涸的只有地下水的地方,有些植被所在的地也开始向外裂。我抚摸过那土地,被冻得僵硬。放佛在裂开嘴笑,又放佛在哭泣。我的手也红红的,略微有一些冻。以前上语文课的时候,老师常说着景随人的心情变化,当你高兴的时候看什么都是高兴的,当你悲伤的时候看什么都是悲伤的,哪怕是没有生命的东西。我不知道自己是高兴的还是悲伤的,我现在做着我最想做的事情。我的生活足以让很多人羡慕,甚至嫉妒。但是有时候心里感觉不到一丁点的愉悦,反而有诸多的沉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人天生有的诸如使命之类的东西吗?生来就必须要勤勤恳恳不能懒惰度日吗?
    有的村落没有旅馆,于是我就住在藏民家里。他们大多是一家一户院落,但是每一家不一定有厕所。大多是几户人家公用一个厕所,离自家不算远,但是也绝对称不上近。厕所的条件也不好,露天的,也不怎么干净。我会给他们一些钱当做住宿费,热情好客的藏民会推拒一番再收下。
    某一天我在某一户藏民家里,这家人很贫困,儿子跟媳妇去世,只留下了两个老人和一个6岁的小孙子。小孙子已经八岁了,却没有去上过学。每天牵着家里的牦牛去放牧,或者跟着老人一起去去挖虫草之类的药材。小脸晒得黑黑的,两颊被冻得通红,两只眼睛闪闪的,看上去虽不是特别聪明但是绝对是忠厚老实的摸样。他很想去上学,真的很想去。当天晚上我在昏暗的油灯下教他一些很简单的字,他学的很认真,虽然反应有些慢,有些字要写好多遍才能记住。我却乐此不疲,很少有的耐心在此时发挥了作用。我写相近的字,他就一遍遍临摹。他的名字叫扎西,吉祥的意思。但是之前的生活一点都不幸运,甚至还挺悲苦。家里的老人催了他几次去睡觉,他却依旧恋恋不舍。这么勤奋好学的孩子,可惜了。若我是个有钱有善心的慈善家,我倒是可以支助他去上学的。可惜我只是个漂泊的旅行者,我只能留下一晚上的时间。这么短的时间,怕是给了他念想,却不得实现他的念想,这样最过残忍了吧。第二天下午我走的,白天跟他一起去山上找虫草。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不过倒是找到了一些其他的药材。我的眼神不太好,有些要触近了才看得清楚。山上的土地因为过度的开采,荒漠化的程度很严重。现在这季节又大多是一些枯草,看上去更加的凋零。心中晃过一丝落寞,莫名的情绪,暗自压抑了下去。又继续集中心思,在地上寻找可能类似虫草的枯树枝。冬虫夏草,我以前一直认为在冬天是虫子,在夏天就是草,心中还暗自想着这变化可真大。虫子到草真的能转化的那么快么?后来才知道了,并非是草,只是类似于草而已。活物跟死物的区别怎么会那么自然的转变呢?没有生命力的东西都没有思想,不会痛苦不会悲伤也不会高兴不会有各种夸张的不正常的思想。冬虫夏草,只是人们叫的过于夸张了,但这同时也说明了人们对虫草的看重。只是听说是一种很贵的中药而已,作用什么的不清楚。我走的时候,我看到了扎西眼中的不舍。他是喜欢我的,虽然我们只见了这么短短的日子。但这喜欢来的并不是毫无道理的,我提供他想要的东西,我勾起了他内心最纯粹的渴望。我走了以后,他可能很难去哪里学写字了。我想到了我小时候,最讨厌背书写字了。总是想在外边去玩,玩到天黑了也不想回家。那个时候我的父亲还在,他总是一遍遍的叫着我回家吃饭。我是早产儿,脾胃先天不好,但是又不喜欢按时吃饭。小的时候吃稍微刺激一些多一些的食物便会吐,现在好多了。
    我总感觉每一个地方的油茶跟青稞味道是不一样的。在不同的地方生长起来,就算外表再怎么相似,用如此相似的蒸煮方式,内里都是不同的。我最喜欢吃酥油茶配土豆,再加几块烤羊肉。在冬天里吃羊肉是最适宜了,辛烈的发散之气蒸腾体内之气,产生热量,由口向内的温暖。我体质偏冷,冬天里的手经常是凉冰冰的,前女友总喜欢牵着我的手哈气说真冷真冷。她的手暖暖的,穿的也并非比我多很多。嘴里嚷着冷但总是不愿意放开,直到两只手的温度逐渐接近。有时候总是情不自禁的想起她,毕竟在一起那么多年,要是忘记可能也忘不掉了。有时候面目模糊,感觉一些事情像是发生过的,又像是没有发生过的。太过久远,就算突然想起可能也只会把那个当成一场梦。前几天晚上做梦,梦见自己小时候养了一只狗。小小的斑点狗,很可爱的摸样,会扑到我身上撒娇。我带它出去散步,它喜欢到处嗅,活泼好动,总是泡在我前边。但是很听话,一叫它的名字就回到我身边。会用水汪汪的眼睛直直的盯着我,眼睛里的完全的信任。忽然就醒了,睁开眼睛,天还是黑的,四周还是寄宿的新的藏民家里,不熟悉的各种杂物堆积。翻来覆去就睡不着了,好像小时候没有一只斑点狗的遗憾现在还在。我躺在床上数绵羊,数到数到就想成了斑点狗,好像那真的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一样。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照顾狗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我虽然没养过,倒是也知道。有的时候喜欢的感情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会容忍那件事所带来的麻烦,甚至喜欢上那些麻烦。缺爱的人想恋爱,想跟人去逛街散步亲吻看电影,想跟自己喜欢的人做各种的事情。他不会知道爱的是那个人还是恋爱的那种感觉。如果某天突然觉醒了不缺爱了,会感觉自己很莫名其妙,跟一个陌生的人发生了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自己都搞不清楚。
    你恋爱过吗?你渴望恋爱吗?你年少时喜欢的人在以后的岁月里又是什么摸样呢?你会想要跟那个人过一辈子吗不管发生什么吗?你能确定最后的感情没有变质吗?你听动人的情歌,你羡慕他们能有如此强烈的感情,因为从来没有得到过就好奇期待。在某一天得到了,却发现却并不适合自己,于是离开。转转转了几个圈,又回来,重复着恋爱失恋单恋暗恋。到最后还是没弄明白恋爱是什么,到最后还是没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有一个词语叫知足常乐,我常常用来鼓励安慰自己。自己得到的才是最好的,因为是自己的,所以有足够的时间去拥有。求来的找来的都不是自己的,不知道哪一天就会失去了。到时候又痛哭流涕悲伤不已,其实完全都是不需要的。别人的东西再好都是别人的,骗来了抢来了也会不安心。有人喜欢跟别人攀比,用的东西自己的男朋友。不比心里不舒服,其实这大抵就是一种自卑的心态吧。因为从内心不够自信,所以迫切的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肯定。又有什么意思呢?这样做又会有什么好处呢?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心态问题。就算变成很好很优秀的人又比别人强的到多少呢?还不都是那么过。我这番奇怪的想法可是好好地被我妈鄙视教育了一番,她向来是那种女强人。什么都要做到最好,尽管是个女人,但是在很多方面比男人还要强。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歧视女性,而是女性要想做的比男性更好,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一些。不过我这样子倒还是感觉像性别歧视,越解释越解释不清楚。可以说我是个大男子主义的人,我从内心就认为女人应该被好好地爱护,在很多时候女人不需要太强。我喜欢柔柔弱弱的林黛玉胜过薛宝钗,不知道你更喜欢谁?很多人不喜欢林黛玉,认为她太软弱。但是,为什么不能软弱呢?我就喜欢软弱温柔一点的女孩子,在她伤心哭泣的时候,把她抱在怀里安慰。我的女孩子,我最最亲爱的女孩子,只属于我的女孩子。希望能够早点找到她,顺其自然。总有一天会出现。
    望安好,远方的陌生人,谢谢你看我的信。今天天气晴朗,风景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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