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记忆在流泪,寂寞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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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上说,腐女泡天涯,宅男打DOTA。
如果依照这个标准,我离腐女还是有一段遥远的距离。不泡天涯,不逛猫扑,不打DOTA,只玩网游。才跳出龙族,又沉进剑侠情缘。
历经了龙族五年的风风雨雨,来剑侠情缘之前就和自己下了约定,只剑侠,不情缘。我只是寂寞了,有些孤单,又有些孤傲,想一个人躲起来,去看看那传说中的世外桃源。听说那里的江南秀美如画,听说那里的江湖精彩迷人。
这个世界太浑浊,现实生活里得不到的,在游戏的虚拟世界里易举轻得。可是,有一些东西,即使费尽了心思也未必能得到,比如至真至诚,纯粹而干净的感情,那是一辈子也得不到的美好。所以只能观望,只能驻足。
我打马从江南过,扬州水田的乌鸦和蛙声缭绕,农家小院里飘来的袅袅炊烟和河边的绿柳被空濛的雨雾晕染成一幅水墨山水画。青青的,朦朦的,带着欲说还羞的情节,是江南女子独有的温婉和娇羞。
我从马上跳下来,驰骋轻功,点水踏风,迎着那山那水那雾,也许再近一点,再近一点,就入了那画,就到了天涯海角。
手机铃声响起,是《笔墨稠》,一曲浓浓的中国风。
李逸熟悉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丫头,我下载好了剑侠。”
“真的?”我心里一惊,原来之前他说要来陪我玩剑侠并不是说着玩的。
“嗯。我现在就去建号。”李逸接着说。
“可是,”我有些迟疑,“我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带你,有时候要刷副本。”
“没关系,我自己先研究,你有空再带我。”
“好。”我挂了电话,悄悄退出了游戏。
时光蹁跹,岁月是一条悠远的长河。我站在河边,流动的河水将我的脸拉得模糊和扭曲。我想顺着河流,一路往上,却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回不去了,再也再也回不去了。
记忆像一场海啸,拍起惊涛卷起巨浪,浩浩荡荡,汹涌而至。我来不及闪躲,就这样被湮没。
那是在龙族的中立地图上,李逸的法师带着一只火鸟匆忙而至,火鸟所过之处,尸体横生。他就这样气喘喘的站在我面前。
“丫头,我来保护你。”
我看着屏幕上的那行白字,沉默了许久。
大草原上,冷冷的风刮过绵长的青草,敌人的尸体变成灵魂飘浮在天上。李逸就这样站在我的身边,像一只高大的战士,仿佛,我是他的王,是他倾尽毕生精力要保护的公主。
后来的时光,无论是打怪杀人还是枯燥繁复的任务,李逸的法师一直站在我身边。
龙族没有华丽的衣着首饰,也没有美轮美奂武功招式,更没有让人流连忘返的旖旎风景。它有的,是炫丽的魔法和激烈的打斗,还有一座叫塔纳的楼顶上只有晚上才会亮星星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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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夏天,我站在长沙植物园里看向日葵花开成海。晨风拂过脸庞,越过花海,摇起一轮金浪往山的那一头送去。
李逸端起相机,剪下我的侧影。
“丫头,你看。”
相机里的那个女孩子,一席黑色的长发扬在风里,略显苍白的脸上,眉毛微蹙,眼神空旷而遥远,似无际的平原,找不到焦距,整个人看上去忧伤而迷茫。
原来这就是我,这样孤单和茫然,这样的不知所措和令人心疼。
我把相机还给他,挽起一朵漫不经心的笑容,“还是拍向日葵吧,拿回去PS之后可以做素材。”
李逸点点头,举起相机对准向日葵。
“花盘。”
“花瓣。”
“花梗。”
“叶子。”
“微距。”
“侧面。”
“只照一半。”
“鸟瞰。”
在一片“咔嚓”声中,阳光撒落成点,似一场金色的雨轻轻柔柔的飘落下来。我迎着晨晖,张开手臂往花田中走去。李逸远远的跟在后边,始终笑吟吟的看着我。忽然就想吴越王给他的王妃书信当中那句话来。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我反复轻吟,满眼都是向日葵暖暖的颜色,灿烂又明媚。
其实,李逸也是极好的。只是,我的心早已破碎成灰,它沉在那里,被我用冰雪覆盖,再也再也燃不起来。
“丫头,如果你在深圳累了,就回来吧。回来我给你找工作,好不好。”李逸不只一次在电话里劝慰我。
“嗯。我再呆一年,多成长一年,以后换工作就会好一些。”我总是这样回答,不是不想回去,而是怕回去了之后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安栖之地。
亲人模糊的面孔是我永远不想触碰的痛,如果可以,我想就这样一辈子,一个人,一个人生,一个人死。
人生本就苦短,一辈子几十年,来的时候一个人,走的时候还是一个人。没有人陪我们一起生,也没有人会陪我们一起死。孤零零的,总是要习惯。
李逸不明白,我对他的念想,仅限于孩子对大人的依赖,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重复那条路。即使他和宋斯年不一样,即使他会对我好,疼我宠我包容我,那又怎样呢。
清醒的时候,我不会让自己再犯同样的错误。再迷茫再害怕,我已不是当年那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单纯而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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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腾讯博客里看到许君阳的足迹。
每一篇日志底下,X月X日,许君阳的名字赫赫在目。只是,他从不留下只言片字。
我没有逛博客的习惯,出于好奇,进了他的空间。零零星星几篇日志,是关于亲情和生活,写的很朴实,感情真挚而感人。我撇撇嘴,抹了痕迹,悄然而退。
我对亲情的定义总是很模糊,模糊到我经常忘记它的存在。家里人总说我冷情冷血,我也不辩解,一声不吭,只是淡淡的笑。睡觉的时候,把自己蒙进被子里,任泪水在黑夜里如悲伤的泉水,涌向枕头。
我从来不在他们面前哭,摔得再狠再痛,撑得再苦再累,我也不出声。一个人,像只受伤的狐狸,躲在别人找不到的山洞里,轻轻舔舐鲜血淋漓的伤口。不是我不相信他们,我只是不想再给他们添麻烦,不想欠太多。
欠债的感觉,好累,好累。
许君阳的日志里充满了家的温馨的味道,浓浓的满满的,都是对家的眷恋。这样的感情于我而言,是陌生而又茫然的。我下意识的跑了,跑得很远很远。
不想见,不愿见,归根结底,是害怕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害怕什么,温情的东西对我来说就像一味剧毒,因为不想溺死其中,于是逃到了很远很远的远方。
我是一个可耻的逃兵,即便不想承认,即便有许许多多理直气壮的理由,可事实仍然在上演,我不停不停的在逃,从一个地方,逃往另一个地方。我的心是没有归宿的灵魂,漂泊而且不断流浪。
所以我曾期待,像所有女人一样期待,“我的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苦,免我惊,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我也像所有女人一样深知,期待的那个人,他永远不会来。
曾经以为宋斯年便是我的天,一辈子,永远不分开。我以为他是我的全世界,以为他是能为我遮风挡雨的大树,我以为,他所说的情会天长地久,我以为,他所给的爱会带着珍惜和不舍。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自己错的多么离谱。
网络上有句话很流行,也很伤感和现实。那句话是这样说的,“我爱你时,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不爱你时,你说你是什么。”宋斯年不爱我了,于是在他眼里,我就什么都不是了。死了,或者活着,好与不好,都与他不再有一丁点关系。
这就是爱情,爱的时候要死要活,不爱的时候,管你是死是活。
三年后的现在,我终于把这些明晃晃的道理硬生生吞进肚子里去,让它们生根,发芽。我要时刻提醒我自己,没有谁会和谁好一辈子,情长情短,缘起缘灭,终是天注定。一个人走,一个人哭,一个人看风景,习惯了,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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