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这只是个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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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蓝晓星,晓星的意思就是指拂晓的明星,这是我母亲大人帮我取的名字,据说这是因为她年轻时看了《圣经》里以赛亚书第十四章第十二节的一句话得来的灵感,这句话翻译成中文是这样的:黎明的儿子,晓星,你如何竟从天上掉下来?我的母亲绝对不是一个诚恳的基督教徒,她信奉的是道教掺佛教,或者还有小掺杂教(掺者,混合也),然而绝大多数的时候她只是睡教的忠实信徒。
她对于上帝的渴望仅仅在遇到危急的状况,才得以听见她呼喊天父的名字,当然还有在她遭遇极度委屈时,她会来上这么一句经典名言:天啊!你为何会这样对待我?这句话相信大家耳熟能详,放诸四海皆知。
母亲之所以看到《圣经》里的这么一段话时偶然,但她决心为她的第一个小孩命名为晓星却成了必然,因为她疯狂地迷恋那个堕落坠天的六翼天使。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她说,阴、冷、狂、颓、邪、美,是她最无法抗拒的六大罪恶魅力,简称为六绝。
她自以为浪漫得无可救药、一世陷于耽美而不可自拔,所以为她的孩子取名为她最崇拜的偶像是如此理所当然。至于我的父亲大人有没有符合六绝的标准,那原本不在我们目前讨论的范围,不过日前我看见电视上有人把宠物狮子狗染成黑白两色,假设它是一只熊猫,请问诸位你们,你们以为如何?如果狮子狗可以当熊猫,那么称呼我的父亲大人一声撒旦确实也无不可以,毕竟母亲总是叫父亲恶魔,当然前后有加上“达令”两字,而父亲也叫母亲小魔女,自然也会加“哈尼”,声音要拉长而且语气要像小女生……请问你们开始起鸡皮疙瘩了吗?那很正常,因为这对恶魔夫妇,已经即将迈进五十大关,一个头顶掉毛、一个小腹微凸,很快也要有六绝了—老、烦、癫、痴、肥、秃。
“可惜你是女孩子。”这是跟她最初的设定稍有出入的地方,不过她在结婚十年后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迸出了我这么“一颗仔”,也成为她此生唯一的小孩,我想她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也不想当女孩子啊!女孩子喜欢的洋娃娃、扮家家酒我从小就不爱,蕾丝洋装显得多么累赘可笑,我宁愿穿着牛仔裤和T恤,方便又舒适,跟大家一起玩耍奔跑。可惜母亲大人总是爱把我打扮成芭比娃娃,享受来自四面八方欣慕的眼光。
像洋娃娃一般微卷的黑发、长而翘的睫毛下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白里透红的细致皮肤是遗传我美丽的母亲大人,纤瘦的四肢和脸庞的线条则是来自我英俊的父亲大人。
我从来没有自以为长得漂亮,不过你真的可以这么想。白雪公主是我从小到大的封号,再重申一次,这是别人取的,重申第二次,尔后所有加诸于我身上的各种赞美,全部都是引述别人的话,绝无自我灌水之嫌。因为妈妈从小教我做人要谦虚,谦虚是一种美德,它让我不会太骄傲。
本来我还有一项真正值得骄傲的地方,就是我IQ还蛮高,那可是我与生俱来,不是遗传我爹妈的。在谈到我的智商之前,先插播一个小广告:亚当问上帝:“上帝,夏娃为何如此美丽?”
上帝说:“为了吸引你啊。”
亚当又问:“她为何如此温柔?”
上帝说:“为了让你爱她啊。”
亚当最后问:“可……可是,他为何这么……笨呢?”
上帝无奈地回答:“这样她才会爱上你啊。”
这是个笑话。
女人因为笨才爱上男人,但是你想问出如此愚蠢问题的男人又高明到哪儿去?在我看来,爱情真是很蠢的,它让男生和女生都变笨了,整天陶醉在爱河里的两个人你想聪明得了吗?那就是我家两位大人,他们让我家充满危险的粉红色,春天是我家唯一的季节,气温永远处于沸腾阶段。
所以,初一时智力测试,IQ达到一三四的我自然凭的是天赋而不是遗传啦,相信我这么说应该没人可以反对吧?我想,凭我的聪明才智,顺利考上英智利高中,直取市医科大学,应该不难才对。当个医师,算是我小时的愿望,总觉得医师受人尊敬,那种不可一世的样子挺让人向往的。
只可惜,真被《世说新语》一语言中,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只因为得了一种没药医的病,而且病入膏肓,我的成绩由初一时的喜马拉雅山,猛跌至初三时的马里亚纳海沟里,这其中的峰回路转、痛心疾首,又岂是一个惨字了得?那沉痛难治之症,倒可以一言蔽之,不过吾人不愿说。
总之,浑浑噩噩地度过高中联考,连一所公立高中也没捞到,由此可证明,天才敌不过九十九分的努力;更可以证明,选择题也很难猜,以后绝对不能买彩票,试想,四选一都猜不中,四十二选六的七分之一机会轮得到我吗?接到成绩单的我哭得好不凄惨,我知道我的为不是梦,梦想已经健步如飞地离我远去,现实像一把利刃,砍得我毫无招架之力,噢,时间的洋,它深愁的水,混合着人们的眼泪……“重考好了。”妈妈担心地说。
不!我死也不要重考!我自视如此的高,怎堪忍受慢人家一年的煎熬?“咦?你的分数可以去念护专啊!”爸爸有一点高兴了。“念护专好啊!将来不怕找不到工作。”
当然不怕找不到工作了!刀里来血里去的。记得小时候,车祸现场白布盖着的……物体,是连眼尾都不敢偷瞄一下的,电视画面要打马赛克的限制级镜头,谁会想要身临其境,享受最原始而真实的冲击啊?更别说还得为病人把屎把尿的,活像个高级女佣,想十万次也想不到可以和我这个人见人爱的美少女划上等号。
“当护士好哇!可以嫁给医生!”妈妈更高兴了。天呐,这也能算重点吗?最重要的是我想当医师,又不是想嫁给医师啊!当医师享受不可一世的样子,用鼻孔看人的姿态我想很久了,但以后真的只能想想而已了。可能大家觉得会很好笑,这个女人竟然把救死扶伤的神圣工作看成是自己的享受。可是在当时那个幼稚无知的我来说,这确实是很大的一个梦想。
不过最终我还是去念了一个偏僻山区、遗世独立,也被世人遗忘的可怜护专,因为爸爸扬言只肯帮我付这所学校的学费,抑或重考,我是自由选择的,怨不得别人,虽说选项实在少得可怜。
爸妈和我带着学校指定的棉被、脸盆和少少的家当,如果我是男的,人家一定以为我要去当兵,可惜我是女的,我只是要去住学生宿舍。
那天,飘着蒙蒙细雨,很有诗意,天空也在为我掉眼泪,似乎同情着我,天涯此去无多路……在护专的四年,我享受着正如同进入大学一般的待遇—由你玩四年。
虽然不算轰轰烈烈,总算有喜有悲地度过生命中最恣意放肆的年龄,没有忧郁的十七岁,也没有少年维特的烦恼。
为了增加自己的气质,看了几本世界名著,但是不太清楚名著中的精神所在。虽然我智商是如此的高,但是我心灵体会的层次似乎只到达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阶段,对于人生的种种体会,至今我依然是一只菜鸟。
对于同学接连沉溺于名为爱情的这片汪洋,我是一直遨游器上的海鸥,悠游地看着底下的风光,始终自豪于滴水不沾,我是如此遗世而独立。当然,我的死党青蛙也同样和我一起结伴遨游于海上,笑看人生,过着天真又烂漫的飞扬青春。
“不化妆、、不打耳洞、不参加联谊”是青蛙的三不政策,我的心里虽不很以为然,倒也勉强遵循着这不成文的规定,除了我专二时因为看上一副耳环自己跑去穿了耳洞,和平时涂着有颜色的护唇膏以外,我和她真的是不参加联谊的。
听说联谊就是一堆男生和数量不多的一堆女生聚在一起玩耍,重点是男女生在不同的学校,所以一开始要自我介绍,并且强迫对方要在大约十到十五分钟内记住所有异性的名字,然后可能有男生骑机车,载着抽到钥匙的女生,到达某一些预定之处,或者烤肉,或者玩一些可能是幼稚园孩童玩的游戏,例如捉迷藏啦、老鹰抓小鸡等等,以增进彼此的感情。
至于抽机车钥匙的签运如何?可以说是如人饮水,你了解我的意思吗?我一向认为,会去参加联谊的人,大多不怎么样。美女是铁定有的,因为女人总是虚荣的,班上也不乏有喜欢到联谊场所享受众星拱月的中等美女。但你想要在联谊场合看见金城武的机率,套句网友的话:跟游泳捡到海洋之星、坐计程车坐到法拉利、跌倒时不小心抱到关之琳有什么两样?真的,人家说网路无美女,那我也只好回应一句:联谊无帅哥……不……应该说是无优质男生。据班上同学向我报告的联谊心得得知:有回参加联谊,遇到了一个虽然没有F4的优,至少也有F2的帅的男生,一颗心正小鹿乱撞,而这个有着F4其他两人的帅的男生也不负她的期待热烈地靠近她,结果,在这样心跳加速的时刻,发生了一件恐怖的事……!!!!那个F2男生,竟然有狐臭!才一靠近她就闻到那强烈超恶的味道。
她看着他俊逸的脸,强迫自己忘记那股味道。毕竟,一帅抵万恶嘛……可是那狐臭、那汗味……更可怕的是,他一开口,那口臭!真像臭掉三天的虾壳、腥而且腐,真的令她无法忍受……因为憋气而使她面红耳赤,她跑开的那一瞬间,男生以为她是腼腆害羞,对她的好感激增,联谊结束后,留下他的联络电话和地址给她,要她和他联络。
为什么不留女生的呢?我猜想是他的优越感,他帅嘛,所以他绝不主动。
不过,我同学逃都来不及了,怎么又会跟他联络?抱歉了,等别人主动的帅哥,谁叫我同学不是渔夫呢?之所以不参加联谊是因为我觉得过程幼稚可笑,而青蛙觉得怎样我不知道,不过,在四专那一年,班长举办了一次大型联谊,她要求全班共襄盛举,不要在专科生涯留白,或许是离别在即,全班都很捧场。
那一次的联谊,是跟XXX学校办的,恕我无法说出全名,因为怕他们有损校誉,令校蒙羞。他们主办人叫土狗,他带领之下的一群狗辈,以千军万马之姿横扫女生千辛万苦烤好的肉,一不帮忙、二不收拾、三不留余肉,完全唯狗男人独尊。吃饱喝足后,大声咆哮于草地上展现他们的兽性。散会时,只见其中一个男生猛追着班上同学的背影,犹如琼瑶剧中的男主角般伸直单臂,嘶声呐喊着:“同学!你刚刚喝的饮料十块钱还没给我!”
够了!野蛮又不体贴、长相抱歉、身材不及格外加小气,这群XXX学校的男生,想当然耳,被列入本班的终生拒绝往来户之中。
唯一的一次联谊,证明了幻灭就是成长的开始,同学们开始准备护士执照的考试。几个月如火如荼地拼命换来百分之九十七的录取率,这样的成绩带来的喜悦,可是紧接着春天的来临,到医院实习的日子逼近,代表我们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就要结束,有生以来最寒冷的春天,即将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