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1 我要去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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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晨一晚一颗星
都是精灵
多么闪烁的眼睛
送给你一段蓝色爱情
这就是我要送你的意外
01
1994年9月,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我踏上北上的火车,一路,一天一夜。我不敢与旁人多说一句话,饿了,小心翼翼地吃些妈给我准备的干粮;渴了,喝点列车上的开水。妈给我整理了一个大包裹,一个小包裹;我自己背了那只陪我了五年的帆布书包。
那五千块钱,我们藏了又藏,终于被分成十几份分别塞到各个包里。我自己也记不清这些钱到底被塞在哪个角落。小妹书琴很认真地教我,让我到了学校把所有的东西抖开来再理整齐。
拖拖拉拉地把行李拽出火车站,好几个男人人蜂拥而上,各种上城的地名嗡嗡地在我耳边狂轰滥炸。一家人在我临行前老早就出谋划策过,出了火车站一定得先找出租车。妈对于我一个女孩子独自北上总觉得恐慌,所以她一遍又一遍地嘱咐过我: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心疼钱,下了火车直接打的去学校,110记得吧,真有事,打110……
我突出重围,很快招到一辆出租钻了进去。
“师傅,上城大学。谢谢。”这一句好像是我上火车以后的说的第一句话。
前头开车的师傅笑得爽朗,“姑娘是南方人吧?有出息啊。”
“呃?”我在后面讪讪地笑,不知怎么搭话,并且为开车师傅的好眼力汗颜,我身上有标签么?于是‘呵呵’地傻笑。
“你们南方人啊,前鼻音啊后鼻音,平翘舌啊都不分儿呐,我们一听就出来了。”我傻笑地更来了劲。丢人,一个大学生连普通话都说不好。大概大叔在后视镜里看到我的傻样,也越发大笑起来,安慰我,“姑娘别介意啊,我呢,是火车站的生意做多了,耳朵尖了。而且啊,你们南方人啊,白儿,那皮肤儿都是江南雨水滋润的哟,要是我家闺女有那好皮相,小伙子那得是挑着来,哈哈哈……”
我觉得有些尴尬,大叔说‘雨水滋润’的时候,我的脸已经僵硬了。我便谨慎地咬文嚼字:“师傅,我是天生的,我姐就比我黑些。”
于是我们东拉西扯地聊了一路,大叔沿途给我介绍着上城的建筑,景点,甚至是一些小餐馆。我没了先前的那种强烈的排斥感,慢慢放下了对这座城市的防备。
付了车钱,友好道别。
我守着那堆大行李小包袱,站在上大人头攒动的门前,撇开喧闹,除去喧嚣,感受着它的文化底蕴,它的历史气息。我重重地吐气,在这名府前下了誓:余书闲,你一定要出人头地。
繁缛的注册累得我筋疲力尽,那种异样的眼光不是没有收到,而是着实没这个心力去计较。妈苦口婆心地教育我:不要去攀比,我们比不起;农村就是农村,现在又不是凭票的年代,没什么差别;好好读书,将来分个好工作比什么都强。
她即使那样说,却还是给我置了几套新衣,那套冬装她只说是地摊货,小妹却偷偷告诉我是妈从商厦里给我购置的。我当然看得出,只是妈的心意不需要我再用无理取闹的‘我不喜欢’、‘你怎么也乱花钱’之类的违心话来伤她,我的接受是对她的最好肯定。她一直说:你们啊,我和你爸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你们这几个孩子。
大姐没上到高中,因为她自己不想读书,妈打了骂了都没用,她就早早地开始工作。妈很是惋惜。
因外公上过私塾,对妈和小舅在教育上也抓得紧,妈却赶上了那个年代,想上而不能。外公走后,小舅在妈的鞭笞下勉强上到高中。家里没个大学生,是妈的遗憾。
从小,我在她的鼓励中努力学习,我争气,她就高兴,邻里之间就属她傲气。每每听到她在外头说:“我家书闲啊,懂事,乖巧。将来养老就靠她了。”我就会加倍地勤奋,怕丢了她的脸,在邻里间没了面子。那种劲头,大姐也很欣慰,她说:书闲,我们家能不能出大学生,就看你了。
高中三年,我上下学都是小舅踏的人力车接送的,他也毫无怨言:大姐总说你是我们家的重点对象,你也不用对小舅我客气,以后啊,我娶不上老婆,没有后,就靠书闲你养我,哈哈哈,是不是?
我一直不敢说,爸妈,我不想上大学。如果说出那样的想法,意味着什么?余家在余家溇就出了大洋相,吹破了牛皮。
我说服自己,我只是压力大,忍忍就过去了。披星戴月的付出,换来了全校唯一一张上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请了谢师宴,连物理老师都说:老余啊,你们家书闲,出息,有出息。
平时不以为然的爸喝高了,“有老师的这句话,今儿个我也就信了那句生男生女一个样。”
这个老头,他撕过我三本书,英语书——他说学什么资本主义;音乐书——他说芊飒飒,阿达达(方言,大概是风骚的意思),化学书——他以为我要弄毒药毒死他。我妈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都用在维护我的学业上。她拼了命地让我不要理他,让我安心到学校去,她说:他个呆子,你别理他,你好好学,以后他老了好好孝敬他,他会后悔的。
其实我知道,如果我是个男孩,也许就不该是这个待遇,或者说,如果我算得上是他的亲骨肉,可能状况还要好点。只是连外人都知道,余家的二女儿是个捡来的,是妈看我可怜才收留下来的。多了我,多了副碗筷,如今,我甚至还挥霍起他们的资本来继续我的学业。
他们教会我,做人不能太自卑,因为由不得我自卑,没了底气,如何生存。所以我看似高傲地活着,高中的时候,同学在人前背后地叫我‘冰美人’,为我的清高,我的自傲。我没有朋友,除了她,只是那声声的‘娜娜姐’早已灰飞烟灭。
我在自欺欺人对不对?我知道,我那可怜的傲气,都源自心底那股强烈的自卑。那是自卑,我永远不愿提及,不愿承认,却那样真实反叛的体现。
将近一学期的军训,六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女孩混成一团,杜姗姗、苏青、梁乐毅、倪筱筱、胡德宏。
我的高三班主任在我拿到通知书的那天,跟我有一番谈话。她说:书闲,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了,我也不是让你到大学里去放松,你明白的,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旁人都会有压力的,而且,到了上大,里面都是天之骄子,要谦逊,要温和,在几千里之外,离了家人长辈,只有你自己。老师也是这么过来的,个性要,但是不要让人生厌。到了人人生厌你的地步,你就得审视自己。你明白吗?
我明白,原来,我做到了让人生厌的地步。
于是在上大,我不再是那个心高气傲的余书闲。刚进大学的余书闲,会帮室友打水,会帮教官喊口号,会热情地组织班会,会大胆地领唱军歌……
他们说,书闲大美女。
我会做鬼脸:谢谢夸奖。
一个学期,足够改头换面,重新开始。当班干,进学生会。和室友疯狂地逛上城的角角落落。大大方方地勤工俭学,做些不妨碍学业的兼职。
作为辅导员的研究生学姐带我参加外语角,她当着一些外语系的师兄师姐就说:我们中文系的余书闲,牛啊。
我笑笑回她:“丁老师,我可是属马的。”
后头有个很好听的声音响起:“那也是千里马啊。”
他自我介绍,伸出手来,“郑元磊,大三。”
他的眼睛亮如星辰,嘴角的弧度完美无缺,他的笑容宛若桃花盛开。可恶的文学修饰,太俗气,我在心底咒骂自己的反应,太花痴了。
“你好,我叫余书闲,余音绕梁,琴棋书画,闲情逸致。”
周围阵阵唏嘘,有人揶揄我:“小学妹啊,这儿可是外语角,不是文学社啊。”
容不得我尴尬,他故意道:“大头啊,今儿个见到美女话都多起来了啊?”
我随着大伙儿笑了起来,那大头不客气地反驳:“哟,郑师兄说的这话,大伙儿今儿可是看清楚,听清楚了,郑元磊同志,宣布这位姑娘,余书闲为美女。”
我后来才知,虽然那天他说得有些玩笑味,却是第一次,称人‘美女’。他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只觉自己很窘,这不是嘲笑我?
他看着我的反应,继续惨无人道地开我玩笑:“余小姐,余大小姐,余美人,虞美人,鱼美人,小美人鱼……”
我咯咯地笑着,笑出了泪花,我说:“郑师兄,美人鱼要回海底世界了。”
“我送你。”
那年大一,我寻着了一颗草莓,还很青,很涩,但是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