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忆如流沙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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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你的吗?”
    这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呢?远的,都不记得了。
    刚搬来的邻居?只是两个六岁的没长大的孩子罢了。
    只是眼睛放在那个孩子身上,就再也没有移开过,柔顺的黑发,还没张开就看得出将来定然迷死一堆女孩的脸。
    虽然只是一点,好吧,比一点多一点的嫉妒而已。
    已经十一岁的自己,却相貌平平,脸上最近还新添了个痘。
    “阿夕,阿夕…”那个站在他旁边的,更是帅气的男孩这样叫他。
    是叫阿夕吗?
    那个被叫做阿夕的拉着比他高一些的男孩说:“晚由,我们回去吧,没事的,没事的。”
    晚由,那个男孩一脸担心和怒容。
    刚才,那个叫做阿夕的孩子的玩偶被几个大几岁的孩子抢走了,新来的,长的一副比女孩还美丽的女孩,看起来又那么胆小,被周围的孩子王欺负,也是常有的事。
    阿夕死死地拽着晚由的衣袖,拼命的劝说:“没事的,那个很便宜,再买一个就行了。走,走吧,好吗?”
    晚由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头也不回地冲了上去。
    没事吧?大概会出事。于是便匆匆地下了楼,然而担心的却不是那个鲁莽的少年,而是…那个皱紧弯眉的胆小的孩子。
    天杀的,电梯坏了,只能跑楼梯,十七楼啊,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跑了下去。
    等找到那两个少年,与想的大相径庭,本来应是叫阿夕的孩子哭的稀里哗啦,那个英雄般的晚由全身是伤赶跑“敌人”。
    啊,当然,阿夕确实是哭了没错。
    却是他在挥动那小小的拳头后,那比他高几个头,壮了几圈的孩子王倒地抹着鼻血之后才哭的。
    亲眼所见。
    这个孩子,叫阿夕的孩子,异于常人——那不可置信,违反常理的怪力。
    明明才六岁,明明那么瘦小。
    一个孩子十分“义气”的手上抓着一个拳头大的石块,越小的孩子越不懂得是非,特别是那孩子王老大新收的,才刚满四岁的小男孩。
    那令人恐怖的,来自于无知或是最原始的恶意。
    晚由支起淤青的眼皮打量着,疑惑感激地望着我抓住的那孩子握着石头的手。那孩子的石头重重的落下,沉沉的一声,地上的尘土肆意飞舞。
    那个小孩飞快的跑了。
    阿夕抬起他泪眼朦胧的双眼看了我一眼,继续擦他流不干的眼泪,用细弱蚊蝇的声音说:“谢谢哥哥”。
    只是我,觉得可能这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个场面。
    有个叫阿夕的男孩,有一双被泪水浸满的眼,看起来细细的胳膊,泪眼朦胧地笑着,用轻轻的声音说:“谢谢哥哥。”
    为了知道我想知道的,两天后那个打了晚由,抢了阿夕的孩子王,好像是叫王城的,乖顺的想个兔子,鼻孔里塞着纸巾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喊:“老大,我打听到了,真的真的,比珍珠还真。”
    谢夕,智商绝对不低,有一身怪力却很少使用。长得跟个女孩似的,天天就知道哭(王城口述),家里很有钱,说是为了适应普通大众生活才来到这里生活。
    那个整天粘一起的,长的跟妖孽似的叫陈晚由,父亲是谢夕的合作伙伴,从小就呆在一起,连出生病房都是同一间,谢夕前脚刚生出来两天,陈晚由就跟着撵出来了,真的还就是从小到大都待在一起。
    是吗?
    从小到大都呆在一起,青梅竹马,同一间出生病房,穿一条开裆裤长大……不知怎么的很是失落。
    咦?
    我在失落什么?难道是在期待什么吗?
    这个玩偶确实很便宜。在普通的卖场里就能买得到,是一只手长腿长的猴子布偶,两手两脚上有魔术贴,经常都是傻笑着一串一串在商场里卖。
    我摆弄着这只猴子,这一只似乎跟别的不同,只有脚上有魔术贴。“只能倒挂啊。”王城轻蔑地说道。
    洗干净再还给他好了,现在上面全是沙土。
    这可能是我第一次那么认真的洗东西。
    “你说姓谢的那家人啊。跟陈家一起搬走了,都怪那些个毛孩子太调皮了。”保安如是说。
    这次,真的是深深切切的体会到了失落。
    就像,就像原本期待的,装满想要的东西的大房子,在打开房门的一瞬间,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一盏昏黄的灯,让人更清楚的看见里面空荡荡的只有灰尘。
    手上的小猴子又掉了。
    好脏。
    我要拿回去洗干净……
    时光跳跃着走,当我再看见他,他已经十六岁了,我比他大了整整五岁,已经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叔了。
    他长大了,只是跟以前一样的笑容,让我在一瞬间就认了出来,好像只是几天不见一样。
    我反而觉得凄凉,我说过的,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他的笑颜,他明显不记得我了。
    他手上抱着书,抬起头,对我笑笑说:“你好,我叫谢夕。”
    我只能应以惊愕和苦笑,点头,轻声说:“就你吧,留下来。”他略显惊讶的答应下来。
    他来到了我的书店里打工。
    谢夕,阿夕,他不记得了也是正常的,那为什我要记得那么牢?凭什么呢?你根本不能体会我站在你家门口,不停地捡那只布偶,再不停地掉下来,像个傻子一样的表情。
    你知不知道啊,那好像是……我的初恋啊。
    身体的深处萌出疯长的恨意。
    每个周六的下午,店铺人最多的时候他就来帮忙收拾书本,偶尔还能看见一两次那个叫陈晚由的接你回去,手就不自觉的抓紧又松开。小松说我那个时候脸黑的像一块木炭。
    小松,从中学开始就一直和我同班,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关系好得不得了,双方家长早就把我们看成一对,我也懒得解释,如果生活一直是这样,跟这个善良的女孩过一辈子,平平淡淡的,也并不坏,反正以后也再不会碰上那个叫谢夕的男孩了。
    可是,他又来了,整整十年,他又回来了,他跟我说:“你好,我叫谢夕。”
    那时候我突然就想起来,很小的时候我妈妈带我去庙里算过命,我记得很清楚,正如那天我的不耐烦一样。那个干干瘦瘦的老婆婆,有一脸的皱纹,眼睛一直闭着,她反复地摩挲着我的脸,叹气说:“孩子,你的命太曲折了,对你来说,十年就是一个轮回啊。”
    妈妈听到了这话,立马转身就走,嘴里嘀咕着:“骗人的。”
    我却记得那婆婆在我身后说:“一个轮回一劫,逃不过的,保重吧孩子。”
    所以当那天,谢夕红着一张脸来找我表白的时候,我居然有一种欣慰感和快感,迅速地答应了。我当时只记得自己那种可恶的思想在叫嚣:报复的机会到了。
    我们之间做过了情人间应做的一切事情,我发觉他其实还是当年那个孩子,并没有长大,小小的期待着什么,像当年的我一样。我越发觉得不安和犹豫,再不快些,我终将下不去那个手。
    还在犹豫的时候,门前的那棵木棉树已经开花了,大红色的花瓣厚而饱满,缓慢的一朵朵盛开,当树上的木棉全部盛开的时候,我给还在睡觉的谢夕打了个电话:“我们来宣布我们的关系,请你最好的朋友过来吧。”
    我甚至能想象地到他在那边欢欣的样子,我却无力的垂着头,拨下了小松的电话。
    那天天气好到不得了,我一身正装,陈晚由看到我的时候就紧紧皱着眉头,手死死地抓着谢夕,我不知打哪的无名火猛地就烧了我一身,把我的头脑都烧坏了。
    我一把拉过早就站在一边的小松。
    赌气似的迅速抱过晚到的送花工手上的一大束玫瑰,单膝跪下,飞快拿出戒指,低着头,将装戒指的精致小盒捧高,头却低的看不见眼睛,以站的远远的谢夕都听得见的声音说出了,后悔一辈子的话。
    “小松,嫁给我。”
    周围路过的行人开始围观,甚至附和起来。
    我却因又一次的那种熟悉的感觉疼得不得不抬起头,话一出口,整颗心脏好像就瞬间消失了,原本应该放着什么的位置空空如也。
    小松一脸惊喜和不知所措的喜悦。
    在一边的陈晚由把定在一边谢夕拖上刚停好的车,把门一甩,很快就不见了。
    “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周围的人开始起哄。
    小松红着一张脸,脸上流下两行泪,却笑得春暖花开的样子,“好。”
    我站起来抱紧小松,脸上也划过泪水,却不是为了怀里的这个什么也不知道的善良女人。
    我只记得那天在小松身后的木棉树掉下一朵开的最盛的木棉,一如在树上的鲜艳硕大,很快就被行人踩过,留下一摊看不出颜色的汁水。
    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要离我远去了,所有的回忆一起涌上来后一哄而散。
    我买给结束我的仇恨的,现在在小松手上的戒指。
    满树盛开的鲜红的木棉花。
    被陈晚由拖进车里的谢夕。
    信誓旦旦地说不会忘记的阿夕的笑脸。
    鼻青脸肿的陈晚由。
    永远关上的谢夕家大门。
    那只陈旧的猴子布偶。
    现在那只布偶还在我家,倒立着,一副傻样作捞月状。我呢,我在捞着什么水中倒影的什么,一碰即碎的幻境。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我死死抓着的东西飞一般的流去。
    医院。
    “医生,医生,其天会流眼泪了,他是不是醒了?”小松叫着医生。
    刘其天紧紧闭着双眼,泪水从眼角流出渗入枕头。
    有什么也随着泪水一样被带走了。
    刘其天坐起来,一脸茫然地看着嘘寒问暖的小松。
    他挠挠头,“您是?”
    小松顿住,泪水如泄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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