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安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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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的生活自有百姓的乐趣,虽然工人们的生活很贫困,但是日子却过得有滋有味。两间干打垒房子不够住,他们便在门前接出一块去,辟出一米五到两米宽的距离,再盖个小棚子,既可以装杂物,也可以做厨房,原来那小半间厨房就可以做别的用了。至于是盖一米五还是两米,那就看第一家怎么盖了,第一家的小棚子多宽,这一趟房的人基本上都和他看齐,因此,小棚子从房前伸出来之后,整栋房依然是整整齐齐的。前面盖了棚还不算,后面还要用树枝夹出个小园子来,也是两米左右。这样两栋房之间可就没多大地方了,只剩了一条窄窄的走廊,架子车可以过,这是给家家户户买粮买煤留下的通道,汽车就进不来了。有重东西需要汽车运的,只好卸在房头。
别看园子不大,家家侍弄得都很上心,有喜欢花草的,专门种花,大部分是草本的,开一季就谢了,没什么名贵品种。有段时间,不知是谁弄来一点罂粟花种,开起来艳丽极了,于是许多人家种起了罂粟花,不过工人们种这个纯粹是为了看,没有一个人想拿它做点什么。花落结籽之前,形成了一个个籽苞,我和我的小伙伴们不止一次用刀片割过那些籽苞,割开一个口子之后,里面就有牛奶一样的白浆淌出来,据说那东西晾干就是大烟土。世道清明,没有人在这上面动歪脑筋,因此也就没人管。不过大部分人是种菜,虽然只有巴掌大一块地,精心侍弄也能有不少收获,两三棵豆角秧一次就能摘一盆豆角下来,种几行韭菜十天半月就能割一茬,不仅省了买菜的钱,也是一种乐趣。院子里靠窗户下边一般都是摆着几口大小不同的缸,分别是咸菜缸、酱缸、酸菜缸,有的人还自己动手做臭豆腐、酱豆腐。只要是自己能动手做的,工人们绝不肯花钱去买。
父亲是种菜的高手,他带着我和二哥翻地,至少要翻一尺多深,他说这样根才能舒展,菜长得才水灵。他种的菠菜,从一扎高就开始间苗吃,吃到叶子有巴掌那么大、茎干比膝盖都高了,菠菜还不老;黄瓜各个都比别人家的大,而且嫩;最大的瓜王长得像个西葫芦,足有二三斤重,那是用来留种的。因为我家把房头,父亲还在沟底下另开了一块地,这样我家一年四季基本上不用买菜了。春天一到,一茬挨一茬的新鲜菜可以一直吃到秋后,到入冬的时候,白菜、土豆等冬储菜也都准备好了。不过就是苦了我和二哥,每天吃过晚饭父亲就要把我们俩拘住,到东边房头的水管子去挑水来浇那两块菜地,每天轮着浇不同的部分,每个人不挑够十几担水就别想玩去。
父亲那两块菜地里什么都有,我记得种过的品种有菠菜、白菜、小萝卜、黄瓜、豆角、韭菜、大蒜、大葱、西葫芦等十多种,但是没有茄子、辣椒和西红柿,父亲说那是细菜,产量低,占地大,不合算。因为是我们亲手侍弄的,因此我和二哥对那块菜地也有了感情,西葫芦花一落,刚接出小葫芦的时候,我们就在地上插一根竹棍在它前面,看看一晚上能长多少。第一天插好,第二天过去一看,竹棍被顶倒了,兴奋得手舞之,足蹈之。
我和二哥挑水的时候,父亲就蹲在地头,嗞嗞地抽着他的旱烟袋,一声不吭,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是父亲一天心情最好的时候,他为自己种的菜感到满意,也为儿子们长大了感到欣慰。有时候父亲高兴了,还会说:“去把你大哥叫来,在房子里拉个什么劲呀,这地界多宽敞,让他到这来拉,咱们也听听。”大哥巴不得过来献献殷勤,于是把小提琴往脖子上一架,问:“爹,您喜欢听哪段?”
等我们父子的活快干完了,母亲就把烧好的绿豆汤端来了,让我们每人喝上一碗,说是去火。来到大川以后,家属们有的是活干,可以到工地上去当小工,也可以去筛石子、砸石头。母亲已经快五十岁了,我们都不希望她再去干那种重体力活,但是谁也劝不住她,她还是到河滩上和家属们一起筛石子去了。筛石子是供工地上打混凝土用的,筛子是双层的,沙子从底层漏出去,大石头隔在了顶层上面,专要中间那一层流出来的2——4公分的石子,筛好之后用大筐抬到河岸上,等着量完方拉走。公司以每立方三元的价格收购,听起来价格不菲,但是那个钱可不是好挣的,两个人搭班,一天也筛不了一方。但是,一个月能挣到二三十块钱母亲就满足了。母亲过日子很节省,过去购货本上那点供应的肉蛋经常做废掉,但是到了大川以后,她每月都要让我去排队买回来,过去不过的那些节,像什么五一、十一、中秋节,也都成了我们改善生活的日子。
锦华回到家后,很快就把那本小说看完了,接下来的故事是这样的:
……几个月后,海斯特出狱了,她没有离开那个让她受辱的小镇,因为她心爱的人还在那里。她凭借一手漂亮的针线活,维持着母女俩的生活。
海斯特生下的那个小女孩叫做珠儿。珠儿来到世间,最先吸引她的注意力的,是母亲胸前那个耀眼的红字,她经常用自己的小手去抓那个红字,抓得母亲心里一阵阵疼痛。珠儿长大了,会说话了,又不断地盘问红字的来历和含义,母亲和她一起嬉戏的时候,她常常会用一些采来的野花、野果抛向母亲胸前的红字,把它当作靶子来射击,每一次射击都重重地敲击着海斯特的心灵。珠儿就像一个活着的红字,时时在提醒海斯特,她是个罪人。
除了海斯特身上的红字和珠儿这个活着的红字,还有一个红字深深地烙在另一个人的心里,那个人就是年轻的牧师丁斯梅代尔。当看到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他真想冲过去,和她站在一起,一起接受来自上帝和世俗的审判和惩罚。但是怯懦攫住了他的灵魂,他最终也没能鼓起勇气这样做,在以后的时光里,便时时受到良心的折磨和谴责,在他的书房里,有一条血淋淋的皮鞭,在没有人的时候,他常常用它来狠狠地抽打自己。他的健康开始一天天恶化,人们经常看见他脸色苍白,用一只手捂着心口,仿佛随时都会倒下去。与此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获成功、备受欢迎。正是由于身负重荷,使他能够同人类的负罪的兄弟们有同气相求的共鸣,使他的心能够同他们的心谐振和共鸣,能够感受到他们的痛楚,并把他的心悸的痛楚用洋洋洒洒的悲切和动人心弦的辞令传送给成千上万颗这样的心。他的辞令通常都能打动人心,有时甚至让人心惊肉跳!人们并不知晓他何以有如此动人的能力。他们认为这年轻的牧师是神圣的奇迹。他们把他想象成传达上天智慧、谴责和博爱的代言人。在他们的心目中,他脚踏的地面都是圣洁的。
公众对他的景仰越发加深了他的痛苦,这种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他渴望从他自己的布道坛上,用最高亢的声音告诉大家他是什么:“我,你们亲眼目睹的这个身着牧师黑袍的人;我,登上神圣的讲坛,将苍白的面孔仰望上天,负责为你们向至高无上的、无所不知的上帝传达感情的人;我,你们将其日常生活视如天使般圣洁的人;我,你们以为在其人间旅途上踏—下的印痕会放出光明,指引朝圣者能随之步入天国的人;我,亲手为你们的孩子施洗的人;我,为你们弥留的朋友们诵念临终祈祷,让他们隐隐听到从已经告别的世上传来‘阿门’之声的人;我,你们如此敬仰和信赖的牧师,却是一团污浊,一个骗子!”
一心要复仇的罗杰·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逐渐接近了丁斯梅代尔,为了他的健康,齐灵渥斯和他住进了同一座院子。有一天,齐灵渥斯走进了丁斯梅代尔的书房,趁着他熟睡的时候,解开了他的衣领,看到了他最想看到的东西,于是带着得意的狞笑走出了房门。从此,老罗杰·齐灵渥斯掌握了丁斯梅代尔心灵的锁钥,他只要轻轻撬动一下开关或某个弹簧,便可以使年轻的牧师陷入痛苦不堪的境地。老罗杰一方面千方百计地为牧师治疗身体上的病痛,使他能够继续活下去;另一方面却更加残酷地折磨他的心灵。
转眼间七年过去了,海斯特以赎罪的态度默默无闻地生活在小镇上,她对这个社会没有任何要求,相反,只要一看到哪个人需要帮助,她总是第一个出现在那人面前。她的善意的举动常常遭到恶意的回报,但是她从来不放在心上,渐渐地,人们改变了对她的看法,她胸前那个红字,代表的已经不是Adultery,而是Able(能干的意思)。七年来她一直沉浸在自己的痛苦之中,没有注意到丁斯梅代尔实际上比她更痛苦,她以为她站在刑台上没有说出年轻牧师的名字,是保护了他,牧师的日子总比她这种当众受辱的日子要好过一些,但是不知道那种埋在心底的痛苦更加难以忍受,看着脸色一天比一天难看,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的丁斯梅代尔,她突然意识到,不该为那个在暗地里复仇的阴险的齐灵渥斯保密,这么多年来,她居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让他在丁斯梅代尔身边折磨着他。想到这里,她后悔不迭,决定立刻向丁斯梅代尔揭露这个阴谋。
一天,在通往印第安人居住区的森林小路上,海斯特截住了丁斯梅代尔,向他揭露了老罗杰的阴谋,两个人制订了逃离小镇,追求自由和幸福的计划。三天以后,有一艘船将要离开波士顿,在离开之前,丁斯梅代尔要向教区的教民做最后一次布道演讲。海斯特订好了船舱的座位,准备在演讲结束的第二天和牧师一起离开波士顿。但是,他们的计划被齐灵渥斯侦查到了,他也订了同一艘船的船票。
丁斯梅代尔做完了他平生最后一次精彩的布道演说,也把自己推向了事业的顶峰。演讲结束之后,人们争相一睹这位年轻牧师的风采。可是,丁斯梅代尔在最后的演说中已经耗尽了自己的生命。他从教堂里走出来,跌跌撞撞地走到站在刑台下面的海斯特母女面前,对小珠儿说道:“来,过来呀。”然后又对海斯特伸出了手:“拉着我的手。”这时,齐灵渥斯从人群里钻了出来,想要抓住他的猎物,他对丁斯梅代尔说道:“疯子,稳住!你要干什么?”他小声说,“挥开那女人!甩开这孩子!一切都会好的!不要玷污你的名声,不光彩地毁掉自己!我还能拯救你!你愿意让你神圣的职业蒙受耻辱吗?”
“哈,诱惑者啊!你来得太迟了!”牧师畏惧而坚定地对着他的目光回答说,“有了上帝的帮助,我现在要逃脱你的羁绊了!”他又一次向胸前佩带着红字的海斯特伸出了手。
齐灵渥斯阴沉地望着牧师说:“即使你寻遍全世界,除去这座刑台,再也没有一个地方能使你逃脱我了!”
丁斯梅代尔在海斯特和珠儿的撑持下走上了刑台,面对着他的教民鼓足了浑身的力气说道:“新英格兰的人们!”他的声音高昂、庄严而雄浑,一直越过教民们的头顶,但其中始终夹杂着颤抖,有时甚至是尖叫,因为那声音是从痛苦与悔恨的无底深渊中挣扎出来的,“你们这些热爱我的人!——你们这些敬我如神的人!——向这儿看,看看我这个世上的罪人吧!终于!——终于!——我站到了七年之前我就该站立的地方;这儿,是她,这个女人,在这可怕的时刻,以她的无力的臂膀,支撑着我爬上这里,搀扶着我不致扑面跌倒在地!看看吧,海丝特佩戴着的红字!你们一直避之犹恐不及!无论她走到哪里,——无论她肩负多么悲惨的重荷,无论她可能多么巴望能得到安静的休息,这红字总向她周围发散出使人畏惧、令人深恶痛绝的幽光。但是就在你们中间,却站着一个人,他的罪孽和耻辱并不为你们所回避!那烙印就在他身上!”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哆哆嗦嗦地扯开了法衣前襟的饰带,在他的胸前,露出了一个嵌在肉里的红色的A字……
丁斯梅代尔死后,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波士顿。多年以后,珠儿已经长大了,海斯特又一个人回到了那个小镇,重新戴上了那个红字,那时已经没有人再强迫她戴它了,但是那红字是她的青春,她的爱情,是她一生命运的写照,因此她要永远戴着她。不过她重新佩戴上的那个红字已经又有了新的含义,Admirable,是令人钦佩,值得尊敬的意思。而那个活着的红字珠儿,则可以用Angel(天使)来解释,她也确实称得上是一位天使。海斯特几乎成了哲人、先知一样的人物,许多年轻人碰到人生和心灵的一些重大问题都来向她请教,她用以自己的生命凝结出来的思想和智慧拯救了许多人的灵魂,完成了当年牧师所没有完成的任务。海斯特死后,葬在了牧师的旁边,两个人共用一个墓碑,上面写着: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故事深深地打动了锦华,第二天晚上,她找到了马国栋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