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美人如玉 番外 风筝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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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很蓝,蓝得让人想哭泣。
是的,想哭。
因为,天空的绚丽,再无家人能陪他欣赏。
来到莫家寨才十四天,离开曾经的家却已是四十四天。
四十四,多么不吉利的数字,他的家人,包括家仆在内,也是四十四。他的父亲一直催促他快点娶妻生子以打破这个数字,可是,在他听话之前,一切都没了。
他的家人,他熟悉的一切一切,尽皆在四十四天前的那个夜晚支离破碎。
没了,四十四口人,如今只剩下他。而他的仇人就活在眼前,活在这个寨子里。
莫桑。
杀他,必然,只是,何时才是最佳契机?他摸了摸怀里的匕首,莫桑给的匕首,满是挑衅的匕首。
这把匕首,一定会尝到它原始主人的鲜血。
莫桑,他恨恨地默念着这个名字。
“又发呆?咱们外氏人一旦入了寨,要出去可比登天还难!”有人笑道。是马仔。那个人,数日前想通过欺侮他来博得莫家小姐的赏识,结果被罚了一月的苦力。
谁说不是自讨苦吃呢?他拨了拨筐里的茶叶,微微笑。他懂茶,包括品,包括煮,也包括焙。
他向来有让人欣羡的资本,只是,在这里,他必须将这些掩藏。如不是小陈给的茶实在是难以下咽,如不是还要在这里等待无绝期,他绝不愿过多地显露自己。
在这里,他是外氏,是莫家人眼里的蝼蚁,优秀不得。虽然,那个早已入寨数年的马仔仍痴心绝对,矢志不渝地要把自己变成莫家的一份子——冠上莫氏,或者,稍次一些,娶个莫氏姑娘。
他帮了马仔,所以也被罚了一月的苦力。
他不是大度的人,而且,不可否认的是,他是贵公子,总有些娇贵、孤傲的地方。但是,要赢,就要知己知彼。他的大义相助,使他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很快有了朋友,很快熟悉这里的是是非非——马仔这个大喇叭,套他的话,一点儿也不难。
要赢,确实要知己知彼。他浮出笑,没有流露出对马仔丁点的厌烦。倒是同马仔一同入寨的小陈识趣,拉了马仔去砍柴。
但是,某人并不识趣,继续嚷嚷,“紫姑娘今天来过了没?”
马仔说的是紫苏,一个喜欢穿着紫衣,时不时来纠缠他的女孩。
他知道,她是本寨的祭司,在莫氏族人的心里有着崇高的地位,只是,他的复仇简单而单纯——不累他人,只诛莫桑。无论是对纠缠不清的紫苏,还是对莫名其妙的小姐。
是的,莫名其妙。那位小姐。他垂眼看了看手上那块疤,本不大,可那小姐一好心,反倒壮大了。
他还记得她的气怒、发抖、针锋相对,还有,他一时涌过的可怕念头——伤害她,也许比直接杀了莫桑更能解恨。只是,如此一来,自己又和莫桑有何区别?
即便,莫桑确实很疼这个妹妹。
“没有。”他答。
“唉,那就是要来喽!本想借借紫姑娘送你的手套好护护手——”马仔哀声叹气,小陈啐道,“就你皮糙肉厚的,还用得着护?”
他只是笑,那么浅,那么淡,转个身就隐去了。他已经很少笑了。
“我拿给你。”他说。
那本就不是手套,就像硬要把野鸭说成鸳鸯一样,粗鄙简陋,不过一块上好的紫色布料,塞了上好的棉花而已。只是,送这套子的人很自豪地坚持说是手套罢了。
对了,她说过,那是她亲手做的,第一次。
难怪……做的这么丑。
“不敢不敢,若是被紫姑娘撞见了,不知要把我踢到哪里去!”马仔又叫嚷着,左右没个定性。
这样还想娶莫家的姑娘,真难。也许,等他报了仇,马仔也只能在梦里嬉笑终于出人头地,如愿以偿。
他听到笑声。是小孩独有的欢快。似乎是很久以前,他曾那么近、那么真地看过一个丫头笑。
他的妹妹。
哗啦,茶叶洒了一地。马仔率先哇哇叫了起来。
“你看看,你看看,”他夸张叫嚣着,“待会儿紫姑娘来,讨不着茶叶气着了,看谁担待的起!”
小孩子们被唬得一愣一愣,少顷,一股脑儿地放声大哭。后来,一个稍大些的女娃儿告诉他说,哭是解决麻烦的最好方式。
他一怔,继而笑了。哭,并不能解决一切,但是,有时候,确实有用。比如,夜深人静时缓解那潮水般的思念与悲戚。
只是,除了刚来的第一晚,他已不再哭泣。或许有吧,但也是在梦里——只要他醒来,就决不允许自己再掉一滴懦弱的眼泪。
所以,他的枕,再没有湿过,除了那一夜——第一晚。
恨意肆虐的第一晚,也是思念肆行的第一晚。
现在的他已懂得隐藏。他必须忍,他只有一次动手的机会。
不成功,便成仁。
“哥哥,我们的风筝掉屋顶上了!”小孩子们指着天说。于是,马仔爬了上去,然后,狠狠摔了下来,压扁了那两只迷路的风筝。
小孩子们再度放声大哭。
“不哭不哭,这个哥哥可厉害了,他会做风筝!”马仔拉了他救急。
活该,谁让你逞能呢?有哪家的姑娘会因为几个娃娃的甜言蜜语而芳心暗许与你呢?
可是,他无从拒绝。尤其是马仔那可怜巴巴的表情,仿佛他一生的幸福都系在自己手上。
指尖的功夫,他确实会不少。不多久,两只风筝便成了。
小孩先是笑,然后便皱瘪了嘴,嫌没有图案。
好吧,再让你们崇拜一番。他提笔便画,可是,画什么呢?
“美人美人!”马仔带头叫了起来。
不知好歹的家伙,教坏了孩子,看他们父母怎么教训你。
“画紫姐姐,紫姐姐可漂亮了!”
“不对,不对,小姐最漂亮了,白白的衣裳,黑黑的头发——”
小孩子们吵了起来。他无奈地看着那几张小嘴噼里啪啦地斗争着。最后,稍大的女孩以“告诉小姐”为由荣胜,坚定了小姐是寨中第一美人的地位。
莫巧么,他想起初见她的容颜,白衣胜雪,质如青莲。哼,可惜都是假象,她来故作好心时,活赛个小恶魔。
当然,这些话,绝不能与外人云。
他缠不过小孩,只好说了一对条件,待他们一一允诺,才放手画了起来。
画的,正是初见她的模样。
白衣胜雪,质如青莲。
“题字题字!”
好娃儿,这也懂?
写就写呗,再让你们崇拜下我的文采。脑海中不自觉掠过那一枪,他不由颤了一颤。
墨,啪嗒一声滴在刚写好的字上。
不可不可,他在“可惜”与“哎呀”声中将字抹去。
绝不能让她看见。他想。
“题字题字!”
“提了,这不是?”他指着记录的时间微笑道。此笑一出,胜过千言。娃儿们兴高采烈兼依依不舍地去了。
“哥哥长得真好看,哥哥以后娶莞尔好吗?”
“不行不行,莞尔你不能变心,你说好要嫁给我的!”
“那是游戏。什么是游戏,什么是现实你都分不清,我才不要嫁给你!”
“莞尔你欺负人,莞尔你说话不算话!”小孩呜呜大哭。
他这才发觉,少笑果然是正确的。只可惜他画了画,做了风筝,终究还是耳根不得清净。
不过,他倒也不讨厌小孩,只是,不懂得哄。他家的小丫头,可没少让他头疼,但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被她继续缠着。
哄人,还是一门相当高深的学问。费尽唇舌后,他如是想。
最后,还是紫苏救了他。
望着在湛蓝如洗的天空展翅飞翔的风筝,紫色沉了眼笑。
但是,她什么都没问。就像他,什么也没解释。
有时,解释多余。
有时,连问问题的人都不知自己要问的是什么。
他和她,都遇上这个问题。
她轻轻笑,没了以往的朝气,“你教我焙茶吧。”
他轻轻答,难得心甘情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