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那个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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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机缘还是巧合,我再一次见到他了。
    星期一也就是第二天的早上,因为前几天学校才发的五件套西装式校服,所以这个星期开始学校统一穿着。还好的是校服并不是很难看,上最里面是白色的衬衫,略淡紫色的针织衫和短款马甲,外面是仍是淡紫色的西装,下身是笔直的西裤,穿上后整个人感觉就像菖蒲花一样,很有精神。
    毕竟整个宿舍的人都是新生,对这身正式的校服,显得……呃,怎么形容,哎,就像是乡下人进城,见什么稀罕什么。就为了一身校服怎么穿,在原本安静的早晨闹腾的不可开交。
    “吴迪,这衣服也就是前天领的吧,你看你穿的跟被谁强那个啥了,你看皱的!”
    “闭嘴你丫的,不说话能死啊你,我怎么穿我高兴,起码我还会打领带,不像某人跟系红领巾来!”
    “说谁那你,我今天就不系红……啊不,领带了!小宇,你那干嘛呢,别把自己勒死了!”
    “以后我找女朋友的标准就是会系领带的了!”
    “白痴啊你,这么热的天穿什么针织衫那,没穿过啊!”
    @#%%*&%……%
    —。—
    我真的是对这群闹腾的人没有办法,只觉得这热闹的宿舍表面上我处得很融洽,实质上对他们的自来熟加上每天要命的精神讨厌的不得了。穿好白衬衫,用嘴巴叼着领带,一手翻着领子,一手推门走到阳台上,真后悔起初怎么没有跟爸爸要求给我一个独立宿舍。就在我推开门的一刹那,我看到了正对我们宿舍窗的阳台上顶着和鸟窝没多大差的头发(这晚上到底是用什么样的睡姿才能睡出如此之乱的发型)白衬衫上随意搭着快要掉下去的领带衣角还有那没有完全被塞进裤子里的他。
    “你好,吃早饭了没……别飞走啊,我没吃早饭但不会吃你们的!”
    切~那个傻瓜在做什么啊,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大早诱惑小鸟吗,真是的!小鸟要是给你留面子,不飞走真是怪了呢。真是好傻,傻得还没有把自己整理好就跑出来跟鸟儿打招呼。不由得,我笑出来,将领带披在脖子上,就这样脸上挂着呆呆的笑容,看着对面的他用手乱抓自己乱蓬蓬的头发,看他立起领子将领带缠在脖子上,看他很认真但是不怎么利索的整理自己的衣服,看他完全没有昨天那个光辉的模样。还是那一字型浓密的剑眉,还是那双深邃而又带着笑的眼睛,还是那高挺而又立体的鼻梁,还是那薄而又微微上扬的唇,还是那像大麦泛着健康光泽的肤色。现在就在我的对面,虽然昨晚看到他是朦胧的,今天早上的他又是懒散的,而且我那么确定就是他,那个会用好听的声音去唱《画心》的男人。
    “小诺,你在看什么,那么出神。”欧阳宇从门缝后探出脑袋,欧阳宇我那个室友,也是我们宿舍里最大的一个,比我大了半岁,黑黝黝的一个人,偏瘦,他告诉我们从小到大他一直留着板寸头,从没有换过发型,所以显得年龄没有实际那么大。不过说实话,在宿舍里最能让我舒心也是最照顾我的就是他了,对他也没有多大的反感。
    这个声音的突然出现,才让我回过神,背脊一紧,慌张的忙的用手按住那个将要走出来的欧阳宇连推带揉的塞回宿舍。
    “快回去啊,别在外面丢人,你看你那领带系的,别扭死了!”
    “我不是不会吗……外面有什么不让我看的,难道又有女生……”
    “哥,我来帮你系领带好不好,我对这个还是很拿手的!”
    “可以是可以的,可是我希望我未来的女朋友帮我系,难道小宇你……”
    “猪头啊你,我走了,第一节有课!”
    “别啊,你把我领带拆开了,你要对它负责!”
    ……
    原来啊,你就住在我的对面,原来我们还有机会离那么近,原来以后我还可以天天都看到你。那你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我真的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认识你,真想你那好听的声音去叫我的名字,那又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早上去教室的路上,似乎满校园都在议论那个昨天唱《画心》的他,他们说虽然没有张靓颖原本那么女性声音的柔美,但完全唱出了男性的磁性和独有的刚阳,他们说他可以说是继原声之后最成功的翻唱,他们说,没想到一米九的汉子也能有这样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些比我听到别人对我的赞美更加开心,那颗脆弱的心脏也跟着扑通扑通的乱跳,我这是在高兴什么,我这是在害羞什么,第一次把别人的事情当做成自己的,真是从未有过的快乐。
    中午我和欧阳宇相约食堂。一到吃饭的点,食堂就成了全校最热闹的地方,虽然已经有了八个食堂,但给人的感觉还是不够多,是不是可以申请一下将食堂扩大呢。在我们好不容易从三个红透脸的女生那里排到位子坐下来时看到了用薄唇抿着筷子,两手端着餐盘的他,西装很自然的搭在右肘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系好的领带,看起来比早晨整齐多了。余光中也可以看到其他人侧脸对他观望,甚至可以说指指点点,这是的,昨天那个秋的夜在校园里捧红了他,好想和他分享一下他此刻的心情。当他走过我们的餐桌前微微地颔首向坐在我对面的欧阳示意一下,欧阳也笑着拍了他的屁股一下,小小的举动就觉得两个人的默契到一起生活了好几年。
    他走后我假装不经意的问欧阳:“你朋友?”
    “嗯,”欧阳扒着饭,含含糊糊的说,“他是我幼稚园的好朋友,没想到大学能见到,前几天报到时见到他真是贼激动,毕竟已经14年没有见了。嘿嘿,记得小时候我们经常一起跟大班的孩子打架。哈哈!大班的孩子总是被我们揍哭回家,我们那,就被老师罚站,那时候的我们真是调皮死了。怎么,你对他感兴趣!?”
    “哦,昨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无意听到他唱歌,挺好听的。”
    “昨天你也在那啊,我以为你不喜欢那种活动,早知道我昨天去就把你带着了,跟我去做他的亲友团!”
    “亲友团?”
    “嗯,说起来就生气,”欧阳啪的一下放下筷子,整个人都亢奋起来,拉着个脸跟生自己的气一样,跟整个食堂的人都欠他似的,“别人的亲友团都一个班一个班的,那个白痴就喊了他们宿舍和我,就那么四个人当亲友团!才四个人啊,但评分制度是要拉票啊,要拉票。我估计大家昨天都记得有那么一个长画心的男生唱绝了,我相信你今天早上也听到不少了吧,有什么用,最后投票的时候亲友团们都帮忙拉票我们怎么能拉得过啊,结果和那第十名就差一票,没有挤进十佳……”
    后面他说什么我没有听到,只是用右手托着右腮又陷入了自己的思绪,由心的为他惋惜,但是,如果那晚我没有离开,坚持到最后,如果我也为他投上一票,如果我也和欧阳一起是他的亲友团,如果这些变成不是如果,那结果会不会不是这个样子。他会不会有遗憾呢。
    “小诺,想什么那。”欧阳见我发呆的样子不规矩的从我餐盘中夹走最大的一块肉,很夸张的放进嘴里吗,吧嗒吧嗒的嚼着。
    “干嘛你!还我,哎呀,我的肉,”我嚷嚷着,顺手也从他的餐盘中夹走一块茄子,塞进嘴里。
    “哎呦,小子,不过我还是赚了,我拿我的茄子换你的肉啊~”
    “一边去!”我拿筷子打开他伸过来的手,看他贼兮兮的样子也觉得好笑。“呐,他叫什么?”
    “谁啊?”
    “就是那幼儿园陪你打架那家伙。”
    “霍鸣夏。”
    霍鸣夏,霍鸣夏,霍鸣夏,霍鸣夏……从知道起,这个名字就不知道在我脑海中掠过多少遍,他的影子不知道在我的心中画过多少遍,他出现的那个阳台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偷窥了多少遍。就是那个叫霍鸣夏的人让我多渴望自己能和正常人一样,可以跑,可以跳,可以不用吃药,可以不用去见那些无聊的庸医宣布我的余下不多的生命。我是多么渴望,渴望能认识他,能听到他喊我的名字,能牵一下他的手,站在他的身边,呵呵,那一定会显得我很矮吧,毕竟我只有171的海拔,也许我只到他的下巴那,所以我一定要拼命的踮起脚尖才能触摸到他的唇……
    每每胡思乱想到这些的时候,我又不由得嘲讽自己,乱想什么呢,我们可都是男人啊,如果他知道我想的什么东西,会不会不想靠近我,觉得我恶心。呵呵,就用这剩下的光阴去偷偷的喜欢一个人也是算是拥有一个美好的回忆,可以无遗憾的离开吧。
    可我,还是想得到你,霍鸣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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