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传说中的大邪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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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年前,神界通往魔界的大门还未被破坏。
那道让人即使只是远远看去也会感到绝对的压迫感的大门乃神界开辟之际,神王以地狱火河中的一块巨石制成。门上刻满了文字和图画,那是宇宙至今的全部历史。
大门前,本应驻守在这里的神族士兵一个个倒地呻吟半死不活。而唯一一个站着的却是个手脚连着铁链的少年。他非常狼狈,全身都是灰与血,有他自己的,也有别人的。
他走到紧闭的大门前站着不动。妖异竖瞳落到那些文字上。他记得上面的每一字每一句,记得那是些怎样的故事。他记得清清楚楚,无一遗漏。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人曾经在这里牵着他的小手,用很好听的声音给他讲那些很古老很遥远的故事。
那个人总是很温柔地向他微笑,而那时的他,最喜欢那个人了。
一想起那些事,少年就想笑。察觉到那个人出现在他身后,他笑得胃都痛了。
那个人,是最初的神,是俯视一切的存在。即使是最狂妄的恶魔,一旦远远看见他,也会失神的跪下,用最虔诚卑微的姿态恳求他赐予赎罪的资格。
“凯,你要去哪里?”
少年听见他在身后这么问道。他不禁有点疑惑,那个人一向全知全能。不像自己,不过是个不会用脑子的笨蛋。
他转身看向那个男人,那是个早已刻入他灵魂的身姿。
神王,银发,金瞳,绝艳无双。
他眯起眼睛,然后突然很开朗热情地笑了起来。
“父亲大人,好久不见了呀。”他活动着血红的手腕,不动声息的进入警戒状态。“不过拜托请别想着怎么阻止我哦,我这种怪物发起疯来还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呢。”
男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相处快一千年,少年第一次看他的脸看得发毛。对此他不由得有些火大,于是硬装出一副流里流气不把他放在眼内的样子。“呐,怎么啦?”
“你不是怪物。”那人一字一顿地说道,语调前所未有的低沉。
“别去魔界,你会死。”
少年闻言,心里冷笑。但表现出来的却是另一幅样子。
“不去魔界难道留在这里让你们吐口水淹死?哇啊!太过分了吧!”
他夸张的退后一步,一脸惊恐。“我居然一直不知道神族竟还有此等酷刑?!我还以为我已经把你们的天才发明尝遍了。”
“那是我的错,我那时候遇到些事封印了感知,也没料到他们敢如此以下犯上。”
男人慢慢的走过来,向他伸出手。眉目竟然变得无比柔和“凯,你是我的宝贝,我怎么会允许别人伤害你?跟爸爸回去好吗,以后我会保护好你。我已经惩罚过他们,不会再有人敢那样做了。”
“保护?”少年扯扯嘴角。“神王陛下还是设法保护好你那些可爱的子民们和人类孩子吧。”
“别这样好吗,我们回家好不好?乖,听话跟我回去。”
少年退后一步,没再去看男人的脸。
他确实是有些害怕,这个男人光是说话的语气就已经够陌生了。那种小心翼翼的姿态,似乎在恳求他的神态,会让他动摇。
一旦动摇,那才是真正的堕入深渊之时。
“凯……”
男人又走前一步,而少年已经退到了门边,背脊紧贴这门。
“够了!你装够了吧!!”他终于无法再故作轻松,怒吼出来:“你们……因为我是个怪物,因为我以前是个白痴就以为我会被你们骗一辈子吗?!就算这双眼睛确实是看不清你,但那么多杀气腾腾的神力你以为我发现不了?”
少年的眼睛,是和男人一样的金色。
但和男人不同,只有妖魔才会有这样的竖瞳。他们是父子,但讽刺的是,在拥有这种不祥的眼睛之前,少年是金发绿眼。那时他还一直暗自因和唯一的亲人差别这么大而不高兴,结果现在他们的发色和瞳色变得一样了,一个还是高高在上的神王,一个却变成了人人喊打的怪物。
但怪物又怎样,这双属于怪物的眼睛能看见太多东西了。
男人的瞳孔紧缩。几乎同时,无数黑影从天而降,无数个封印法阵覆盖到少年身上。
“终于不再装了吗?”少年冷笑。“在下何德何能,竟被这么多元老侍候。”
男人盯着他,目光冷得可怕。某种霸道的气势从他身上迸发,向少年汹涌扑来。
“我不会让你走的。”他冷冷地说道,双眼将儿子紧紧禁锢:“我绝不会让你离开我。”
“……没人喜欢被关起来的,父亲大人。”
少年面无表情,千万个封印钉入体内,他却一点也不急。
“我曾经没想害过什么人,在不久之前,我也只是想找个安全点的地方过比较自在舒服的日子而已。在我先前被关的地方其实有很多人这么想。你们认为他们十恶不赦,但那里真的有很好很好的人。”
男人似乎想说什么,但少年打断了他。“但是很好的人,温柔的人,拼命在忍耐的人,通通死掉了呢。全部都彻底的消失了。而活着的人也——”他咬一下嘴唇,然后举起通红的手臂。
那是一条可怖的手臂,远远看去,就像被血彻底染红一样。但其实绝没有这么简单。那不是神族的手,原本正常的皮肤已经被硬化扭曲的血肉取代,指甲变成黑色,像恶魔的一样锋利。
那之上环绕了一圈又一圈的符文,此刻,少年将之唤醒。
——【献祭】
“伟大的父亲大人,你恐怕太高估你自己了。或者说太看不起我了。”
这是少年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个手臂上的符文发出不洁的黑红色光辉,开始像活物一样蠢蠢欲动。他全身的血液都从血管迸射出来,骨肉一点点被搅碎,全部皆被那只手臂所吸收。
依附在血肉之躯上的封印自然全部失效。
一只眼球在彻底分解之前,看见那个男人发疯般向这边奔来,而且好像还在呼喊着什么。可惜已经不复存在的大脑已经无法接收到这些信息了。
少年会因为错过神王陛下亿万年难得一见的失态而惋惜吗?
估计永远不会有人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无数血红的咒文炸开,将所有血肉吞食得一干二净。逆风将意欲冲上前的元老们吹得集体向后摔倒。
风止时,这里已经看不出少年存在过的痕迹。
神王慢慢的走到获得祭品的手臂前,黑衣的神族元老纷纷跪下,不敢发一言。
那毕竟神族的王子,乃神王的独生子,谁料到如今竟然是这样的结局。于神王,于神界,恐怕没有比这更糟的了。
手臂还维持着举起的样子,悬浮在半空。神王伸出手想把它抓住,但在白皙优美的指尖触碰到它的那一刻,红芒暴涨,手臂猛地向后撞向大门。巨大的动能下,屹立无数光阴,记载一切历史的石门在那一瞬间发出最后一声震耳欲聋的悲鸣,变成一堆碎石。
手臂不知所踪,而神王站在碎石面前一动不动。
“陛下……”
“……哼。”
那一刻,王的笑声令所有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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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既然你已献上一切,那么复仇剧也该开始了。】
【嗯。从哪里开始好呢?】
【既然你拿不定主意,那就先从最弱的开始吧。】
【一切的起因就是他们,那些可悲的愚蠢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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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亿万年后
这个故事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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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怪胎的故事,怪胎的名字是凯里莫斯。
在凯里莫斯七岁的时候,他第一次……啊不,是第二次去到王都格林沃克。
在这之前他并没有在王都生活过,至于为什么说是第二次,那是因为他在这里出生缘故。凯里莫斯出生的当天他母亲和母亲的一个熟人就急急忙忙的抱着他跑去异乡当异客,据说那情况可谓是十分的帅……凯里莫斯生下的同一瞬间,象征不祥与毁灭的紫星突然出现在他头顶的星空上,不到半小时,整个王都上万名士兵佣兵还有冒险者就把他的出生地,即是王宫严严密密的包围起来,如果不是有密道的话,面对那种连苍蝇也溜不掉的形势,他十成十会被乱刀砍死然后烧成灰。
当他母亲说到这里的时候他差点喷茶……但喷了会被骂,于是他被呛着了。
“咳咳咳……王宫!?你是说我是王子!!?”
母亲白了他一眼。
“王子?就你?”
“不是就好。”
他大大的松了口气。
虽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出生在那种把华丽与糟糕完美融为一体的地方,但是,不八卦是凯里莫斯少数几个优点之一。比方说他就从来没问过自己父亲是谁,毕竟知道了那个素未谋面的老爸是谁对他的人生半点积极意义都没有。
但这并代表他可以接受有一个在他住在穷乡僻壤整日食不果腹没人照顾的时候锦衣玉食身居万人之上可以整日欺男霸女让人敢怒不敢言还四处派人追杀自己儿子的老爸。或许他可以接受别的王子遇到这样的悲剧,但他绝对无法接受那个王子是自己。
当年很积极的跑来救凯里莫斯一命的母亲的熟人早在逃亡时期就不知所踪不知生死,而他的母亲,据说曾经是贵族的大小姐,如果不是怕被以生下不祥的孩子的罪名顺手砍了,她压根儿不愿意在这种鬼地方陪儿子捱苦。
而现在……
“凯里,去做饭,然后把我的衣服洗了……啊!这地板怎么这么脏!!还不快点搞干净?!!”
她是让人照顾的。
关于凯里莫斯这个人。
凯里莫斯•克莱梅,从母姓。有一个异常拉风的身份,或者说单纯是一个称号。
预言中每千年降临一次,已经无数次使这个世界面临毁灭的大邪神。
起因是这样的————
大约在一千年前,有个吃饱了蛋疼的混蛋在一块破石板上刻下这么一段文字:
【每逾千年,他头顶紫星而归。】
【那是手持毁灭的邪神。】
【那是背弃众神的诅咒之子。】
【那是万魔之君主。】
【他的金瞳中有炽热的咒印。】
【破坏之右手永远被鲜血染红。】
【而被他注视的一切——】
【皆将卷入永恒的劫难之中。】
七年前,同样蛋疼的冒险者从一个遗迹里挖出这块石板,并将之进贡给国王。国王立即召集一大群学者将上面的古文翻译。
通过计算,那一年刚好离毁灭了上一个文明的大灾劫一千年整。
凯里莫斯就在那一年出生。
尽管他的眼睛是绿色而非金色,右手的肤色也无比正常。但面对自己的生死存亡,所有人都想着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意图对当年是个婴儿而现在是个小孩子的他下毒手。
因此从他懂事起,他的母亲便天天都对他强调她于他的恩情将一切家务都推给了他,不过两年前她突然察觉到儿子的报恩哪有自己的幸福重要。当地一个富商看中了她的美貌又不太喜欢一种名为拖油瓶的东西。于是,从那之后他的母亲就变得更加易怒,要求也越来越苛刻,黑色的眼珠里总是闪着一种令人不快的异光……他想自己先提出来对双方都是好事,于是主动对她说要到别的地方谋生。
那时她很难得的对儿子露出那种传说中正常母亲的慈爱笑容,让凯里莫斯好好收拾东西。然后又说了一些关心的话,不过类似“日后有空回家看看”这样的,半句也没有。
小凯里莫斯诚心诚意的祝他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尽管他永远也不会承认那些即将诞生的小孩是他的弟弟或妹妹。
那之后的两年,凯里莫斯一直四处流浪。
那时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如果不是抓把干草硬是琢磨出做草鞋的方法,那双腿早就废了。不过可惜的是,那些鞋卖相不行。他还是得为食物花尽心思。偷窃这种高风险的活只能是不得已而为之,他一路尽量沿着河走,捕鱼,爬树掏鸟蛋,摘果子,挖番薯……实在不行时抓把嫩点的草扔到破锅里,倒点水煮熟,也能顶过一天。
他无比感谢他唯一会的魔法生火术。这是一个普通的平民魔法。厉害的,具攻击性的魔法被军队垄断,中级以上的魔法只有贵族,官员以及王室可以修习。这使魔法师变成一个热门职业,因为一旦成为中级魔法师就能取得贵族头衔。
但魔法(发迹)之路何其艰辛,一百名魔法学徒中只能出一个初级魔法师,一千个初级魔法师里顶多出一个中级魔法师……大魔导士什么的,那叫神话!
即使是无害只能方便生活的平民魔法,习得者也不过寥寥。
所以凯里莫斯才会生活在自以为天才的优越感中。因为不光是做鞋子,连生火术他也是无师自通。
直到一日,他蹲在河边试图领悟生水术时,在茅塞顿开灵感如滔滔之江水之际,突然看见了映在水面上那个金头发瘦弱男孩变成金色的眼睛……
他默默地转身以头抢地。
(觉得有些情节该先提一下比较好,所以大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