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三月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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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啼岸柳弄春晴,柳弄春晴夜月明。
明月夜晴春弄柳,晴春弄柳岸啼莺。
因为连日的阴雨外加大风,温度仿佛又回到了上学期时,那时我也乐的清闲,无所事事。整日窝在被窝里看小说,偶尔也临时抱一下佛脚,准备最后的英语考试。然后,上个学期就在迷迷糊糊中过去了,然后,就到了下个学期。
其实,早已知晓春天的来临,而那时重返学校在马路两边看到满树的粉红桃花,便已确定。然而,随后的几日,只是让我产生错觉罢了。寒潮像过街老鼠,停留了几日,便被人唾弃,悻悻而退。春日的阳光恍惚的居然会让我想起高中,想起家乡。那时的那个春天,应该也是像现在这样,空气中莫名的熟悉气息让人感到孤独和惆怅。见到一些红花绿草,就会由视觉效果引起生理效果,情感濒临爆发的边缘。
惜春长怕花开早,花开更比无花好。春日的花尽管多,却也短暂。我向来喜欢花,也喜欢摘花,却并不认为此行为有何不妥。我相信花草有情,有些时候,我总认为自己有点白痴的反对无神论、有鬼论,同时又相信一切在冥冥之中总有定数,在寺庙里见到金佛神像是又肃然起敬,情不自禁的跪下来。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尽管龚自珍这样写了,他把花的最大价值看作是化泥护花,牺牲自己,成全别人。我却不这样认为,不是我自认矫情,也不是让别人另眼相待。我把花看作人,看一朵花,就像看一个人。一朵花的生命历程,就是一个人的生命历程,一朵花的情感,就是一个人的情感。
我养过很多花,水仙、芦荟、紫罗兰等,但只有水仙活过一次,其它的结局都很惨。芦荟被我放在窗外,恰好晚上就下雪了,活活冻死在飞雪漫天的窗外,其死状惨不忍睹。紫罗兰是我冒着生死从学校带回家的,小心翼翼,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后来还以防万一放在我奶奶家养,千算万算就没算的会被鸡啄死了,连渣都没了,等我从学校回家,兴致勃勃的去看花,奶奶不好意思的微笑着向我解释,最后我只有无奈的拿着一盆土回家。自此以后,我再也没养花了。但我并不是放弃养花了,而是等有时间,有精力的以后再来养,到那时我亲自照顾它们,像对待朋友亲人一样,呵护备至。
还记得高三时,我们的学校刚好在市区,每日都热闹异常。某天的某个节日,我和一个朋友趁着偷闲的时光,跑到街上的花店去,买了三支红玫瑰,几支康乃馨,两支勿忘我,两支文竹,其实价格蛮便宜的。
这是我到大学里的第一个春天,想起了以前。我有很多事要做,要生活,要在世界里继续行走。有些东西很想去得到,却不知在何时何地何人何处;有些东西,不知从何开始,又从何结束。而我依然活在现实中,在我该出现的地方应该都要有我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