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因为亚当出自蛮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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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因为亚当出自蛮荒
(男)人心怀藏谋略,好像深水。
──箴言20∶5
属灵生命不能在都市建造,它总是如未开化的边疆,我们必须接受它是未被驯服的,甚至因此而欢欣。
──霍华德•梅西(HowardMacey)
我向往策马西部原野
忍受不住蹒跚跛行,也受不了藩篱
别把我锁在篱笆里
──柯尔•波特(ColePorter)
“Don’tFenceMeIn”
终于,我来到四面蛮荒之中,身后松树梢上的风如海般怒吼,风浪则自蓝色的山巅一泻千里。我正攀爬科罗拉多州中部的萨瓦奇山脉(SawatchRange)的某一段。山艾树(sagebrush)在我脚下绵延百里,此地人迹罕至。桑尼•葛雷(ZaneGray)神圣地将这些山艾树比作紫色的圣者,然而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它是银灰色的。这是一片你策马浪迹数天也不会碰上另外一个人的世界,今天我就是徒步行走在此蛮荒之地。尽管午后太阳晒了老半天,气温仍然低于零度,这里接近时区分界线,先前流在脸颊上的汗现在贴着皮肤,感觉冰冷。时至十月,冬天悄然将至,西南方的圣胡安山(SanJuanMountain)已经白雪皑皑。
那香气暗带辛辣味的山艾树不断地附着在我的牛仔裤上,我吸了一口气,精神为之一振──海拔一万英尺,空气有些稀薄。我被迫再次停下来休息,但我知道多一次停顿,回到木屋的距离势必又增加了。不过,今天早上我发现的那条路是新的──只有几个钟头──它带来一线新的契机。一头麋鹿可以在此深山之中轻而易举地走上数英里,尤其在它受伤或赶路的时候。
美洲赤鹿(wapiti)──印第安人的叫法,是相当高深莫测的动物之一。在高地,它们俨如鬼魅,比鹿还要警觉,因此也更难发觉它们的踪迹。它们栖息在海拔更高之地,白天可以走很远的路,比谁都远,而它们似乎各个都有第六感。有几回我与它们靠得很近,下一秒钟它们居然就静默无声地消失在密不通风的树丛中,而那树丛连兔子也穿不过呢!
但情况不总是如此。数世纪以来,麋鹿散居在牧场边上,丰富的草场孕育了为数庞大的麋鹿。1805年,梅利威特•路易斯(MeriwetherLewis)在寻找西北隘口时,曾经记录了他所观察到的麋鹿数量──数千之多。有一阵子麋鹿甚至挨到人们面前,你可以拿树枝丢它们,一如你吆喝挡路的乳牛般。但到了19世纪末,涌入西部的人潮使得麋鹿退出原生地,进入洛基山脉高地。现在它们神出鬼没,在树林之间躲藏,如同亡命之徒,直到冬季的大雪再将它们逼出高地。想寻找它们可不是一件易事,它们总在文明之外。
而这就是我来此地的原因。
也是何以我逗留许久,直等到老牛离去为止。我的“狩猎”,如同你所知道的,其实跟麋鹿没有什么瓜葛。没来之前,我便知道,我要的是其他的东西──在此蛮荒之地。我在寻找比麋鹿更神出鬼没的“猎物”……那“猎物”必须借助蛮荒方可寻获。
我在寻找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