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出门意外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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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是无债一身轻啊。不禁感叹: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啊!一大早我就把自己打扮得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自照镜子时都忍不住扑上去亲一口,一定美味多汁啊。(说什么呢)
    眼睛瞄向窗外,恩,今天是个监工的好日子。既然如此,我就去视察一下我的企业运行得怎么样,于是我挎着我的小包包兴冲冲得骑着我的小毛驴出了门。
    我一路哼着:“我又一只小毛驴呀,我从来也不骑••••••”
    咦,那边是怎么一回事?隐约看到有两个类似坏蛋的男子押着两个类似好人的女子往一辆马车里送。看来我要做一回梁山好汉了,就来个替天行道好了。于是我晃悠着我的小毛驴赶上前去,两个女子好像被下了药,不得抵抗,那两个男的长得人模鬼样,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我慢慢地问道:“两位大哥绑架两位姐姐是为何呀?”那两个,呃,暂且叫恶霸吧,转过来朝我看了半天,“小孩,想活命的话就快滚蛋。我们教内的事还轮不到你插手。”看来还不是普通的劫匪,那两个女子钥匙就下来说不定可以收为己用。
    “那两位姐姐我要了,你们看如何?”我问。“小孩,我看你是活腻了吧。”说着,也不经我同意,就挥拳劈了上来,“哎哟,”欲攻击我的恶霸惨叫一声晕了过去。要问为什么嘛?我只不过是在最后的千分之一秒内,把手里的痒痒粉甩向了他,痒痒粉,顾名思义,一沾皮肤,就会令你皮痒,(记得以前犯错后,妈妈都会问我是不是皮痒了,好奇吧,她的意思是我欠揍)我虽然是用手抓的,不过我却没事,因为我百毒不侵呐。
    就是那次,忘了哪年了,除夕夜宴,皇帝把西域的宝贝蛊王送给了我,吃下去可以百毒不侵。要问他为什么自己不吃,因为那是一只五彩斑斓的大蝎子,看了就吓人,谁敢吃啊,又不能仍,就做个顺水人情,送给了我。反正我那时还不懂事,吃就吃吧,当即让人把蝎子给红烧了,说实话味道还不错。
    从那以后我不管误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一律无害,吃毒药对我来说就跟吃糖一样,前提是它得是甜的,而且我的血还能解百毒,不过别人都不知道,还是肥老鼠告诉我的。那我岂不全身是宝,当时我高兴的哟。(不是说猪的全身都是宝嘛)
    哦,对了,刚说的那痒痒粉顶多让你痒两天,其他什么坏处也没有。问题是如果你自己熬不住把自己抓死就不是我的事了,想到人命关天,我好心地提了条建议:“让另外那个人用头把你撞晕,你就不会痛苦了。”
    那恶霸一听白我一眼,用手往自己脖子里一劈,晕过去了。哟,还挺聪敏。另一位看来也蠢蠢欲动,脚一转向我奔来,我又故技重施,仍出一把东西,恶霸一愣,刚想躲,却发现我仍的是金元宝,便由本性指使着伸手去接。
    等他拿到手后再丢已经来不及了,意识总是慢于行动啊  。于是当机立断,一头向墙上撞去。我看着这惊人的一幕,说出我刚刚想说的话:“一不小心拿错了。”金元宝上面根本就没有毒,不过结果总算是预料之中的。
    我给两位大姐松了绑,往她们嘴里塞了两颗续命丸,可以使毒延缓一个月再发作。她们恢复体力后,齐齐朝我跪下,说:“愿意听从吩咐。”我看了以后颇为满意,看来是人才啊,两人告诉我她们是天魔教的门徒,因为教主要她们抓孕妇来给他练功,她们不服从命令,即将被处死,不巧被我救了。
    我现在正缺人呢,自然不会拒绝,便决定把她们带回将军府,安排她们为我的侍女,取名:风花、雪月。我问她们愿不愿意为我所用,二人皆跪下听命。
    很好,本来我就在考虑水迷宫的“休思苑”力量太弱,万一有人来挑衅,不足以抵挡,应该暗地里培养一个暗部,随时支援,平时暗部也可以执行我布置的任务,作为我的个人力量。当然这些我没全告诉她们,我只说从今以后她们就是暗部的一员。
    然后我带着两人一起去了水迷宫,来到门下,我取出水晶熊猫徽章,施施然走了进去。申明一下,熊猫徽章代表了贵宾的身份,只有一次性花费超过一千两的人才有资格拥有,一来就可直接进入贵宾席,还有十字徽章是普通宾客。没有徽章的人要么办理,要么每次来都交门票费。
    我带着两人走入水墨轩,找了一个靠门的包厢,落座。先说明一下水墨轩是茶点厅,建立在一块圆形的地面上,一半设立包厢,另一半作为舞台,一共上下两层,舞台是共享的,由专业人员表演歌舞。即包厢是两层的。茶楼供应各种饮料:茶、咖啡、果汁、水、蛋糕、冰淇淋、饼干、糕点、糖果。包厢分为普通型和多功能型。多功能的设有棋盘等器具,同时更为豪华,隔音效果也是一流,比普通型多一层隔音移们。普通包厢只有升降型门帘。
    整座水迷宫是林立在水面上方一米处的,只有水墨轩是外层有四级台阶延伸到水面的,四周围造了金刚石的镂空栏杆,不禁又担心了一把。(怕人来挖我的栏杆)通向二楼的楼梯也是从外面的台阶绕墙壁往上建的,我还特意命人造成蛟龙的状态。
    坐在自己亲手设计的茶楼里吃着我最爱的草莓冰淇淋,我真是爽到家了,我还请风花、雪月吃了点她们点的东西,都赞不绝口。三个人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此刻舞台上正由一位从醉红楼请来的花魁“如眉”弹唱,唱得是岳飞的词《满江红》,很俗套的唱法,说实话我不太喜欢,在将军府练歌时我都唱以前学过的儿歌,第一是声线问题,第二是我不想让爹娘知道我年纪小小就编情歌。
    想不通古代的唱腔怎么都这么奇怪呢,感觉根本连不太上,弹琴跟拨琴似的,想到就拨一下,我尤其弄不明白怎么有那么多人都喜欢。我听得心里闷闷的,一抬头看到风花、雪月陶醉的样子,气得我刚想骂人,有人开口说话了。
    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好像是来踢馆的,就是向那个花魁挑战,“如眉姑娘的琴声真是妙不可言,在下有一首自创的曲子,可惜在下只会吹箫,但又想听听这首曲子用琴来弹奏的效果,所以特来恳请姑娘。”
    那个如眉也不是吃素的,当然一口应承下来。接着就听萧声缓缓响起,听着听着,就让我想起了席林迪昂的《My  heart  will  go  on  》,感觉有点像,当然,不如现代的歌曲。
    这曲可是确有难度,不知那个如眉有没有这个本事,而且琴不比萧,有很多地方需要改动,我如果不是对旋律有点感觉的话,估计也弹不出来,如眉听完曲后,凝神片刻道:“公子可否与奴家一起合奏?”
    恩,合奏,倒是个聪明人儿。那位挑战者似乎答应了,一会儿就传来琴萧合奏之声。琴的抑扬顿挫,萧的柔肠百转,配合得倒真算得上不错。一曲毕,大家纷纷鼓掌。我的好胜之心此刻全被勾了起来,于是我让风花传话,说我也向用笛子吹奏,把曲子稍微改动一下,让大家评价评价。
    有本事的人自然乐于接受挑战,这点我早已料到,我从小包包里抽出笛子,(本来准备防身用的)吹起那首熟得不能再熟得《My  heart  will  go  on  》,本来我还想唱的,可惜我只有一张嘴,只顾得上吹笛。一边吹奏,一边感受着《泰坦尼克号》里Jack的最后的爱的传达,不禁倍感忧伤,一曲奏完,整座茶楼还留有余音,众人还沉浸在这悲伤而美丽的情感中,一时间寂静无声。
    我喝完一杯果汁后,终于有人醒了,是那个年轻男子;“姑娘技艺之高超让小生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刚刚觉得哪里不对劲,就听雪月怒道:“我家小姐还未及笄,你如何称自己为小生。”
    接着一阵阵抽气生传来,估计都在惊叹我的天才。(少臭美了,人家是在怀疑)年轻男子又出声了,似乎犹豫了很久,“敢问小姐可否出来一见。”
    哼,见就见,谁怕谁啊,看不起我?我让雪月拉起竹帘,走了出去,让他们看个够。众人看见我,整齐的一个动作,下巴掉地上了,也是,12岁的小孩,虽然我身高较高,脸还是没法骗人的。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那挑衅的人,来者居然是南宫芜,我足足咒了731天的那个讨厌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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