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小核桃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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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大志在小镇住到第七天的时候,郑主任又打来了电话。
    “杜安,你明天去一趟隔壁县城。车票我给你订好了,上午九点二十的。到了有人接你。”
    “去干什么?”
    “安小澄的女儿小核桃周六过生日。你不是买了礼物吗?你送过去。她姥姥在家,你交给老人就行。”
    杜大志握着手机,张了张嘴,想说“我去合适吗”,又咽回去了。郑主任让他去,一定有郑主任的理由。
    “地址发我手机上。”他说。
    第二天早上他起了个大早。他把布娃娃从塑料袋里拿出来,检查了一遍——裙子没有脏,头发没有乱,纽扣眼睛还是亮的。他把娃娃装进一个纸袋里,纸袋是杂货店老板娘给的,褐色的,上面印着几个看不清楚的字。他换上新衣服,新鞋,站在镜子前看了看。镜子里的人他不认识。杜安,不是杜大志。
    他走到小镇的公交站,等去客运站的班车。站台上只有他一个人,早晨的空气很凉,呼出的气是白的。班车迟了五分钟,来了,他上车,投了五块钱,坐在中间靠窗的位置。车开了,窗外的风景从小镇的矮房子变成了农田,农田变成了工厂,工厂变成了县城边缘的居民楼。
    县城比他住的小镇大多了。主街上有红绿灯,有超市,有奶茶店,有穿校服的中学生。他下了车,站在路边,掏出手机看地址。郑主任发来的地址是一个居民小区,离车站大概两公里。他决定走过去。
    路上经过一个菜市场,人很多,卖菜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他闻到炸油条的味道,肚子叫了一声。他在一个早点摊前面停下来,买了一个茶叶蛋,一块钱。他站在路边把蛋剥了,一口吃了,继续走。
    小区在一条巷子的尽头。六层的老楼,外墙上爬满了爬山虎,窗户开着,有人在晒被子。杜大志找到了门牌号,三楼,没有电梯。他爬上去,站在301门口,按了门铃。
    门开了。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女人,短发,穿一件暗红色的毛衣,围着围裙。她的脸和安小澄有几分相像,眼睛也是黑色的,但没有安小澄那么亮。
    “你好,我找——”
    “你是杜安?”女人问。
    “嗯。”
    “小澄跟我说了。进来吧。”
    杜大志换了鞋,走进屋里。客厅不大,沙发是老式的,茶几上放着一盘水果和几块蛋糕。墙上挂着一张照片,是安小澄和她女儿的合影。小核桃穿着一条白裙子,安小澄穿着那件黑色的高领毛衣,两个人对着镜头笑。照片里的安小澄看起来比现在年轻很多,脸上有肉,眼睛里没有那种沉下去的东西。
    “小核桃呢?”杜大志问。
    “在幼儿园。下午四点才接。你先坐,我给你倒杯水。”
    杜大志在沙发上坐下来。茶几下面有一本画册,翻开,全是儿童涂鸦。太阳是红色的,草是蓝色的,人的腿比身子还长。他翻到最后一页,看到一行歪歪扭扭的字:“妈妈,我想你。”旁边画着两个小人,一个高,一个矮,手拉着手。矮的那个头上画了两个小揪揪。
    安小澄的母亲端着一杯水走过来,放在他面前。她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两只手叠放在膝盖上,看着他。
    “小澄跟你说了什么?”她问。
    “她让我给核桃带个礼物。”杜大志把纸袋里的布娃娃拿出来,放在茶几上。
    老太太拿起布娃娃,摸了摸粉色的裙子。“她小时候也有一个这样的娃娃,走到哪都带着。后来丢了,哭了好几天。”她把娃娃放在茶几上,看着杜大志。“小澄说你帮了她很多。”
    “没有。是她帮我。”
    “她跟你说过她为什么做那件事吗?”
    “说过。她说她不想让女儿知道她这辈子做了假账。”
    老太太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手很粗糙,指节粗大,指甲剪得很短。“她爸走得早,我一个人把她拉扯大。她从小就懂事,学习好,考上了大学,我以为日子会好起来。后来她去那个地产公司上班,工资高,每个月给我打钱。我说你不用打那么多,她说妈你苦了一辈子,该享福了。”老太太的声音顿了顿,“享什么福?女儿在里头,外孙女天天问妈妈去哪了。这就是我享的福。”
    杜大志没有说话。他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是温的,不烫。
    “她说等案子结束了,就回来。”老太太说,“我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应该不会太久。”杜大志说。
    老太太看了他一眼。“你也是好人。小澄在电话里跟我说的。”
    杜大志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他不是好人。他是一个抢劫未遂的蠢贼,欠了一屁股债,把自己的房东打进了医院。他不是好人,但他想做一个好人。也许这就是安小澄说的“你是一个有良心的傻子”。
    门开了。
    一个很小的女孩跑了进来,背着粉色的书包,扎着两个小揪揪,穿着一件红色的棉袄。她跑得很快,书包在背上一颠一颠的,跑到客厅中间,突然停住了。她看到了杜大志,站在茶几前面,一动不动,两只手抓着书包带子,眼睛睁得很大。
    杜大志也看到了她。缺了一颗门牙,圆圆的脸,黑眼珠,和照片上一模一样。他蹲下来,和她平视。
    “你是妈妈的朋友吗?”小核桃问。声音很小,像怕吓跑什么。
    “对。你妈妈让我给你带一个礼物。”
    他拿起茶几上的布娃娃,递过去。小核桃伸出手,没有接,先用手指碰了碰娃娃的裙子。绒布的,软的。她又碰了碰娃娃的头发。黄色的,卷的。然后她把娃娃从杜大志手里拿过来,抱在怀里,抱得很紧。
    “妈妈说她会回来吗?”她问。
    杜大志想了一下。“她说她会回来的。”
    “什么时候?”
    “很快。”
    小核桃低下头,把脸埋进布娃娃的头发里。她站在那里,不说话,也不动。老太太走过来,弯下腰,摸了摸她的头。“姥姥不是跟你说了,妈妈去外地工作了,要很久才能回来。”
    “但叔叔说很快。”
    老太太看了杜大志一眼。那眼神里有一点责怪,也有一点感激。责怪他说了不确定的事,感激他给了孩子一个希望。
    杜大志站起来。“阿姨,我走了。”
    “不在家吃顿饭?”
    “不了。”
    他往门口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小核桃突然喊了一声:“叔叔。”
    他停下来,回头。
    小核桃抱着布娃娃,站在茶几旁边,布娃娃的粉裙子歪了,她没有扶正。她的眼睛很黑,像安小澄,像两颗被磨圆的黑石子。
    “你跟妈妈说,小核桃想她了。”
    杜大志点了点头。他推开门,走了出去。楼梯间的灯是声控的,他跺了一脚,灯没亮,又跺了一脚,亮了。他下到一楼,推开门,走出楼道。外面的阳光很刺眼,他眯着眼睛站了一会儿。
    他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看到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SUV。不是刀疤刘的那种,是另一种,更大,更黑,车窗贴着更深的膜。车门开了,一个人走下来。张彪。
    张彪穿着一件黑色的棉袄,帽檐压得很低,手里夹着一根烟。他看到杜大志,把烟掐灭了,走过来。
    “你来了。”张彪说。
    “你跟踪我?”
    “不是跟踪。是保护。郑主任让我来的。”
    杜大志看着张彪的脸。那张脸上还是胡子拉碴,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比上次更深了。“刀疤刘怎么样了?”
    张彪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起来的纸,递给他。杜大志打开,是一份复印件,最上面写着“投案自首书”,下面是一行一行的字。他扫了一眼,看到了几个词——“钱百万”“行贿”“赵副市长”“指使他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最后一行写着:“以上情况本人如实供述,愿意配合调查,接受法律制裁。”签名是刘建国的笔迹。刘建国就是刀疤刘。
    “他什么时候投的案?”
    “昨天下午。他带着两个律师,自己走进了市局的大门。郑主任亲自接待的。”
    杜大志把那张纸折好,还给张彪。“他为什么投案?”
    张彪把那根掐灭的烟从地上捡起来,看了看,扔进了垃圾桶。“因为你。”
    杜大志愣了一下。
    “你那天晚上在地下室说的话,他一直记着。你说他怕他女儿看到他的样子。他说他回去以后,翻了他女儿的照片,翻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跟他手下说,这个活不干了。他手下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女儿快上小学了,她不能有一个坐牢的爹,但她更不能有一个杀人的爹。”
    张彪又点了一根烟。“他投案之前给郑主任打了个电话,说他会把知道的全部说出来,只有一个条件——不要让他女儿知道他干了什么。郑主任答应了。”
    杜大志站在小区门口,看着马路上的车流。太阳已经升到了正头顶,他的影子缩在脚底下,很小。
    “那钱百万呢?”
    “钱百万前两天想跑,在机场被拦下了。他买的飞东南亚的机票,随身带了三个行李箱,箱子里全是现金。现在人在市局,和安小澄同一栋楼,不同层。”
    杜大志沉默了一会儿。“安小澄知道刀疤刘投案了吗?”
    “知道。她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她说,”杜大志这个傻子,真的做到了。””
    杜大志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子。新鞋,黑色的运动鞋,鞋带系得很紧。他把目光从鞋子上移开,看着马路对面的幼儿园。幼儿园的围墙上画着各种动画人物,喜羊羊、熊出没、小猪佩奇。围墙里面传来孩子们的笑声和歌声,今天是周六,但好像有活动,孩子们还在。
    “张彪,小核桃的生日礼物我送到了。接下来我干什么?”
    “回小镇等着。等开庭,等宣判,等安小澄出来。”
    “还要多久?”
    “郑主任说,最快一个月,最慢两个月。”
    张彪抽完了那根烟,把烟头在地上碾灭,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比之前那个薄很多,递给杜大志。“这里面是一万块钱。郑主任说,这是你作为证人的补助。不是给你的,是你妈和金姨的生活费。”
    杜大志接过信封,装进口袋。“帮我谢谢郑主任。”
    “你自己跟他说。”
    张彪转身往那辆黑色SUV走去,走了几步,停下来,没回头。
    “别死了,杜大志。哦不对,你现在叫杜安。”
    他拉开车门,坐进去。车子发动了,慢慢开出了巷子,消失在街道的拐角。
    杜大志站在小区门口,手里攥着那个信封。信封里有一万块钱。一万块,够金姨大半年的生活费,够他妈的药费,够他给表姐还一部分垫款。他把信封从口袋里掏出来,打开,里面是一沓崭新的百元钞票,连号的,像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他把钱抽出来,数了十张,装进左边的口袋。剩下的九千装回信封,塞进内兜。
    他往回走。走到那个菜市场的时候,他又闻到了炸油条的味道。他停下来,买了四根油条、两杯豆浆,用塑料袋拎着。他走到公交站,等车。班车来了,他上车,投了五块钱,坐在最后一排。他把塑料袋放在旁边的座位上,看着窗外。县城慢慢变成了农田,农田变成了小镇。
    到了小镇的车站,他下了车,走回住处。他上了二楼,开门,把油条和豆浆放在桌上。油条已经凉了,不脆了。他拿出一根,咬了一口,嚼了很久。然后他拿出手机,给安小澄发了一条消息:“礼物送到了。小核桃说她想你。”
    安小澄没有回。他等了一会儿,把手机放在桌上,拿起豆浆喝了一口。豆浆凉了,有点酸。他放下杯子,把剩下的油条装进塑料袋,扎好口,放在桌上。他坐到床边,脱下新鞋,换上那双旧拖鞋——从出租屋带过来的,没舍得扔。
    他躺下来,看着天花板。那个水渍还在,圆形的,一个月亮。他闭上眼睛,想着小核桃抱着布娃娃的样子,想着她说的那句“跟妈妈说小核桃想她了”。他在心里把这句话翻来覆去地念了好几遍,像是在背一句很重要的台词。
    手机震了。他睁开眼,拿起来看。
    安小澄回了:“我知道。你今天去看她了。张彪跟我说了。”
    杜大志打了几个字:“她长大了会知道的。知道她妈妈做了什么。”
    安小澄回得很快:“她只会知道我妈妈是一个好人。”
    杜大志盯着屏幕,看了很久。然后他把手机关了,放在枕头旁边。他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渍,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慢慢移动着。窗外的柿子树在夜风中沙沙地响,柿子已经变黄了,再过几天就能吃了。他的新鞋并排摆在床边,鞋尖朝着门口,像随时准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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