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蜜桃村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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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山之后,常秀秀先是和队友们一起走着,不料大家各自有事。进村没多久,原本齐整的四人队伍,便只剩常秀秀一人行走。
    万俟国龙走之前安抚地拍了拍她,随后便在一个帅老头的招呼下,去村委会了。
    常秀秀鼓起勇气往自家走。
    落单之后,路上男人看她的眼神让她感觉很不自在。
    她体型虽大,个性却在童年的磕碰中变得畏缩又胆小。嫁人之后的生活把她少女时天降救星的梦也磋磨消失,她只好将注意力集中到每日固定的买猪分肉流程上,以此获得某种不太痛苦的恒定的秩序,作为宽慰。
    旧家里得不到的安然在新家里仍然欠缺。她的男人像用牲口一样用她贬她,却不乐意她在外面抛头露面,连进猪卖肉这种事都是男人一个人去的,一旦常秀秀露出想帮忙的念头,立刻就会被男人以水性杨花等话喷回去,如果她胆敢多提几次,还会吃男人的拳头。
    尽管男人细瘦的拳头对她造不成什么伤害,拳头落在身上时,那些锥尖似的痛还是让她很不舒服。
    这种不舒服和在家里的不舒服有些不一样,但常秀秀分不出哪里不同。
    她顶着全新的,四肢僵到不知该怎么动的不舒服往前走,一直走到荒无人烟的村尾,才感觉自在许多。
    常秀秀没觉得一路走来没有女人是什么怪事,她觉得女人能大大方方走在路上才是怪事。
    进入梦魇世界后的一切都让她感觉十分新奇。
    她好像来到了一个比原本生活的世界好得多的地方。
    漫野荒草之中,屠户的家十分好认。满地顷颓的破房子里,暗红色的铁皮门与刷了淡红色涂料的齐整院墙美得鹤立鸡群。
    常秀秀走过去,拧了拧门把手,见拧不开,把手从门洞里掏进去,摸了几下挂锁的地方。
    不出预料,门果然从里面反锁着。
    常秀秀掏了掏口袋,从中摸到一串家门钥匙。她根据锁的大小,挑出一把钥匙尝试开锁,捅了好久才把门捅开。
    门开那一刻,熟悉的血腥气包围过来,令人厌恶的同时也令人安心。常秀秀走进院落,看到熟悉的人正在角落里烧水,一只剁好的鸡放在旁边,随时可以入锅。
    见她进来,男人撩了下眼皮,斥责道:“怎么这会儿才回来?赶紧去把后面的冻肉切了,这几天都得用。今天先拆十个羊吧,过几天再拆猪仔。”
    斥责完毕,男人不等常秀秀反应,继续絮絮叨叨地抱怨:
    “唉,就算是冻羊也用一只少一只,不知他们什么时候再送活羊过来。可怜我一个人成天守着点冻羊,吃不到一口鲜肉,床上还躺一头猪……”
    不是来到新世界了吗?为什么还会看到他?
    常秀秀张了张嘴,不清楚两个世界哪边才是自己的梦。她放空思绪,让身体带着自己走到后厨,精神略有恍惚。
    一切都回到了不知重复了多少年的日日夜夜里。她的身体带着她脱下干净舒适的衣服,穿回永远也洗不掉血和油腻的屠户工装,从阳光明媚的卧室走回照不到太阳的分肉室。
    不锈钢案台上已经摆好了一只剃干净毛的整羊,连羊头都没有切除。
    这样的异常反而让常秀秀高兴。原本世界中送来的羊都已经切掉了脑袋和四蹄,不会如此完整。
    她确实离开了那个捆手捆脚的地方。至于在这里看见的脾气长相一模一样的她的老公,应当是某种巧合。
    常秀秀舒了口气,在异常中找回些来到新世界的感觉。她抽出分割刀,熟练地绕着羊脖子切开皮肉,露出颈椎骨骼,换砍刀向下一剁。
    本该入隙的砍刀碰上了骨头,发出一声脆响。
    被砍下的羊头沉甸甸一颗,靠上常秀秀护在头顶的手。常秀秀没有如常拿走羊头,反而被一种极其矛盾的感觉困住。
    奇怪。羊脖子不该在这里有骨头啊。
    常秀秀拿着砍刀发呆。
    从小练就的分肉手艺早已融入血脉,自十八岁那年,常秀秀就能闭着眼睛拆件而不伤刀刃。
    手感和经验不会骗人,是眼前所见出了问题?
    常秀秀迟疑着,摸上羊身,顺着胴体曲线仔细探过羊的全身,松了口气。
    太好了,是羊。
    不知何时紧绷起来的肌肉完全放松,常秀秀松了口气,继续分解羊肉。她换了剔骨刀,把无头羊身推得趴卧在案上,按住脊背固定身子,提刀刺入腰椎与盆骨间的间隙,沿着边缘拆卸后腿。
    滞涩手感传来,刀锋再一次在骨头上拉出刺耳的摩擦声。
    常秀秀停下动作,又开始发呆。
    羊屁股上血肉模糊的坑洞映入她的眼帘。
    为了方便处理,杀羊时先切掉尾巴很正常。为了健康或干净,一些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也会切掉羊尾巴,这也很正常。
    常秀秀看着羊屁股上的血洞,鬼使神差地把手指伸进去,去探应该被砍断一半的羊尾巴骨。她找得小心翼翼,非常仔细,似乎在找人生信念的支点,而非一截光滑或粗糙的断面。
    理智告诉她,她的进度太慢,此时应该在拆第二只羊,胸口堆积的情感却让她着魔地在羊的血肉里翻找。本就血肉模糊的羊屁股被她的搜寻搅得更加糜烂,那节就在脊椎下方的骨头却始终没有被找到。
    系统在手腕上疯狂发热,常秀秀却不在乎。她重新提刀,顺着羊脊背切开柔软的羊屁股,一点点把盆骨上的肉剥开剔净,忍着恶心搓去粘在上面的滑腻血肉。
    太宽大了,和以前拆过的羊都不一样,是新品种吗?
    常秀秀捧着盆骨,仔细观察。为了确认这只羊是不是孤例,她打开冷库,在一排排悬挂整齐的整羊里挑了几只,依次解开。
    这群羊无一例外地拥有宽大的盆骨与粗壮的腰椎,它们的前腿也举过头顶,笔直地垂在地上,和以前见过的羊都不一样。
    以前见过的羊……
    以前那些羊的前腿是什么样的来着……
    羊……不就该是这样吗……
    常秀秀有些恍惚地离开冷库,继续拆第一只羊。她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再不快点,天黑时就拆不完了。
    男人在此时推门进来,他皱紧眉头,嘴巴里骂骂咧咧,十分不满常秀秀的进度。
    “你个倒霉玩意儿,长得丑就算了,拆羊都半天拆不好一个,还说什么从小就分肉打下手,娶了你算我倒八辈子霉……你干什么?”
    责骂声变得惊恐,男人看着被完整剔出的雪白盆骨,又看看案台上被切得血肉模糊的羊,惊恐大叫。
    “疯女人!好好的肉都给你糟蹋了!”
    这么叫着,男人冲上来,猛推一把常秀秀的肚子,凑到羊身上看了又看,抱着脑袋再一声哀嚎。他在不算宽阔的分肉室里转着圈走,嘴里一阵哀呼,一阵怒骂。
    饱含愤怒的指责声在常秀秀耳中逐渐低沉,变成了一阵调子不一的咩咩羊叫。
    常秀秀抬起头,有点恍惚地看着面前上蹿下跳的羊,歪了歪头开始思考。
    奇怪,分肉室里为什么有活羊?
    是别人临时送来的加餐吗?
    一百多斤的羊在常秀秀面前蹦跳,时不时举起前蹄,只靠后蹄蹬地,人一样站着,看起来很有活力。
    这个大小的羊正好吃,肉质应当十分鲜美。
    刚好。案台上的羊切坏了,新来的羊正好替上。
    常秀秀一把抓住小公羊有些畸形的角,在它突然升高的一连串咩咩声里,把羊扯到案台边。
    感知到了生死危机,小公羊后蹄着地拼命踢蹬,两只纤弱的前蹄挥舞着,不停捶打在常秀秀身上。
    感觉有点痛,但不多。
    常秀秀绕到羊身后,扳着羊角逼迫小羊抬高脑袋,在小羊惊恐的咩咩声里把它压到案台前,没有绳索捆缚羊蹄,就用案台压制腿脚。她几下把羊困住,一刀刺进喉部,压制住羊力道惊人的垂死挣扎,顺手拿来深盆放在羊颈边接血。
    男人最爱吃爆炒羊血豆腐,有了这盆血,他或许会高兴些。
    他高兴了,自己的日子就能快活,没准还能看一集《爱的表达》。
    想到后面的快活日子,常秀秀小声地唱起歌来。
    这首歌是她听到的电视剧的片尾曲。她喜欢看有笑有泪的家庭片,可家里的遥控归男人管,她看不到。这支片尾曲还是她从邻居家窗下听来的,歌词写满爱与支持,她很喜欢。
    手腕烫得发痛,一阵阵的疼。
    常秀秀压着小公羊,直到它不再挣扎,才提起羊腿,把它甩上不锈钢案台。这只羊的分切比上一只顺利太多,唯一的遗憾就是羊有些老。
    四只羊蹄与羊头整齐地摆在推车最上方,拆好的部位分层分块码好,和头蹄一起入库冷冻。
    小推车在冷库与分肉室中来回穿梭,载出整羊,送入肉块。
    十只羊解了一整天,常秀秀腰酸背痛地出门时,天竟然还亮着。
    院门好好地关着,角落里,男人烧的火灶早已熄灭。常秀秀打开锅盖看了眼锅里,炖烂的鸡头被没有打掉的血沫簇拥着,用煮到褪色的眼球瞧了她一眼。
    大门咚咚响,不知什么东西在撞门。她回来时忘塞插销,有蛇顶开铁片往院子里游。
    手里的刀还没放下。
    怕惊动那条蛇,常秀秀控制着脚步,悄然走到门边,用力斩了下去。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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