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八小城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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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是新时期转折点,母亲扑捉到时代的变化,第一时间找到机会,带领全家人,从贵州搬回安徽。他们坐了三天火车到了杭州,在杭州汽车站又坐长途汽车,终于到达了溪城。父亲的父母都在青山农村,由他的妹妹一家照料,父亲偶尔去看望他们。一家人搬到溪城后,在外婆那里挤了几个月,两间小房子,挤得转不开身。小舅已经结婚,他和妻子都是在另外一所学校教书,有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母亲在县城里妇幼保健医院,父亲在一家区医院做领导,母亲还有两个哥哥,陆忆青的大舅二舅,他们也有很多孩子。家里突然增多很多亲戚,和贵州的孤单无势,是两个世界。
母亲的心情是快乐的,故乡是她熟悉的语言,熟悉的环境。父亲起初是不愿意离开贵州,而他当初鼓励母亲去贵州,牺牲了她的城市梦想,他们在贵州度过了艰苦岁月,一切好转起来,工作和收入都在上升中……,母亲执意要回来,他没有理由说服她继续留在贵州,只好听她的安排。在溪城他没有亲戚朋友,从贵州的工厂医院,至少奖金补贴多,调到县城的一家破烂不堪医院当院长,收入是减少了。人到中年,重头再来,他想要创造改革,做出一番成绩……终于申请到政府资金,把原来医院老房子撤掉,盖成新医院,他把心思花在工作上,业绩让他很有成就感。
陆家依靠母亲的关系,搬到了山顶的一栋新建的公寓楼。这栋新楼是分配给城里的知识分子,家里有了一套三居室的套房,每个房间都超小;有了独自的厕所,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体会到物质文明的进步,在于对隐私权的尊重。
自从全家离开贵州到安徽,一切从头开始,陆忆青与贵州的小伙伴们失去了联系。唯一给她写信的人是赵贵河,他寄给她一盒磁带,一张黑白照片,他穿喇叭裤在黄果树瀑布前的留影,还有一封长信,写了满纸的“十年生死两茫茫”的苏东坡词句。磁带是他弹的吉他曲目,其中一首《花之梦》,伴随她度过无数的寂寞夜晚。陆忆青的父亲很反感贵河给她写信,严厉禁止她与他通信,她不得不断了联系。
新家里安装了电话,她记得通常是父亲直接拿电话;听到是男生,父亲会告诉他,他要找的人不在,随即挂掉电话,他也不会告诉她是谁打的电话。陆忆青就在旁边听着,心里一万个不满,也不敢说什么。青春是那么多的烦恼,她盼着快点长大,早点离开家,去做一个自由的人。
初回家乡,母亲的快乐如沐春风,亲戚朋友老同学,她的生活围着这些事情转,忙个不停。打听流行的理发店,可以烫头发。春节要给全家做新衣服,找到手艺好裁缝,新款合适的布料。在贵州时,流行的款式跟着广州的风格,到了江南,时尚要跟上海走。有一年流行娃娃领镶嵌玻璃丝花边,她为找到玻璃丝花边;跑遍城里各个店铺,如果有亲戚朋友夸她的女儿们漂亮,她会很满足。在陆忆青的记忆中,母亲是忙碌不停的人,几乎没有见她停下来,好好享受过生活,对于她来说,围绕她所爱的人去忙碌,是一种幸福。
父亲来到母亲的家乡,不得不收敛他的坏脾气,他变得谦虚,他在职场获得好评,丰富的治疗经验,和过硬的技术。女护士们围着他转,各种恭维,让他的心情也不错,他对新改造的医院建筑很满意。虽然父母工资有限,养活三个女儿还是容易的,父母为孩子吵架的机会也逐渐减少了,大家在不同单位,面对不同人群,回到家里不太容易产生矛盾。无论大家的工作环境怎样,母亲终于回到了家乡,一个她可以做主的地方,谁也没有想到时局的变化,让她等到了这一天。
青山包围的溪城,人人都是有根的人,不像贵州的劳改工厂,来自全国各地,没有根基。溪城风俗正如其他江南小城,节奏缓慢,如同溪流,没有激流。外面看着平淡无奇,里面是被洋葱层层包裹的秘密,初来乍到的外地人摸不透,搞不懂。经济发展好的小城不排外,无论做什么得先保证自己圈子的利益,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同学的同学,和大部分中国中小城市结构一样。
时代风向开始偏自由,允许搞经济,医院收入不错,奖金逐渐增加。家里经济条件好转,陆忆青有了第一辆自行车,可以骑车去上学;第一次骑单车就摔破了膝盖,蹭得都是血点,她学会了骑单车,加入大街上骑车的人流。小舅韩紫光在溪城中学教学高中语文,能够在这所学校上学的人,都是勤奋用功,从各个镇考上来的优等学生,城里的学生比较少,大部分是农村的学生,很多人住校。陆忆青是转校生,班里也有几个其他地方转学过来学生,她第一天去班里报道的时候;穿着广州货酒红色喇叭裤,暗黄仿绒小西装,当她穿着时髦走进教室,感受到教室里的目光,他们穿得很朴素,和流行不沾边。她缩头缩脑地走到最后,坐在倒数第二排,有个高个子文静女生靠窗坐,陆忆青坐在她旁边。
高个子女生叫宁媛,她也是转学到这个班,她的大眼睛里流露善意的光,高鼻梁,白皙的皮肤,柔软的卷发,长鹅蛋脸,安静的神态,陆忆青瞬间对她有了好感。宁媛的父亲从外地部队转业回老家溪城,她是家中老大,还有两个弟妹,和陆忆青家情况类似,她们同病相怜。
宁媛是梨型身材,眼睛出神地盯着远方,反应比别人慢半拍,她看着羞涩厚道。陆忆青的身材娇小匀称结实,方圆脸杏仁眼,塌鼻子,个子不高,却双腿修长,上身短,与同身高的人坐在一起,她要略矮一些。她没有继承母亲高鼻梁的优点,成年以后才逐渐轮廓分明,越长越像母亲。
陆忆青和宁媛很快成为好友,两人的成绩在这重点中学的班里,都属于落后状态,她们似乎没有那种成绩焦虑。陆忆青教班里的同学,跳当时流行的十六步集体舞;她和宁媛认识了城里写诗的一帮年轻人,这些人比她俩要大,她们还去看了画展,也参加了文化馆绘画学习班,她们的课余时间大部分在一起,形影不离。
“我的素描在学校橱窗里展出了,”陆忆青兴奋地奔进教室,第一时间告诉宁媛。
“是哪一幅?”宁媛没有抬头地问。
“是那幅老头有很多胡须的,你出去看吧。”陆忆青碰了她的胳膊。
“我知道那一幅,我在文化馆画室看过你在画。”宁媛不为所动,继续写着作业。
“我也没有想到被学校橱窗展出,我确实花了不少时间画,效果不错。”陆忆青着急解释到。
“其实,我早想告诉你,我不在去学习绘画了,我准备参加小提琴班,我画不了,没有天赋,小提琴更合适我。”她抬起头,像讲述一件很久前的事情。
陆忆青发呆地看着她,她们同时进文化馆学习绘画;陆忆青的进步很快,因为她喜欢画,宁媛觉得绘画没有意思,她改为学小提琴。陆忆青喜欢音乐,对音乐器皿向来陌生,她们业余学习班不在一起了,上课仍然在一起。
高中时候,少女的青春也萌芽了对男生的好奇,陆忆青和宁媛悄悄地议论,班里的每个男生。陆忆青告诉宁媛,她喜欢班上那个叫吴远山的男孩,他是某课代表,大概不到一米八的个头,性格随和,鹰钩鼻镶嵌在瘦长苍白的脸上,深凹的双眼皮眼睛藏在眼镜后面,沉默不语,深藏不露的观察周围的一切,让她想到猫头鹰。
“你原来喜欢他呀。”宁媛惊讶地感叹。
“我觉得他很酷,不怎么说话,他对我很温和有笑脸,有时候盯着我看。”陆忆青陷入幻想里。
“他是课代表对每个人都一样的好,没有觉得他很特别。”宁媛并不在乎这个人。
有一次,陆忆青在白纸上画着素描,本来她是画一只猫头鹰在冬天无叶的树枝上,画好以后给宁媛看,她左右看了一会:“你这是画的什么?人脸鸟身。”她停顿一会,“我怎么觉得神态好像一个人。”陆忆青紧张地问,“像谁?”宁媛悄悄地在陆忆青耳边说:“你是不是画的吴远山?”陆忆青突然脸红,把画纸给撕了。宁媛一愣:“放心好了,我不会告诉别人。”陆忆青喜欢吴远山的事,只有宁媛知道。
“长最萌的脸,下最狠的手!它究竟是萌禽还是猛禽?看透黑夜的铜铃大眼,精准定位的敏锐听觉,270°扭转的灵活脖颈,神出鬼没的静音巡航,一击致命的强健腿爪。隐匿的古怪身影、隐蔽的不定行踪。都让人类对它们产生了种种神秘联想,塑造出它亦正亦邪的形象。”
看到这段猫头鹰的描述,陆忆青不仅笑出声来,地球上的生物,原来有很多相似性。
她在日记里,画纸上把吴远山默认为猫头鹰,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猫头鹰的事,没有人看过日记,画纸上只有猫头鹰素描,白羊群里的黑羊,没有任何说明。
她心里喜欢他,没有任何表露,他礼貌地温和地应对每个人,有时候会多看她一眼。在表面上看来,他对任何人的态度都是有距离而不失人情味的,只有最靠近他的人才能感知他的温度,对人的温暖。
高中三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如何高考,没有人去谈恋爱,或许有人谈,她不知道。吴远山是冲刺高考的人,也许他从未注意到有人喜欢他,就算注意到,以他的性格也不会有半点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