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龙归于渊,而风起于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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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初秋,天气转凉,但从北境通往邺城的官道上,却弥漫着一股无形的燥热。
这股燥热的源头,是一支正在缓缓南下的军队。
军队的旗帜在秋风中猎猎作响,最前方的一面玄色大纛上,一个斗大的陈字龙飞凤舞,霸气外露。
旗下,是一支人数并不算多,但浑身散发着铁血与煞气的精锐之师——陷阵营与虎豹骑的混合编队。
他们甲胄上还残留着干涸的暗红色血迹,刀枪的锋刃在阳光下闪烁着令人心悸的寒芒,仿佛刚刚从修罗场中走脱。
每一个士卒的脸上都写满了百战余生的疲惫与骄傲,他们的眼神如鹰隼般锐利,腰杆挺得笔直。寻常百姓远远望见,便会双腿发软,不敢直视。
这支军队没有寻常得胜之师的喧哗与张扬,只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沉默,沉默中蕴含着足以倾覆山河的力量。
这便是安北候、首席军师陈默的亲卫。
而在军队的核心,一辆看似普通却由八匹神骏非凡的北地良驹牵引的马车里,陈默正斜倚在软塌上,闭目养神。
他看上去约莫二十七八的年纪,面容俊秀,甚至带着几分书卷气,皮肤是常年不见烈日的白皙。
若非那双偶尔睁开时,会闪过一丝洞察世事、俯瞰众生的深邃眼眸,任谁也无法将他与那个传说中计定乾坤,屠戮百万的杀神联系在一起。
“唉……”陈默在心中发出一声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叹息。
总算回来了,这鬼地方的减震系统约等于零,我的腰都快颠成八段了。早知道当初就把麦弗逊悬挂的图纸给画出来了。
这趟北伐,从春天打到秋天,总算是把鲜卑那帮头铁的家伙给彻底干趴下了。
轲比能那小子,还想学人家玩什么部落联盟,结果被我一套经济封锁+内部分化+中心开花的组合拳打得找不着北。
最后在弹汗山把他脑袋拧下来的时候,他那眼神,估计到死都没想明白,为什么他囤积的牛羊马匹会一夜之间变成我的军粮。
他揉了揉太阳穴,思绪飘回了几个月前那场决定性的战役。那不是一场简单的对冲,而是信息战、心理战、后勤战的全面胜利。
他利用早已安插在鲜卑内部的商队,散播假消息,挑动各部落之间的矛盾。同时用精盐、茶叶和铁器作为诱饵,精准地收买了一批有野心的部落小帅。
当轲比能整合主力,准备与他决一死战时,却发现自己后院起火,盟友倒戈,最终被陈默以极小的代价,一举围歼。
这种超越时代的降维打击,是这个时代的人无法理解的。所以,在他们眼中,陈默的计策便近乎于妖术,他的胜利便充满了神鬼莫测的色彩,而他对待敌人的冷酷无情,便被冠以酷吏屠夫、人间杀神的恶名。
“屠夫就屠夫吧,总比被人当猪宰强。再说,对付这帮动不动就南下打草谷的游牧民族,你不把他们一次性打怕、打残、打到DNA里都刻上恐惧,他们是不会长记性的。我这叫一劳永逸,是为了后世百年的和平,是功德无量好吧?你们这群士族懂个屁,天天就知道之乎者也,内斗内行,外战外行。”
陈默的内心吐槽火力全开,这也是他排解压力的一种方式。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最大的金手指不是什么系统或者神器,而是脑子里跨越千年的知识和思维方式。
他深知,想要在这个乱世活下去,并且活得好,就必须比所有人都更狠,更有远见。
他选择辅佐曹操,正是看中了他唯才是举,不拘一格的枭雄本色。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没错。曹操给了他最大的信任和权限,让他得以放开手脚,施展抱负。
而他,也用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回报了这份信任,将曹操的势力,推向了北方霸主的巅峰。
“守拙,”车外传来一个沉稳的声音,是他的护卫长,许褚。虽然许褚名义上是曹操派来保护他的,但早就被陈默的个人魅力和层出不穷的美食(比如火锅、烧烤、炒菜)所折服,私下里敬他如神明。
“仲康,何事?”陈默睁开眼,声音平淡无波。
“前方三十里,便是邺城了。”许褚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兴奋。
“知道了。”陈默应了一声,重新闭上眼睛。
三十里,一个时辰的路程。但他知道,这三十里,比之前的三千里路,还要难走。因为官道上是看得见的敌人,而邺城里,是看不见的刀光剑影。
……
与此同时,邺城。
这座曹魏政权的都城,此刻正像一口被架在火上煮的沸水锅,表面平静,底下却暗流汹涌,气泡翻腾。
城东,一处占地广阔,亭台楼阁,极尽奢华的府邸内。这里是颍川荀氏在邺城的落脚点,也是天下士族的风向标之一。
大堂之内,数十位衣冠楚楚的士族代表齐聚一堂,人人面色凝重。为首的,正是当朝司空府长史,孔融。
这位以建安七子闻名,血统高贵,一向自视甚高的名士,此刻脸上却满是忧虑与愤慨。
“诸位!”孔融一拍桌案,声音因激动而有些尖锐,“那陈默小儿,即将回朝!此人以酷吏之法,行屠戮之事,在北方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如今更是被封为安北候,位比九卿!长此以往,我等世家大族,还有何立锥之地?朝堂之上,还有我等读书人的声音吗?”
他的一番话,立刻引起了在场众人的共鸣。
“孔文举所言极是!此子名为守拙,实则奸猾似鬼!他所推行的均田令、考成法,无一不是在挖我等的根基!”一个来自河内的士族代表痛心疾首。
“没错!我听说他在幽州,竟将那些投降的鲜卑人编入农垦兵团,开荒屯田,所得粮食尽归官府!此举与民争利,简直闻所未闻!”
“何止如此!他还大肆兴办什么”格物院”,招揽百工贱匠,研究奇技淫巧,说什么”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圣人经典,礼乐教化,皆被其弃之如敝履!”
一时间,大堂内群情激奋,对陈默的声讨此起彼伏。他们害怕的,不仅仅是陈默的赫赫战功,更是他那一套与传统士族价值观格格不入的执政理念。
陈默的崛起,代表着一种新兴的,以实用主义和军功为核心的政治力量的崛起,这股力量,正在无情地冲击着他们赖以生存的门阀政治和清谈玄学。
在角落里,一个中年文士始终沉默不语,只是静静地喝着茶。他便是荀彧的族弟,荀谌。
看着这群义愤填膺的同僚,荀谌心中却是一片冰凉。他比这些人看得更远。陈默可怕吗?当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坚定不移地站在陈默身后的那个人——曹操。
陈默所做的一切,或许手段激烈,但哪一件不是在为曹老板夯实霸业根基?强军、富国、弱敌、削弱地方豪强……这些都是历代雄主梦寐以求的事情。陈默用最高效,也最酷烈的方式,帮曹操实现了。
现在这群人想凭几句口水就扳倒陈默?简直是痴人说梦。他们根本不明白,陈默之所以能如此无法无天,不是因为他自己有多强,而是因为他做的事情,完全符合曹操的利益。
“友若(荀谌的字),你为何不语?”孔融注意到了沉默的荀谌。
荀谌放下茶杯,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让嘈杂的大堂瞬间安静下来:“诸位,我只问一句,陈军师北伐,平定鲜卑,让我大汉北疆至少可安稳二十年,此是功是过?”
众人一滞。
“他所获牛羊战马,充实国库军备,让我军实力大增,此是功是过?”
众人面面相觑。
“他所推行的新政,虽有损我等部分利益,但幽州、并州如今流民归附,仓廪充实,远胜往昔,此是功是过?”
孔融脸色涨红,强辩道:“纵有大功,亦不能掩其滥杀之过!他这是以暴政治国,非王道所为!”
荀谌淡淡一笑,笑容中带着一丝怜悯:“孔长史,当今天下,是王道能一统宇内,还是霸道能定鼎中原?司空(曹操)信的是什么,诸位心中还没数吗?陈军师,就是司空手中最锋利的那把刀。我等要做的,不是去和刀比谁更硬,而是要思考,如何让这把刀,不落在自己头上。”
说完,他站起身,对着众人一拱手:“谌言尽于此,告辞。”
言罢,不顾众人惊愕的目光,径直离去。
走出府邸,荀谌抬头望向北方,喃喃自语:“守拙啊守拙,你这家伙,真是给我们这些老朋友,出了一个天大的难题啊……当年在颍川,你我与文若、公达、奉孝他们煮酒纵论天下,何等快意。你说天下将乱,我等当择良木而栖,如今你我同在一棵树上,为何却感觉,你这棵枝干,已经要高过我们所有人了呢?”
……
司空府,后院。
卞夫人正亲手为曹操整理着衣冠,她能感受到丈夫身上那股既兴奋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的情绪。
“夫君,”她柔声问道,“可是因为陈先生要回来了?”
曹操大笑,转身握住妻子的手:“哈哈,知我者,夫人也!没错,我的”子房”,我的”韩信”,我的首席军师,就要回来了!”
“妾身听闻,外面都说他……说他杀性太重,称其为屠夫。”卞夫人有些担忧地说道,“连士族那边,反应都很大。”
曹操脸上的笑容收敛了几分,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屠夫?呵呵,他们懂什么!孤就需要这样一把快刀!这天下,病了,病入膏肓!不用猛药,如何能治?士族门阀,盘根错节,如附骨之疽,不割掉一些腐肉,如何能长出新肌?”
他踱步到窗前,望着邺城的天空,声音变得低沉而有力:“孤知道他们在怕什么。他们怕守拙的考成法,让他们再也无法尸位素餐。他们怕守拙的均田令,动摇他们世代传承的土地。他们怕守拙的格物院,让那些他们眼中的百工贱匠,也能封妻荫子,获得比他们更高的地位!”
“守拙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为孤打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大帝国!一个不被士族绑架,中央集权,令行禁止的帝国!他们骂得越凶,就证明守拙做得越对!”
说到这里,曹操顿了顿,眼神变得复杂起来,他轻声自语,像是在问卞夫人,又像是在问自己:“只是……这把刀,太快了,太锋利了。锋利到,连我这个握刀的人,有时候都会感到一丝寒意啊……”
卞夫人心中一紧,她知道,这才是丈夫内心最深处的顾虑。功高震主,权倾朝野,自古以来,都是君臣之间最危险的禁忌。
而此刻,那把让整个邺城,乃至整个天下都为之屏息的快刀,正带着一路风尘与杀气,出现在了邺城的城门之外。
官道尽头,烟尘滚滚,玄色的陈字大纛,如同一片从地平线上升起的乌云,缓缓压来。
邺城,屏息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