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接近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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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行,鼻间还有温热的气息,林晚正放下心,就被一只手冷不丁的拉住了。
    几乎是下意识的惊吓,让林晚猛的甩手,一巴掌又结结实实的打在人胸膛上,直接将人打的口吐鲜血。
    林晚愣在原地,无辜的看了看自己的手,威力有这么猛?
    “咳咳”余景侧过身咳血,无暇顾忌罪魁祸首。
    林晚只想了一秒,果断撤脚走人,是非之地,得远离!
    刚走两步就被一个毛茸茸的爪子给拉住了,低头一看:好可爱的一只猫!圆圆的脸蛋,浑身毛茸茸的。
    在弯腰抱起来前,突然意识到家里是没有养猫的,是这人的精神体。
    精神体可不兴乱抱,林晚逗弄的兴致立马没了,只当做没看见,拖着它继续铁石心肠前进。
    “咳,灰蓝回来”余景察觉伙伴的意图,唤道。
    圆溜溜的灰蓝黑葡萄似的眼睛看了看主人,又望了望林晚,依旧用爪子拉扯着林晚的裤脚,想让她帮帮主人。
    “你没事吧?”林晚绝对只是看不过他将自家玄关吐得满地是血,才好心问的。
    咳出血水的余景松垮的倚在鞋柜上连一个手指头都抬不起来,有气无力道:“你觉得呢?”。
    “这是你自找的,跟我无关”
    余景没有回话,而是调动精神力,强行让灰蓝回了精神图景。
    “既然还有气,就自己喊救护车”
    余景安静地没有任何动作,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正当林晚纠结时,一阵欢乐的闹钟声响起。林晚立马看向客厅的时钟,快7点半了,天天快醒了。
    林晚立马快步打开门,打算将人转移走。
    但余景却不想走,他好不容易进屋,就想看看那个孩子,如今机会就在眼前,他怎么能走。
    “你想干什么?”赖着不走?
    “医药费”
    “你一个年薪百万的还在乎这点钱?”
    “你调查我?”
    “没有,猜的”林晚嘴硬道。
    “你到底走不走,松手!”她家鞋柜门都要被他扯坏了。
    “不松”
    咔嚓一声,不堪重负的鞋柜门凄惨地扯落在地。
    “你大爷的”林晚气的直拽着他胳膊就往外拖,这家伙简直是来拆家的。
    余景死命挣扎,不知碰到了多少东西,噼里啪啦的直响。
    “妈妈,你们在干什么?”被动静吵醒的天天揉着迷糊的眼睛呆呆的看着门口。
    就差一点!林晚懊恼的在人胳膊上狠狠拧了一把,都怪他太不要脸。
    余景痛的忍住了声,脸上试图笑着跟儿子打招呼,可其实他似笑非笑的样子像极了坏人。
    林晚淡定地抽回手,毫不客气的从人身上跨过,直奔天天面前:“上门切磋,他输了,正要走”。
    “哇,妈妈好厉害”天天极为捧场,小手拍拍的时候,还不忘透过肩膀去看输得很狼狈的叔叔。
    “快去洗漱,等会要上学了”林晚推着天天去卫生间,半道眼神示意余景赶紧滚。
    但余景只是好心的帮她关上了门,仍死皮赖脸的待在她家。
    帮天天挤好牙膏让他自己刷,林晚急忙去厨房准备早餐,天天不吃幼儿园的早餐,所以每天会比其他同学晚去半小时。
    洗完脸的天天刚出来,刚想靠近那位怪叔叔,就被眼尖的林晚喊去换衣服。绝不能给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
    余景目送儿子进了卧室,挣扎着站起来慢步向沙发挪去。
    “把我沙发弄脏,你就死定了”林晚头也不回道。
    “你想请我共进早餐?”
    “滚!”倒是没再说沙发的事。
    餐桌上,橙汁代替了羊奶,鸡蛋,玉米和胡萝卜馒头,便是天天小朋友的早餐。
    见有更喜欢的橙汁,天天也没问羊奶的事,只吃过鸡蛋就拿着馒头慢吞吞的玩。这孩子打小就不喜欢吃胡萝卜,林晚只能做成胡萝卜馒头让他多少吃点。
    “妈妈,叔叔不吃吗?”
    “不吃,他等会就走,你乖乖把馒头吃了”
    天天抿了抿嘴,不大乐意的啃了一口,只撕破了一点馒头皮。
    “再咬一口,必须吃完”林晚见状道。
    天天委屈的张开嘴大大的咬了一口。
    一直关注儿子的余景不赞同林晚的做法,不喜欢吃的为什么非逼他吃?孩子还这么小。
    林晚眼角瞥见余景担忧的表情,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虐待孩子,漫不经心的解释道:“他不喜欢吃胡萝卜,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吃点”。
    低头的林晚没有看到余景闻言吃惊的眼神,他跟自己一样不喜欢吃胡萝卜!
    等天天咽下手里的馒头,林晚拎着书包送他去幼儿园,顺道将不速之客带出了门。
    目送电梯在自己面前毫不留情的关上,余景终于撑不住的坐倒在墙边,拨通了小赵的通讯。
    火速赶来的小赵看到自家老板满身是血,闭眼躺在楼道口时,差点忍不住报警,这是招惹了什么人?
    送去医院,发现肋骨骨折,伤到了脾胃,胃部损伤导致的吐血。检测单上还清楚标注着贫血和营养不良。
    明明字还是那个方块字,怎么看起来这么陌生!
    他老板单独出去一趟,竟被人给打得营养不良了?这还是他那每天下班泡健身房的猛男老板吗?
    在价格不菲的治疗舱里躺了一晚,第二天余景精神抖擞的办理出院,家都不回,直奔林晚的餐馆。
    还没到饭点,林晚正在收银台看账,就瞧见他换了身衣服人模人样的进店里来。
    “花不少钱吧”林晚上下打量道。腿也不瘸了,气也匀了,用治疗舱了吧。
    “你要报销吗?”
    “免谈”大早上的来讨钱,晦气。
    “你就是这样对待顾客的吗?”
    “不好意思还没到饭点”林晚低头看了下时间,暗示是他不懂规矩,来早了。
    “顾客是上帝,我要点菜”
    送上门的生意没有不做的:“吃什么?”。
    “鱼香肉丝,不要胡萝卜”余景特意加重了尾音。
    那知却引来林晚的嫌弃:“不要胡萝卜吃什么鱼香肉丝,换一个”最讨厌不按常理出牌的点菜了。
    “我就要这个”余景坚持。
    林晚白了他一眼,抬手打印单子:“惠顾,45”。
    收了钱拿着单子去后厨,留顾客一个人罚站。
    最后端上桌的鱼香肉丝依旧是加了胡萝卜丝的版本,惯得他,她是厨师,菜怎么炒她说了算。
    余景看着把顾客诉求视若无睹的老板,任性的拂袖而去,不由好笑,她店里生意真的做得下去吗?
    吃过饭,把胡萝卜丝原封不动的留在盘里,余景就这样在店里坐着,看她笑脸相迎每一位顾客,在后厨里忙碌,甚至有时还兼顾收银的事。
    不大的店好像被她经营得充满了生活的烟火气。原来她也不总是咄咄逼人,也会语气温柔的询问顾客点餐,再忙也会有条不紊的记得客人的点餐顺序,甚至能照顾到久等客人的情绪,出声安抚。
    好像只有对自己比较凶,一言不合就开打,这点她就像个哨兵,但做的事却不像。几乎没有哨兵会喜欢做饭,他们讨厌嘈杂的环境,刀具锅铲摩擦的噪音会将他们逼疯的。所以出名的白噪音餐馆基本都是普通人或者向导开的,哨兵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少之又少。
    可她却选择了这一行。明明脾气一点就炸,却能与繁琐的柴米油盐打交道。貌似手艺还不错,店里的顾客基本都是回头客,十分熟悉的跟她打招呼点菜。
    林晚忙过饭点休息时,才看到人竟然还在,不禁疑惑道:“你这么闲吗?”不去工地搬砖可惜了。
    “休假”
    “那你不去度假,耗在我这儿干嘛?”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完事了呀。
    这问题把余景给难住了,他也不懂自己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孩子?貌似被她养的很好,不需要他这个生物学上的父亲来指手画脚。为了她?加起来才见过4次面的人,深情从何而来?自诩为情圣的事他还做不来。
    深思许久,余景觉得不甘心是原凶,加上较真的性格与恰巧的时间,联合起来促使他进行了这一行为。
    抬头想告诉她,就发现人早走了,甚至都不在店里,问收银说去接孩子放学了。
    正主都走了,他也不好继续呆,不过走前问了收银,她基本每天都会来店里。
    第二天再在店里看到他,林晚没有意外。这人纯粹是闲的,在没有别的动作之前,她就当他是来为店里创收了。
    可她不在意,有人会在意。
    王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不过是去出趟任务回来,就凭空多了一个竞争对手。
    而且这人特别心机,知道孩子是林晚的软肋,便变着花样哄天天开心。但想走捷径,有没有问过他答不答应?
    献殷勤谁不会,竟然要比,那就来呗。
    最近天天感到特别幸福,有两个叔叔陪他玩,他想要什么礼物第二天就会收到,想去哪里都人陪,甚至两个叔叔都会抢着陪他去。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不用带孩子的林晚乐得清闲,默默嗑瓜子看两人竞相讨好天天。
    王柯的心思她懂,但余景的她着实不懂,许是男人的胜负心在作祟吧。
    余景其实很冤,他是被逼上梁山的。
    起初他以为王柯是她的好友,并没有什么想法,但无意中得知他在追求林晚,还想当天天的爸爸,那这就跟他有关系了。
    亲生爸爸还在呢,哪里轮得到他来后补。
    于是在讨好天天上两人杠上了,甚至在特殊训练馆里约了一架。
    两人毫不顾忌的使出精神力攻击,精神体也扑上前相互撕咬,一番酣畅淋漓的对打,最终以王柯精神力不敌余景落败。但王柯没有就此退缩,而是放话:“只要林晚没说拒绝,他就会继续追求她”毕竟当初在岛上也不是没遇到过比他强的竞争对手,但只要能赢得林晚点头,他就会是最后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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