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地芽菜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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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着我干什么?我不想跟你搭伴了,你自己走吧。”王大花回头气呼呼道,真是气死她了,她一片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一个个的,没一个让他省心的。
    丁凡一想大石片那里现在肯定都是人,也没啥危险的,就道。
    “娘你别生气,我走,我现在就走。”丁凡说完就从现在他们走的这条小路岔到旁边去了,直接往山上走。
    刚才他们走的小路,也是去山里的路,大家通常都是那样走。
    而现在,丁凡是想走到眼前这座山的山顶,然后顺着山顶往前走,山顶高低起伏,还是很平坦的。
    至于为什么高低起伏,只因为每座山峰的高度都不一样。
    丁凡是想顺着这横跨南北的山脉,走到前面座横跨东西的山脉上去。
    他们这里往北望过去全是山,山峦重叠,山峰一个接着一个,连绵不断。而在这连绵的起伏大山里,又不知道藏着多少山谷。
    先前他和王大花口中的大石片就是距离他们村最近的一个山谷,只因为那里有一片青石,大石片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
    而翻过大石片后边那座山,后边也有一片山谷,那片山谷就已经很少有人踏足了。而翻过那片山谷后边的大山,又是一片山谷。以此类推,翻过后边的山就又是一片山谷。
    而在那些山谷中,就有一座山谷是书中主角的秘密基地,是作者给主角的又一个金手指。
    主角可是作者的亲双子,除了给他开了一个自带空间的金手指以外,还给了他那样一片山谷。
    毕竟从空间里往外拿东西,要有一个出处不是?而那片山谷就是这样的用途。
    那片山谷面积虽然不大,但是土壤肥沃,最重要的是那里有泉眼,就是接下来的灾荒年月,那里的泉眼也没有干涸过。
    有水就能种植庄稼了,除此之外,那里还有一片果园。从果园里那些树木的粗细程度上看,应该有些年头了。
    除了这些,距离泉眼不远处还有一处已经坍塌的院落。这说明那里曾经住过人,这也就解释通了那片果园的来处了。
    这就是作者给主角在饥荒年月安排的又一金手指,可惜书中并没有说具体位置,只说在那片山峦中。
    不过书中说了,主角每次从家里走到那里都要走五六个小时,可见路程不近。而主角就是沿着他现在走的路走的,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大山。
    想到这,丁凡眸光一暗,心里有了成算。那里不仅能种植庄稼,还有不少野物出没,野鸡野兔野猪尤其多,丁凡觉得这也是作者给主角开的金手指。
    主角是从末世穿过来的力量变异者(不是他曾经生活的末世),还有一个能种植能养殖自带一汪泉水的空间,虽然面积不大,但也有十亩地大小,泉水虽然不能起死回生,但也能强身健体。
    最重要的是,主角前世还是他们那里三大异能团之一的异能团团长,可以说是有勇有谋,那样一个人自然不惧怕这里的野兽了。
    而那样的一个人穿到这里,虽然外表只是清秀,但自身的魅力却是十分吸引人的。想到这,书中他家老六为了他终身不娶也情有可原了。
    想到这,已经走到山顶上的丁凡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这辈子他家老六会不会被他吸引。
    说起来主角可比他家老六大七岁呢,今年都十岁了。主角现在刚穿过来不久,就在老赵家分完家,他们一家被赶出来那天晚上穿过来的。
    想到这,丁凡摇头笑了一声,主角可不是善茬。
    至于主角能不能发现他的秘密,只要他足够小心谨慎,他肯定发现不了。因为他们来自不同的末世,他上上辈子所在的末世有变异者有异能者,所面对敌人的是变异兽跟变异植物。
    而主角所在的末世,他们那里只有变异者,都是身体上的变异,所以他不会感觉到他的木系异能的。
    至于说他力量大,他还真不是力量变异者,他只是天生怪力而已。
    至于两者有什么区别,力量变异者可以升级,而天生怪力,力量是一成不变的。
    可惜这里终究不是末世,不管是他还是主角,他们的异能一辈子都只能停留在一级了。
    问他是怎么知道的,还用问吗?他知道剧情啊,书里说这是受天道规则限制。
    他来到这里以后,不仅限制了主角也限制了他。
    正是因为这些限制,只有一级木系异能的他,一天只能催生成熟一粒一年生的植物。比如玉米,一粒玉米种子在他手中可以变成一株成熟的玉米。
    他现在只有这点本事了,不过在这里也够用了。
    怎么说这里也不是末世,熬过这二十多年就好。
    不管怎么样,这里都比末世好多了。这辈子他也有什么大志向,稳稳当当活到寿终正寝就行。
    至于救苦救难,那是观世音菩萨的事情,他可没有那么大的本事。
    至于书中主角,纵观全部剧情,也是自扫门前雪,按部就班的过日子。
    想到这,丁凡又笑了一声,看了看带在手腕上的手表,已经下午两点半了,不早了,所以他加快了速度,很快就跑了起来。
    在末世饿肚子奔跑是常有的事情呢。
    跑在路上他想,李程辉他娘说的没错,没有恢复记忆的他确实不会过日子,李程辉先前每个月寄回来的工资都被他花完了,而李程辉被送回来时带回来的钱也几乎花光了,就剩下一块两毛三了。
    不过花光也有花光的好处,钱没了,但是买的东西留了下来。就像他手腕上带的手表,就像家里的衣服棉被什么的,还有叠在箱子里的一块块布料,棉花,毛线什么的,家里都有很多。
    没有恢复记忆的他,那真是双儿身双儿心,爱美的很,所以买了很多衣服布料什么的。
    未来一段时间可是票据时代,有了那些东西可省了不少事了。
    不过现在还是粮食最重要,他们家能吃的东西早在之前就吃完了,要不然现在也不会挨饿了。所以,现在还是找吃的最重要。
    想到这,丁凡又加快了速度,跑过一座一座山峰,翻过眼前横跨东西的大山,最终来到了山的后面,然后就向山下跑去。
    跑到山谷里,很快他就被一片地芽菜吸引了视线,说实话他在以前的世界没有见过地芽菜这种野菜。
    不过这里是书中世界,自己以前没有见过也情有可原了,毕竟书中可以无限幻想。
    就像面前的地芽菜,这是他以前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的野菜,但是在这里绝对是野菜中的精品。不仅味道微甜,最重要的是它能当粮食吃,不过数量极少,寿命也非常的短暂。但是只要找到就是一片,没想到这里竟然有一片,而且长的还非常的肥美。
    估计又是作者亲妈飞给主角准备的,毕竟主角家刚被分出来,说好听点是被分出来的,说难听点就是被赶出来的,直接从新房被赶到了摇摇欲坠的老屋。一家子病残小,生活重担都压在只有七岁的主角身上了。
    而主角虽然有种植空间,里边也有不少现成的粮食,但是也不能突兀的拿出来不是?
    就像他空间里有各种粮食种子,拿出一粒玉米粒就能催熟一棒玉米出来,但他现在不好弄出来,因为没法儿解释,说是从山里捡的,肯定没人信,谁也不是傻子。
    主角现在面临跟他一样的问题,所以他就把主意打到山上来了。
    而这片肥美的地芽菜出现在这里,距离村子不是特别远,又很少有人踏足这里,这绝对是给主角准备的没错,不过现在便宜他了。
    而地芽菜这种野菜,大地刚一解冻,它们就争先恐后从地里钻出来了,然后就开始了它们的生命里程。到阳历四五月的时候就开始枯萎干枯,现在是阳历三月,是它们长的最好的时候。在过一段时间就老了,就只能晒干了。
    这里的一片每团都有他巴掌大小,叶片厚实,晾干以后磨成粉,可以当面用。
    新鲜的地芽菜炒着吃,煮着吃,味道都不错,而且饱腹感十足。
    想到今天晚上有地芽菜吃了,丁凡弯了弯唇,就开始拔了。
    而就在丁凡拔的起劲时,就见几只野兔子从这片地芽菜里跑了出去。
    丁凡手疾眼快,捡起一块小石头就像一只野兔子砸去,然后就向那只野兔走去了。
    “果然是给主角准备的地方,不仅有一片地芽菜还有几只野兔,可惜只抓住了一只。”丁凡拎起被他砸晕的野兔道,随后就扭断了它的脖子,这样就不会有血腥味了。
    山林里的野菜可以不充公,但是打到的野味必须交公。所以没有血腥味,带回去更安全。
    丁凡掂量掂量手中的野兔得有四五斤,是一只肥兔了。
    果然跟着主角有肉吃,这片山脉里随时都有可能遇到主角的金手指,以后他肯定多来山上转转。
    丁凡把兔子放到背篓的中间,继续拔地芽菜,他都是连根一起拔的,因为他打算回家种在院子里一些。让它们长的更大一些,留着磨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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