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要开启新世界的大门了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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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要开启新世界的大门了
    杜锦之自从跟家里闹僵之后,他便憋着一口气,愣是不愿意要杜家给他的一分钱,原本属于他的房和车也都给了他弟弟杜倾,对于这些,他没什么太大的想法,他虽然冠以杜姓,可一点也不像杜家人,父母的偏心他从来都是心知肚明,只不过他从没计较过。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自己独立出来,天大地大任凭自己遨游,耳旁再也听不见那些烦人的声音了。
    “你堂堂X大中文系毕业的科班生,不去考公不去国企,写那什么乱七八糟的破书?一点都不体面,简直丢人!”
    “别跟我说是什么兴趣爱好!兴趣爱好从来养不活人,明天起准备考公,依你的水平一考就中,考上了我把准备好的车子和房子立马过给你。”
    “你弟弟将来也要考的,我们家世代编制,公检法现在就差公了,你别倔。你作为哥哥,怎么还不如你弟弟呢?”
    “你以为当作家是那么好当?更别说什么网络小说,那些东西国家说封立马就能封了,到时候还得连累你妈跟我还有你弟弟。”
    “你要是坚持,那你就从杜家出去,别给我们丢脸!”
    于是杜锦之就这样心甘情愿的被扫地出门成了个无家可归的浪荡子了。
    到站下车之后,杜锦之从裤兜里掏出一副金丝边眼镜戴上,然后整理了一下并没有凌乱的衣裤,才走进大厦回了公司,虽然还没有到上班时间,但大家伙儿都在埋头奋战,校稿的,赶稿的,画图的……
    干他们这一行,根本不分上下班和节假日,只要稿子没写完的一天都不可能真正休息,只要灵感窜出来,哪怕是在温柔乡里也得抽刀断水,移情到键盘上尽情发泄。
    没错,杜锦之是个写文的人,因为文笔斐然,他还有一大批忠实粉丝,粉丝们整日嗷嗷待哺,线上线下催更已成了日常,他还出版过几本书,销量不好不坏,鉴于以上原因,他勉强担得起一个作家的名称。
    写作是他的乐趣,他觉得每写出一个故事,他便创造了一个属于他们的世界,在那个特殊的世界里,各种悲欢离合、各种爱恨情仇,他想怎么提笔安排便怎么安排,他像个造物主,操纵着各个人物的命运,让他们生让他们死,让他们分让他们合,以及说他喜爱的是操纵文字的快感,不如说他喜爱的是操控他人的这种变态欲。
    大学毕业前他已经发表过无数篇文章了,从初中开始,杜锦之就开始写作,但那会儿他还年少,文笔里全是锋芒和热血,他只凭爱好,不论有没有人看一点不在意,高中因为学业繁忙,写的少了,但仍旧完成了长长短短十来篇文章,大学毕业这年他在网络上公开发表了一部小说之后,便有人联系他要和他签约,原本他想拒绝,但恰逢那时他跟家里闹得僵,而他需要钱,所以两人约见之后谈妥了合同,便签约了这家文化传媒公司。
    如今,他已经从业余写手成为了专职作家,这期间除了他个人的勤奋努力和天赋之外,少不了公司平台的推捧,他之前写的题材多是恐怖悬疑类,里面掺杂了一定的男女爱情,但在主剧情的影响下,爱情似乎不是那么重要了,这年头,写爱情的简直烂大街,因此他的小说一推出,便吸引了不少人,男女几乎各占一半。
    作为一个专职写手,各类题材他都得接,也许是他独有的天分够高,也或许是他的文化底子厚实,同样烂大街的题材被他一写,总能热一阵,因此他在公司编辑部是个宝,编辑们抢他恨不得抢到打架,要知道,身为编辑跟作者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时代在进步,各个行业掀起了各种各样的潮流让人应接不暇,写作界也是一样,各类题材花样繁多,杜锦之需要钱,因此只能紧跟时代潮流,从写文至今他还有一类题材从未尝试过,那就是纯女频——不讲男女爱情,而讲男男爱情,俗称耽美小说。
    起先编辑主管找他谈话,让他尝试着挑战一下这个题材,杜锦之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你不是很缺钱吗?现在这类文很火爆,只要你写,以你的水平定然能大赚一笔。”主管痛心疾首的劝他。
    “童壬姐,我喜欢的是女人,你让我写男人之间的爱情?”杜锦之有些无奈,“我是需要钱,可这太违背我的原则了,我做不到。”
    童壬敲了敲桌面,并没有放弃:“写文的人要什么原则?那我告诉你,身为作者的原则就是:满足读者的需求。”
    “可我的读者并没有这个需求。”杜锦之推了推眼镜,仍然一口回绝。
    童壬把平板划拉开,点开杜锦之的作家专栏,然后再点进留言区,她敲敲屏幕,“喏,怎么没有需求?你自己看。”
    杜锦之划拉着屏幕往下翻留言区,他这几天忙着赶稿,没有时间去看读者的留言,因此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两分钟之后,他有些怀疑的盯着编辑主管,“这不会是你请的水军吧?”
    童壬一把抢回了平板,愤愤然起身,“让你明天就开始出去喝西北风住桥洞去!”
    当然编辑主管不会这么轻易放弃,她派了杜锦之的编辑来缠他,小姑娘接到这个艰巨的任务可兴奋了,杜大人亲自写耽美哎!写两个男人这样那样各种各样……哎呀呀,光是想想都要流鼻血了!因为杜锦之早就是她们暗地里代入各类耽美小说里的对象了!
    公司签约的作家有男有女,只是男作家一如国宝一样可贵,因为太少了,而像杜锦之这样长得好脾气好写得好的三好作家更是绝无仅有,因此他一直荣登编辑们热议榜首。
    杜锦之是长得非常好看的,白净的脸颊显得那双眼睛尤其清黑透亮,俗话说看一个人的外貌先看他的鼻子,鼻梁挺直的怎么也不会丑,可能因为白皙的缘故,他的唇色偏深一些,下颌瘦削精致,鼻梁挺直,再衬上饱满额头上的那一对剑眉,简直没有一处有丝毫偏差,一切恰到好处,将他这张脸装饰的天衣无缝。
    偏偏他还戴了一副金丝边眼镜,又将他原本的气质往上拔高了一截,这要生在古代,活脱脱一个王公贵族家的贵公子,就合该锦衣玉食的养着,整日与书卷为伴,提笔能做文章,执扇风流翩翩。
    小姑娘缠了杜锦之一个星期未见果,就在她热情快熄灭的今天,童壬收到杜锦之的信息之后立马跟她说杜锦之答应写了,小姑娘差点飙出泪花。
    杜大人啊,我们期待已久了!
    然而,杜锦之千想万想怎么也没想到,碰了这个题材,会给他之后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巨大风浪,他的生活可谓是被搅得天翻地覆……

    作者闲话:

    【写在前面:本故事纯属虚构,一切都由作者本人凭空捏造,不要拿来跟现实对比较真,写文不易,且看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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