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天佑。  2004年8月10日--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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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他都没再来了。想来也是哦,他在我这里分明是自讨苦吃。他不该说我小姨的。
    我不能因为一个外人的话而去定夺与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小姨。谁都不愿意当一个恶心的白眼狼。
    尽管我真的很想知道当年的内情。
    伴随着我父亲的死,我母亲没过多久也因为胃癌去世。
    我有时候常常在想,我父母为我取这个名字,真的好么?我真的是被上天保佑的吗?呵,谁知道呢?
    朝夕在变,人亦在变。
    或许从前对他一定有心动过。或许在他一次次不耐的言语中,有想过放弃。但所有的种种。都不及现在的厌恶来得快。
    我开始反思,从前究竟喜欢上他哪一点了呢?我一直对阳光温柔的男孩子没有抵抗力的。
    在这些个日子里,竟生出了一点点希望那个人回来的想法。唉,我真的是越来越令我自己厌恶了。
    今天的天气灰蒙蒙的,暗示我,将有不幸要发生。果不其然,你听那敲门声是克制的。
    不是陆承宇还是谁?这次,他带了一个老人。
    “佑佑,你不是不信我吗?咯,我找了一个证人”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但听起来却格外好听。
    怪不得有那么多大妹子喜欢他。原来人家致胜的不仅仅是颜值啊。
    我就不相信了,一个老头儿能有什么用?看着他认真的俊脸,却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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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清媚终于哄得姐夫孟新朝与自己一同回了老家。
    这里面嘛,还有几分姐姐的功劳。要不是姐姐劝他,他怎肯与我一道回家?沈清媚得意洋洋地想。
    她心里始终有一道梗,放不下,忘不了,早已成了梦魇。她愤恨地盯着眼前的男人。再等等吧,现在可什么都做不了。
    她并不觉得对不起姐姐,在此之前,她和孟新朝有过一腿。她只不过是为了复仇罢了?!
    她恶心地与眼前这个男人缠绵,只为了有朝一日亲手杀了这个畜牲不如的东西。
    她将自己的衣领向外翻了翻,露出了自己精致小巧的锁骨。不为别的,只为了能勾引到这个男人。然后,再干点别的。
    不出她所料,孟新朝急切地撕碎了她的上衣,被她这副情意所迷的模样勾了魂。
    他们在这天地间行着风花雪月之事,却丝毫没有察觉不远处有一双猥琐的眼睛盯着他们。
    男人厮磨着女人雪白的脖颈“媚儿,你真动人”,女人面露凶狠之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将男人推下了水库。
    这穷乡僻壤的地方难得有几个人,更别说水库了。她也刚好逮着孟新朝不会游泳这一点。
    那不远处的人吓的一激灵,快速跑回了家。沈清媚朝着那人离去的方向笑了笑。
    疏忽了。不过没关系,那一天迟早会来的。
    她将男人骑的摩托车也一并踹了下去。伪装成孟新朝自己骑车掉进了水库的假象。
    在这之前,她甚至用摩托车碾死了一只从自家屋里要送姐姐的逮来的猫,就丢在路中间,孟新朝出事故的旁边。
    她自己呢?她将自己的衣服撕得更碎一点。沾了许多猫血在自己身上,头发也抓得极为凌乱。
    她故意再弄得更乱更乱。并跳进了水库旁的小河。使得自己全身湿透了。她是识水性的。且水库的冲击力不大。
    她慌慌张张地给姐姐打电话“姐,姐姐,我和姐夫出车祸了”。
    然后不慌不忙地稍微清理了一下街道,这才撒开脚丫子跑并大声呼号“救命啊,有人落水了,救命啊!”被惊动的几个村民前来救人。
    孟新朝的身体是救上来了。但人早死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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