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八醉酒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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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林逐风刚好走到了昏暗的路灯下面的绿化带中央,这里因为有不少高大的落叶乔木和灌木丛,显得四周更加晦暗不明,这也是这个小区行凶抢劫的高发地,不少的路人,尤其是女生经常会遭遇到抢劫事件,甚至这里还发生过命案,因而,一般路人都会绕过这里。
    林逐风虽然仗着自己是男子,早已习惯走夜路,根本不会惧怕,但为防意外,他还是随身带着陆霁远给他的枪,当然他不会随便开枪的,毕竟在他看来枪是杀人凶器,他不想杀人。
    劫匪一共五个人,还都是些形貌猥琐,个头有高有矮,有胖有瘦的男子,不过,带头的是个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的男人,身形粗壮,胸肌特大,即便在秋冬季节,也是穿着短袖,露出双臂上那显眼的纹身-----一一个奇怪的十字架,旁边绣着几个不堪入目的字,是英文,但估计他根本不知道那英文的意思。
    林逐风蹙起眉头,冷冷地盯着对方:“你们做什么?”
    劫匪中的一个胖子嘿嘿一笑:“哥们儿,看你穿着不俗,兄弟们最近手头有点紧,借你几个钱花花?”
    林逐风不想在这些流氓匪徒身上花时间,直接就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叠百元大钞递给了他们。
    几个劫匪愣了一下,那高个子劫匪一把夺了过去,数了数不止一千,满意地笑了笑:“兄弟,爽快啊,我就喜欢你这样的。”跟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抢走了林逐风的公文包,从里面翻出了一个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定制钱包,掏出了里面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怪腔怪调地念叨着身份证上的名字:“林逐风?嗯,好名字啊------果然是文化人,名字都取得很有意思。”
    林逐风脸色微变,手握成拳头,想动手又忍住了,准备走,但那几个劫匪又将他拦住了,约莫是他给钱太爽快了,人家以为他软弱好欺,还想从他身上诈些钱出来,一个头发染成草绿色,耳朵上戴满了亮闪闪的耳钉的劫匪凑近了林逐风,手臂搭在他的肩膀上,笑嘻嘻地说:“哥们儿,还有吗?这点钱可不够哥几个分呢!”
    “就是,我看你手腕上的表是名牌的吧?说不定能卖给好几万呢!”那胖子也走过来,手也搭在了林逐风的左边肩膀上。
    林逐风眉头皱得更紧,他不喜欢有人这么靠他太近,令他浑身都不舒服。
    他下意识地耸了下肩,拨开这两人的爪子,干脆利落地取下了手腕上那价值十多万的瑞士名表,这还是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爸爸林震泽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草绿色头发的劫匪喜笑颜开地要去接,谁知被另一只手夺过去了,是那个个子异常高大的劫匪,他拿起表,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又咧嘴一笑:“不错,是好货,谢了,哥们儿。”
    林逐风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转身便走,但很快,他的去路又被人拦住了。
    “做什么?钱和值钱的东西都给你们了。”林逐风不悦地说。
    那高个子劫匪嘻嘻一笑,手伸了出去,在林逐风细腻如白瓷的脸蛋上摸了一把,痞里痞气地说:“哥们儿你长得可真好看啊,要不,陪哥们几个好好玩玩?”
    “就是,老子好久没看到长得这么好看的人儿了!”
    “对啊对啊,老子才从里面出来,憋得怪难受的,哥们儿,让咱们哥几个好好操|一下你,保管让你爽的-------”
    五个劫匪团团围住了林逐风,脸上均挂着不怀好意地痞笑。
    林逐风脸色沉了下来,嘴唇紧抿:“滚开!”
    那高个子劫匪丝毫不把林逐风的反应放在眼里,一边揩油一边阴笑道:“哥们儿,林逐风,你脾气蛮大的,够辣,哥几个喜欢,就喜欢操|你这样的!”
    林逐风后退了几步,在五个劫匪欲动手的时候,突然拔出了身上所藏的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们。
    “啊?老大,他有枪!”
    众劫匪见状,都不约而同地退后了一步。
    “怕什么?他斯斯文文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带枪杀人?肯定是玩具手枪。”高个子劫匪慌了一下,又镇定了下来。
    林逐风咬了咬嘴唇,猛然对准逼近他的那个胖子劫匪的脚下开了一枪,火花一下子溅了起来,吓得那个劫匪一蹦三尺高:“老大,是真枪!”
    五个劫匪面面相觑,脸上都带了些惧意。
    高个子劫匪脸色阴沉下来,没想到林逐风竟然随身带着枪,还敢冲他们开枪,似乎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好欺负。
    “我们走!”
    五个劫匪一溜烟儿地逃走了。
    林逐风虚脱地靠在了背后的大树上,枪口垂了下来,额头上早已布满了冷汗,大口地喘着粗气。
    今天实在是险之又险,若不是随身带着枪,今天只怕不光是钱财损失这么简单,可能自身也会受辱。
    而林逐风不知道的是,那五个劫匪还没跑多远,就被突然窜出来的几辆车截住了去路。
    明晃晃的车灯照花了他们的眼睛。
    车上下来了十来个西装革履的保镖模样的男子,个个气势逼人,冷酷威严,将他们团团包围住了。
    “怎,怎么回事?你们,什么人?”
    五个劫匪毕竟也是跑过黑道的,只凭这些人的面貌和气势就明白这些人来头不小,不由得频频后退。
    保镖们一声不吭,不容他们逃跑,饿虎扑食一样地上前对着五个劫匪一顿猛揍,揍得他们哭爹叫娘。
    等到把五个劫匪都揍得鼻青脸肿,几乎是有进气儿没出气儿的样子后,保镖们才把他们拎到了最前面一辆SUV前,踩着他们的后背,对着坐在后座的一位高大俊朗,脸色阴沉的男子说:“陆总,他们就是刚刚对林医生动手动脚的那伙劫匪。”
    陆霁远根本看都不堪他们一眼,手中只是把玩着一把跟林逐风一样的手枪,淡淡地说:“他们那只手碰了逐风的,就砍了哪只手。”
    “饶命啊饶命,大佬!”
    五个劫匪忍不住哀求道,把头磕在地上砰砰直响。
    陆霁远冷笑:“逐风的东西呢?”
    保镖把从五个劫匪那里夺过来的公务包和手表都恭敬地呈给了陆霁远,陆霁远接过后看了一下,说:“都脏了,除了手表和里面的证件,其余都扔了,我给他置办新的。”
    “是。”保镖恭敬地说。
    陆霁远吩咐马鲲把车开走,只是临走前保镖向他请示:“陆总,那这些家伙?”
    “逐风不喜欢杀人,把这些家伙送给城南的警局,算是做个顺水人情。”陆霁远想了想,说。
    马鲲准备把车开出小区,陆霁远却说:“等等。”
    马鲲于是停住了车子,陆霁远从车上下来,看了看早已没有了林逐风身影的那片绿化带,又看了看一闪又一闪,灯光昏暗的路灯,撇了撇嘴,把袖子挽了起来,像是要去修什么东西似的,马鲲一怔,讷讷地问道:“陆总,你这是要做什么?”
    陆霁远淡淡地说:“这路灯坏了,太黑了,不好看路。”
    马鲲:“……”
    果然,他们陆总追老婆也是拼了!居然亲身出马啊!
    这感天动地的爱情啊!
    林逐风并不知道陆霁远特意为他清算那些劫匪,为他修小区的路灯的事情,离开了陆霁远的牢笼,他的日子过得充实而简单,每天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其他,加班回家后累得几乎倒头就睡,直到某一天,医院的同事说是为了表示对他的欢迎,组织了聚餐。
    林逐风一想到聚餐,就想起了那日也是因为聚餐而导致自己和陆霁远的关系破裂,本来他是拒绝的,但是,在回到家里,看着冷冷清清,缺乏人气的家,不知怎么的,头脑一热,加上同事们又打电话邀请和撺掇,他居然又同意了。
    林逐风自己也感觉到奇怪,从前,他是习惯了独来独往的,从何时起,他居然如此受不了孤独了?
    林逐风坐在医院同事们包下的酒店包厢里,看着眼前这些陌生又熟悉的同事,看他们热情地招呼自己,还有年纪大一点的医生老袁给他倒酒:“来来来,林医生,你别那么孤僻,你长相那么好,你要不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都不知道追你的女实习生都排到对面的咖啡厅里了,来,咱们喝一杯?”
    林逐风握着酒杯,,在一群人的注视下,犹豫着怎么样的措辞才好拒绝,谁知道老袁就用酒杯跟他碰了一下被子:“干!以后大哥罩着你。”
    大家对他真的是很好,很好。
    这家医院里的同事真的不像中心医院,他们热络善良,他们很少有人对他耍心眼,也不会对他排斥冷眼,不会嫉妒他的才干,他们就是一群特别善良的人。
    林逐风很久没有遇见过这样的同事,这样舒适的工作氛围了。
    林逐风无法推辞,闷头喝完了一杯白酒。
    “来来来,跟我也喝一杯。”
    “林医生没有女朋友,改明儿我给你介绍一个。来,咱们哥俩也喝一口。”
    ……
    有第一杯就会有第二杯,大家看他时的笑容真诚美好,林逐风不可能拒绝,只好一杯接一杯地喝下去,却忘了自己是有胃病的,喝多了胃是会难受的。
    几杯酒下肚后,他的脸色就变了,捂住了肚子,趴在椅子上,极细微地呻吟。
    “喂,你不舒服?”一个男子坐到了他的身边,注意到了他蹙着眉头,流着冷汗的样子,问道。
    “嗯,胃疼。”林逐风说。
    男子脸色大变,急忙叫住了聚餐的大家,说道:“你们怎么搞的呀?林医生有胃病,你们还灌他的酒?过分了啊!”
    聚餐的大家也都慌了,全都凑过来七嘴八舌地问:“啊,林医生你有胃病?怎么不早说啊?”
    “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们都不知道……”
    “要不,我们送他去我们医院吧?刚好就在对面的。”
    “我来,我送他去。”那个男子挽起衣袖,背起了林逐风就往对面他们的医院跑。
    林逐风意识恍惚,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嘴里在呢喃着什么,只感觉那人把自己送进医院,送入病房,拿药,输液,那些跟他聚餐的同事们也跟了过来,很快,在看到林逐风的病情得到缓解过后才渐次离开。
    男子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慢慢地进入梦乡的林逐风,脸色有点难看,悄然走出去,来到走廊上,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号码,等到对面接通后,他才说:“陆总,我好像办了件坏事,害得林医生的胃病又发作了……林医生很难受,昏迷之前还叫着你的名字……”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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