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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8(女)
开学了,我闺蜜拉着我,跑向10班的路口,中途不小心撞了一个人,我们正向着对方说,“对不起。”
但是那人好像没有那么在意,随便回了一句“没事!”
我也就这么走了,路上,闺蜜一直在和我说,“不小心撞到那个男的,以后可不能这么冒冒失失了。”
可我并没有听见我闺蜜再讲什么,我当时与他对视,虽然仅仅只有一秒,我的心就好像被打开一样,我知道我是怎么了,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有时候,喜欢就这么自然,总之就是一种不知道如何说出去的一种感觉。
“哎!你在干嘛?我跟你说的话,听清楚了没?”
“?什么?”
“就知道你没听......”
回到班级后,自己的心里,还是忘不了和那个男生的相见,喜欢就是那么简单,可能因为某件十分小的事情,就喜欢上了。
2016.3.8(男)
今天,我刚打完篮球回来,从楼梯口处,进入走廊。
我的腰有点疼,原来是不小心撞到人了,看见她的脸,我觉得,自己可能要恋爱了。
她很可爱,很美,美到就像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在我们分别的时候,我才发现,上课了......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遇见他。
2016.3.15(男)
过去几天,我还是忘不了那个人,我决定去找她。
我们这一届一共有12个班级,每个下课我都会去班级看看,每次都会有人跑出去,找的时候有些麻烦,但是我还是愿意去找。
一天的时间过了,我还是没有找到她
2016.3.18(男)
过去了很久,我终于找到她了,她坐在那个位置,我已经记住了,不枉我找了三天。
2016.3.18(女)
今天,我的闺蜜找我说要帮我帮皮筋,要坐在我的位置上,我同意了,不过,她扎的马尾真的好看。
当我注意到,外面有人在看我们的时候,我又看到了他,可能这就是缘分吧!
原本以为,不会遇见他,就会忘掉,但是,我想错了,并没有,我的心越来越快了。
2016.3.19(男)
我偷偷的去老师办公室,看了10班的人员表,成功的知道了那个女生的名字。
2016.4.15(女)
将近一个月内,我都没有看到他,可能哪一次就是一场意外吧!
2016.4.25(男)
做了将近一个月的小礼物终于做好了,她应该会喜欢的。
2016.4.26(女)
我的课桌上突然出现了一封信,里面有个小盒子,里面盒子里面有我和我闺蜜姜末最喜欢的巧克力,里面还有一张信,“我希望能在明天在天台见到你。”
巧克力我没有吃,只是将它放在了一个小盒子带了回去。
2016.4.26(男)
我今天将自己来回一个月的思恋和幻想全部都装进盒子里了,她应该会收到的吧。
真的期待明天!
2016.4.27(女)
我一下课就跑往天台,希望能在此遇见他,成功的和他成为男女朋友。
一步,两步,三步,天台上的光照在了我的脸上,我刚想转过去找他,却发现,他和我的闺蜜姜末抱在了一起,我不敢出去,我躲在了门后面,我像个胆小鬼一样,不敢出头。
“姜末,我喜欢你。”那个男生说道。
“吕志成,我也是。”随后两个开始互相的吻着对方。
我不敢在呆下去了,我跑了,他们后面还说了些什么我都没有听清。
下午,姜末找我,说:“我找到男朋友了,一起出来啊!李璐。”
我没有回复,从那一天之后,我跟老师背后协调换位置,跟姜末离开,默默的过完了高中,也很少和姜末聊天了,姜末刚开始还是有些在意,但是后面,也就焕然离去,我们还是好朋友好闺蜜。
2016.4.27(男)
我成功追到了她,她也很开心的答应当我女朋友,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去发展。
当天晚上,我在我注册的各大平台官宣,兄弟们都嘲讽我说:“吕志成,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2018.6.21(女)
高中毕业了,我一直没有忘记他,我将自己的写的这一份日记和他当时想要送给“她”的巧克力一起放进铁皮盒里面,将我的青春给关了起来。
2022.1.26(女)
再一次打开铁皮盒已经是四年后了,他们两个的关系越来越好,已经要举办婚礼,我很开心,我的闺蜜遇到了她这一生爱的人,同时也为我当时的胆小产生了痛恨。
我将这一段话写进了日记本中,再一次关了起来。
2022.2.29(女)
他们两人结婚了,姜末还是那样的美,吕志成还是那么帅,只是少了当初的那一份青涩,更加成熟了,婚礼很精彩,同时在婚礼上我也遇到一名男性,他人很好,不过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2023.6.18(女)
我不知已经拒绝他多少次了,但是他还是穷追不舍,我也开始对他产生了喜欢。
2023.6.20(女)
我答应他了,我们的婚礼举行在九月。
2023.9.1(女)
我和他在一起了,我们两个人很快乐,成功的遇见了彼此。
写完这句话,我将我的笔记本永远的关在了铁皮盒里。
2030.3.30
我六岁的儿子又不小心打翻了一个盒子,对着我说道:“妈妈,你这个是什么啊!里面怎么有一个本子,还有一个已经融化到不能融化的巧克力。”
一时间我没想起来是什么东西,毕竟我和我心爱的他在一块的时候从来没有打开起它,它也不知不觉放在我的房间七年。
孩子将铁盒子放在了我的胸前,这个盒子是高中他放在我的抽屉里,现在已经过了14年了,至于那个他,我也只是有个模糊的影子,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打开了那一本纸业泛黄的日记本,重新回忆的那一段时光,那个男孩现在和我的闺蜜还是过的很好,我和我闺蜜,在那一场婚礼之后便没有再见了,我也没有见过他七年了。
看着日记本当时自己写下青涩的字迹,但是什么都想不起来的样子真的够好笑的。
“哎!老婆,我今天加班回来了,晚上我想要奖励。”男人说道。
“嗯!好。”我对他回道。随后将笔记本放进盒子里面,连着盒子和巧克力一起丢进垃圾桶。
那七年晃荡的结束了。
科学家说过,忘掉一个人要七年,不管有多么深刻的伤痛,只需要七年都会痊愈,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把我们全身的细胞都更换掉,一个旧细胞都没有,每一天的坚持都是一种进步,每过一天,那些想念你的细胞就会死掉一些,总有一天,会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