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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我很喜欢一个人,那个人,很自恋。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写,第一次把自己喜欢的人写进来。我还在努力知道他的个性,以至于写的更加真实。
他,其实我从来没有承认过喜欢什么人,他的确是第一个。我有跟同学说过,当我发现我很喜欢一个人时,会让所有人知道。因为我经历过痛苦,我不想再有那样的经历。
毕竟,爱情对我来说实在是遥远。我愿意把所有我喜欢的人放到朋友的行列中,因为我不想打破本就奇妙的关系。何况,友情是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
我还单纯,还不懂爱。只知道爱情很虚,如同肥皂泡泡,一触就破。
我也不知道,自己会这么快喜欢上一个人。他在受伤时,我会去担心;他在生病时,我会变得安静。第一章里那件写初一的事,是真实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真的把它写进去了。
他,不是我的同桌。我们学校是单人单桌,他坐在我后面。每天上课,都能听见他的声音,上课,他还会拽我的帽子,跟我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记得上回他没有来,整天我都很安静。同学们都说他没来,我们后面就超级安静。第二天,他来了,同学看到我就说:“你看,你昨天都没笑,今天就一直笑。”我实在不愿承认,更不愿捅破这层窗户纸,常说距离产生美。
记得小学的时候,有同学天天黏着我,还动不动就说什么我爱你。其实我很早熟,但是对于他,我实在是没有去真的理会,只是还像往常一样,把它当作无聊的笑话。
我希望我爱的人永远都笑,所以幽默成了我的代名词。在一次心理课上,他对我的评价就是:很黄很暴力。不过后来他说那只是开玩笑的,他是说我工作很认真(好像是这样,记不大清了)。
我的幽默,或许是在小学时无意中显现的吧。总之,同学跟我在一起,总是会笑。这是让我欣慰的一点,因为笑容是最好的护肤品。
自恋狂,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只是你喜欢谁,我不知道,我想当我知道后,会祝福你们。因为我真的喜欢你,希望你幸福,希望你永远笑。记住,能被我阿妖祝福的人,还少这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