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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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接我吧!”我看着那个熟悉的QQ对话框,一时没反应过来那几个字是什么意思。
“我现在在车上,差不多半个小时后就到你那边了,来接我吧!”
这就是我大冬天晚上10点多了却出现在这个车站的原因。他说了几点在哪个车站下车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后就说手机没电了要下Q,我连问他的手机号码都没来得及。
从H市到S市的最后一班车到了,我慢慢走过去,稀稀落落的几个人,很容易便看到了提着个毛茸茸熊猫背包的他。
是个很年轻的男孩子,很瘦,不是很高,大概175左右,黑色羽绒服没拉拉链,露出里面的黑色鸡心领毛衣,下身深蓝牛仔裤加运动鞋,干净清爽。
走得近了,逐渐看清了他的样子,脸很白,眼睛半眯着,不过还是能看出是个挺好看的小帅哥。还没能看得更清楚,他便一头撞到我怀里,右手环上我的脖子,下巴搭在我肩膀上有气无力的说:“快找个地方让我睡一觉,妈妈的,10个小时的汽车差点让老子把肠子都吐出来!”
我哑然失笑,难怪脸色那么白,连嘴唇都不见血色。扶着他上出租车,他蜷缩在后座上打瞌睡,偶尔睁开眼睛瞄我一眼。
已经快到午夜了,路上车人都很少,师傅把车开得很快,到家时刚好11点。
打开后车门想要叫他出来,却突然想到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只好伸手去摇他:“喂,小子,到了,下车跟我上楼去。”
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眼神清明了一点才慢吞吞的爬下车,还不忘紧紧抓着那只可笑的背包。然后,毫不客气的靠在我身上继续睡。
我哭笑不得。
将他拖到四楼,他一直跟没骨头似地来回晃,我一手扶着他,一手掏出钥匙开门,进了门也顾不上换鞋什么的了,毕竟是个大小伙子,看着挺瘦,份量可一点都不含糊。
直接把他丢在沙发上,大大的吐了口气,看他又蜷缩成一团睡的死沉。“臭小子,胆子不小,也不怕给人卖了?”忍不住摇摇头。
现在的年轻人,胆子比脑子大。
勉强把他的羽绒服脱了,抱出床被子给他盖上,往他脖子底下塞枕头的时候才看到那在一片黑发中显得格外白皙的耳朵里居然还挂着耳机,黑色的线藏在毛衣里,加上他的头发有点长,不注意看还真看不出来。
有点好奇的塞到自己耳朵里听了下,出乎意料的,播放的居然不是现在那些声嘶力竭莫名其妙乱七八糟的所谓的流行音乐。而是不知名的外语歌,旋律出奇的好听,虽然听不懂,但我也能听得出来这个歌手实力的确惊人。专注的听完了这首歌,甚至在音乐终了的时候还有点意犹未尽。本来想听听下面还有什么歌,没想到这家伙弄的单曲循环,一直一直就是这一首歌。我听了几遍就倦意上来了,本来想给他拿出来,也不知道他怎么弄到衣服里的,拽了几下拽不出来,又怕弄醒了他,干脆就让那两个耳机耷拉在他那毛衣领口了。
胡乱冲完澡套上睡衣,关灯前看了一下表,已经12点了。
刚躺下闭上眼,突然想到电脑还没关,只好又爬起来,光着脚来到充当书房的小房间。关掉闲着没事胡乱浏览的网页,我拉下QQ,看到那个灰色的熟悉的猫咪头像,想到今天发生的一切,不禁有些感慨。
没有乱七八糟血腥颓废的照片,不知所云的火星文,半年前认识,直到现在见到本人,不管是文字用词还是面容相貌,他给我的感觉,一直就是清爽。
我,魏思,29岁足够成熟但不足够成功的男人,在2009年11月25号,我迎来了生命中第一次网友会面。到现在,我对他的了解不过是一个猫咪头像和一个平凡无奇但也不夹杂任何真实成分的网名——双花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