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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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月后,凌满意的将手上的这部书完结了,看着辰拿着稿子走的身影,凌没来由感到浑身无力,啊啊,难道是大限到了吗?
凌匆匆的写下留言,起身穿上外衣,走出了自己的家。
叶,谢谢你,谢谢你这一个半月来的照顾,谢谢你的谅解和体贴,谢谢你让我感受到了温暖,谢谢你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谢谢!
凌打的到了当年澪坠湖的地方,看着湖边的景色,她感到一股安详的气息,澪,我来找你了,想我吗?
她仿佛看到了当年美丽温柔的澪,在对她招手,澪,在等我吗?对不起,我来晚了。
呃,夏天的水还算凑合,不太冷耶……
澪,我来陪你了,对不起,晚了五年之多,呵呵,当年的事情让我脑袋短路了嘛,忘记了不少东西。
呵呵,透过湖看天空,好蓝……
澪,这就是你最后看到的景色吗?好漂亮……
凌感觉到浑身没有力气了,渐渐的沉了下去,呼吸一瞬间都停滞了,感受这醉人的死亡时刻。
澪,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呢?我是这么这么的爱你……连死亡都不能够剥夺你在我心目中的位置。
半个月后,凌的书出版了,初版30万册顷刻销售一空,出版社又再加印了不少才勉强补上第一天的销售空缺,辰叹了口气,先前将凌的书的片段放到网上去,果然是正确的选择呢,数着手里的票子,辰笑得一脸开心。
凌,死就死了,还给我留下这么多的好处,谢啦!
我爱你,连神都不能夺走你在我心中的位置,即使被神刻上叛逆的印迹,我也要追寻你的脚步,生生死死,不生不灭!
这样的我,令你害怕吗?
灵魂刻着你的名字,你可知道,你的话语如同滚烫的岩浆,让我没有一刻不感到死亡的威胁,即使你现在不爱我,但是,未来你总会有爱上我的那一天。
米希尔,神之子,我的爱人啊,我何时才能真正的拥有你呢?
即使浑身遍布伤痕,只要我还能走,那我就不会离开你,连轮回都不能够阻止我的脚步。
即使你打断我的双腿,爬也要爬到你的面前。
我乞求上苍将你赐予我,我乞求大地将你的行踪告知,我乞求天空庇佑你的安危——
即使我死在山中,我将化作木灵回到你的身边;
即使我死在海里,我将化作海鸥回到你的身边;
即使我死在天空,我将化作风精回到你的身边——!生生死死,不生不灭……
我是墨麒麟,我将此名告知你,这样你就拥有了对我的生杀大权,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可以忍受被爱人说杀的痛苦,因为我爱你,所以,杀了我吧,将我的一切都吞噬殆尽吧……
我爱的神之子啊,神让你生下来,必有它的用意,为何要被憎恶迷了心智呢?
——————————————摘自《绯色的碧空》
这部书,连续六个月排行销售榜榜首,在网上的投票中也高居榜首达半年之多。
凌这次,还真押队宝了,不过她已经再也看不到了,业界只晓得凌失踪了,谁都不知道,凌现在沉睡在那个湖底,和澪一起,永远的睡了下去。
叶呢,那天看到凌的留言之后也释然了,即使得不到,但是他永远活在自己的心中,这样就好了,未来还很遥远,用尽这一生的力气去追寻去爱,就是了。
至于他爱不爱自己呢?这不在考虑范围内,只要我爱他,就好了。
可怜的琉当了总裁之后被压榨的惨兮兮的,每当想到外头逍遥的臭小子就心里纠结的很,虽然也有通电话之类的,但是还真是有点想他咧,自从兄弟释然之后,这份兄弟之间的友情就格外让琉感到窝心,瑞呢?追到那个女的了没啊?该不会是笨笨的被人家欺负了吧?
呵呵,使劲的欺负他吧!谁叫他害得我现在连去酒吧看看的时间都没的了……天怒人怨啊!~~~
可怜的琉几乎当了一辈子的总裁,每个月还要从薪水里抽一半邮给那个四处乱走的臭家伙,回到家之后还要被叶骚扰,每天唯一一个得闲的时候就是泡澡了,这个时间琉也不能大意,一定要将门关的严严实实的,不然……
5555555上次忘记关牢了,结果叶竟然进来了用那种贪婪的眼神看着自己,吓得琉差点没晕过去……
为了赶叶出去,琉可真是割地又赔款,苦哈哈的。
叶呢,挺满意现在的生活的,和琉在一起,但是不冷不热的,偶尔还能偷看琉的玉体!
哈哈,这样的生活很令人满意哦!~~~
而瑞呢,跟着雪的脚步,踏遍了祖国的山山水水,然后还将魔掌伸向国外去了,他想,以后的以后,就这样过,也不错。
雪呢,最初的愿望是当个摄影师,但是最后却当了个文员,一当就是好几年,现在出走了,到处走,有钱就走,没钱了就停下来打工赚路费,一开始还以为像瑞那样的公子哥撑不下去,结果一年多了,从没见他喊过一声苦。
挺能吃苦的嘛,一开始不习惯身后跟着个大男人,后来也慢慢习惯了,也许,就这样,走到好的地方就定居吧。
“雪,我喜欢你。”在普罗旺斯,瑞终于告白了,在那满山遍野的花海中,雪的脸突然红了,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该拒绝吗?还是……
“我们,在这里定居,好不好?那个……以后再说,好吗?”雪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是心跳的好快……
“嗯!”看着瑞的笑脸,雪突然觉得,真正喜欢上他的那一天,不远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