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人生得意须尽欢 (江湖篇)  第004章 相逢何必曾相识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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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04章】相逢何必曾相识
    空荡荡的路上铺满了迷惘,我应该走向哪里呢?
    一个人走在荒芜人烟的路上,显得有些凄凉寂寞啊!
    我边走边唱,不是唱山歌啊喂!是在唱着流行歌曲,偶尔自娱自乐一下,不然无聊会死人滴啊!
    我多么希望现在有人出现啊!
    就算是个鬼影也行,不然真的很让人窘迫啊!
    前面是茫茫看不到尽头的漫长大道,而我又孤身一人,真的觉得有点害怕!
    敢情这路是通往地狱的耶!感觉真的很像“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额滴神啊!出来个人来鸟鸟我啊!就算是个跑龙套的也行啊!
    当我不断地在这条大路上发出哀嚎的时候,终于从远处渐渐地驶来一辆马车!
    我赶紧跑到路中央,把正在慢慢缓行的马车拦了下来。
    于是看起来大概三十几岁的马夫大叔喝到:“小子,想死啊?!快点滚开!”
    我还没开口,就看见一个少年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哇!这个少年真是太帅啦!简直就是一个美少年嘛!应该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应该很好说话吧!
    只见他来到我面前,笑嘻嘻地开口道:“我还以为是哪个不知死的家伙敢拦截本少爷的马车,原来是个美少年啊!”
    话说这位兄台脸是长得好看,不过怎么这么毒舌啊?!
    他,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脸型,给人一种阳光帅气大男孩的感觉!
    果真是个美少年!但是他的眼眸子却是碧绿色的,像绿宝石般的晶莹剔透,真像翡翠,真漂亮哇!头发是墨绿色的!
    话说我真的从来都没见过有人的眼眸不是黑色的,发色也不是黑色的!并不是我们东方人的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啊!
    就像混血儿,不!确切来说,这是一位来自动漫世界里的帅哥!
    难不成这个异世界的人都长得各异?!该不会是基因突变吧?还是特种变异?我发誓我绝对没有侮-辱这个异世界的人们的意思!
    哇!这下子可以慢慢欣赏帅哥、美男还有美女咯!
    但是他却说我是个美少年啊,那就证明他们看不出我是女儿身咯!
    哦耶!女扮男装成功啦!!!
    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一个美少年啦!
    作为一个美少年,我实在是太合适了!为什么老妈不把我生成男的呢?
    不过我这个人脾气还是好一点的,我客气地说道:“这位兄台,不知能否载我一程?我身无分文,所以恳请兄台可怜可怜我,让我与你同乘一辆马车。顺便搭个顺风车的说!”
    美少年露出笑嘻嘻的俊脸对我说道:“可以啊!本少爷可是超级慷慨滴哟!所以你也一起上车吧。”说完,自个儿跳上了马车,我也赶紧跟了上去,话说这辆马车还挺宽敞的嘛!
    其实这小子还挺热情大方的,希望不是个坏人。
    话说这里的人确实很热情,民风淳朴吗?!这么爽快就答应陌生人的要求,该不会这个小子其实是个小白受吧?其实我那是YY的,没有一点科学根据的说。
    在马车上,美少年应该是要上京赶考的样子,本来我是不想打扰他学习的,没曾想他竟然主动和我说话,他问我:“我是凌晨曦,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呃。随意。”我回答。嗯!我回答得很随意!
    “随意?!那我叫你阿猫、阿狗都行啦!我随便叫咯!”话说少年怎么这么毒舌啊?!说话真是让我囧死啦!
    我努力克制自己想打人的冲动,拼命地掩藏着自己抽搐的脸,强颜欢笑道:“鄙人姓李,名随意,字随心,号逍遥,人称“逍遥公子”就是我啦!”其实我掩饰得挺好的,也许今年奥斯卡最佳表演奖就非我莫属了。
    我只能感叹自己实在太TM有才了!说谎竟能说得如此轻松!我那叫做随机应变!
    “哦,你叫随意啊,真别扭的名字。不过听起来挺逍遥自在的。”凌晨曦笑着说道。
    别扭你个头,要不是我现在搭乘你的马车,不然换作平时我早就动手打人了,还会让你在这里说屁话?!真不拾趣的家伙!其实我不喜欢别人对我的名字妄加评论!
    “随意也是跟我一样上京赶考的吗?”凌晨曦问我。
    “不是哇!其实吾乃一名吟游诗人,读了十八年的圣贤书。目前游历四国,到处漂流,浪子一名。不怕笑话,其实我只是一个贫穷的老百姓是也。”我有礼地回答道。
    “原来如此。我呢,是四大家族之一的凌家的独生子,虽然可以一辈子享福,可是爹爹那个家伙就逼着我一定要来考取功名的说,所以只好出来逍遥一番啦,其实我是出来玩的。”凌晨曦依然笑得如沐春风。
    不用说,你一定有钱的啦,看你这身华丽的打扮就知道是富贵人家的公子,还是个书生,但看样子应该不是书呆子。
    “你是从哪里来的啊?哪个国家的啊?我真没见过像你这样黑色头发、黑色眼睛、黄皮肤的人呢!”哇,不会吧,突然问我这个问题,我汗。
    我随机应变,说道:“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你自己一个人?”我赶紧转移话题。
    “没有,我是和我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一起来的,他是任星辰,也是我最要好的哥们!”他笑着说。
    “怎么不见他啊?”我问。
    “他出去找吃的,因为我们出来的时候只带着大把的银票,什么都没带,这里又是荒山野岭的,所以叫他去找吃的东西,不用担心他啦,反正他会武功,用轻功一下子就赶上来啦!”凌晨曦拨弄着头发继续说道。
    哇,这么使唤人啊!而且为啥总是强调自己家里多有钱啊?!不怕遭人抢劫么?!
    “你是来考状元的,那他来做什么啊?该不会是跟着一起来保护你的吧?”我说,其实心里在不断地YY,他们是青梅竹马,感情一定超好的说,搞不好我能撮合他们呢!
    “我们两家是十分亲密的,所以他爹爹也派他来保护我,顺便他也要考武状元。”
    “哇!你们感情真好啊!是不是一对的啊?!”我继续邪恶地想着。
    “是啊,从小我们就出双入对!街上很多姑娘们看见我们都直向我们抛媚眼!真讨厌花痴女哦!”凌晨曦说起那些花痴女就显得有点生气,不过嘟起小嘴来还挺可爱的嘛!
    “哦,你们简直太般配了啦!”我惹不住吼出。
    “你说什么啊?!我们简直就是绝配!你看,一个舞文的,一个弄武的!”凌晨曦说得十分坚定。
    “是啊!你们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一个晨曦,一个星辰!”我说,此时虽然我是在微笑,其实心里笑着无比邪恶,狂笑中!
    真的太好了!真的让我在异世里看到真人的BL!
    放心吧!我一定会想方设法地撮合他们的!
    接着凌晨曦问我:“随意,你刚才说你是吟游诗人,那么吟诗作对一定很棒吧!”
    “鄙人才疏学浅,惭愧惭愧!”其实说我是吟游诗人,我承认我是在说大话!不过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正好这里是异世的古代,没人知道我说的是谁的古诗,那么我就无所畏惧地用啦,反正伟大的诗人们也不会找我商讨版权问题的,其实他们这些伟大诗人的心胸是无比的强大和宽广的,我这样做是为了发扬光大我们炎黄子孙的博大精深的优秀文化啊!众人说对不对啊?注:被人群殴!
    “那你就即兴地做一首诗来吧。”凌晨曦建议道。
    话说你是存心为难我的吧?好吧,做就做吧,反正随便念首诗也行,为了参加应试考试的我们都背诵了N多的古诗文了。只是我的记性不是很好,有些记得零零碎碎的。
    “那在下献丑了。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其实我知道这首诗是送别的名作,但问题现在不是在送别啊!
    不过算了,就当卖弄一下自己的才华,不对!这是我在发扬传统文化啊!拜托,请亲们别拍偶啦,我知道我是个挂名的吟游诗人啦!
    “嗯。好好好!的确是好诗啊!全诗开合顿挫,气脉流通,意境旷达。一洗古送别诗中的悲凉凄怆之气,音调爽朗,清新高远,独树碑石。随意你真的太有才了!”凌晨曦点评道,我想说的是你真是太厉害了,甚至比我还牛!
    其实我以为他是个挂名书生,现在听他讲得这么头头是道,真是颇有鉴赏古诗大师的风范啊!
    “凌兄你真是太夸奖我了,吾乃惭愧惭愧啊!”我谦虚地说道。
    于是我们就这样一直闲聊,我真想快点看到传说中的那位青梅竹马啊!
    据我的猜测,凌晨曦一定是受的,而任星辰一定是攻的,至于是什么攻受属性的,还得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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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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