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鲜血,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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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下手中的空啤酒罐,抬眼望了眼巨大的屏幕,笑了笑,然后将背靠在沙发上,又开了一罐啤酒。
偌大的KTV包厢里,就那么一首歌,一遍一遍地响。
我一口气将啤酒灌了下去,眼前立刻模糊了起来。
我晃了晃脑袋,叹了口气。
忽然间想起十年前的鳄鱼池。
第四天的早晨,我吃了很多东西,脑袋开始变得昏昏沉沉。然后我才终于明白为什么那样浓重的血腥味没有人闻到——食物里混着安眠药。此后我几乎不敢吃东西,即使是吃了,也会不断地喝水去稀释药性。
归期是第二个察觉到少了人的少年。
那年他仅有十二岁。
他也如我一般没了吃东西的心思,便同我一同目睹了第四夜的血腥屠杀。
那时候,我发现了在夜晚大睁着一双眼睛的他。
第五天,少年们发现了沙滩上鳄鱼未掩埋干净的血迹,顿时人心惶惶起来。
归期“自觉”地缩在我旁边,一双手死死地攥着我的衣服,一副恨不得将自己藏到沙滩底下的表情。
他说:“我知道你是最早发现它们吃人的,所以我相信你能保护我,让我活下去,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
“任何?”
他点了点头,眼里满是期待。
我垂了眼,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我摔碎了一个空的玻璃水瓶,掩埋了所有细小的碎片,捡了一块最大的藏在身上。
起初我是真的没有想过要杀人。
我只是想,如果鳄鱼靠近我,就用那块玻璃反击而已。
当晚,没有一个人吃那些东西。所有人都蹲在一起,满面惊恐地看着那个鳄鱼池。
我带着归期趴在另一边的角落里,全身上下都糊了沙子,夜里如果不注意看,是发现不了我们的。
鳄鱼上了岸,这回上去的是五条。
几十个少年抄起玻璃瓶,围着鳄鱼猛刺。
那些鳄鱼毕竟是在鳄鱼池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涉世未深的少年们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眨眼间便有七八个孩子倒了下去。剩下的鳄鱼还在不断登上岸来参战。
血腥味越来越浓重。
紧挨着归期的我甚至能感觉得到他来自心脏的颤抖。
当夜色终于被驱散,当这场残酷搏斗终于结束,最后剩下的少年竟然只有三十几个了。满沙滩的尸身,有鳄鱼,更多的还是男孩。
活着的人将死去的一个个抛入了鳄鱼池,让死人代替他们接受被蚕食的命运。
那一刻,我想我知道了一件事。
要填饱肚子就必须吃下那些带药的食物,要稀释药性就必须不断喝水,然而不断喝水一定会导致水中毒,所以……
我摸出了口袋里的玻璃片,站起了身,抖掉了全身的沙子,冲着那些筋疲力尽的,已瘫软在地上的少年走了过去。
……
酒精带给大脑的麻木感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的身体开始不断颤抖,胃里一阵阵翻滚,呕吐的欲望一阵大过一阵。
我不断深呼吸,终于将那些记忆压回了脑海深处。
歌声仿佛已经被隔除,我只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咚、咚、咚。
我慢悠悠地站起身,慢慢拉开了包厢的门。
走廊里的灯光刺得我的眼睛生痛。
心脏的跳动声依然明晰。
我扶着墙,一边走一边默念:过去那些事,再也不会有了。
***
“林潇小朋友?”我将手中的可乐扔给那个少年,然后坐在他旁边的沙发上,打开电视。
“我不喝可乐。”他一点面子都不给我,直接将那瓶可乐扔了回来,“我说,你一个人住,买这么大的房子干什么?”
我靠在沙发上,斟酌了一下,笑了笑:“我们的职业其实跟小偷没有什么区别。雇主给钱,让我们去找他们指定的东西,不管这个东西到底在哪里,只要它存在,即使是拼了命也必须拿到,因为失败有时候甚至等价于身败名裂。而且,雇主既然肯出高价,就说明这个东西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弄到手的。我们早就有了死的觉悟。”
林潇张了张唇,似乎想说什么,却还是将那句话咽回了肚子。
“所以,还是趁活着的时候好好享受一下比较划算吧?”我随便翻了几个台,画面停在一部港台警匪片上,我顿了顿,问,“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走出鳄鱼池的?为什么一百个人会只剩下你一个?”
他沉默了一会儿,别过了头。
“不想说啊。”我叹了口气,“其实我和归期也是从鳄鱼池踏出来的。其实最初主人来孤儿院的时候并没有看中我,因为当初我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可是他需要的人不够,就还是将我带走了。年纪大就是占优势,我的思维远要比那群比我小了三四岁的孩子缜密得多。”
“……”
“人性的自私总是会在这种时候毫无保留地被暴露出来,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想着让别人到圈子的外边去,而自己呆在圈子的最中心,为了这些他们每天都在争执,到了最后,鳄鱼爬上来的时候,他们甚至都已经放弃了攻击,只想着将别人推到鳄鱼面前接受死亡,这样,自己就可以生存下来。”
“……”
“我也是这样,只是我选择的路不同。他们选择将会反抗的活人送给死神,而我选择把不会反抗的死人推进那个水池。就这样,我活下来了,活在这个血腥的世界。有人说手上染了鲜血就再也洗不干净了,我就不同意这种说法。这只是我们的生活方式而已,也可说是,当这双手真的沾满鲜血的时候,就不会在乎洗不洗得干净了。”
林潇抬起头,怔怔地看着我。
“主人给了我一个小任务。”我道,“明天,我就带你去熟悉一下,我们是怎么工作的。”
***
T城第一富豪的夫人前年在拍卖会上买下了一颗价值连城的粉色钻石,而这次的雇主十分中意这颗钻石,出了五十万美金的高价将委托书送到了主人手上。
而这次,我要做的就是将这颗钻石弄到手。
调查花去了三天的时间,第四天晚上,我将连着绳子的铁钩子扔上了Mike家别墅的高墙,然后翻了进去。
当我将带血的钻石丢到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林潇手上的时候,他安静地问了句:“你杀人了?”
“当然。钻石在MrsGreen的脖子上。”我从纸巾盒中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额角的汗水。
“她又没有做错什么,亲人会伤心的吧。”林潇摸了摸手上的钻石。
“将心比心这种事我从来都不会做。”我熄了火,将车停进车库,“当然,我相信你也不是会同情别人的人。我不相信你在鳄鱼池的时候没有杀人。”
“嗯。”他抽出一张纸巾,擦净钻石上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