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明殇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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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公子!请留步啊!”
    唐凌霄停下脚步,回头一看,巷子空空如也,转身继续向前。
    “嘿,公子,说的就是您呐,您看上面,看上面!”
    再三确定这条小巷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唐凌霄抬头,嗯,天很蓝,然后呢?
    “左边!左边!”
    左边,一扇窗户大开,不过没人,只有一只鸟笼挂在窗棂上。鸟笼,里面一只雪白的鸟。
    “对!对!就是这儿!公子啊,我在这日日夜夜的等您,终于把您给盼来了啊!”雪白的鸟在笼子里蹦蹦跳跳,非常亢奋。
    唐凌霄乐了,这只八哥看起来值几个钱的样子,模仿人说话也惟妙惟肖,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卖的钱是买状元红呢还是十里飘香?啊,很纠结呢。。。。。。
    不知大难临头的八哥继续激动:“公子啊,我乃神英智者转世,在此等候有缘之人渡他们化去劫难,公子你印堂发黑,将有大难临头啊!”
    啊,还是去尝一尝文轩楼的新品水晶肴肉好啦,听说新来的厨子手艺很是了得呢!
    “公子您听我一句,万不可去南方,南方哎呀——”
    一个暗器飞过,八哥倒了。唐凌霄一跃而上,提着鸟笼,旋身而下,乐颠颠地走了。等八哥主人来逗弄小鸟时才发现哪里还有什么鸟笼,更别说宝贝八哥了,窗台上只有孤零零的一颗枣核。
    文轩楼
    我们靠一只八哥换来一顿午餐的唐凌霄兄弟,坐在进门靠左,最不引人注意的一张桌子旁。倒不是他注意形象不愿将此刻不雅的吃相暴露在众人面前,而是文轩楼的生意实在火爆,唐凌霄一进门就被小二一脸讨好的引到这张桌子前,最后一张,是坐还是不坐呢,虽然桌子是破旧了点,位置也实在不讨喜,但是水晶肴肉的吸引力所向披靡,击败所有问题,唐凌霄一屁股坐下不动了,只一个劲的催促上菜。
    “请问兄台,我能借一个位置么?”
    本来吃得正起劲的时候,被打扰是件很不开心的事,尤其是你左手东坡肘子,右手香辣蹄髈,嘴里还满满当当。但是这清清凉凉的声音就如同一股幽泉滑过,沁到心里,令人愉悦舒爽。
    抬头,对上一双黑亮的眸,就像一块磁石,吸引住你的视线。都说,一个人如何乔装掩饰,眼睛却做假不得,个人风采内涵,全在其中。只一眼,唐凌霄就感觉出此人必定非寻常之辈,双目温文尔雅却又深不可测。素雅的月牙色长衫和随意的发髻掩盖不了他那卓然的气质,浑身散发出优雅且稳重的感觉。唐凌霄一把甩掉手里的,一口咽下嘴里的,咳咳,噎住了,水!水!油腻腻的手慌忙伸过去提起茶壶,一杯温茶就递到了自己面前,那是一双骨节分明的手,莹润的指甲,修剪得很平整。唐凌霄双手在衣服上抹了抹,然后接住茶杯,窘了,为自己丢人的形象懊悔不已。突然想到此人的来意,豁的站起来:“兄台请坐,请坐!”
    “那就不客气了。”来人清亮的声线中透着隐隐笑意。唐凌霄很认真的观察出对方并没有嘲笑他,也坐了下来。
    “在下明殇,打搅兄台雅兴了。这酒楼的生意实在太好,幸而还有兄台仗义相让。敢问兄台怎么称呼?”
    “哦,在下姓唐名凌霄,明兄怎的如此客气,既然相遇,就是有缘。明兄要是不介意的话,与在下浅酌几杯可好?”
    “恭敬不如从命。”
    “小二,再来一个醋溜排骨,白玉莲子,一壶十里飘香!”
    为明殇斟满一杯琥珀色的佳酿,举杯。
    “明兄可是本地人?在下听闻三年一度的赛歌会将至,不知那赛歌会是何等盛况?”从离家至今,唐凌霄很是郁闷。说书的不是常常口沫横飞的讲述江湖险恶吗?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浪子,寂寞山林里夺人钱财的凶狠山贼,月黑风高之时使用下三滥手段的宵小。。。。。。一个都没有为!为什么会一个都没有!怎么能一个都没有!这江湖生活啊,实在让人失望透顶。即将举行的赛歌会,就像是黑暗里的一丝曙光,数九天里的一轮太阳,饥汉捡到的白面馒头,让唐凌霄对江湖生活重新燃起了热情,发起了斗志。
    明殇随意的端起酒杯,笑道:“唐兄可问错人了,我也只是路过此地,不过看近日这等忙碌筹备,应是规模不小了,虽是小镇,却也繁荣得紧。”
    心里小小的失落一下,要是本地人还可以带我踩熟地皮啊!恩,退一步有人陪伴的话,或许没有这么无聊吧,唐凌霄心思一转,开口到:“哦,那不知明兄是否着急赶路,我很想见识一下这赛歌会,希望找人陪伴,也好增添乐趣,独自一人,实在太过无聊。”明殇微皱着眉思考了一会,唐凌霄在心里默念,答应吧~答应吧~
    “想来也耽搁不了多少时日,我也好与唐兄一起领略这盛会的风采,那有劳唐兄了。”
    “哈哈,哪里哪里。明兄能留下来作陪,我已是感激不尽。你我一见如故,也不要如此生分,看你应是年长于我,我便叫你一声明大哥可好?”多个朋友多条路,三哥说的!呵呵~
    “如此甚好。”
    “不知明大哥要去往哪里?”
    “寻一位故友,我也不知其人在何方,所以一路而来,欣赏沿途风光倒也逍遥自在。不知凌霄你为何独自一人在外?”
    挠挠脑袋,这可问到唐凌霄的痛处了,“家父嫌我不学无术,给赶出来了。”想到老头子气的铁青的脸,叹气,叹气啊,却抑制不住一丝得意。“今日有幸结识明大哥,前忧旧愁就别提了,你我不如畅饮一番。”举杯,不等对方就一口饮尽。
    “凌霄如此痛快,我也应当奉陪。”明殇也是一口饮尽,动作豪爽且优雅。
    难得遇到如此优秀之人,唐凌霄一扫几日来的不快,和对方开怀畅饮。交谈中越加觉得此人谈吐不凡,让人心生好感。随后相邀后面时日结伴而行。
    和唐凌霄在客栈大堂分手回到客房的明殇,斜斜靠在椅背上,抿一口香茗,热气迷蒙了他的双眼,看不清表情。“说吧,有什么线索。”
    单膝跪地的男人恭敬答道:“有人两月前在此地见到过和风堂主极其相似的男子。”
    食指轻触杯口,轻轻滑动,烟雾萦绕,更显得肤如白玉,指若刀削。
    “下去吧。”淡漠的声音听不出情绪。男人不敢妄加揣摩主上的心思,悄然隐去。
    “晴。。。。。。”一声低喃,现出嘴角上弯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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