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往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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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没有回到这个城市了。
    缓缓在大街上散步,任由人群将自己冲向不熟悉的角落巷口。
    四年前突然的消失,突然的了无音讯,他会不会恨我?会不会伤心?会不会寂寞?会不会仍是我的朋友?还是说,一千四百六十次的日起日落早就将他心目中曾经美好的那抹红色冲走?
    那一天,易翔对我说:“月月,我想送你出国读研,你不是从小一直想离开这个城市吗?”
    “可是我有个条件,不能告诉任何人,尤其不能告诉阿尚,你要默默地走。”
    “为什么尤其不能告诉阿尚吗?因为我和他交换了条件。”
    “现在我把真相告诉你。”
    “阿尚爱你,所以答应我和你保持距离,随便和别人交往,以此为代价让我对你好。”
    “可是只要他存在,就是威胁。”
    “月月,你一直都故意不去看,我不在乎我们是不是兄弟。”
    “我什么都不在乎,只要你心甘情愿待在我身边,对我笑。”
    “我想了很久决定告诉你。”
    “其实不是什么天大的事。”
    “我爱你罢了。”
    答应易翔出国并不是因为恨他的所作所为,发生这种事大部分的责任还在自己。只是这亲爱的弟弟逼迫着自己,不得不出国。
    哥哥可以为了你放弃一切心中所爱,但却永远不能和你以那样的关系在一起。
    易翔,你恨我都好,不能爱我。
    谁让我答应了那个大叔,给你生的希望,让你好好活下去。
    四年来,就算阿尚不再记得我都好,希望易翔你也千万别再爱我。
    我失去阿尚的爱不要紧,无所谓。
    离开阿尚的这些时间以来,反而让我认识到这份前所未有的感情。回忆他的细节,就连看着闪电雷鸣都觉得无比美好;想他的时候,心口一阵一阵缩紧,张开口也无法呼吸;有时候想着想着,突然回过神来,手停留在半空中,如果阿尚站在面前,那大概是他脸的位置,这时候会自嘲的笑,用手捂住发烧发烫的脸,才意识到指尖缠绕着滚烫的液体,流在嘴边咸咸的苦涩。
    阿尚,放开你的手,不知道是不是这辈子最蠢的决定。
    可是我会一个人继续爱你的这份决心,也是这辈子最坚定的选择,就好像还那么小的我,看见瑟缩着躲在别人身后更小的易翔时,暗暗下定要履行诺言的决心,是一样的。
    幸好四年前我还没有爱你的自觉,不然现在的我一定两难,无法抉择。
    像现在这样走在有你的城市,看着同样的日星月移,呼吸同样的空气,保持着同样明亮的心情,原来对我来说已经是一种幸福的奢望。我会好好珍惜,活着的每一秒。
    四年,四年。
    巨变。
    写字楼林立的商务区里竟然挂满了乐队的海报。
    吃惊的是那些面孔如此熟悉。
    吃惊的是你们竟原谅了不辞而别的我。
    吃惊的是原来除了易翔之外,对于还有些人我也是必不可少的存在。
    站在海报前驻足良久,诸月珍惜地看着那些亲爱的脸孔。
    可即使知道这些人都在等待,等待月归来,他仍旧迈不出那一步,唯一曾经或者继续在动摇他的阿尚,此时此刻也已不知在什么地方工作,交着怎样的朋友,过着怎样的生活。
    从小诸月非常崇拜他的父亲。
    那是一名成天别着擦得闪亮的枪,查案总是冲在最前面的警察。
    他的背影总是那么遥不可及,总是闪着亮光,眼神清澈而明亮,对,就像阿尚一样。
    然而从不知哪天开始,父亲望着诸月的眼神有些闪烁。
    带给了诸月小小的不安。
    父亲开始沉沦。
    短短一个月里,查岗失职,被人投诉,开除警籍。
    那明亮的眼神里,有着无法弥补的黑洞,天天在扩大,就好像要将父亲的生命全都吸走。
    诸月非常惊慌。
    可是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是懵懂间懂事的年龄,可是他还太小。
    有一天,父亲满脸悲伤地牵着自己的手,在家门口的马路边等待。
    对面出现一对夫妻。
    焦灼地望着这边。
    他们耀眼夺目,让诸月有一种熟悉的错觉。于是不禁握紧父亲沧桑有力的手,向后退缩。
    妻子沉不住气,眼眶闪烁着晶莹的液体,飞奔着冲到马路中间。
    身后的丈夫惊慌大叫,也跟在失了魂的妻子身后,追上去拉住妻子的手。
    父亲突然吼道:“小心!”
    而忘记去遮掩诸月扑闪的眼睛。
    从此以后诸月的眼神再不能像父亲那样明亮。总有一个黑色的回忆,在眼眸中翻滚。
    疾驰而来的卡车。被卷入轮胎底下紧紧抱着的夫妻。刺耳的急刹车。拖出十几米的血印。触目惊心被抬走的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白色布料遮盖不住溢出的破损的内脏。
    然后父亲跪在地上。颤抖的手指指着马路对面。
    “小月,那是你的亲生父母。”
    “他们是来接你的。”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从此以后诸月无法再开口喊他父亲,因为他不是他的父亲,而他的亲生父母死了。
    看见他们唯一的那眼,诸月还在害怕的往大叔身后躲。
    不久后诸月被大叔带到一座豪宅,说那是他本该生长的地方。
    眼前有一个比自己更娇小的身影,圆圆的软扑扑的脸蛋,他还不明白他的父母亲现在在哪儿,会不会来接他。他还不懂什么叫触目惊心。他生的这么可爱,诸月想,他应该怀着美好的希望活下去。
    “你好,我是被卖来这家的小孩。”诸月笑着对男孩伸出手,“在你爸妈不在的时候,我来陪你玩。”
    他还记得那男孩怯生生伸出来的小手,肉鼓鼓的还在颤抖,但却有着和大叔一模一样的眼睛,明亮而清澈。
    诸月笑了,他想起大叔走之前对他说的话。
    “无论如何,求求你带给那孩子生的希望,让他坚强的好好的活下去。”
    其实当时诸月不明白,为什么大叔不能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也不明白,为什么大叔离开时的背影同时透露着坚定与绝望。
    不久后诸月至少知道了一件事。
    大叔被开除警籍是因为配枪遗失,严重失职。当人们强行踢开门,冲进大叔家的时候,只有大叔和他的妻子安详地躺在血泊中。大叔的手中还紧紧握着那把本该遗失的配枪。
    那之后诸月醒悟,就和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大叔永远不会回来了。
    所以大叔唯一对自己的恳求,让年龄尚小的诸月也下了这辈子最大的决心。
    带给那孩子生的希望,让他坚强的好好的活下去。
    只可惜,诸月扯着嘴角苦笑,我是个失职的哥哥,明明一直用满满的爱宠溺着易翔,却不知什么时候起,再不曾从他眼中窥见一丝一毫的清澈和明亮。那空洞的眼神,就和那时的大叔如出一辙。诸月怕,怕自己也许错了的决定,会害易翔被那空洞吞噬干净。
    从早已不再想起的回忆中抽离,诸月缓缓向前走着,毫无目的的。
    那抹红色就这样无意识地经过那家总是有白领午餐的餐厅,然后随意的跟随人群拐进左边的巷口。
    又走了几步,耀眼的红色停下脚步,回首,有谁,在呼喊自己的名字。
    也许是错觉。
    诸月自嘲的笑着,继续漫无目的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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