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四节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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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起来,于一秋其实是何仲允的恩人。
    第一次接受于一秋的恩惠是在何仲允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
    他怀里揣着妈妈给的一百多块钱,那是老师要求交的班费的数目。上学路上,被一个拿着匕首的叔叔拦住,叫他把钱拿出来,吓得小仲允不知所措,差点要哭鼻子。
    于一秋就在这时出现替他解了围。
    何仲允还记得,那天于一秋穿着皱巴巴的校服,歪戴着咸菜干似的红领巾,顶着纯天然睡醒了没梳理的鸟窝头,一脸没睡好觉而怒气冲冲的样子,神一般地从天而降,华丽地把那浑身散发着跑龙套的猥琐气息的男人打了个落花流水。
    正要向这位见义勇为的英雄道谢时,英雄却伸出修长的手臂,用好看的纤纤食指指着何仲允,不容置疑地命令道:“哎,我帮你把这家伙解决了。下午放学请我吃棒棒糖。”
    何仲允傻了眼。一般情况下,不是应该在他说“谢谢”以后,对方回答:“不用谢,我是少年先锋队队员,这是我应该做的”才对吗?
    那天下午,何仲允向恩人解释,他带在身上的钱是交班费用的,除此之外他自己并没有零用钱,也请不了他吃棒棒糖。于一秋立刻把眉头拧成一团,哀怨地盯着仲允,顺便一抬脚踹上仲允的屁股。在于一秋看来,这一脚轻得很,跟开玩笑差不多;何仲允却为此瘸了好几天,一走路就扯得屁股疼。
    听说,这件事情还有后续发展。那个被于一秋揍了的家伙不服气,拉了几个弟兄带着棍棒埋伏在于一秋放学回家的路上,想教训他一顿。结果,被出了力气没讨到糖吃的于一秋迁怒,反把他们狠狠教训了一顿。
    再后来又有十几个带刀的小混混为这事儿来找他麻烦,同样下场悲惨。
    从此以后,于一秋的威名就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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