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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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比的是“字是我写的”,手语。
简易看得懂,他高中时代甚至还到聋哑学校做过一段时间的志愿者,教小孩子画画。
他又以为自己的恶作剧成功了吧?
真是有意思的青年啊!
其实就这么傻傻的,也挺好的,多阳光啊!一看就知道从小心灵就没受过什么伤害。
其实是因为实在太迟钝了,一般程度的伤害都是挠痒痒。
简易叹了口气,低头仔细的辨认着餐巾上已经变得有些模糊的字迹,上面写着:“向东五十米右拐的居民小区里就有地下停车场,你不会是心疼停车费吧?”
脸上不知不觉的浮上了一丝微笑,就像被风拂动的水面,泛起的点点涟漪,很动人。他下意识的不停揉捻着餐巾已经卷曲变形了的下角,忽然想起很久之前那个人也是很喜欢在路边摊提供的廉价餐巾纸上乱写东西抱怨摊主家的食物又贵又不好吃。
只是那个时候觉得无比幼稚的事情,现在看来,却挺有意思的。一晃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几乎再也没有用过那种泛着淡淡的灰色还夹杂着各种杂质的廉价餐巾纸,也没有人会乐此不疲的往上面絮絮叨叨地写字了。
他把那张写满小字的餐巾纸重新展平,轻轻压在车载香水瓶跟底座之间的缝隙里,看了一下表,忽然耳边响起了水滴落地的声音,“嘀嗒……嘀嗒……”
是他的手机铃声。
“简易啊,你到学校了没有啊!立夏说你工作忙的都顾不上她了,小姑娘伤心了啊!天天缠着我要爸爸!”
简易有些无奈跟电话那端有点担心过度的老人对话,“爸,我已经在学校外面等着了。立夏是我女儿,我怎么会不疼她。前一段是时间实在是太忙了,小孩子撒娇也要有限度,她说什么您都信!”。
都说是隔代亲,还真是没有错的,父亲疼立夏实在是有些过分了,一家人小公主一样的供着,还嫌不够。虽然简家三代是彻彻底底的拼盘家庭,但是感情却很好。简易是跟着妈妈嫁到简家的,而立夏,是焦燃留下的孩子。自从十年前那场事故之后,简家父子变得亲厚了许多,也逐渐开始向对方妥协。原来怎么也说不出口的词句,现在却可以时时挂在嘴边,简易觉得就这么爸啊爸爸啊的叫着,次数频繁的好像小时候的缺憾都能补回来了似得。
简易从小都敬重这个始终默默给予他和母亲庇护与支持的男人,嘴上却始终不肯叫一声爸爸,男孩子的坚持,有时候幼稚的可笑。其实血缘算什么呢,面子又算什么呢,直到在失去至亲的时候才能明白,一个默默守在身后给与你理解与支持的家人比什么都珍贵。叫一声爸爸,哄哄他开心,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也许,没有多少时间再哄他开心了。
“已经定好位子了,我答应了要带她去吃西餐的,今晚就不回家吃了。她这一周五天不都在您那儿嘛!您还嫌不够啊!”
老爷子的固执,简易没办法。
电话那端的老人显然有点不情愿,“立夏是你女儿!你还是我儿子呢!你自己说你有多久没有回来陪我吃顿饭了。我叫燕姐做了你最喜欢的烧茄子,你也不回来?”
“爸,你什么时候学会撒娇了?”简易最近确实是忙的连轴转,一连几个大案子接下来,年终奖的数字想是会很好看了,可是老爷子的脸却是要不好看了,“真的不回去了,改天吧。”
老人听到这么一句,顿时有点语塞,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在简易答应他下周一到周五都回家吃晚餐才意犹未尽的挂了电话。
每周五的六点三十分在学校门口接女儿,这仿佛就是他的必修课,不管是翘班也好落跑也罢,他都不想再多错过任何一点跟女儿相处的机会。前一段时间的案子他亲力亲为一直盯到最后,连女儿的生日也错过了,好不容易有时间,就立刻跑到学校门口来“接驾”,说白了,其实还是他想见女儿的心情要更急迫一点。
他只想当一个好爸爸,哪怕是牺牲一切,哪怕她在知道真相之后无比厌弃这段关系,至少,在她还没有成熟强大之前,他一定要扮演好这个爸爸的角色。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渴望做一件事情,更别说是当一个好爸爸,在立夏出生之前,他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个孩子。
简易很早熟,在大多数男孩子还在以扯女同学辫子为乐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与别的孩子不同,他即不喜欢作弄女同学,也不喜欢跟男孩子们一起“打土豪”,他只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角落里画画,因为这样既不会遭到女同学的讨厌,也不会因为弄脏了衣服而被妈妈责骂,偶尔有人经过的时候还能听到“你画的真不错”之类的夸赞,这种夸赞在内心中给了他莫大的满足,而这种满足,也促使他渐渐的与画笔结伴。
与大多单亲的孩子一样,他总是很敏感,不合群,总是以为自己的这种敏感,是处于嫉妒,他多么希望自己有一个强悍有力的父亲,也能够在仲夏的夜晚骑着有横梁的大金鹿带着他到厂区的大澡堂子泡烫死人的热水澡,能够为他抵挡掉那些难听的闲言碎语,能够在有人欺负他的时候站出来为他挥拳头。很可惜的是当简大鹏也就是他的继父出现并且满足了他所有关于父亲的幻想之后,他就彻底的失望了,这跟血缘无关,甚至连简易自己都承认简大鹏称职的无可挑剔,就算是他那个懦弱自私不负责任到极致的亲生父亲再活过来,也做不到。少年简易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对年轻的专业老师产生了欲望,他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根本与他不幸的童年无关,他是一个同性恋,天生的同性恋。
简大鹏的财力使得他可以接受更好更权威的专业教育,也使他接触到了在那个北方小城不可能接触到的东西,原来还有那么多跟他一样的人,甚至还有很多大画家也是同性恋,于是他坦然的接受了一切,也开始尝试那种肆意放纵总的生活,伤过人,也受过伤,直到那个让他悲惨到独自跑到乡下舔舐伤口的夏天,遇到了焦燃。
果然还是对那种生活在阳光下的小青年没有免疫力啊!简易望着陈旭渐渐消失的背影,有点自嘲的想,自己当年跟焦燃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被他那种简单,澄澈的笑容给吸引住了吧!简易自嘲的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戏谑的对着后视镜里的自己道:“带坏小孩子是有罪的!”
“你也知道你的坏品味会带坏我啊?”简立夏小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一脸戏谑的趴在了驾驶室的车窗外了。
“我的品位坏?你觉得可能么?”国内顶级的VI设计师可就在你眼前呢!
“你别太自信了,小心死在沙滩上。你吃的也是青春饭呢!
确实,VI设计师是比容易有危机感的,毕竟年龄大了以后就会有思维定势。可是被女儿说是吃青春饭的,这感觉还真不好啊!
简易看着眼前的简立夏小朋友一副“业内人士”样子,实在是觉得好笑极了,自己什么时候教出了这么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儿,伸手拍了拍宝贝女儿的小脑袋,摆了个我怕了你的姿势,示意她赶紧上车。
“今天我们去凯越吧,我定了位子,还有你喜欢的草莓蛋糕和法式松饼。”由于前一阵子实在太忙,错过了小公主的生日,所以好不容易忙里偷闲,一定要将功补过才行。
小姑娘一脸委屈,从车后座上爬到驾驶与副驾驶中间的空隙里,伸手搂住爸爸的脖子,撒起娇来,“我不要!我要吃你做的!你不要总拿西餐打发我!不是每个小孩子都可以用高级必胜客来打发的!”
“谁惹我们的小公主不满意了?”陈旭不慌不忙的打开车门,一脸戏谑的看着像树袋熊一样挂在简易脖子上的立夏,很自来熟的样子。
小姑娘长得很可爱,白白嫩嫩的小脸上有一双大的吓人的眼睛,配上小小的鼻子和红红的嘴唇,像极了橱窗里身着华服的SD娃娃。简立夏看见有陌生人过来打招呼,立马很给面子的从爸爸脖子上撤下来,规规矩矩的回到车后座上,一脸探寻的看着陈旭,大大方方的把他全身上下打量了个遍,丝毫没有怕生。
“立夏,不许没有礼貌!快问陈叔叔好。”简易很温柔的“凶”了女儿一下,转过身来,向着陈旭身后很静默的少年微笑道,“该怎么称呼呢?”
“这是我侄子……”
没有等陈旭说完,他身后的少年很老成的向前一步朝简易伸出了右手,“陈曦。”
简易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有点内秀的少年居然会主动跟自己握手,有点受宠若惊,很郑重的栖身过去回握了一下,笑道:“我叫简易,很高兴认识你!”
那个叫陈曦的少年并没有接话,倒是站在一边的陈旭被眼前这两人搞得有点啼笑皆非,“你们搞的这么郑重干什么?臭小子快上车。”陈旭上了车,对简易笑了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我们住在鼓楼那边,麻烦你了,要送我们回去。”
简易还是淡淡的微笑了一下,“顺路的,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