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陇氏及郑氏列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029  更新时间:22-06-20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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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氏,原名陇良芬,是作者的奶奶,现实中确有其人,作者为了一些故事情节,将此人抹黑。
    陇氏,1959年6月19日出生于清镇市石门村,自小性格诡异,十八九岁与郑老结婚,生下三子三女,后因患肺结核医治无效死亡,享年六十五,埋于本村汤家坟。
    陇氏,在小说中与本人历史相符,但没有那么严重,在第一单元第一回中,儿媳生下孩子,因为孩子出生就是早产,陇氏怕花钱,就把自己的孙子扔掉,幸有王务见状用计将其救上,便起了名。这点是虚构的。作者这样做,只是道出那时的人心迷信。什么都信,但也突出,作者对王务的尊重。
    但是儿媳生下孩子后,陇氏却因自己的私心未给儿媳父母报喜,处处算计别人,在小说中,兴明的外公外婆心疼自己的女儿,不请自到的前来祝贺。也遭到陇氏的记恨。
    在小说中兴明幼时生病的一回,儿媳四处求人,只是为了能让兴明退烧,故四处求医,未有结果,所剩钱财不多,没有办法,只好求救陇氏一回,四处借钱,在兴明二姑家所做半天,未提及半点借钱意思,无奈,兴明差点丧命,幸遇其姑父妹子,方救兴明一会。小方生病时,也不管不问。
    然赵氏及张氏因心疼自己的女儿,故将本家牛送于兴明家,没有想到.陇氏心中1非常高兴,却不感恩,在儿媳和儿子吵架后,总抬儿子的头,却不讲道理,还支持儿子的做法,没有自已弟弟劝说,还要加害别人。
    在某年端午亡,儿媳父母前来请姑爷及女儿前去过端午,陇氏却以庄稼忙为由,不同意自己的儿子儿媳去过节,说了不行还要动手,儿媳父母无办法,只好作罢回家,只因让女儿过上好日子,方才忍住。
    在兴妹之事的丢弃却以陇氏的有关,包括自己生病原因也怪罪于自己儿媳,此人也是见钱眼开,嫌贫爱富的心思,最终在自己生病的道路上,还要加害自己的儿媳。最终因去世。
    陇氏良心太恶劣,只因算计与害人。
    从此名声众人知,代代传计做参考。
    郑老(兴明的爷爷,原名郑传明)
    郑老出生1953年某月某日于云南省某处,与父母一同迁往贵州省清镇市石门村大岩组,在这里生活,1979年与陇氏结婚,育有三男三女。
    郑老在小说中前期与陇氏一样嫌贫爱富,经常习难自己的儿媳妇,与陇氏打了自己的亲家母。还不讲理。
    后期由于陇氏过世后,安排在了自己的大儿子家讨生活,一直未见过好,经受虐待,逝世时能知道谁对他好,孝顺他。
    临走的时候能知错就改,对以前所做的事承认错误,并请求张敏的原谅,2011年左右离开了人世。
    有诗为证:
    知错能改郑老者,临终能翻过去事。
    敢于承担错误事,却将儿媳诉心声。
    临终方知孝顺人,却将不孝看心里。
    世上若有明白者,公婆心中全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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