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711  更新时间:09-11-2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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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整两天,仇薇都没有去上班,请了假在家里陪着妈妈。两个最贴心的女人彼此用眼泪诉说着真情,安抚着那颗早就千疮百孔的心。这期间除了接了林墨的两个电话以外,她不曾联系任何人。她告诉林墨一切都很好。
    两天,都重复的听一首歌,张玉华的《原谅》。她喜欢张玉华的声音,淡淡的忧伤但不哀怨。正如歌中所言:“谁都别说,让我一个人躲一躲……”。她只想一个人躲一躲。
    仇志文呢,两天来他吃不香,睡不好,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被模式化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想念监狱的生活。说来可笑,在里面的每一天,唯一想的事情就是从里面出来,看看天,看看地——真真的天,真真的地!如今,却只想回去,他怀念里面简单重复的生活。
    这十年,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莫大的折磨,身体的疲顿尚好,内心的荒芜和自责让他发疯。第一次,他深刻的意识到了自尊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而今,他却只想说,去他妈的自尊!这应该是很多人面对复杂的局面时的感受,当你觉得自己无法再掌控一切的时候,愤怒赶走了理智,那些所谓的七情六欲,自尊自爱,都成了最大的谎言。
    看着正对着镜子浓妆艳抹的汤琳琳,再看看无所事事的汤帅,仇志文的心底涌上一股莫名的酸楚。
    “也许正应了那句话吧,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仇志文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我先出去了哈,晚上不回来吃饭了,莫等我。”汤帅在屋子里左右窜了几圈,找不出什么事儿做,便胡乱的收拾了一下,出门了。
    “龟儿,给老娘安分一点,莫惹事!”汤琳琳对着门吼道。
    汤帅在街上无聊的溜着。兄弟伙都上课去了。
    身边的朋友总喜欢调侃汤帅,说他装怪。因为他是个不喜欢上学的人,却喜欢交上学的朋友,尤其喜欢那些博学多识,说话风趣幽默的哥们,他说这让他感觉到充实,兄弟伙笑话说“那时因为你足够不充实。”他听了也不说什么,只是笑。
    他正在想着要不要打电话叫几个哥们出来疯一下,突眼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个熟悉的身影,在初冬的寒气里,微微发抖。
    在家里呆了好几天,仇薇开始觉得闷得慌。今天中午吃过饭,收拾妥帖,看着妈妈午休了,就拎着包出门了。逛了许久,在屈臣氏里挑了支唇膏,就不知道干什么了。正呆呆的在路边站着,却莫名的感觉有人在身后盯着她看,转身一看,除了一个匆忙赶路的老伯,什么人也没有。她不禁笑了:“这两天真的是在家里关傻了。”
    汤帅正看着仇薇,想着怎么会碰到她,不料仇薇居然突然转过头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正面接触,他嗖的一下闪的了旁边的广告牌后面。弄得路过的老头吓了一跳,对他怒目圆睁。
    他忙换上一副:“怎么,想打架啊?”的表情,老头一看他不是什么善茬,拄着拐杖跌跌撞撞的跑了。这时,汤帅才意识到自己有些混,一直以来,尊老爱幼的教条他还是懂得的。
    想到这,他忙探出头向老头“逃跑”的方向看去,想确认一下老头是否安好,不料老头早没了踪影。倒是远处的仇薇,见后方没人,正转过头自言自语着,一丝淡淡的微笑在她的嘴角荡漾开来,伴随着在风中轻舞的长发,一股慑人心魄的美丽惊得汤帅动弹不得。
    大概过了半分钟,他才回过神来,而仇薇也已离开了。汤帅深吸一口气,轻佻嘴角,玩味的一笑,有点自嘲的感觉,又有点意犹未尽的成分,总之,那笑,不似往常的风轻云淡。
    晚上和哥们儿整整搞定了几扎啤酒后,汤帅才晃晃悠悠的回到家。当然免不了又被汤琳琳一顿臭骂。他推开横在面前的汤琳琳,倒了杯水,把自己锁在卧室里。
    正在看电视的仇志文漠然的看着这一切,仿佛只是在看无聊的言情剧,毫无表情。
    汤帅一口气喝干杯子里的水,将自己重重的摔在床上,大口的喘着气,半响,他突然做起来,拉开床头柜的小抽屉,从几本杂志底下翻出一张照片来,然后缓缓的靠在床头,痴痴地盯着那张照片。
    床头的小台灯发出微弱的光,醉眼朦胧的汤帅把照片往灯下凑了凑,但是眼前仍旧模糊一片,而且越来越不清晰。无奈,汤帅只好把照片甩在一边,打了个酒嗝,呼呼地睡了。
    照片里是一个女子,但并不是中国人,而且这也不是一张普通的照片。喜欢摄影的人应该都知道。照片里的女人是美国前总统里根的遗孀,杰奎琳。这张照片叫《风中的杰奎琳》,是一个摄影记者抓拍的。照片中,杰奎琳回头对着镜头笑着,齐肩的秀发在风中翻飞着。
    汤帅喜欢这张照片,喜欢照片里的杰奎琳给人的那种静谧且安详的感觉。而今天的仇薇就给了他这么一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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