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幸福到没天理的番外——锦儿和冷峻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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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锦儿,献给众位看官问个好,我旁边这位呢,是我的冷大哥哦!别看他酷酷的不爱说话,其实他对我很好的说……脸蛋红红地看了眼冷大哥,嘻嘻!
    今天我和冷大哥都在这里呢,是因为那个懒人梓,在写卷一的时候某次脑袋昏了头,在没有任何人的要挟下,看到她提的个性投票‘请投下你想看的卷一的番外’里面,有人选了我和冷大哥,便很阿莎力的自己跑出来海吼了一声:关于亲们想看卷一中谁的番外,只要有亲选择的,偶一定会写滴……
    重点是估计都没有人发现她这么信誓旦旦地说过,重点是估计也没有人去care她是否真的会写,最最重点是她自己在卷三就把我和冷大哥写的那么清清楚楚,还有什么番外可写呀?
    所以冷大哥说的好,我们的懒人梓这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吧?
    冷大哥很有学问的!我觉得他说的话一定都很对!
    还有就是,人家和冷大哥是不介意同时在番外露面啦,可是要真想写我们,懒人梓你就该另开一文以我们为主角呀!就算人家只是小小丫环,冷大哥只是凌天堡最厉害的左右手,我们的爱情故事也很美丽很动人很……(省下自我陶醉三千字),很值得一写的!
    你看冷大哥都同意了!
    好啦,先不为难懒人梓了,既然是要我和冷大哥来番外露个脸,我们便乖乖交待一下咯,谁叫我们是文里最听话的人呢……
    我比小姐小一岁,从五岁那年便跟在小姐身边服侍她了。
    我们小姐从小就是个小霸王、人来疯……每天上蹿下跳的,经常把家里弄得一团糟之后再跑到镖局去骚扰镖局的镖师叔叔伯伯们,总爱缠着他们说要学武,可是,哪有千金小姐动刀动枪的呢?小姐真是太异想天开了!
    所幸的是,小姐虽然经常犯犯小错,譬如说把夫人最心爱的手镯打碎了(嘘,这是林家的悬案之一,至今夫人还没有找到始作俑者,那三十两的举报悬赏依旧高高挂着没人能取呢!),譬如说在老爷脸上画乌龟……等等,但是林家上上下下包括镖局里的叔叔伯伯都还是很喜欢小姐的说!
    因为小姐虽然爱胡闹了些,但是对长辈都非常的有礼貌,而且从小就很懂得拍马屁(拍马屁是小姐教我的,说意思就是说好话),人又长的甜美可爱,自然是人缘特别好啦。
    嗯,说说冷公子好了,我个人觉得冷公子真的是人中龙凤呢,年纪轻轻便掌管那么大的产业,而且还弄得有声有色,听冷大哥说,他私底下还有个叫暗阁的组织,很厉害很厉害那种哦!我觉得他很配我们小姐的!况且小姐对他一见钟情呀,还不管身份地跑去他们家做丫环,那一定是很爱很爱才会愿意做的事情,对不?(冷大哥在旁边凉凉地说,我觉得是你们家小姐贪玩……)
    呃,鉴于冷大哥的话一定对,我锦儿就不反驳了……
    可惜后来杀出了好多程咬金,都一副喜欢我们小姐的样子,我看连夫人都挑花了眼,偏就我们那小姐丢了记忆,什么都记不起来,让我和冷大哥在一旁操碎了多少心思……
    但是,以我和冷大哥的美丽动人(省下自我陶醉的一千个形容词)的爱情故事来看,小姐最后一定会是我们冷公子的!原因有三:
    第一, 先到先得嘛,买菜的大婶都清楚的事情呢!
    第二, 小姐一碰到冷公子就整个人昏头了,所以一定是最爱我们冷公子,虽然那个司徒夜看着也很让人流口水的……管公子就算啦,他的春天在他手上走镖着呢,我家夫人早就看出来了的!
    第三, 小姐一定要嫁到凌天堡去,这样我和冷大哥才能一起继续服侍着自己的主子,同时也可以恩恩爱爱,甜甜蜜蜜(省下九百多个形容词,因为口水快干了所以少了几个……)
    冷大哥……你拖我到哪里去?哎呀呀,锦儿先告退啦!
    大家都要像我们一样幸福哦!
    有空多多支持懒人梓,她写文一来就好像不懒了呢……我才发现的……我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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