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方家的秘密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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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征一面说着,倒也不太把这当回事。做生意有赚有赔,都是常事。如若连这点事情都经不住,那唐征也就不是现在的唐征了。
    方恒拱手恭维唐征:“唐伯父真乃重情重义。”
    唐征笑了笑,没说话。
    方恒继续说:“不知平日跟唐伯父预定丝绸的都是些什么人?”
    唐征道:“自然是本镇和临镇一些达官贵人。”
    方恒道:“唐伯父有没有想过,和我姑父合作,在素色丝绸上绣上花色,再抬价卖给他们?”
    唐征看了方恒一眼,连唐忆柳也看了他一眼。
    唐忆柳心说:就你是个小机灵鬼?绣花不需要增加人工和材料的本钱吗?再加上还要和于家分利,抬价多少才算合适?就算绣花再精致,这几个镇子里的有钱人能买走几千匹么?
    于是唐征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句:“贤侄所言有理,待我改日和于老爷再细细商议此事。”
    方恒却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自以为自己极具经商天赋。
    唐忆柳看到这里,就站起身跟唐征告辞了,都没有再瞄方恒一眼。
    谁知道屏风后面的唐忆锦,此时却羞红了脸,轻轻咳嗽了一声,走出来了。
    唐忆柳回头一看,止住了脚步。
    千算万算,没有算到自家姐姐竟然看上了方恒!
    唐忆柳扶额:猪队友啊猪队友!
    此时如果自己想办法拆散了这段姻缘,恐怕这姐妹情就断了吧?
    银杏就在一边暗暗幸灾乐祸:接下来可是有好戏看了吧?
    唐忆锦今日特意打扮了一番,素日里淡淡的五官,轻描了一下。就见她峨眉淡扫,双眸目光流转。羞涩的少女两腮透出淡淡的粉色,薄薄的双唇特意描厚了一些,显得轮廓分明。她上身着浅粉色圆领短襦,露出纤细的脖颈,下身着天青色百褶长裙,裙上绣了几朵蔷薇花,外罩一件粉白色半透明罩衫。唐忆锦的发色并不那么乌黑,好在她皮肤白皙,加之香巧帮她抹了桂花油,看着倒也颇柔顺。上面的头发简简单单用一只碧蓝色玉簪挽起,下面及腰长发披在身后。
    少女轻盈地一走一动,耳朵上的两颗小珍珠耳坠似晃非晃,吸引住了方恒的眼睛。
    青春少女哪有不好看的,唐忆锦虽然容貌不是十分出众,但从小也是唐家锦衣玉食养大的大小姐,且还请了女先生悉心教养过,气质还是颇有些出尘的。加之今日用心打扮了一番,又有唐家的家世加持,方恒一眼也算看到了心里去。
    于是方恒连忙站起来,朝唐忆锦施礼:“唐大小姐,失礼了。”
    唐忆锦更加羞涩,看了唐征一眼,也低头福身回了一礼,就带着香巧出去了。
    唐征那边也有点嘬牙花子。
    不过,方恒还年少,日常就是读书,想必没有接触过生意上的事。许是他想要在未来岳丈面前表现一番,才略微心急了些,倒也不必立刻就急着回绝罢。最主要的就是,看自家大女儿的神色,怕是一口回绝不太妥当,需缓缓图之。
    唐忆柳也带着银杏跟着唐忆锦出了门,想了想,拉住唐忆锦,朝自己的柳园走去。唐忆锦有些诧异,自家小妹很少这么主动。她跟着唐忆柳来到柳园,唐忆柳让和香巧都出去了,才跟自家姐姐说:“你看上他了?”
    唐忆锦小脸羞红,连忙拿帕子遮住:“柳儿!瞧你小小年纪,都胡说的些什么话?”
    唐忆柳正色说道:“姐姐,这可是你的终身大事,不能马虎。我看那个方恒,有点心浮气躁。”
    唐忆锦用手帕轻轻甩了一下唐忆柳:“臭丫头,你才七岁,能知道些什么。”
    唐忆柳冷哼一声:“只看皮囊,迟早有你好果子吃。”
    唐忆锦也有些不高兴了:“妹妹,我看你年纪小,不跟你计较,也不会跟父亲和母亲说。你好自为之吧,不要再胡说八道了。”
    唐忆柳摸摸鼻子,也不想再说话了。今天真的有点累,夜里练了一晚上的功夫,白天还要被银杏揪出去看热闹。关键是,想象中的见面礼并没有,着实的亏大了。
    唐忆锦站起身就要走,临走又回过头来说:“妹妹,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心里有数。”
    唐忆柳心想,你能有什么数。再有数,你也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书都只读了几本女训女则的,对男女之事,能知道个什么?
    银杏回来后,兴奋地问唐忆柳:“二小姐,你跟你姐姐都说了点什么?”
    唐忆柳钻进被窝又要睡觉:“干你何事。你一个丫鬟,打听那么多做什么!”
    银杏咬碎了银牙,也拿唐忆柳没办法。
    其实唐忆柳躺在被窝里,也睡不着了。无论如何,银杏说的对,姐姐这几年对自己不薄,自己不能袖手旁观。古代女子一旦嫁错了人,后果很严重。那方恒要是个靠谱的也就罢了,眼看并不是。当然,让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成熟稳重,也不太现实。如果除了心浮气躁没有别的大毛病,尚可调教。就怕这短暂的相处,还有许多看不出来的问题。
    唐忆柳迷迷瞪瞪,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差一点进入梦乡。就在这半睡半醒之际,唐忆柳忽然想起来,果然之前是见过这个方恒的!
    就在两个来月前,夜里银杏提着唐忆柳,越墙出府,去那个荒宅中练功。那个时辰已经是深夜了,早已宵禁。俩人行至荒宅附近,却见一个黑衣人一闪而过。银杏还以为自己暴露了,连忙把唐忆柳藏起来,自己就要去追黑衣人。谁知道那黑衣人却又返了回来,朝着荒宅附近的一处人家潜行而去。
    银杏见那黑衣人的目标不是自己,也就懒得管,唐忆柳却敏锐地看到那人一双闪着寒芒的眼睛朝她们俩一掠而过。
    怕不是什么善类。
    唐忆柳执意要看看那黑衣人潜入那家民宅,到底想要做什么。银杏拗不过她,只好陪她一起藏在荒宅旁边一棵大树上,打算看个究竟。
    过了一会,就见那个黑衣人带了一个人,飞身翻墙出来了。那个被带出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方恒。
    那处宅子,并不是方家的宅院,方家并不住鸣凤镇,而是住在隔壁牛头镇。
    所以现在问题来了:那个黑衣人到底是什么人?方恒为什么会在这里?黑衣人抓方恒,又是为了什么?
    黑衣人朝着她俩藏身处看了一眼,就带着方恒飞快隐入了黑夜中。看方恒的样子,不像是被劫持,和那黑衣人倒像是相识。最起码方恒知道黑衣人的来路,知道自己为何被抓,因此一声不吭,任由黑衣人把自己带走了。
    唐忆柳想到这里,刷的出了一身冷汗,一下子坐了起来。
    银杏正施施然坐在桌子旁边喝茶吃点心:“我的二小姐,你终于想起来了?”
    原来银杏早就认出了方恒,却故意没有吱声。现在看唐忆柳瞪圆了眼睛瞧着自己,银杏才得意地笑着挑了挑眉毛:“这热闹,不白看吧?”
    事情大了,这就不是年轻人浮躁不浮躁的问题了。
    弄不好,自家姐姐可是要惹上杀身之祸的。再悲观一点,搞不好要祸及唐家。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到时唐忆柳也不可能独善其身。且看那个黑衣人的身手,和银杏不相上下的样子。银杏曾说过,若单论轻功,银杏未必是那人的对手。
    银杏拍拍衣服上的瓜子壳,说:“二小姐,不是我说你,你脑子里千奇百怪的想法那么多,学武的天资却那么差。这都一年多了,你那几招花拳绣腿的功夫,怕是跟那人过不了三招。”
    唐忆柳这回,是真的睡不着了。
    她想了想,跟银杏说:“去查一下方家的底细。”
    银杏不干了:“凭什么?我可不是你的丫鬟,我是你师傅!”
    唐忆柳淡淡地说:“一千两银子。”
    “呃,”银杏摸摸鼻子,“师傅为徒弟做点事情,那是应该的,是吧。”
    唐忆柳哼了一声,干脆起身去找母亲和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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