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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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酒吧,是都市夜的灵魂。白天寂静的灵魂,都在这里嬉戏。它就像是生活的左岸,在这里你可以丢掉白天的面具,尽情的欢乐抑或者发泄。我和丽芸常去的酒吧叫‘归路’,看到这个名字大家都会觉得很诧异,觉得它很不应景。记得第一次去我微醺的时候,指着招牌问老板“千夕,你说你的店为什么取名叫‘归路’,在这里一点也找不到回家的路。”老板是一个40多岁的女人,不知道名字,大家都叫她千夕。岁月无情的在她身上刻下了痕迹,但是仍然依稀可以看出当年的风韵,年轻的时候一定也是个美人。她有一双沧桑的眼睛,看到她的时候我就在想:她是一个有故事的的人。“名字一定要有来历吗!也许有,也许没有,我已经不记得了。、、、”她坐在吧台,拿着酒杯,眼睛望着一个未知的地方,声音低低的像是说给我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
开车到归路的时候小芸已经先到了,我轻车熟路的在她旁边的位置坐下,冲侍者要了一杯‘尘世’。很喜欢这儿调酒师调的‘尘世’,第一次喝它的时候也是好奇它的名字,后来就恋上了它,每次来都要叫上一杯,不过这酒后劲很足不敢多喝,每次我也只喝一杯。我不喜欢醉酒的感觉,那种超脱理智控制的混乱感觉很不好,而且醉酒很痛苦。但我享受那种微微有些迷醉的时候,思绪像脱缰的野马,会给我的作品带来灵感,会让我忘记生活的琐碎。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
“我今天见到他了!”今天的小芸有些反常,一直只顾喝酒。刚听到这句话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脱口问道:“他?谁啊?”
“潇墨,我见到他了。”我看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潇墨是丽芸大学时的男朋友,大学毕业就不声不响的去美国了,那时候还是她陪了丽芸一个月,已经六年了,他居然回来了。
“今天老板说临时有事,让代他去机场接一位客户,我想着没事就答应了。有时候这世上真的是无巧不成书,他也坐的那班飞机。原以为再见到他的时候,我一定会冲上去狠狠地扇他一巴掌,可是当我真的见到他的那一刻,我脑子里只响起一句话‘他还是那个样子’。你说我是不是犯贱。他那样对我,我却还对他念念不忘。我自己都一些看不起自己。”说着,她又急急的灌了两杯酒,我拦也拦不住,然后她醉了,开始恹恹的哭,细细的抽泣。这几年她一直过的很辛苦,萧墨走后不久她就离开了那个我们生活了22年的城市,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打拼。可以想象一个从来没有出过家门,去的最远的地方是每年暑假坐5个小时的汽车去乡下看外婆的女孩子离开家人朋友一个人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她是如何生存下来的,如何站在今天的位置,很难想象其中的艰辛。我也是两年前才无意中遇到她,知道她一直和我住在一个城市,但是她从来没有跟我讲过当年的艰辛,她不提,我也从来不问。她嘴上说是为更好的发展才来深圳的,可我和她打小就一起玩泥巴长大,怎么会不知道她,怎么会相信怎么拙劣的理由。看似很坚强的她其实很恋家,她曾经说过一辈子也不要离开那。如果不是因为萧墨,因为那么深的伤害,她是真的一辈子都不会离开那个生养我们的城市。可以想象是多么深的伤害,让她再也没有勇气一个人待在那个他们曾经相恋的城市,那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都有他们曾经踏过的痕迹,见证着他们曾经的甜蜜,空气中似乎都还弥散着他的味道,让人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