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救命恩人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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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里都有这样一群年轻人,他们因了各种机缘,来到某个律所就职;又因为踏实上进的工作表现,逐渐得到重要合伙人的赏识,然后慢慢的随着年限的增加,逐渐由助理而为实习律师,初级律师,高级律师,初级合伙人……但是,无论他们的身份怎么变,本质上,他们最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内容,就是替那个把他们“一手带大”的合伙人“分忧解难”,或许,他们最适合的头衔就是——高级助手。
    文卿就是这样的一个高级助手。虽然她从小就被冠以“胆小而安静”的评价,但是工作已经把她历练成干练精明的女律师。这个过程是怎么完成的,谁也不知道。只是有一天她回到老家,妈妈说:啊呀,你变啦!终于长大啦!她才发现自己虽然还安静,却已经不胆小了。敢做决定,敢主动说话,敢约着暗恋的男生逛街吃饭,敢做很多以前不敢做的事情。现在她已经是所里的初级律师,高级助手。
    妈妈说,一切都会越来越好。
    文卿的boss姓严。是严律师为了一个项目把她从学校里招进来的。那时,她只是一个毕业前兼职打工的学生妹,严律师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合伙人。五年了,文卿成了律师,老严也成了高级合伙人,这个所的名字里也有了一个“严”字。可是,她既没有大笔的收入,也没有宝马豪车。上下班还是十一路,唯一值钱的就是租住的地方离办公室非常近。
    每次想到钱,都能让文卿想起已经分手的男朋友。文卿烦躁的把抚平的袖口卷起来,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敲击着。都说失去的情感可以在工作里补回来,可是夏天的事,为什么冬天还觉得烦?
    身旁的芮律师敲了敲桌板,这是例会资料已经发来的标志。
    忙忙忙,忙的打招呼的时间都没有,办公室里跟对暗号一般!偏偏每个人的笑容就像是烙铁焊在脸上,不到火山爆发不能拿下。
    而分手,显然不够级别。
    她已经分手,但还渴望爱情。就像鲜红的格子间一定要配黑色的地毯,但是并不排斥在电脑旁放一株仙人掌——尽管可以无限小。
    拎起电脑包,晚上要去见个客户,走出大门,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文卿拎着包,站在马路边等出租,一趟又一趟的过去了,就是没有空车。京城的高峰时段,连出租都难找。
    “等我有钱了,一定买车!”文卿再一次在心里发誓。
    正想着,肩头猛地一疼,好像被鞭子生生的抽了一下!
    “啊?我的包!”文卿下意识的追着那个灰色的人影,边跑边喊,“抢劫啊!我的包!”
    路人纷纷让道,自行车道上缓缓行驶的各类私家公家高级低级轿车依然匀速行驶着,偶尔从副驾的位置探出个脑袋,也只是张大眼睛看着;更有车辆的自动窗带着好听的声音升起来。
    这时,从旁边斜刺着蹦出一个影子,稍微有些瘸拐却带着不可思议的速度超过了文卿,很快就追上了抢劫者,飞身一脚踹下去,抢劫者一个踉跄扑通趴在地上,那人一脚踩住,搂肩抹背,三下五除二就将抢劫者反剪着摁在地上。
    文卿呼哧喘气的冲过来,连包都顾不上接,哆哆嗦嗦的摁下快捷键1,那里通着110,结结巴巴的报了案。这时,快递员已经把贼偷揪了起来,推搡着向来时的路走去。
    文卿想说得在这里等警察,可是看他押着贼从来时的路上捡起掉落的空包,然后又走到一辆摔在路边的自行车时,就不说话了。
    自行车的前轱辘被一辆雅阁车压扁,车主站在车旁正在检查爱车是否有伤。看见快递员推车,连忙拦住,叉着腰横着嘴说:“干嘛,这是你停车的地方吗?没看见这是汽车停车位!你把我的车……”
    “干嘛?”文卿尖着嗓子冲过来。方才一个个见死不救,如今叉腰横眉,不知谁家地头的大头蒜!
    文卿一脑门子怒火,没好气的截住那个车主,点着贼偷说:“你有没有公德心?问人家干吗?抓贼!倒是你,在干嘛?开日本车了不起了?**!怨不得不敢抓贼。没看见自行车在这里停着,下来搬一下会死啊!人家在那里抓贼,你在后边破坏人家的财产,我还想问问你是不是贼偷一伙儿的!”
    “诶,你这女同志说话太不讲道理——”
    “讲不讲理你说了算!长着两眼不看事情光出气是不是?抓贼!看见没!装孙子做缩头乌龟算你自由;压坏人家车子耍无赖由不得你!赔钱!”
    “这里是汽车位!”
    “这儿还是自行车道呢!汽车位就许你随便压坏别人车子了?那我开宝马撞你个破雅阁,也算合情合理!”
    “诶,算了。”一直没说话的快递员突然开口,“算了,哪儿坏了,我赔……”
    “凭什么咱们赔!”文卿一把拦住话头,像雅阁车主这种欺软怕硬的就不能给他说话的机会,“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他趁你抓贼,毁坏你的私人财物,还索要钱财,分明是借机讹诈,甚至让人怀疑是不是贼偷的同伙!借此机会转移注意力!我告诉你,看好你手里的贼,别趁机让他放跑了!”
    文卿含沙射影步步紧逼,伍兵下意识的扭紧贼头的手,小贼一阵哆嗦脸儿都白了。伍兵下意识的松了松,贼偷已经明白,碰到硬主儿了。
    雅阁车主气的直哆嗦,摆出一副自认倒霉的样子嘀咕,“行行行,我说不过你!抢你,像你这种女人被抢都是轻的——”
    “呵,你还想报复是不是,给你同伙儿报仇?你别走,你等着,我报警了。今儿咱非得查清楚你是不是劫犯的同伙。我告诉你,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像你这种构成同案犯的,一并处理!”
    不远处,一辆黑色的卡宴降下车窗,有人正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方向,嘴角挂着嘲弄的笑容。小贼四处张望,无意中看到车主,眼前一亮,赶紧低下头偷偷的笑了。
    雅阁车主被文卿的伶牙俐齿和蛮不讲理气走,临走还扔下三百元票子作为赔偿。警察赶到,抓了贼偷,又让文卿和快递员一起去做笔录。
    到了派出所,值班民警认识文卿,热络的问着严律师好。听说那个贼竟然敢抢严律师所里的人,啪的一声拍了拍夹子,道:“行了,文律师你放心,怎么也得判他个抢劫罪!最近咱们这一带这种抢劫还挺多,我怀疑是团伙作案。”
    铐在墙角暖气上的人吓得动了动,却没有像一般人那样呼天抢地的喊冤。文卿离的近,听见那人嘟囔,“哼,谁敢得罪宋哥!”
    快递员姓伍,叫伍兵,他也听见了。看了看文卿,见她只是愣了一下又跟没事人似的便不再多言。
    做完笔录,带着伍兵出来。客户那里已经推掉,晚上没有别的事情。自行车坏了,留在派出所做物证,收据还在伍兵手里。
    几个小时,电光火石,出了这么一桩!
    走在路上,文卿长长的出了口气,气血不停的在胸口翻滚,恐惧愤怒沮丧却因为身边有人而不得不卡在喉咙!
    “伍兵,谢谢你啊!”文卿一边说,一边竖起羊绒大衣的领子,并缩了缩脖子。这个动作使她整个人好像松了一口气,方才的干练像泄了气的皮球,消失的无影无踪。
    伍兵快速收回目光,低头说:“不用,应该的,文律师。”
    “呵呵,忘了,你原来是认识我的。我太忙了,一直没打招呼,不好意思。以后就叫我文卿吧!所里都这么叫。”
    伍兵经常送快件到文卿的所里,这次能碰上也是赶得巧,正好送完快件出来。只是文卿不知道,伍兵已经很多次在这个时间站在大厦的门口,只为了能有机会远远的看一眼她从里面出来。
    从兜里掏出三百块钱,文卿道:“这是刚才那家伙赔的钱。你收着,公司肯定会让你赔钱的。这年头,老板只问利润,对你这种好人好事不开除就不错了。”
    伍兵连忙闪开,“不用了,不用了!真的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
    文卿愣了一下,“应该做的”似乎是小学作文里常用的词,这年月很少有人用了。忍不住就着路灯,她上下打量了一眼伍兵。
    这个人有点瘦,但是很直。
    文卿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字——直。
    挺直的鼻梁,挺直的脖子,挺直的脊柱,甚至连目光都是笔直的。
    尽管他从事的是这个城市里被定义为“民工”的职业,可是文卿从他身上找不到一丝被生活或者社会压弯的痕迹。而且,他的“直”显得那样的轻松自然,好像天大的事情都不算什么。文卿收回目光拽过伍兵的书包,塞了进去,“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
    伍兵不好意思碰文卿的手,只能结结巴巴的说:“别、这样不好!应该的,都应该的。”
    文卿被逗笑了,“那你拿着这钱也是应该的,别推辞了。”
    伍兵认得文卿,但是注意到她却是因为和律所的前台吵架。那天,他已经累了一天了,下着大雨,发着烧,不小心漏送了一封快件。小前台路亚对他的去而折返不仅不领情,还指着鼻子骂他耽误了自己的时间!当时他真有毁天灭地的想法!
    可就在那时,文卿过来取自己的文件,只低低的说了声“路亚”,小姑娘就住口了。然后文卿对他抱歉的笑了笑,很平和,很冲淡,像个老朋友轻轻的拍了一下你的肩。
    来京那么久,受了那么多委屈和不公,甚至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留在这里的时候,伍兵遇见了文卿,为了这朵微笑,他觉得还可以坚持。
    后来,尽管那家律所的小前台刀做的嘴巴尖利逼人,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最后达到,然后等着偶尔的相遇。
    所以,当那个贼靠近文卿的时候,他已经开始警惕;当贼伸出手时,他已经开始起跑。即使隔着一条马路,即使马路上车来车往,当文卿开始尖叫的时候,伍兵已经一马当先冲到她身边,拦住了猖狂的小贼。
    伍兵从不会想不该想的,只有当文卿哆嗦着站在他身边,软软的好像一只寒风中瑟瑟的小猫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可以保护她,而这种保护让他的心飨足,丰盈,而柔软。
    北京的冬天,也没有那么冷酷了。
    “你在哪里住?今天谢谢你。”总要说些什么,文卿喜欢他带来的安全和清爽,一直紧绷的神经稍稍有些放松。
    “东直门,公司在那里租的宿舍。不客气,应该的。”伍兵有些紧张。
    文卿点点头,向着路边走。她知道做快递挣不了几个钱,准备找辆出租送他回去,也算是报恩了。
    伍兵连忙摆手:“不用,真的不用。呃,我送你吧。这么晚了,你自己回去不安全。”说完,伍兵已经大跨步的走到路边,比文卿还快的抬起手臂,拦下一辆出租,打开车门,请文卿上车。
    文卿想了想,点头道:“也好,我们都住东直门,到了那里,应该就不远了。你也坐后面吧。”
    伍兵依言踏入汽车,司机稳稳的启动,车拐了一个弯就上了三环。
    “你来北京多久了?”文卿无意识的摆弄着衣角,继续抚平。
    “两年吧!”伍兵坐的笔直,手放在膝盖上,目视前方。
    文卿看了他一眼,“以前做什么?”
    “当兵。呃,我来北京以后做过好多杂活。工地上,饭店里,哪儿都干过。”
    “当兵不管分配么?”
    “分配。分配到老家的县城里,在县政府的机关里工作。太清闲了,不想这么早就废掉,所以出来试试。”说到这里,伍兵慢慢放松下来,眼睛偶尔眼转一下,但是周身的肌肉还是紧绷着尽量拉开和文卿的距离。
    文卿也渐渐放松下来,惊恐和疲劳让她觉得有些孤单。于是,她开始想念韩达,如果没有分手,现在韩达应该来接她吧?其实,他的怀抱也很温暖……
    文卿开始走神,伍兵有问必答无问不答,车里陷入安静。
    也就是几秒钟的功夫,文卿很快把飘飞的思绪拽回来,歉意的笑笑。问道:“你的腿……”文卿一愣,自己今晚怎么了?哪壶不开提哪壶。路亚早就告诉她,这个快递是个飞毛瘸子腿,这样当面问人家的缺陷简直是太不礼貌了!
    伍兵倒是不介意,敲敲大腿说:“嗯,不太好使!筋不太好。”
    看伍兵不在意,文卿也就放下自责,“怎么弄的?”
    “原来也没什么,就是一些老伤。后来可能用的狠了,断了。接好就成这样了。”
    文卿“嗯”了一声,她想起另外一个话题,赶紧转:“现在很多毕业生打破了头也要进国家机关,你怎么想起跑出来呢?”
    伍兵摩挲了一下自己的腿——也许这是他的习惯,“人各有志吧!要是一辈子这样,不甘心啊!”
    他抬起头看着车外,脸上流出些迷茫。也许当初是不甘心,但是走出来发现还不如里面,是不是更不甘心?
    文卿无从揣测他的失落,但是他的侧脸刚毅有型,吸引了她的视线。她第一次意识到,这是一个男人。
    英雄救美,按照书里的说法,应该以身相许。
    文卿闭上眼,觉得自己想的太多。他非英雄,自己也不是美人。况且自己还还他三百块钱,两清了。
    朝阳北路中段,文卿住的小区就在马路对面,藏在一大片绿化带的后面。文卿结账,两人下车。她没有强求支付伍兵继续坐下去,她来付钱。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不会接受。
    两人话别,伍兵向家的方向走了两步,发现随身携带的证件没了!折身回返,本来要追出租车的,却看到绿化带中伸向文卿小区的那条路上有两个人影在纠缠!
    伍兵心里“咯噔”一下,冲过去一看,果然是文卿。形势未见得如何危机,文卿也不曾大声呼救。只是不断地招架着男人,而那个男人侵犯的行为也仅限于指指戳戳。伍兵听到一句“臭婊子,你要是敢替朱光尘翻案,小心老子做了你!这次是个警告——”
    “干什么!”伍兵大喝一声,拦在中间。
    树影憧憧,路灯朦朦,那个男人的面相看不太清,只能依稀辨认个轮廓。文卿迅速躲到伍兵的后面,一声不吭。
    “呵呵,这么快就有男人了?”男子坏笑了两声,“文律师,老子亲自出马是你的荣幸。奉劝你识趣点,不然就不是抢个破包那么简单了。至于这小子嘛……”他拉长了音调打量着伍兵,“哪个阴沟里跑出来的蛆,哼!”
    说完,大摇大摆的上了停在花园口的卡宴,扬长而去。
    伍兵听到身后有人长长的吁了口气,这才意识到腰间被人紧紧的抓着。虽然隔着衣服,但是依稀能感到文卿的手指抵在那里。
    “没事,走了!”微微扭头,只看见一缕头发在自己的肩头附近,路灯下依然是乌黑透着淡淡的金色。
    “哦!”文卿的话只有一个音节,声音微微有些颤抖。慢慢的走出伍兵的后背阴影,犹豫着站在他的面前。
    伍兵发现她的肩膀原来并不宽,后背也不挺拔。秋风乍起,树叶婆娑声响着,眼前的文卿瑟瑟若落叶,全没了白日的威风。
    伍兵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没事,他走了。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嗯。”文卿似乎已经不知如何说话,在伍兵的掌中顺从的转身向着租屋走去。伍兵看着文卿的背影,愣了一下。这似乎和他做人的习惯有些相悖,比如少和女生讲话,比如不要半夜去女生家里,但是今天——天翻地覆了。
    打开门,伍兵松了口气,刚想说再见。文卿低声说:“进来吧!”
    她是女子,她孱弱的刚受了惊吓的女人,她的头发有些凌乱,她的脸色苍白,她的嘴唇甚至发青,伍兵想,我应该安慰她。低头进屋,刻意忽略此时的文卿显得那样充满魅惑,颓废的无法离开……
    进了门,伍兵定了定心神,接过文卿递来的热水,喝了一口说道:“你好好休息,不用担心。就是流氓小混混,不用害怕!”
    文卿终于抬眼看他,彼此对视的刹那,伍兵吓了一跳。散乱无神的眼神好像濒死的人,他想起小时候在河里游泳,腿被水草缠住的刹那,那种惊恐绝望的感觉!
    等伍兵醒过神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抓住文卿的胳膊,为什么?做什么?他都不知道!
    “你……”文卿开口,有些迟疑,“陪陪我,好吗?”
    伍兵尴尬的松开手,点了点头。
    文卿租的是一室一厅的房子。客厅不大,方方正正,放了一个餐桌两把椅子。包着墨绿色的法兰绒裙围,好似沙发一般。上面铺着橘黄色的软垫,好像向日葵。伍兵坐下,同色的法兰绒桌布在日光灯下泛着幽幽的光,桌面铺着大小适中的软玻璃胶,一盆绿色的观音竹摆在上面,旁边是一件淡绿发青的瓷器,两头翘翘,中间横着一根牙签。牙签上有些烧灼的痕迹。瓷器的底部落满了香灰。一股淡淡的檀香,在四周围绕着。旁边有个门,能看到床……
    伍兵迅速收回视线。
    就在伍兵打量四周的时候,文卿消失了。伍兵记得自己大概说了什么,然后文卿就起身离开。仔细听听,卫生间里传来哗哗的水声。他终于想起来:文卿让他多做会儿;自己说,好;然后文卿就去卫生间了。
    文卿在洗澡。
    光是想想,他都面红耳赤。
    走出卫生间,文卿第一件事就是寻找伍兵的影子。看到那人依旧笔直的坐在桌子旁边,心里松了口气。一天两次,都是他帮忙。莫名的,心里生出许多依赖。
    “谢谢你啊!”文卿的短发已经梳整齐,家居服穿的严严实实,伍兵松了口气,又有些失望。
    “不客气,应该的。”
    “对了,这个是不是你的?”文卿从书包里翻出一个小本,塑料皮,烫金的字,递给伍兵。正是他丢的退伍证。
    伍兵赶紧打开,从内封里找到一张照片,松了口气:“吓死我了,我以为它丢了呢!”
    文卿已经涂好脸,一股淡淡的花香随着说话的声音飘过来,“什么东西,这么宝贵?”
    “照片。退伍的时候,和战友们一起照的。”伍兵小心的拿出来给文卿看。
    文卿坐在一边,接过照片仔细的瞅着。这是一张缩小的合影,人太小,样貌都看不清,只是一水的帽子,一水的黑脸,一水的白牙,中间两人是金色的肩章,格外显眼。没有坐着,大家伙儿搂在一起,笑哈哈的看着镜头。
    文卿一眼就找到伍兵,眉眼挤到一起,开心的露出雪白的牙齿,神采飞扬,和大家混作一团。
    “都是你战友?”文卿问。
    “嗯,是。这个是连长,特牛的一个人!左边是政委,身后那个做鬼脸儿的是我们班长,我是他的班副。唉,好人啊!”伍兵突然叹气。
    文卿有些奇怪,他自己腿瘸都没叹过气,这时候叹什么?可是,现在她只想找点话题来压一压胸中说不清的躁动和恐惧。她必须让话题继续下去,一旦停止,伍兵要是走了,她将不得不独自面对空荡荡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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