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我遇见你……  第三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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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前行,不理睬旁人惊异加惊艳的眼光,我带着“古人”来到了最具现代特色的食品店:肯德基!幸得今天并非节日,里面没有一撮一撮的学生加小屁孩,我找了个僻静的沙发座,安顿好“皇子”,“婢女”我到前台点单。不知道这种快餐合不合他的口味?反正有中式的可以选,管他那么多?如果这只米虫敢浪费本姑娘的钱,我就让他把餐巾纸也一起吞下去!
    提着餐盘,里面原味鸡的香味扑鼻而来。我点了两块原味鸡,一个新堡,薯条,汽水外加圣代蛋挞,想想应该可以给我足够的卡路里来回到学校,于是满意地在他面前坐下。
    他看着纸盒里的烤鸡腿堡,显然不知道这是什么,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这叫汉堡包……你们当初也应该有肉夹馍之类的东西吧!这是外国的肉夹馍。”不知道他们那个时候有没有,想想这山西美味也应该是千古流传,不会不知道吧?
    “外国肉夹馍?”他疑惑着,看着汉堡,不敢吃。估计那时还没肉夹馍……“算了算了,你吃鸡块好了,鸡总有了吧。我把两块鸡块丢了过去。其实那时已经不是完整的鸡块了,哈哈,本小姐把原味鸡的两张皮给掀掉了。地球人都知道(除了古人),原味鸡就那层皮好吃,其他的形同嚼蜡,既然有“不知者”,那我也“无罪”喽!嘻嘻……
    他看着残鸡,有看我用手指撕下一小块喷香金黄的炸鸡皮,优雅地送入口中,有些疑惑。“你吃的是什么。”他吃了一口鸡块,皱了下眉,显然不怎么样。
    “这是鸡上最难吃的部位——鸡皮,现在我把肉给你吃了,看我对你多好!”
    “这是鸡肉?怎么一点都不鲜嫩?”
    废话,从前的鸡都是散养,吃虫晒太阳,现在都是养鸡场养的,吃饲料晒日光灯,怎么能比呢?
    我快速地吃掉一张皮,满足了自己的味蕾,然后还意犹未尽地吮了下手指,对着他说:“难吃你就吃汉堡薯条好了,喏!汽水给你。”我给他的可乐插上吸管,递了过去。
    他看我吸可乐,自己也尝试了一下,接着立刻皱起眉头。“小姐别喝,我怀疑这里面有毒!”他紧张的将口中的可乐吐到餐巾纸上面。
    “滚!你别恶心我!”我最讨厌不卫生的人。
    “你看!”他打开盖子,将可乐到了一点在桌子上。这次可乐气特别足,碰到桌子当然就冒泡了,“这是慢性毒药!”他下断论“可惜下毒者太不高明,居然肉眼就能看见气泡。如果是我下毒……”
    “擦掉!”如果不阻止他,他会不会给我来个下毒大讲座?古人就是那么唠叨。我给他纸巾,扔掉了两杯可乐。跑去买了咖啡红茶。“你总喝红茶吧!”我对他说。
    “嗯……”他吮着袋泡红茶。
    “快吃!”我将鸡腿堡给他,看着他吃了一口。“咦……这个肉夹馍好好吃!”果然洋快餐功利非凡,连古人都赞不绝口。
    我打开装着咖啡的纸杯,将奶油球缓缓倒入,用棕色的棒子搅拌一下,他看着里面冒泡的液体,奇怪地问我:“这是药汁?”
    “这叫咖啡!喝喝看?”我喝了一口,发现他停下吃东西的动作,盯着我的咖啡看着。
    “咕……”他这次倒没有吐出。“果然是药汁,很苦。”
    “……”我决定不去理他,专心吃饭。不知道老爸现在是不是已经冲到学校的宿舍里了?没关系,今天我可不打算住那里,给阿妖发个短信,告诉她今天我住她租的公寓好了……
    小妖是我初中就认识的死党,可惜中考的时候没有发挥好,沦落到了职校,读了育幼专业,现在已经在一家幼儿园实习了,当初听到这里,我简直要笑喷了,我说你这妮子不要去残害国家幼苗,她回我:你这女人不要到大学玷污学校名声!总之我们老是这样损来损去。朋友就是用来损的,死党就是死到那里都结成一党。我学校和她在的幼儿园相差不远,她从她的家里终于逃了出来,在附近租了小屋,我自然一直到那里改善伙食和睡眠质量,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我爸爸的。
    “来了来了……你这女人怎么这么急,门铃不要电池的啊!按这么多下要死……”还没有吐够嘈,小妖看见我身旁的“皇子”就风化成石了。
    “喂!妖~~你得道了?”我损她,用手戳了一下她的脸,发现她今天涂粉涂得真厚。
    “这个帅哥哥是谁啊?”她眼睛直盯着“古人”,眼珠都没有转。
    “他比我们小,别总叫别人哥哥……”这女人,只要看到帅一些的,“哥哥”“哥哥”叫的亲热死了,最后兄长满天下,自己也排不清楚。
    “你居然比我先荼毒国家未来栋梁,连我都没有机会下手,你……”这死女人用手指着我,一脸心痛的表情。
    “死妖……你不是要出去吗?不怕迟到被你‘阿那达’骂?”
    “没关系,‘良辰美景’在眼前,残花败柳靠一边。”
    敢情她老公已经被摧残成残花败柳了?现在还要来辣手摧我身边这棵嫩草!
    “快去吧……如果被他知道你现在正在勾搭别人,你下个月的生活费又不够了。”提起他们两个,也真是有些奇特,她为了早日离开那个不幸福的家,从拿到身份证的那天就开始打工,以前是出卖劳动力,现在是吊男朋友出卖青春,让他养着。果然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什么都看开了。
    “好了,我知道了,你们自便好了……”她的眼睛最后在“皇子”身上流连了一会,接着不甘心地约会去了。
    “当心别中奖……”作为好朋友,我衷心祝福。
    “去你的……你别自己玩得太HIGH,人家年纪小着呢!”
    “滚!你以为我是你啊……我纯洁着呢!”我骂回去。把皇子推进屋子。
    “晨小姐……你适才说话怎如此粗俗?”他一见没其他人,对我说着。
    “我一向如此……所以我可不是你的晨小姐!”我再次郑重申明道。
    “果然刚才的那个意外让你惊吓过度了!不叫你晨小姐要叫你什么?”
    “叫晨儿啊……”我戏弄他一下。
    “叫啊……”从来没有人叫过我这个名字,我心中有一丝丝兴奋。
    “晨儿……”(果然,虽然有些失意的迹象,可她还是墨晨啊!否则怎么会知道我曾经这样叫她!)
    他这样叫着我,看着他看我的眼神,我突然发现,他对着我这样叫着,可能心中叫得是另一个人。这个人我认识吗?我总觉得他的这声亲昵的呼唤,我已经等待了很多时间了,只是久得我已经遗忘了而已……一种错综复杂的情绪在我脑海里蹦了开来,撒向我的每一根神经……
    “我还是叫你晨小姐吧……”他表情有些别扭地对着我说。
    “好吧……”我不想成为别人的影子,不知他口中的“晨小姐”是不是前世的我?穿越的文章不都是这样写的?看来我和这个榆木脑袋羁绊可是深得很!如果晨儿这个亲昵的称呼是他和另一个人之间的,那么我宁可选择“晨小姐”这样的叫法,虽然有点距离感,可是躲在这样的距离之中,安全……
    “快进来啊……”我有些失神,对着他说这,自己踏进屋子,居然连拖鞋都没有换上……
    “喂!呆子,你在干什么,怎么不开灯?……你!你在干什么?”我看见他在房间里面,想进去叫他吃晚饭,可发现房里传来了一道幽幽的光线,于是想进去看一下。没想到……
    “谁让你点我的香薰蜡烛!这个可是很贵的,我平时都舍不得点诶!”我连灯都没有开,立即跑过去吹灭蜡烛,只闻到一阵浓郁芬芳的气味扑鼻而来,心疼得要死。
    “这不只是蜡烛吗?怎么会变成奢侈之物?”这个混蛋对我说,黑暗中,我看不见他的脸,但他的声音倒是十分悦耳,一个下午没有听,现在乍一听,觉得心里十分舒畅。
    来到这之后,我从房间里拿出一件我之前放在这里的居家服,就把他推进小房间,让他好好休息。
    这小房间是小妖来招待我用的,当初和她商量好了,房租我出一小部分,但要租一间宽敞一些的,以免我平时来小聚。嘿嘿!虽然有些浪费,可是我也比较乐意。我这人就是这样,有时小气得要死,有时大方得让人想不通。
    “晨小姐?”黑暗中他这么叫着我,我为了避免尴尬,跑过去开日光灯。
    亮了亮了……之间他抬头看着天花板上的吸顶灯,有些惊讶,然后看着我,瞳孔骤然放大,好像看见了妖怪一样看着我。
    “晨……晨……你身上穿的是什么衣服!”他喘着气,指着我身上的衣服。
    怎么了?现在虽说还是春天,可是今天气温还是蛮高的,而且我素来就怕热,洗完澡之后,就穿上了小背心和热裤,在家里不是很正常吗?
    “你怎么能只穿兜衣和褻裤?”
    他盯着我看,脸上泛着红晕,没有搞错吧……难道是说我伤风败俗!
    “懂什么!”我懒得和他解释。“这个年代都这样,男人都包得紧紧的,女的露得越多越好。”
    没想到一条薄被从头上罩了下来,然后听到他的声音。“晨小姐,快去穿上衣服。这样我们算是男女授受不清啊!”
    “……”蛮好玩的哦。
    “喂……皇子,难道您都没有侍妾什么的?”十七岁,就古代而言,应该是可以娶妻了吧,而且他还是皇子,一定是长于妇人之手,恐怕女人多的是,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床上一个,床底下一个……想到这里,心里有些窝火。
    “怎么可能!我还没有完成兴国大业,儿女私情怎么能理会?”他正色道。
    “兴国!难不成你还是落难王子?”天啊……真的被我猜中了~~~亏我还对他这么“好”,好吃好住的招待。
    “不是……东郑国在前朝还是富甲天下的,可惜父皇体弱,吾等年龄尚小,被我叔父摄政,朝中奸臣当道,苛捐杂税,民不聊生,北狼南蛮,共同夹击,乘虚攻国,幸得当年有高人相助,我国才逃离亡国一灾。不幸吾辈兄弟皆成为人质,典于他国,不到弱冠不能回朝。”他用一段铿锵有力的话,概括了他们国家的这些年的兴衰,也道出他落难的缘由。
    我趁此继续追问他们时代的历史,再套上了一个词,“架空”。总之蛮混乱的,和我中学时学习的古代历史很不同,感觉有点像战国时候的情况,大陆被分为五大块,东边是郑国,南边是万俟国,西边是岳国,北边是砂国,看似简单,其实几国关系复杂的很。当年南北两国联合攻击郑国,西岳国鼎立相救,才免去一难。而最为正室娘娘的独子,他就来到了较为友好的西岳国当人质,这几年,都在墨城里面。而他口中的“晨小姐”便是墨城城主千金,也年少的他朝夕相处了5年,我才恐怕是郎有情妹有意了。后来他便将到他们被人追赶,他坠入河中一事。
    我听得入迷,反正中学的时候,我比较喜欢语文历史,对这些还是比较拿手的,可惜理科成绩太糟糕,最后才会变成这样,好死不死我爸硬要让我读商学,总觉得这半年多来这些东西都有些遥远了,遇上这个家伙,才发现原来他们还在我独子里面,只是没有拿出来用罢了。
    “晨小姐,这是之前我拿着的东西,现在我归还给你。”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串十分精致的檀木珠子,套在了我的手腕上。
    “这是什么?”怎么有点眼熟?
    “这是你在古玩店自己挑选的珠子。”他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着我,我看得出他可能在可怜我脑袋受伤很重。
    因为帮我戴上珠子这一个动作,我们两个人几乎粘到了一块,我眼睛向下一瞥,不知不觉,被子不见了,发现自己居然可以看见吊带衫里的胸部!
    他忽然停住了,直直地看着我。自己就只穿着“不雅”的衣服和他碰触了好一会儿,更加授受不清了。
    “失礼了,晨小姐!”他红着脸跑了出去。
    “喂……”这家伙,纯到蠢了吧……我从衣柜里拿出一件大号T恤,套上了,走出了房间。
    “屋子里你看不懂的东西都是现代的。不要问我为什么,怎么来的,我不知道。我只会告诉你它们的名字和使用方法。”看到他盯着电视屏幕,我事先声明一下,免得带回解释起来麻烦。“那个叫做电视机,用来打发时间的。”我很想说这是用来看电视的……想想觉得有语病。
    电视里正在放碟片,《南方公园》里的夸张声音传来,忽然播到每一集最精彩的地方,STAN说了:“Ohmygod!Theykilledkidney。”“Youbasted。”无论看了多少遍,我都觉得好笑。
    他看着画面中有些血腥的镜头,回头问我:“这算是皮影戏的一种吗?”
    “……”无语中……
    “他们的话我都听不懂。”
    “这是英语……现在人都起码会将两种语言。就跟你们那里的方言差不多吧。”我含糊地解释,将折磨了我十来年的英格力士一笔带过。
    “这是什么?”他指着茶几上面我之前在啃的薯片。
    “吃的,吃吃看好了。”我走过去坐下,捞出一片给他,又在嘴里放了一片咔嚓咔嚓嚼起来。
    我最喜欢原味薯片了,百吃不厌!
    “好吃吗?”他看着薄薄的薯片,有些怀疑。“这真的是薯做的?
    “对啊?”
    “我看吃不得!为什么薯类会这么干燥呢?恐怕有问题。”
    “切……不吃拉到。”
    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放到嘴里咀嚼,之后天真的脸上立即舒展开来了,我不禁叹息快餐的魅力真是无人能抵……
    配他吃光整包薯片后,我随意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忽然瞥见了一声不响,正襟危坐的他,想到今天应该让他睡沙发……不过,万一小妖回来后非礼他怎么办?这个问题蛮复杂的。
    正在此时,手机突然传来简讯声响,打开看见小妖不回家睡的短信。
    这女人……真是夜夜笙歌!
    不过这样也好诶。转而想一下另一个问题,明天要不要上学?
    “皇子,明天和我一起上学吧。”反正都是大课,多一个人也无所谓。
    “学堂吗?”
    “没错,你明天和我一起吧,顺便你也可以保护我。”我说道。其实在那次回家的时候,遇见了蛮棘手的情况,我们学校有一只猩猩盯着我不放,粘我粘得紧,明天让他解决掉好了。
    “我当然会保护晨小姐你。”他觉得义不容辞。
    “我说,你不是皇子吗?怎么到了墨城变得像保镖了?”
    “城主的恩德我时刻铭记在心,所以保护小姐你也是我的使命……”
    “够了,别说了……”烦人。
    “小姐……”他脸都不看我一下,就盯着电视机,对我说:“小姐,你能不能穿上裤子!你现在还只穿褻裤呢!”
    无语……敢情他坐这么直就是不敢看我美美的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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