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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点儿也没错,上帝是公平的,他赐予你一些的时候,必定会收走一些……
    凌风和明轩这两个男人就像两只饥肠辘辘的秃鹰,盘旋在方可言那片只有井口大小的上空,虎视眈眈的盯着她随时准备伺机而动。对于方可言而言,这是两只阴魂不散的魔障,几次逼得她欲跳河自尽了断残生就此作罢,可是天不做人愿,她总是逃不开他们的魔爪……
    “究竟是什么造就了我这么悲惨的生活呢……?”方可言一边思索着这个令她苦恼的问题,一边端起桌上那被早已没了热气的茶,浅酌了一口,苦涩的味道瞬间充斥着整个口腔,那味道直抵肺腑苦得有些恶心,但就是这种苦茶却令方可言很爽,就像曼特宁咖啡一样,苦涩得令人掉眼泪,她却一直很喜欢,应该说,那个人很喜欢所以她才喜欢。
    那个人就是明轩,一个陪方可言走过懵懂岁月的男孩。
    明轩有着一道灿烂的笑容,灿烂得若盛夏的骄阳,将她阴霾的天空照亮。在那段暗淡悲惨的日子里,明轩是她生命中的唯一一点亮光,那份纯真的感情在方可言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以至时隔三年未见,方可言依旧无法释怀。
    方可言无奈咂了咂嘴皮子,慢吞吞地放下手中的茶杯。
    目光转向对面墙角的旧衣柜上,那旧衣柜早已失了光泽的把手上挂着一条粉红色纱裙,那件纱裙很美,梦幻般的颜色却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暗淡无光,这是方可言一辈子也没穿过的高档服装,而明天她将会穿着这件及膝的纱裙走向结婚的礼堂,见证她心爱的男人娶他心爱的女人,做他们的伴娘……
    “是吧,有谁比我更蠢吗?”
    方可言暗自轻嘲,昏暗的墙壁上倒影着她孤寂的背影,令整个房间显得更加萧条。从下班后开始,方可言的思绪就没有清晰过,她楞是没弄明白,怎么就答应了做他们的伴娘?
    当白晓岚以明轩未婚妻的身份出现方可言跟前时,方可言除了表现出足够的震惊外,更多的是对白晓岚近乎完美女人般的惊叹,她在第一次见到方可言时,就为方可言提供了一场不容错过地盛宴。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被抛弃的女人一定要去参加旧情人的婚礼?这一切还得从方可言遇到白晓岚时说起。
    皇庭是本市一家颇有规模的饭店,在饭店业也颇具威名,方可言便是这家酒店的西餐厅服务员。
    今天下午,大堂里有人在西餐厅里点了一杯极品拿铁。方可言手捧托盘,端着那杯刚研磨出来的极品拿铁,带着专业的笑容朝大堂的3号桌走去,浓郁的香味萦绕在鼻息间,令心情十分愉快。
    正当她步履生风的穿过大堂时,却与一个迎面而来的白色身影狠狠的与她撞在了一起,身体受到巨大的冲击而迫使她不受控制的朝后面仰倒下去,方可言本能的用双手去支撑地面,手中的咖啡却和托盘一起率先与大理石的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
    刺耳嘈杂的声响引来了整个大堂的目光,方可言呆了呆,抬眼就看到领班一脸寒霜的走了过来。
    这可不得了,方可言一想起领班铁娘子的形象,心就像被丢进太平洋一样没了底,当下便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慌忙从地上爬了起来手忙脚乱的收拾着散在地上的碎片。
    “咦?你,是方可言吗?”和她撞在一起的女孩正是白晓岚,她见方可言有些眼熟,便好奇的问。
    哪知方可言自顾不暇,一心只想在领班到来之前赶快撤离现场,如果让她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享受领班杀鸡般的嚎叫,还不如干脆让她死了算了。
    白晓岚见方可言只顾收拾却不搭理她,不由得在她面前蹲了下来,“请问,你是方可言吗?”
    这会是真的吸引到了方可言的注意,只见方可言缓缓地将目光从碎片堆中抬起来,看着她的目光中尽是疑惑,也正好令白晓岚看清楚了她的脸,一张清秀的脸。
    其实这也怪不得方可言会疑惑,她根本就不认得白晓岚,却不明白白晓岚怎么会认得她,更要命的是,就是她把她撞倒在地,弄破了这杯极品拿铁,害她摔了一大跤,丢光了脸。可这做服务业的有个原则:一旦事故发生,就算真的是客人的错,做服务员的也只能认真道歉,哪怕是哑巴吃黄连。
    今天这颗大黄莲方可言是吃定了,她沉了沉翻怒的心情,扯出个专业的僵笑,正要开口道歉,却很惊奇的发现,眼前这女孩生的可不是一般的好看,至少方可言还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美人。
    微卷的短发掩着精致的五官,一张微尖的瓜子脸,皮肤好的能掐出水一般,身材虽然不是很高却很匀称,穿着白色短袖体恤和黑色休闲长牛仔裤,一双白球鞋纤尘不染,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高傲的气势。
    方可言张着嘴就那么呆了呆,过了一会儿才没反应过来,倒是白晓岚先笑了起来,“你就是方可言,对吧?我的眼睛很厉害的,就算只见过一次的人,也不会认错。”
    方可言这才想起道歉的事儿,忙弯身鞠躬,诚恳道:“这位小姐,真是对不起,刚才是我没看到你才撞上的,你没受伤吧?”说着,又提溜这眼睛,仔仔细细的将她打量了一遍,再一次惊叹起她的美貌。
    可她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方可言暗暗的想,目光在她纤尘不染的白球鞋上停留了下来,那是今年最流行的款,那价格……方可言咋舌,她什么时候竟也攀上有钱人了,她怎么一点映像也没有?
    白晓岚见她盯着自己的球鞋,不由得莞尔道:“你也喜欢这一款球鞋?”
    方可言瞪着发直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点点头,她是真的喜欢这一款球鞋,可是那价格却能抵得上她一年的工资,试想,谁会花一年的工资买一双心仪的球鞋?她方可言并不是那样的人,更何况她是穷人,每一分钱都要算准了才能花。
    白晓岚笑笑道:“方可言你好,我是白晓岚,因为明轩以前经常提起你,所以我认识你。”
    明轩?
    这个称呼终于击碎了方可言不能自拔的眼神攻略,目光又重新回到了白晓岚的脸上,脑海中却不由自主的浮现起明轩那固有的灿若朝阳的微笑。
    白晓岚显然很满意这个效果,微笑着点点头,“是啊,明轩经常提起你,你果然和他说的一样,清秀动人。”
    …………只是这样么?
    方可言忽然一阵迷惘,复而抬起头,问:“很抱歉,请问你是……”她好像没记住她的名字。
    白晓岚好脾气的重新介绍:“我叫白晓岚,是……明轩的未婚妻。”
    明轩的……未婚妻?
    她居然是明轩的未婚妻?
    方可言如被人当头泼了一桶子冰水,脑袋瞬间清醒。
    明轩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在方可言的生命里无端端消失了三年,现在再听到关于他的只字片语时,却是在这样一个场面,这样一个女人身上,而且还是他的未婚妻?
    方可言当下抽了抽嘴角,心里很犹如被涂了辣籽一样烧的难受。
    “你是可言吧?我见过你,你能来做我和明轩的伴娘吗?”
    你不是吧!
    谁要去当你的伴娘啊!!
    方可言的心像被什么击中一般疼的发麻,她习惯性的要逃避,扭头瞥了一眼领班,却发现那原本直奔而来的领班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扑到前台训人去了,一边训人还一边将目光似有若无地飘向这边来。
    这……算怎么回事?
    莫非是领班良心发现了,明了了这一切根本就不是她的错?
    回想平时领班彪悍的作风,方可言认定她的良心早已被狗吃了,怎么可能还会良心发现?一头雾水的将目光转到白晓岚身上,白晓岚正闪着水灵的大眼睛,期待着她的回答。
    白晓岚,白晓岚这个名字很熟啊,好像在哪张报纸上见过?
    方可言努力地在她为数不多地记忆力搜寻者,忽然一个画面闪过,方可言有些了然地想起了些什么…
    一个月前,方可言趁着餐厅里没什么客人的时候,偷偷翻着最新版的服装杂志,正当她对着杂志里的新款服饰流口水时,眼前却出现一叠报纸,领班那杀鸡一般的嚎叫声便在耳边响起,在被领班的魔音轮奸了一阵后,方可言缩着脖子颤巍巍的将那杂志和报纸放回了书报刊,无意间却看到那报纸上的头条:白晓岚即将继承白氏企业,成为本市最年轻有为的企业继承人!
    报纸下面还附了一张个人照,那照片上美丽的女人穿着高档的职业装,笑得坚定自信,倒是和她现在的打扮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撇去刚才的不愉快,方可言不得不承认,白晓岚确实是不可多得的美女,怎样打扮都别有一番风味。
    难怪领班都要绕道走,难怪她弄砸了东西却没人来训话,原来都是因为这白氏地产唯一继承人――白晓岚。
    白晓岚忽然拉起了方可言的手,那沾满咖啡的手,托她的福,上面还沾了不少瓷杯碎片,她也不嫌恪手,方可言如是想,白晓岚却表现得诚诚恳恳,“可言,我是独生女,家里的表亲们不是已经结婚了就是年纪还小。我正愁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做伴娘,却在这里遇到了你,你能不能看在明轩的面子上,答应帮我这个忙,好吗?”
    白晓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恳求,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令方可言十分怀疑这白晓岚是不是和她有仇。要不然怎么会以这么令她难堪的情况下出现在她面前,还仿佛知道她心思般的故意炫耀她未婚妻的身份?
    难道是明轩早已将他们的事情对她和盘托出?
    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被白晓岚认出来了?
    一系列的问题在方可言心里串来串去,戳得方可言十分烦躁,心中对明轩的怨恨不言而喻的又加深了几分。
    伴娘?
    莫非真的要去当他们的伴娘?
    伴娘,婚礼,方可言顿时恍悟,原来这半个月来令皇庭紧张兮兮的婚宴,就是为白晓岚和明轩而设的,皇庭为了这个婚宴还临时加派了好多人手专门负责这个项目,这有钱人所受的待遇果然非同一般,也难怪她当年会被明轩甩,原来他明大才子也抵抗不了金钱的诱惑,攀高枝儿去了。
    方可言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
    看明轩的面子?
    哼!好,就看你明轩的面子到底有多大!!
    不知怎么的,方可言就开口了:“好啊,我当你的伴娘。”
    不过话说回来,方可言还的确有点怀念那张灿烂的笑脸,她冷冷笑了笑,忽的又想起了那句话:可言,我爱你,可是我给不了你幸福的生活,我们,结束吧!!每每一想起这句话,方可呀就气的吐血,什么海誓山盟,什么不到天崩地裂不松手,一切都是假的。
    白晓岚见方可言答应了,高兴得差点儿就跳了起来,“太好了,来我带你去试礼服。”说着拉着方可言的手就往电梯跑。
    身体被惯性的一拉,方可言连忙站稳了脚步反拉回来,也许是用力过猛,白晓岚差点儿就被拉得当场摔倒,方可言赶紧的又扶了她一把,才不至于跌倒在地上。
    哦~?难道这就是平民与公主的差别?
    方可言顿时有些尴尬,“我还要上班,如果要试礼服可以等我下班了再去。”
    “哦,没关系,我跟你们总经理很熟,待会儿我跟他说说。”白晓岚整理了下神情,拉着她来到电梯前。
    “叮……”
    电梯到了,没等方可言反应,她又被白晓岚有些强迫的拉进了电梯。
    白晓岚很瘦,瘦得像是营养不良。在方可言的脑海里,那些有钱人都是肥的流油的类型,不知道这位几十亿身价的白氏继承人,居然是个这么瘦弱的小不点,见她纤细的食指往电梯上一点,那个写着31的按钮便成了橘黄色。
    31楼是个奢华的复式总统套房,整层楼都是一体式的格局,是皇庭最高级的客房,是像方可言这样的基层人员所不能触碰的,连里面的服务员都要具备最高素质才能胜任。
    现在,方可言却要跟着这位有钱有权的大小姐上了传说中的第31楼?这让方可言有些雀跃,雀跃之余又有些担心,她看着电梯外渐渐变小的建筑群,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紧张,不知道会不会看到明轩呢?
    电梯很快就到了,方可言穿过走廊,跟着白晓岚来到了传说中的总统套房的大门口,光看走廊上的装潢就已经奢华得无法形容,眼见这扇黑桃木底包金边的鎏金大门,巍峨地伫立在贴了高级墙纸的墙壁上,显得十分大气。
    白晓岚按了下门铃,门从里面被拉开,走出一个身着制服的中年男子,体态微胖,神情恭敬,见到白晓岚后,微微弯了下腰问候:“白小姐好。”
    “嗯,于管家,这是我朋友,婚礼要用的礼服送来了吗?”白晓岚淡淡的应了一声,指了指方可言,就算是介绍了。
    于管家抬头看了方可言一眼,眼神里除了恭敬外,别无其他,“是的,白小姐,礼服都已经挂在二楼衣橱里了。”
    “嗯,可言,我有些口渴,你先坐一下,待会儿我们去挑礼服。”白晓岚带着方可言走进大厅,然后自己又朝吧台走去,走了几步又折转身来,“对了,你口渴么?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喝一杯?
    方可言摇摇头,如果可以,她倒是想找点治烫伤擦伤的药膏,刚刚被淬不及防的撞倒,现在身上正疼着呢。显而易见,白晓岚是没想到这一点,又或许她想到了而不想施舍她药膏,或许她就是要让她疼,谁知道呢,方可言也不会笨到找个陌生人讨要同情,毕竟她嗅到了白晓岚友善的外表下藏着某些她暂时还看不明白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方可言说不出来,或许是女人直觉所然吧。
    方可言望了望四周,感叹着设计师们独具匠心,这31楼复式套房果然奢华之极,只看那一整面墙的玻璃落地窗上,被分了好几层的冷色系的窗帘格外养眼,最外面的被束了起来,只留了一层白纱细细垂着,摇曳着层层光影,将整个大厅照的亮堂堂的。
    “走吧,可言。”方可言还没从惊叹中回过神,就被白晓岚拉上了右边的楼梯。
    那是个转式的楼梯,白玉大理石的楼梯上铺了一层红色羊毛地毯,踩在上面软绵绵的像踩在云端一般,方可言没来得及细细感受一下,便被白晓岚拉进楼上第二个房间。
    这个房间很宽敞,宫殿式的装修雍容华贵,白晓岚拉开镶嵌式的壁橱,一只手环着腰另一只手撑着下颚,巡视了一边满壁橱密密麻麻的衣服,满意地点了点头,随手朝方可言招了招手,说:“来,看看哪件比较好,我的伴娘可要用最好的。”
    瞧这语气,跟唤小狗似的:来,叫两声来听听。
    方可言在心里嗤笑着,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天下多少穷苦人连饭都吃不饱,他们却随手一挥,大把的金钱随便撒,也难怪明轩会抛弃她这样的小草,择了白晓岚这棵大树。谁不想过好生活?何况这白晓岚长得又不赖,岂止是不赖简直就是极品。
    所谓人比人气死人,方可言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懒得再看一眼,随口说道:“你拿主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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