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起 痴情恨,姻缘错——人生自是有情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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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月尾,天已入夏,骄阳下的A城热浪滚滚,这种天气,若非实在无法,谁会愿意舍弃安逸清凉的空调房不待,风尘仆仆地奔走在外?
合着身为A市公安局局长的他,比之升斗小民活得更苦呢。不过没有辛劳的付出,哪来今日的地位?只是地位高又如何,年近五十的他,至今还是独身,不是没人,而是他爱的人早已嫁作他人妇,想起这些,林国强干涩了近二十八年的心,依旧泛着疼。
车已经拐出大马路,道旁矗立的参天梧桐,遮去了烈日,洒下阵阵阴凉,即使隔着灰色防紫外的玻璃膜,也能感受到场景的变换,林国强终于回过神来。
吱的一声,车子停在市政府停车场上深处。
车刚刚停稳,早就站立在一旁的警卫老梁,就已经眼疾手快的替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林国强的打开车门,口中还见缝插针地说着:“林局长好!”
在旁人那里,开会本是一件只需动口的清闲事,一到林国强这,却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面对,因为他林国强,家无恒产,又不是高干子弟,能走到如今这一步,做事说话都容不得半点差错。许是心思过于沉重,身体颇显劳累,这几日他的两鬓又添了几缕花白,以至于那张严肃的脸,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更加苍老。
好在无论是谁,面对一张讨好的笑脸,总会心情愉快。林国强微微对警卫老梁点了下头算作打招呼,习惯性地把手提公文包交到警卫老梁手中,自车上下后来略正衣衫,眼睛一抬正瞄到三米远处那辆B字开头的红牌轿车,他眼睛不自觉地跳了下,面上虽问得很是漫不经心,语气却不知觉地暗沉许多:“谁来了?”
“B城的检察院院长李安邦,来找米副局和金政委的。”林国强虽然眼睛没有看到他身上,但老梁知道林局长是在问自己,腰还没直起来就赶紧回答了。
林国强闻言眼睛一眯,提步就往办公楼走去,在林局长身边呆久了,老梁或多或少也知晓一些有关林局长的陈年往事,而去局长室必定要经过会客室,他当下补充说道:“米副局和金政委正在会客室,局长你看——”
“你这意思,要我绕着走?”他与李安邦之间的恩怨,稍上年纪的人都知道,以往两人除非参加省里必要的会议,一向能避则避,但今天他却不想避开,林国强登时转身顿住脚步,眼睛一斜,刀锋般凌厉的眼神刺得老梁一阵哆嗦。
林国强一把抢过被老梁捧在手中的包,好在老梁是跟了林国强十数年的警卫,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林国强不想追究。未等老梁说其他话补救,他放下怒气,挥了挥手:“好了,你该回哪就回哪,别跟来了。”
“林局……长……”老梁虽知林国强放过了他,但多年的积威还是让他打了个哆嗦,说话的尾音颤了几颤,眼巴巴的见着林国强跨着标准的正步,消失在楼梯口。
“……终于盼到你儿子结婚,真是可喜可贺啊!老李!”
“可不是吗,你孙儿都可以上幼儿园了,瑞儿才刚刚决定结婚,唉,我和叶华不知道操碎多少心呢。”
“听说叶家那丫头不仅毕业于A大,样貌不俗,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跟令郎是真正的天生一对,郎才女貌呢!”
“哈哈,那是那是,否则轩儿哪会肯结婚啊。”
“那我和老米先在这祝你儿子儿媳早生贵子,你和叶华也可早点含饴弄孙啦……”
“承你吉言。到时候一定要来呵!”
“一定一定!”
“哈哈……”
脚步刚到楼道口,会客室三种音色不同的洪亮笑声就已经传到林国强耳朵里。如果是往常,他只会掉头就走,但今日不同往日!他冷冷一笑,故意放慢了步子。
不出半分钟,会客室的门被推开了,里面走出来到三个人恰好在门口碰上了迎面而来的林国强。
“林局——”米副局和金政委不约而同开口打了一声招呼,只是这声招呼里,惊愕的成分居多。他们和林国强、李安邦四人,同是一个部队里出来,四人关系,曾经如同兄弟。自从二十八年李安邦和林国强因为叶华大打出手之后,本来是铁哥们的林李二人立马成为陌路。一年后服满四年兵役,李安邦携家带口回了老家B城,林国强和他们俩被分配到了A城,两城相隔不过百里,李安邦与他们倒是时有联系,与林国强关系一直僵持不好。俩人即使偶尔因为省里的会议碰面,也从不说话,几乎是老死不相往来。
想起旧事,走廊内一时间人人禁口,气氛颇为尴尬。
倒是李安邦先回过神来,清了清嗓子,走到林国强面前,递出大红喜帖,开了口:“我儿子这个月月底结婚,对象是交通局叶科长的女儿,说起来叶科长也曾是你手下的老部下,就看在叶暖是你老部下女儿的份上,来参加婚礼吧。”
“是啊是啊,儿女都这样大了,二十几年的恩怨也该结了。当年的老战友都到齐了,没道理只缺你一个!”“去吧!我们第一团三班顺便聚聚会……”米副局和金政委在旁插话,不失时机的缓和他们间的矛盾。
林国强低头不语,只顾着掏出烟,点起深深吸了两口,从鼻子里呼出三股烟圈。
金米二人面面相觑,暗叹了口气——夺妻之恨,只要是个男人,都受不了。
就在李安邦无比尴尬地准备寻个借口告辞时,林国强突然丢下烟,铮亮的皮鞋转着圈,直到把脚下烟头碾得粉碎,才抬头吐出嘴里残余的烟雾:“二十八年了,是该聚聚了。”瞄到仇敌李安邦鬓角的依旧乌黑的发髻,他不由自主想到自己头顶半白的头发。两相对比,他更为愤恨,二十八年前,李安邦就是凭着这一张出色的皮相,夺走了他的叶华。他的手不由自主的攥紧了。但面色却反而如同水中的茶,眉舒目展,嘴里亦是笑出声来,“时间过得真快,岁月不饶人,一晃眼就是二十八年。也不知那帮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们,如今是怎一副模样。唉~~我可先老喽。”说完,伸手由前向后摸了摸头发。
如今这意思,是否是化干戈为玉帛?一时之间,不只是当事人李安邦,米金二人亦是笑开了颜:“那?老林你是去了?”
那厢的李安邦早已舒了口气,双手微有些颤抖地递出帖子。
林国强眉头微不可察地紧了一下,才伸手接过李安邦手中帖子,声音又沉了下去:“到时候看时间吧。”不等其余人再说什么,伸出另一只手拍上米副局和金政委的肩,说道:“我刚刚下飞机实在太累,老李就拜托你们招待吧。”他打完招呼,很快转过身消失在走廊尽头。
“不容易啊,二十几年的恩怨终于有了结的迹象了。老李,这下你和叶华应该都放心了吧。”
……
随着三人逐渐走远,声音渐渐低至不可闻,林国强站在门背后,恶狠狠地把手中红色的喜帖揉成一团——不用看他也知道,婚礼定在何时何地。因为这场婚礼,本就由他一手掌控!
“笑吧,笑吧。过了这个月,你哭的日子就在后头。”压得极低的声音,从林国强紧抿住的唇中一字一字地蹦出,若此刻旁边有人,定然可以听出里面的阴狠。
正在他心情激荡的时候,最贴身处传来无声的振动,来电了么,很好。
翻开盖,短信息显示的人名是他熟悉的名字——墨格拉(复仇女神)
“计划有变,有事欲商,后天下午一点,老地方见。”计划有变?林国强扫过手机屏幕,眉头拧成川字,为什么不是明天?噢,该是在忙着置办陪嫁物品。他“啪”的一声阖上机盖,扔到桌上,烦闷地掏出烟卷,点了只烟。
一番吞云吐雾之后,他的面色才缓和了些,拿起手机在掌中颠来倒去折腾了半分钟才打开盖子,噼噼啪啪打出三个字“后天见”,摁下了发送键。
佳人有约,约在华山。
与其称华山为山,到还不如说它是土墩,因为整个华山占地面积大约四亩,从山脚到山顶纵向的高度却不足半百。纵然名字起得再怎么不妥当,属于私人领地,既被主人称为华山,哪有旁人质疑的余地?更何况此地的主人,是A市公安局局长。
心里存着事,连饭都吃不安生。刚过午,林国强就打了个的士,来到华山。此时日头正烈,山顶遍值十五年树龄的合欢树,合欢的花期已过,树叶却愈加浓郁深绿,正如盛年的男子,生机勃发,于艰难困苦之中,更能彰显蓬勃的生命力。
可他,却已老了。李立国独自一人站在合欢树林中,内心深处的感伤,再也无法掩藏——叶华喜欢兰花,而他却觉得叶华是朵合欢。
初见叶华时,她刚入部队的文工团,十六岁的少女,恰如枝头含苞未放的花骨朵,容貌虽秀丽,满面青涩却未褪。作为同是来自河南D市的老乡,他理应对她多加照顾。
其实那时候的他一门心思都扑在技术上,除了偶尔碰见时打个招呼,实在谈不上什么照顾。只不过哥哥妹妹叫得多了,部队里的战友,嬉笑时总会拿他和她说事。世人皆爱美,谁都不例外。老实说,他不能否认那时的好感,但也仅仅是好感,他还有其他更重要的前程奔忙。故而两人平静相处半载,谁都没捅破那层窗户纸。
他真正的心动,还是在中秋晚会上。若非老乡的关系,他不会舍弃训练的时间留下来,而这一留,却是留住了他的心。她当时演的是独人扇舞,如泣如诉的二胡声中,她一人立于高台,仰头俯首,舞出万千妖娆。纵然隔着数十排座位,也难掩她灵秀妙曼的身姿,什么时候,花已经悄悄绽放?他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她,看完了整个舞蹈,也看到了扇舞结束的那刻,立在中央的她,红色绢扇未收,露出半张芙蓉面,那样岂不就如同他老家村头合欢树上的合欢花?
即便是轻易不言男女之事的他,在那一刹那,也免不了落入一见惊艳、继而钟情的俗套。
他家是贫农,时常徘徊在温饱线上,偏生有兄弟四个,为了填饱肚子,他自小就明白,东西只有先抢到自己嘴里,才有时间容他细嚼慢咽。接下去的事情就如吃饭,他跟着下场的叶华到了幕后,众人面前的一番告白,理所当然地与叶华确定了男女关系。
他的激情,留给了训练场。摸爬滚打一天,谁还有多余的精力风花雪月,再加他只是个来自农村的娃,骨子里并无城市小伙子的浪漫,难得不休息的时候,相对的两人,除去他谈论起训练时的热络,往往只有无言。确定关系不到一个月,叶华便恢复成刚入部队时的沉默。
沉默的原因,他不是不明白。只是当时他已被筛选到先锋团,为全国一年一度的新兵挑战赛做集训。时间只嫌不够多,哪里能顾及到她心中的不快。
花美,蜂蝶自来。
而这蜂蝶,却是他最好的朋友李安邦。
李安邦何许人也,那时候的他,只以为他是面皮白净,吹得一手好笛的城里人。农村娃和城里人,本是八竿子也打不着边的两类人,要不是看在他李安邦性子直爽,时常贡献出津贴给大伙买烟,他们一帮人,根本不会接纳他。
小伙子人不错,嘴更甜。一口一个林哥、金哥、米哥,把他与米金三人哄得极为开怀,虽说军中皆兄弟,但人与人之间,总会分个亲疏远近。那时候他们四人,虽无血缘关系,其情谊却比家中兄弟还要好。有谁会预料到就这样一个平时勾肩搭背、看似亲密无间的兄弟,居然干起挖墙脚的事,而且挖的还是他林国强的墙角!
一个月之后,在全国挑战赛上大展身手的他,捧回了一面大奖状。他正喜悦万分,万万没想到,最先迎来的,不是战友们的恭喜,而是叶华分手的告别。
一句轻飘飘地性格不合,叫他如何甘心。
有果必有因,追寻起来,原是李安邦捣的鬼。他从来都信奉拳头底下分胜负,好一顿海扁,把李安邦这小贼揍得断了两根肋骨。若不是战友拉着,说不定早送他李安邦见马克思去了,哪有他与叶华后来的戏。不过话也说回来,幸亏拦着,要不把军委主任的儿子揍死了,那可是一件大事,他林国强不死也得赔上半条命。
也是直到那一刻,他们才知晓李安邦真正的身份。
官大压死人。原以为他老子必定要把他撵出部队,不想最终却没追究。
外人说起这事,总说是他大人大量。呸!世事不公,莫不如此!心存千不甘,他又能如何?穷人家的孩子,最先学会的一个字,就是忍。
他忍!
一忍十三年,忍到他抛却纯朴的心成为变色龙般的人,忍到他爬上了公安局副局长的座位,忍到他李安邦的老子挂了……他欣喜若狂,这下,该是他林国强吐气的时候了吧。不想大树虽倒,底下的盘根错节却非一日两日可以挖除。李安邦因为比旁人多念些书,被委任为检察院院长,生生比他高了一个等级。
旁人只道他这辈子复仇无望,他总不能就此罢手。官场上压不倒他,其他方面总可以阴他一把吧。
爱得越深,恨也就越深。既然她叶华轻易就被李安邦引诱,那她也该尝尝被爱人背叛的滋味。美人计使了七八次,无一成功,反而给他李安邦挣来个“坐怀不乱真君子”的美名。
农村出来的娃,骨子里都有种咬住死理不放松的执着。他林国强尤其如此。以背叛来报复背叛,他就认准了这个方式!
心防已有,不如迂回作战。忍了十三年,再忍十年又有何难?
李安邦与叶华只育有一子,外面的女人是野花,那家中的儿媳妇总不是了吧。
狐媚要从娃娃抓起。他自不同地方的孤儿院领了五个长相漂亮的孤女,分别挂在五位信任的部下名下抚养。李安邦出身世家,世家之所以总是讲究门当户对,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吸引夫妻的双方,首先必须有共同语言。歌舞、棋琴与书画无所不教,培养十五年,孤女成摇身一变,即成大家闺秀。
并非每一颗花种都能长成,也不是每一株花苗都能开出花朵。五人之中,只有三人佼佼,而真正能实现他愿望的,只叶暖一人。
毕业A大,举止大方高贵。容颜美丽,眼眸中却带着清冷,这样一个女子,任谁都预料不到她其实是朵有毒鲜花。
想到这些,林国强无端激动起来,只是为何说计划有变,难不成这颗棋子临阵退缩了?
私人领地,一向少有人烟。此时却听得汽车行驶的声音逐渐接近,应该是她到了。林国强皱了皱眉峰,曲起右手臂,腕上手表的时针,恰恰指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