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No.1 再回首 恍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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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首
云遮断归途
再回首
荆棘密布
今夜不会再有难舍的旧梦
曾经与你共有的梦
今后要向谁诉说
1993年的陆岳镇,还称不上一个名副其实的小镇,除了东边的小学,北边的中学围着他,中心地带有几个摊位拼凑成的集市外,便和一般农村差不多,三三两两的住房各自东南西北,大部分的住户靠着土地吃饭。而我,就在这个安详的小镇住了将近13年。
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母亲便来敲门叫我起床。
我总是尽量的贪睡一个又一个的5分钟,然后不得不硬撑着身体起来,在睡眼朦胧中刷牙洗脸,待还没有清醒的味蕾敷衍的趟过早餐,就睁开双眼踏上求学之路。
那时候的中学生,已经能够深刻了解读书的重要性了。我们的生活,除了读书,还是读书。衡量一个人的全部是非,都是以书面成绩作为标准的,学习就是硬道理。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在无形之中,从最开始的陌生到主动去观察、了解他的。
记忆中出现他,也许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只是那时候,东边的学校,南北的两户人家,我们的生活就如同行走在铁轨的两端钢轨上,互不相关。也许某一天,急着回家吃饭,急着回家看父亲从外面带来的礼物,霎那的擦肩而过。直到换到北边的那所学校,我们的生活出现了交集。
第一天踏进初三(2)班的大门,他第一次完整的装进我的视线,瘦小、黝黑的外貌没有给人一种视觉冲击之感。但他有的是那一头枯黄杂乱的的头发遮盖不住的大眼睛,炯炯有神。那一刻,我与他对望,吸引我目光的不仅仅是因为他黝黑皮肤所衬托出来的闪亮的明眸,更重要的是,在他眼底,我看到了一丝熟悉的倔强。
第一天排座位,老师毫无悬念的把两个严重营养不良,发育滞后的小男生排在一起,位于教室的第一排。隔着中间的女儿国,班级其他男生基本上盘后山称霸王,完全没两侏儒的份。我拿出新发的书暗暗发誓,身高体格输了,成绩绝对不能再输。
第一天的课程比较轻松,基本上的老师都用于介绍自己,了解学生。只是班主任的课除了布置预习新课的作业外,多了一项任务——新学期新打算。
我当然不忘记不久前刚立的誓言,简单明了的在作文本上写上:“新学期新打算”——除了身高体重,我什么都不能输。
虽然老师说尽量写具体,最好具体到每天记住几个单词,搞懂几种运算方式定律规则。但我对我的第一篇作文很满意,因为每一笔落下,我都热血沸腾,所以,它对的起我的真情实感。
弘孝中学虽不怎么大,但向来以学术著称,每个学生一进校就被贯彻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校训。时间在于安排,分秒都要利用。所以,我把写作文省下来的时间,都花在预习新课上。思忖着如果老师不满意我的热血之作,也不能怪罪与我的敷衍。
结果出乎我的意料,第二天班主任踏进教室的表情很是欣喜。他从一堆簿子中抽出两本作文本,说,“虽然我是英语老师,但新学期新打算我批了不下十年了,每年也有两次。但我是第一次碰到这么荡气回肠之作,一下子还是两篇。如果这两位同学不是敷衍了事的话,我希望他们能对着全班同学大声朗读一下他们的作品。黄旭阳,郑文超!”
我得令,走上讲台接过作业本。意外的是和我一同离开座位的,还有我的同桌。
我还未来得及猜想我的同桌的作文有多感人肺腑,班主任遍下令,“由黄旭阳先开始吧。”
“我的新学期新目标,”怎么可能敷衍了事,我无愧无心的大声朗读,“除了身高体重,我什么都不能输!完了。”
班主任并没有理会同学们的惊奇目光,满意的继续下令,“下面是郑文超。”
“我的新学期新打算,”同样是来自营养不良少年的肺腑分贝,“好好吃饭,天天第一。”
这次,连我也加入了惊奇军团,既佩服又嫉妒于我同桌露骨的勇气,即使我觉得全班此刻爆发出来的嘲笑很没种。
“安静,安静,”在翅膀还没长硬的学生面前,老师的话具有最大的权威,话间,命令就得到了回馈,“有什么好笑的,会学习的人,就该敢于挑战自己,坚定自己的目标。今天,这两位同学的在全班同学面前许下誓言,我们不但要成为督促他们的力量,更要学习他们的精神。”
我的心,隐隐自豪的听着老师的表扬,更加激动的坚定确定自己的目标,全班的士气也被老师挑到了高潮。
班主任扫视全班几循后,很满意自己门下的斗志,接下去道,“那么,有郑文超继续他的文章。”
我意外同桌这么激昂的口号后还有内容,侧耳期待他的旷世齐奇作。
期间有一段时间,全班保持肃静,等待他的金口良言。他如同卖弄般的盯着作文本思忖了好一会儿,艰难的从口中吐出发音“歌的、歌的、一特、米特,得得费斯特。”
当然,不是单单只有我听不懂,那时的乡村小学都没有普及英语入门教育。ABCD的二十六个基本字母都是根据中文念法啊波次的。。。。。。
老师顺其自然的在黑板上写下,“goodgoodeatmeat,daydayfirst”进入了他的入门教学。
一切的导火索,便由这两篇文章开始。那两句纯中式英语,传说在他课前的查阅翻译下,在前辈的发音指导注释下,成了全班的至理名言。而他也一句惊人的成了全班同学膜拜的对象。
“郑文超”三个字,在我第一次的作文失败下,深刻的闯进了我的记忆之门。
我第一次的失败源于对英语的不加重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先人一步的守则,打响了我在求学之路的赛程,要第一,就不能输在起跑线上。自此,从上初中的第二天我就已经完全权量出多睡五分钟与少睡五分钟的得与失,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与时间赛跑。
从天还未亮透,我就翻开英语课本,开始早读,背诵单词,感受一天之计在于晨的美好。骑车、吃饭、走路,也不忘记随手默写几个单词公式定律,不断的学习。晚上9点一刻晚自习结束,我还得赶回家,在台灯前做数学题,一直自己定下的任务完成,才能睡觉。每一天,走火入魔般的,不断的不断的学习,为了我当众的誓言和一份倔强。那时候的生活,完全的被学习填满,我无暇顾及其他。
身边有同样一个的个体,同样埋首苦读,笔耕不辍。从陌生到慢慢的习惯这一抹的身影,期间并没有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存在,或者不安于这样的同类存在,心安理得的觉得,他应该就在。这样的学习氛围让好收效很高,所以到后来干脆是忘我的做完作业才回家。
时间就在这样的学习中流逝着。而同桌,在我的脑海里,仅仅只停留在第一印象:身材瘦小,皮肤黝黑,头发枯黄。
直到后来有一天,班级里出现了一对被誉为超级恐怖的组合,其无常程度令人发指。早上天未曾亮就出现在教室里,晚上,其他地方基本上都已经人散灯灭了,他们还窝着位置稳如泰山,一动不动。据说有好奇的同学一直想要知道这对黑白无常是否有离开过教室,曾在教室门口蹲点探查,结果,还是输给了黑夜。
某一天晚上,老师发下来的一张讲义,意外的和我自己的练习相似,我轻松的完成了当天的作业。这多出来的时间,让我的好奇心得一空闲膨胀。我看向身旁的同桌,还是雷打不动的坐在位置上解函数。
“这家伙每天到底是什么时候走的呢。”上下打量了他一周,突然想笑,他的样子跟第一印象没怎么变,身材瘦小,皮肤黝黑,头发枯黄。看样子他的的新学期新打算中的前半句“好好吃饭”貌似没好好做到。
他似乎是被我的窃笑影响到了,转过头来看着我,“白无常虽然笑颜常开,但没你那么傻样。”
“黑无常虽然一脸凶相,但嘴不贱。”我也回敬他。
“那是为了专对付你这种千年老妖练就的。”说完又转头继续攻略他的那群习题。
看着他还在奋斗的战场,我心情大好,决定今天就成为先回家的人。
“作业做完了?”同桌看着我拿出来的书包问。
“嗯!——带本英语书吧,”决定后,我把挑出来的英语书放进书包,坦白“做过,”想起他刚才咬笔头苦思冥想的样子,挑衅道,“借你抄,百分百的正确答案。”
“嘣!”
同桌无情的敲了我一头后也开始整理东西,把摊在桌上的讲义一股脑儿全塞了进去,“这样,那我也回吧。”
“不做完。”我背上书包等着他。
“嗯!——”他显然没想过自己为什么不做完,追寻了一下原因回答,“太晚了,两个人好有照应。”
“说的也是呢。”我走到教室前门关去前面六盏灯,一会儿后面六盏灯也跟着熄灭。我们相视而笑,不惊异这份默契。
我想,如果一只苹果先掉在我头上,我也绝对不会发现万有引力。如果有人问处于当事人的我每天是否是和郑文超一同回家的,那就等于问我苹果掉了为什么是往下的,而不是往上飞的一样,被我自然到可以忽略了的常识,一概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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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两篇佳作的契机。我和郑文超自然而然的率先进入了老师的视线。老师经常拿我俩来作比较,起先是私低下,后来到了公开,从小作业,到大考试。黄旭阳做的怎么样,下面便会听到郑文超做的怎么样;郑文超多少分,下面必定是而黄旭阳多少分。
事实证明,我的大脑并不比他笨,只是考运比他差了一点:明明每次的练习、作业,我都完成的比他要好,考试成绩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的名次竟然在我面前。
这当然让人很不服,所以我更加倍的学习,加倍的做习题,加倍的熬夜。但是始终没能赶上他,以后的每次考试后看着那全班排名,我都会感到心寒。因为,我的名次,老是徘徊在留恋在他的后面。从第一次的他二我一,到后来他永恒的第一,而我却一直是千年老二。
每次公布成绩的日子,都是我的黑色星期天。直到后来,看全班排名之前的一大段时间,我都会条件反射性的产生不详的预兆。
我以为他应该很满足,他却对我说,平常的时间,都是你在得第一,我,不完美。
我忽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他是的那个倔强的眼神,然后那坚决的天天第一。原来,他从来都没有把它当一个白日梦,做过就算了。
那时候大多数同学用功的目标很明确很简单,尽量的多学点知识,尽量的靠个好成绩,选择一所好一点的高中,然后是进好一点的大学,找好一点的工作,娶好一点的老婆,过好一点的生活。
的确,自打我上学以来,我父母便是这么教育我的。只是,这个教条没把我贯彻的彻底。
在这条求学路上,我和他并没有把自己的人生规划的这么长远。我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这么完美的人生之路并不能激起我的奋斗热情。之所以我现在也还没有把我刚开学的激昂宣言当一场白日梦,是因为眼前的这个对手。从第一眼,我便从他身上找回了被我抛弃已久的倔强。
在赛道上,我紧盯着的是彼此肩膀的距离。目的地还有多远,前方会有多崎岖,身体已多劳顿,竟然统统都忘记合算,奇迹般的治愈了我懒散。
生活不是小说,所以我不可能轻松的描写一句,黄旭阳是个百年难得的天才,人长的帅,家里有钱,成绩优秀,各方面全面发展。
事实上,我要努力学习才能获得好的成绩,老天没有动用他的金刚钻来精工细琢的来雕刻我,在一个穷乡僻壤,老爸外出开店以供生计,因为有个体弱多病的爷爷,老妈留在家里照顾老人。不过,虽然说是个鸟不生蛋乌龟不靠岸的地方,水质还算好。营养不良还算水灵。不过身体的先天不足,一直与全面发展的美好梦想无缘。
不过,躲在墙角自卑的,除了我,当然还有那个黑无常。
其实这也不是介意,毕竟我没想过要成为奥运冠军,他也没有。所以,我将也不会有。
只是,在我心里倒是有一项喜欢的体育活动——长跑。我觉得,这是我每天精神奋斗的具象缩影。当然,同样身材矮小,同样先天不足的,毫无疑问的,我把郑文超当成我的对手。只是另人生气的是,他采取的依然是不变的战术,由我领跑,一路领先,他最后冲刺,享受最终胜利。我拿他没法,因为这是最司空见惯的长跑技巧,我没正当理由喊——“卑鄙”。
我也曾经有扩大过战场。我还清楚的记得,在有一次上体育课,100米的短跑考试。为了胜利,从穿着要领到注意事项,我做足的基本工作。起跑要快,路线要直,步子迈大,手臂甩开。那次快速的奔跑,我终于比他先到达终点。超过了他,我无比兴奋的在终点迎接他的到来,却对上的是他那无所谓的眼神。不是什么都想要第一吗,为什么这么不在乎。顷刻,我的胜利,失去了意义。我自讨没趣,自动的把短跑划出我的赛项。
每一天每一天,不变的竞争,我不馁的奋斗。一直到后来,他在我的脑海里竟然变成了我的全部,我的生活,我的学习。我的任何举动,都有一个衡量的尺度,那就是他,那就是超过他,从起先的考试,到后来的长跑,一直延伸到生活的每个细节,凡是能比的,乐意比的,我都努力训练,我的生活除了超过他,好象没有任何的目标可以追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