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名之卷-看不见的刀  第二十三章 杀手无情(2)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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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我杀就像是一头受了伤的野兽,慌不择路,一路狂奔,奔出长街,转过几条小巷,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撞翻多少个路人、摊子,摔倒了多少次,他都已记不起来,刚刚转了个弯,整个人就撞在一个人的身上。他的身子立即像一只皮球,反而被那人弹飞出去,重重地撞在墙上才滑落下来。他蜷缩在雪地上,又开始咳嗽,不停地咳嗽。等到喘息和咳嗽终于渐渐平息,他才像在风中不停摇摆着的小草,缓缓站了起来,一抬头,就看见了那个人,他的双眼突然迸溅出火花——仇恨的火花。
    这个人不仅废了他的武功,还夺去了他的享受生活的权利。就是这个人,让他活得比死还痛苦,连狗都不如。
    这时候,天色已渐渐暗下来,那人的眼珠子漆黑如夜,发出一种可怕而凶残的光芒。他冷冷瞧着任我杀,冷冷道:“你变了。”
    任我杀尽量使自己的身子站直,也冷冷道:“我的确变了,活得比死还痛苦,连狗都不如。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全是你的赐予,是你带给我的悲哀。”
    “你更不能忘记,我们是敌人,不是朋友。我说过,对敌人,我绝不会心慈手软。”
    任我杀咬着牙,目眦尽裂,双拳握紧,一字一句地道:“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倒在我的刀下。”
    每一个字仿佛都涂满了鲜血,充满了仇恨,就像千万年的诅咒,又像是永恒不变的毒誓。
    那人的目光充满了不屑和讥笑,冷笑道:“可是你现在连刀都已握不住,你已成废人,根本再也用不了你的刀了。”
    任我杀的目光又露出一种悲哀,但他的脸却还是坚毅而倔强的,冷漠地道:“只要我能活下去,我就有机会杀死你。”
    “痴人说梦话。”
    “你最好别死得太早,我一定要用我的刀,斩断你的腰,一刀两断!”
    “如果这种奇迹会发生,我一定会洗净我的腰等着你。但愿你不会让我等太久。”
    “我也希望不用等太久。”
    那人默然半晌,忽然道:“‘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是不是你的朋友?”
    任我杀脸色微微一变,眼睛却已发亮。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的确是他的朋友,他们不仅是朋友,也是兄弟。他们彼此了解对方,信任对方,因为他们都是杀手,是同一条道上的人。
    在这世上,唯一能使任我杀兴奋的东西,就只有朋友和酒。朋友给他带来快乐和希望,酒可以让他忘记痛苦的过去。朋友和酒,本来就是分不开的,就好像美女和金钱,永远都紧紧相连在一起。
    那人缓缓道:“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燕重衣现在已到了金陵城。”
    黄昏,还是黄昏。雪在飘,金陵城外,有人踏雪而来。
    这人的步伐很轻,也很快,他的腰挺得很直,宽大的黑色斗篷迎风敞开,露出腰间一截剑柄。剑柄陈旧而古老,却又极其光滑。
    他头戴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面孔,只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两片薄薄的嘴唇——这样的嘴唇,往往代表着坚毅和倔强。他应该还很年青,浑身都散发出一种冷漠的神采,但这份冷漠却无法掩盖他青春的气息。
    这人行走如飞,但他全身只除了两只脚在运动外,其余所有的关节,仿佛完全都处于休息状态。他这种姿势虽然怪异,却一点也不觉得难看。他似乎绝不会浪费多余的东西,包括力气。
    在他身后不远处,雪花溅起,车轮声响,一辆虽然陈旧但让人感觉很舒服的马车,不徐不疾地跟了上来。
    这人头也不回,依旧大步向前走,脚步踏在雪上,却不见雪花随之飞起,只留下不深不浅的足印。
    身后那辆马车终于追了上来,赶车的车夫是一个须发皆白、短小精悍的小老头,双眼炯炯有神,散发出一种慑人的精光。他的年纪似乎早已过了天命之年,却毫无老态龙钟的样子。他的腰也挺得很直,仿佛在告诉别人,又像是在安慰自己,他还没有老,他绝不是轻易就向命运低头的人——许多人都是这样,年纪越大就越不服老。
    “年轻人,到车厢里避避风寒吧!”老车夫扭头对这人道。
    这人没有回头,淡淡道:“不!”
    “小老儿好几天没做生意了,年轻人就赏个脸,让小老儿讨几个铜板打打牙祭怎么样?”
    “不。”
    “那就和小老儿做个伴吧!”
    “不。”
    “原来你只会说‘不’。”车夫苦笑道。
    这人仍道:“不。”
    “风雪正大,年轻人何苦折磨自己?”
    这人倏然驻足,缓缓道:“老人家……”
    他的声音立即被车夫的咳嗽声打断,车夫笑呵呵道:“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叫我杏伯,但千万别叫我老人家。”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请说。”
    这人仿佛一尊石雕,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头更不抬,他黑色的身影在洁白的雪衬托下,竟似极有诡异和神秘之意。杏伯等了半晌才听他缓缓道:“你知道一个人只有一张嘴巴是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吃饭。”
    “错,是少说废话!”
    杏伯怔了怔,苦笑道:“原来小老儿废话说得太多了。”
    “我还想告诉你,人生来两条腿,本就是用来走路的。”
    “你是不是还想告诉我?你从不坐车,也不骑马,你就只喜欢用脚走路?”
    这人默然不语,似乎已默认了。
    杏伯叹了口气:“我发现你很像一个人,你和他有很多相同之处。”
    这人还是没有说话,惜字如金。
    “他是我的朋友,也是个年轻人。他也认为人的脚是用来走路的,所以他从不坐车,也不骑马,即使他身受重伤,行动不便,他也不愿意以逸待劳。因为对他来说,走路也是一种休息,这个时候,全身的肌肉都可以松驰下来,他就可以把自己的精气神调整到最佳状态。”
    这人若有所思,过了很久才道:“你这位朋友很有趣。”
    “我却不这样认为。他是个杀手,有故事的杀手。”杏伯摇头道。
    “杀手?他是谁?”这人眼睛忽然一亮。
    “‘一刀两断’任我杀。”
    这人倏地抬起了头,他的确很年轻,他的脸英俊而坚毅,冷漠的眼睛里,却闪动着灼热的光芒,一脸的漠然,一脸的倔强。
    杏伯忽然发现,这个年轻人的气质和任我杀几乎完全相同,只是这人的眼神充满了热情,任我杀却太忧郁。他们的身子同样站得笔直,如果任我杀是用坚冰雕刻出来的,那么这人就一定是用钢铁铸成的。
    “你见过他?他现在在哪里?”这人沉声道。
    杏伯没有回答,反问道:“你在找他?”
    “嗯!”
    “你是他的什么人?”
    这人迟疑了很久,才缓缓道:“朋友!”
    杏伯摇头道:“我也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听说他曾在‘天涯海阁’出现过几次,如果你要找他,可以先去找欧阳情。”
    “欧阳情?”
    “她是‘天涯海阁’的大老板,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据说她是任兄弟的红粉知己。”
    这人的眉头突然拧紧。
    “你又是谁?”
    这人淡淡道:“‘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杀手须无情,多情非杀手。没有人可以否认,燕重衣无情,但也多情。杀人的时候,他从来都不会手软,绝不留情;对朋友,他却可以放弃一切,上刀山、下火海,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言而有信,一诺千金,这是杀手的宗旨和原则。也许正是因为他跟任我杀有太多的共同之处,所以两人才会结为生死之交。
    人生得一知己,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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